新时代如何上好思政课,做“四有”思政好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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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焦敬超
摘要:教师要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人才,在面对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时,应及时予以批评与制止,同时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随着新型信息工具的出现,大学生成为敌对势力宣传舆论攻势的“中招者”。面对这些问题,高校思政课老师有着刻不容缓的责任,作者结合自身的教学实例,建议思政老师应通过多种途径,运用新的形式和手段,改进高校思想政治课的教育工作,让学生在未来的社会实践、社会生活中,能够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
关键词:依法治教 思想政治教育 “四有”好老师
一、高等学校教师的义务概述
教师既是一个社会的普通公民,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这种双重身份决定了教师的权利有其特定的含义:一是教师作为普通公民所享有的各种权利;二是作为教师所特有的权利,即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由相关法律对其进行保护的自由和利益。但是,教师作为从事教育教学活动的专业人员,主要职责是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所谓教师的权利是指教师的义务是指教师依法应当承担的各种责任,同样包括作为公民应承担的义务和作为教师应承担的义务。为了更好地理解教师义务的含义,我们从法律上义务的三种表现形式来把握:一是积极义务,即义务人可以按照权利人的要求作出的某种行为,如《教师法》规定:“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必须贯彻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义务;二是禁止性法律义务,就是义务人按照权利人的要求不做出某种行为,如教师不得侵害法律所保护的任何公民的基本权利;三是义务人侵犯他人的权利和利益时,接受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履行,如规定教师“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由所在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1 ]
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是相统一的。例如《教师法》第7条规定:“教师有进行教育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的权利。与此同时第九条就相应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义务,即“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学教育设施和设备”,“提供必需的图书、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2 ]在不同场合,教师的权利和义务也可相互转化。例如《教师法》规定:“教师有指导学生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的权利。[ 3 ]这一项权利,实际上也是教师的义务。教师如果未认真地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未认真地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则说明其没有履行自己的法律义务,可谓失职。
二、履行教师的法律义务,争做“四有”思政课好老师
在当今社会,随着电视、网络、手机、QQ、微博等这些新的信息工具的出现,人的思想意识呈现了多元化、复杂化,存在自主性和可变性的特点,进而使得人们的思想空间被多种意识形态所影响。人们很难从他人的道德现实表现倒推出该人的思想政治学习表现,这足以说明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课与个人思想政治现实表现相关联的复杂性。从社会大环境来说,我们既能够看到很多受过优质高等教育的大学生违法犯罪等现象,也可以看到一些没有受过高等教育的普通个体却能明鉴是非,甚至成为道德楷模的现象。在这种巨大反差面前,可以说给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带来了诸多挑战。对于这些现象,要对其产生的原因进行客观理性的分析,不能简单地归咎于我国高校思想政治教师未能善尽职责。在网络信息时代,这种组织化、系统化的舆论宣传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冲击力不可低估,因为大学生思想活跃、好奇心强,但各种相关知识和分析能力却有很多欠缺,很容易成为敌对势力宣传舆论攻势的“中招者”。网络空间的虚拟性、广阔性,使得管理机构、教育者很难对各种消极有害信息做到及时有效地了解和清除,相当多的大学生必然暴露在消极有害信息的浸润下,思想意识受到潜移默化地影响,进而对主流价值观无法认同。[ 4 ]为降低学生的犯罪率,当务之急应加强学生管理,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
1.遵纪守法义务
教师承担着立德树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培养合格人才的使命,这就需要思想政治教师广泛阅读学科最新知识成果,了解国内外重大事件、党和国家重要理论和政策新论述,才能使思想理论水平保持与时俱进,教育管理部门也要对涉及思想政治教育的有影响的负面信息保持关注,加强研究,深入认识和批判错误思潮的本质及危害,适时提高大学生对社会现象的分析判断能力和对错误思潮的免疫力,清除其消极影响,弘扬正能量。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也要结合教材内容尽量让学生对相关问题的不同思想观点有所了解,并做出正确引导。
2.政治思想品德教育义务
教师的职责不仅在于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立德树人。在对学生进行思政教育时,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在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教育的过程中,还要采用多样化的教育模式,结合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讲求实效。
“优秀的教师应当是一盏不灭的灯,而那‘开关’就在他自己的手里。他的‘亮度’在于自身的修为;不断充电,才能一直发光,照耀着学生前进的道路。”教师不仅肩负着教书育人的重任,教师的习性更会直接影响到学生,教师的行为举止直接给学生起一个示范作用。无论是面对学生的教育还是自己的专业发展,要学会沉淀自己,要学会尊重客观规律的辛勤耕耘。力戒浮躁之气,在任何时候任何人面前要摆正自己的位置,多了解同行的思考,多看看别人的长处,才能使我们所从事的工作变得有意义。
3.教育教学义务
教育教学工作是教师的本职工作。高校思想政治教师队伍庞大,工作量大,复合性强。教师为了提高教学质量,完成教学任务,固然每一位教师都应积极备课,但是教师独立分散备课也有很多不足,主要是不同教师在工作量、工作环境、研究兴趣和方向、知识水平甚至家庭环境等方面差异极大,造成备课效果参差不齐,难以保证教学质量大面积达到高标准。如同教材编写一样,教育部门组织有经验、有水平的专家队伍创作较高质量、通用性强的教学辅助材料也是十分必要的,将对思想政治教师产生莫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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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提高自身思想业务水平义务
《高等教育法》对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规定了高等学校教师一项基本义务,即高等学校的教师、管理人员和教学辅助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以教学和培养人才为中心做好本职工作。[ 5 ]
互动教学、快乐学习、有效学习是目前先进的教学理念的基本要素。成功的教学方法是既要发挥教师主导作用,又要学生积极参与,要把知识传授与获得同情感传递与行为养成结合起来。这就要求思想政治教师广泛阅读学科最新知识成果,了解国内外重大事件、党和国家重要理论和政策新论述,才能使思想理论水平保持与时俱进,从而更加有效地承担起本应承担的认识社会现实、了解理论和政策、教育和引导学生的功能,以更加自在和愉悦的精神状态从事好教育教学工作。[ 6 ]
三、“四有”好老师在改革高校思政课的建议
大学是各种思想产生和集中的地方,民主气息较强,学校风气的形成,高校教师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面对现在学生知而不识,文而不化,学而不习,习而不练等问题,思政教师更应该及时地思考和自我反思,加强学生思想道德的管理和建设。
1.更新自身先进教学方式
随着现代科技的迅猛发展,各类企业现代化程度大幅提高了,企业对于应用技能型人才的要求也与时俱进,对于以培养应用技能型人才为主要目标的民办高校院校来说更需要将现代科学管理模式、信息化教学手段、先进制造技术深层次地渗透和密切融合。除了企业的现代化程度提升外,现代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也越发明显,信息技术日益成为影响教师专业发展与成长的重要方式。[ 7 ]例如,工业、机械类的高校学生,在过往传统的核心能力考核中,是以机械操作水平为主要指标的。但在信息化高度发达的今天,数控技术对于传统机械操作的冲击以及人工智能带来的革命性意义,都使得新世纪下对于机械专业高校学生的能力要求更为全面,也加深了此类专业高校教师的教学难度。因此,高校教师必须紧跟时代发展步伐,掌握现代科学管理模式、信息化教学手段、先进制造技术,及时更新知识和技能,不能只依靠自己所知的“老一套”知识体系,停留于专业的“旧时代”。[ 8 ]传统的教学方式和课堂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正发生着巨大改变,民办高校教师需在学校创造现代化条件的基础上,学习新的教学理念、教学方法和现代信息技术。现代信息技术日益成为影响教师专业发展与成长的重要方式。甚至可以助力教学变革,教师及时更新自身的教育观念,能更好地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提升教师现代信息技术能力。
2.培养专业自律、自觉性的专业精神
加强师德建设,究其本质,师德就是职业道德,是教师专业发展一切可能性的根本前提。大学教师是一种学术职业,教师受过良好的人文素质教育,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修养、高尚的师德。特别是高校思政教师要具有服务精神、自律精神和创新精神,要以自己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引领学生成为创新型人才。[ 9 ]要提醒教师为人师表的首要原则、要强调师德在教师专业发展中是与学术能力并重的、要让教师时刻牢记高校教师与企业员工的本质区别、大力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用人环境。
至于专业精神也是高校在思政教师专业发展的环节中容易忽视的一个盲点。培育专业精神是我国现阶段民办高校师资管理中最值得注意、也是最困难的一个方面。[ 1 0 ]一方面,高校中部分青年教师专业水平有限,其专业功底也不如老教师扎实,为应付职称考评及其他硬性考评指标,学术造假的行为便在部分高校中蔚然成风;另一方面,积极引导高校思政教师在专业发展的过程中自觉遵守学术界的基本行为准则,包括专业自律、实事求是和学术诚信。践行这些原则除了依靠高校教师的自觉外,更多的是要高校承担起严格有效的监督。
四、结语
十八大后,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依法治国”和“行业依法而治”的口号,国家管理的法治化必然要求教育也要依法而治。实行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是“依法治国”对教育事业和教育工作者的基本要求。懂得教育法理论和基本的教育法律制度,是一切教育工作者必备的素质。目前,依法治教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发展教育事业的基本经验。现在许多国家都强调教育法制的强化和完备,以此来保证国家对教育的要求的实现和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高等教育工作者通过学习高等教育法学,全面理解和掌握党和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精神内容实质,在实践中加以运用,不断增强政策观念和法制观念,从而提高依法治教的自觉性。
思政老师教育法律意识是关于教育法律法规的思想、观点和态度的总和,是向大学生教授法律精神实质的理解,对教授法律实施作用的评价,对教授行政执法和教育司法的信任程度,遵守和运用教育法律的自觉性,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认识程度等内容。大学生的教育法律意识的实际水平决定着该国教育法制的实现水平。因此,高校思政课老师责任重大,必须履行《高等教育政策法规》中遵纪守法义务、教育教学义务、政治思想品德教育义务、尊重学生人格义务、保障学生权益义务、提高自身思想业务水平义务,才有望争做新时代下的“四有”好老师。
【参 考 文 献】
[1]王爱国主编.《高等教育法规基础》.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2]乐天主编.《教育政策法规的理论与实践》,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3]王勇健.《思想政治教育功能淡化的原因及应对措施》,《经济与社会发展》,2003年第10期.
[4]陈恩伦,杨挺本册主编.《高等教育政策法规》.重庆:重庆出版社,2006年版.
[5]迈克尔・夏托克、范怡红译.《成功大学的管理之道》,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6]周琴.《市场经济条件下思想政治教育功能的若干思考》,《江西社会科学》,2012年第4期.
[7]李辽宁.《当代中国思想政治教育意识形态功能研究》,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8]马万华.《全球化时代的研究型大学――美英日德四国的政策与实践》,教育科学出版社,2013年5月第1版.
[9]陈英.《影响高效德育功能发挥的因素》,《高教理论与实践》,2014年第3期.
[10]王太高,陈建主编.《高等教育政策与法规》,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
(责任编辑:姜秀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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