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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王嘉

  从城市规划、管理的角度出发,分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规划管理公众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对策建议,希望能在城市规划建设中起到作用。
  从我国现实的城市规划管理来看,还存在不少的问题与缺陷。为了提高新形势下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应积极解决存在的各种问题,这是现代城市规划人员的重点工作。文章主要阐述了我国城市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提出了相关的治理措施。
  1.当前城市规划管理面临的问题
  1.1目前城市规划的大体概况
  城市现代化的发展,引起来大规模了城市规划风潮,而在规划建设总也夹杂着盲目、无序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城市规划的时间不断减少,一些城市原定的20年的规划目标,居然再5年内完成,城市规划的发展也失去了科学的调控力;城乡规划体系跟不上时代,还有严重的脱节问题,城郊结合部建设管理混乱;一些城市以改造旧城为借口,严重破坏历史建筑、城市风貌;最突出的问题就是城市建设管理不善,导致环境严重污染,生态遭到破坏;部分城市建设时序混乱,存在先建房后修路的错误指导,造成大量的耕地被占用,城市生活环境质量严重下降;还有的城市在规划设计方面千篇一律,出现大马路、大广场、人工湖、豪华办公楼等千城一面的现象。
  1.2城市交通规划不良的问题
  城市规划管理中,城市交通规划是重点,它直接影响到城市建设后的经济发展,总体规划中往往以道路规划代替交通规划,对交通规划的实际运行能力和后期建设受益没有一个准确的分析。且交通规划重视在城市总体规划之后出台的,政府在发现交通问题后又才开始城市规划,各种更改让施工方面显得力不从心。还有的城市在操作中,只停留在道路交通设施规划层面,很少对交通路线进行科学的规划,导致整个交通规划中缺少设计含量。现代城市交通不仅是人、道路、城市的关系,而是一个集规划、建设、运营与管理的综合系统,交通规划设计绝对是个全局、战略性的设计。因此,我国必须转变交通规划的传统理念,适应时代的需求。
  1.3受现行城市规划法律法规体系的局限
  各级政府希望在最短的时间实现城市规划建设,导致不少违法建设问题的出现,违法建设在一夜之间成为了一种“潜规则”。现行法律对违规建设的查处上还有很多不足,从立案、调查取证、告知与申辩、做出处罚决定、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到听证程序等程序中,总有些步骤没有认真履行,但违法建设早已形成。现行《城市规划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没有赋予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强制执行权,就算是发现了违法建设,掌握了证据,也显得无能为力。
  2.解决规划管理问题的对策
  2.1调整规划管理模式,抓大放小
  城市规划管理质量之所以低下,主要是因为宏观失控、微观越位。规划管理工作人员的全部精力都用到了城市建设的具体项目上去了,陷入了开会、协调、纠纷、扯皮、批项目等繁杂的任务中而无法自拔,从而让城市规划的发展战略研究、宏观规划参谋决策、综合服务和综合调控协作工作无法提高,职责履行的不恰当,是我国城市规划管理的通病。因此,规划人员必须树立正确的城市规划管理思路和现代管理理念,集中精力处理大事和关键事,真正发挥政府参谋作用,提高城市规划的管理质量,在各环节中引起重视,而这将成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以及宏观调控的主要途径之一。总的来说,城市规划管理应该从静态到动态、从外到内、抓住重点和难点、变突击管理为长效管理。转变政府的管理职能,将服务理念贯彻到城市规划管理中去,完善建设环境,提高管理水平和效能。
  2.2要坚持因地制宜,保证循序渐进
  做任何事,都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关心群众的真实需求,从群众所关注的热点出发,找准重点,建立一套适合本城市发展的规划体系。再者,城市规划要量力而行,根据城市的实际情况,科学的制定规划目标,对一些重大问题,要实行综合调研和讨论,不能盲目跟风,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由于我国国情特殊,在城市规划建设中存在资源占用大,能源消耗多,浪费现象比较严重。因此,我国的城市规划应将树立节约、集约的原则作为制定规划的中心,形成合理的城市功能和城市布局结构,并不断提高城市发展将来会出现的矛盾的预见性,及时缓解矛盾,从而实现城市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2.3要突出经济发展,兼顾环境效益
  人与自然本身就是一个整体,我们在自然环境中谋而生存和发展,因而,我们必须保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协调发展,这不仅是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也是人类的责任。在城市的规划管理过程中,首先要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不仅要注重生态保护,防止污染公害,加强城市绿化和美化市容市貌,保卫城市的自然、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城市的地方特色和民俗文化,还要实现城市的现代化发展,建设出一个现代化的、高科技的城市。建设中,应清晰的认识到,城市建设不应以经济效益为全部目标,还要看到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代价,要保证城市、环境的协调、共同发展。
  2.4在城市规划中提高公众的参与度
  在西方发达国家,早就有了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制度,城市规划的内容和结果直接体现公众的利益。首先,城市规划必须满足公众的物质、精神生活需求,必须是大多数人的价值观体现。其次,城市规划必须对一些资源,尤其是稀缺资源进行合理的分配,如果没有城市居民的参与,以政府意志为代表的规划可能会有不公平的个人观念存在,很容易导致片面和短期行为,而分配的不公也会引起政府与公众之间的冲突和矛盾。最后,城市的未来发展中,公众是最有发言权的。因为,他们在城市中生活的时间很长,有的甚至世代居住在那里,对整个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足迹有详细的了解,知道该地区的实际情况,可以为城市的未来发展提供更好的建议,规划的实施与管理有赖于公众的监督。
  3.结语
  城市规划的根本就是促进城市发展,为城市的建设提供依据,是城市合理的进行建设和城市土地合理开发利用的基础条件,也是实现现代化社会、新型城市的主要手段。我们将继续从自身职责出发,努力做好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促进城市发展、提升城市品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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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田莉. 我国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困惑与出路[J]. 城市规划,2007,31(1).
  (作者单位:青岛市源洲投资有限公司山东胶州266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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