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建筑工程项目安全控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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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符春尧 隆国华
建筑过程中,如何提高安全生产工作和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实现安全生产的标准化、规范化,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的安全与身体健康,是每个施工企业及项目第一负责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中之中和首要职责。
以前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不断在强调三个控制:成本控制、安全控制、质量控制,但随着我国建筑业的蓬勃发展,施工安全问题逐渐突出,不仅妨碍了建筑业的健康发展,而且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的危害。安全控制力图建立科学的安全控制综合体系,从根本上解决施工安全问题。所以在施工项目管理中四个控制逐渐成为每个相关人士考虑的管理大纲。建设工程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其特点是产品固定而施工人员流动性大,生产周期长,又是露天作业,受外界环境的影响大,而且施工人员基本是手工操作,使得建设工程施工成为一个高安全风险的行业。在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中,经常是意外事故频频发生,对国家、社会和很多家庭造成了难以估计的损失。
1. 安全生产管理概述
1.1 工程项目安全控制
人、物和环境这些控制对象构成了安全体系,安全控制要管人、管物、管环境。所以,安全控制的特点是:1)施工项日安全控制的难点多。2)安全控制的劳保责任重。由于建筑工程施工是劳动密集型,手工作业多、人员数量多、交叉作业多,使施工作业危险性大。3)施工项目安全控制是仓业安全控制的组成部分。4)施工现场是安全控制的重点,现场是事故易发处。但概括起来讲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是酿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1.2 项目安全控制原则
1)管施工必须管安全。2)必须明确安全控制管理的日的。3)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4)坚持动态管理。5)安全管理重在控制。6)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安全生产状况
建筑业作为我国新兴的支柱产业,同时也是一个事故多发的行业。目前建筑工地的工人大部分是来自经济落后的农村。绝大部分农民,他们的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差。对工地施工中的基本常识特别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知之甚少。而一些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对安全生产只是挂在嘴上、写在纸上就是不落实在行动上。总感到不怎么抓也没有出什么大事。抱着侥幸的心理对待安全生产问题,忽视安全生产带来的严重后果及长远效益。于是导致一些人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按国家及行业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施工,虽然侥幸没有出现安全事故,也没有受到严历的处罚。因此,客观上助长了他们对待安全生产问题的麻痹、马虎、懒散、漫不经心的侥幸心理,致使产生恶性循环。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及管理上的精力、资金和设施投入不足,措施不力,甚至有法不依、有章不循而铸成大祸。而这些问题的产生,跟我国现行的管理体制及管理方法有着一定的关系。
3.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3.1 现有管理体制的不足
我国多年来实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这种管理体制对保障人民生命和社会财产安全,促进行业和国家建设事业的发展,一直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这种管理体制的不尽完善和对新形势、新经济发展的不尽适应也逐渐显现。
(1)“企业负责”意味着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和管理,主要与建设施工方有关,安全风险由施工方单独承担。工程建设中,建设方在与施工方订立的施工合同里,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要求“企业负责”,实际也是弱化了建设方在安全生产中的主要责任地位,替建设方规避了安全风险。在建设方和施工方的相互关系中,施工方处于从属和弱势地位,要从属和弱势者独立承担安全生产风险是欠公平的,建设方与施工方的获利和风险关系明显失衡。工程建设中,建设、设计、监理等相关各主体方,关于建设安全生产的责任不明确。这在客观上导致了建设、设计、监理等等相关各主体方,以旁观者的姿态出现,不太关注和重视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有的甚至认为我不是施工方,安全生产与我无关。不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的工程建设,政府投资的工程、“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以及强势投资方兴建的工程占一定比例,这无疑是安全生产的隐患。不少工程安全事故,与建设方的违法、违规行为有关;有的事故中,建设方就是主要或直接责任者。
(2)在某种程度上,现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中缺乏激励机制,对违法、违章行为缺乏处罚力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和成本最小,是每个企业的自觉行为和日标。企业不会将精力、资金和设备投到没有经济效益的地方。建设工程施工中,施工方并非不知道发生安全事故的后果,他们担心事故发生,但出于生存、利润与发展的考虑,认为抓安全生产要投入,没有利润,没有直接的经济回报,不怎么抓也没有出什么大事,往往不愿作必要的安全生产投入,不采取有力的措施预防安全事故,而是抱着侥幸的心理对待安全生产问题。施工方的侥幸心理,除了与只重视眼前利润忽视安全生产带来的隐形及长远效益的主观原因有关外,还与行业管理的政策,措施有关。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没有事故发生的施工企业,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缺乏有力度的奖励政策和激励措施,导致施工方抓安全生产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下降或受挫。对于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按国家及行业安全技术规范、规程进行施工,但侥幸没出安全事故的企业,缺乏处罚或缺乏有力度的处罚,这在客观上助长了施工方对待安全生产问题的麻痹、马虎、漫不经心及侥幸心理,致使施工方在安全生产及管理上的精力、资金和设施投入不足,措施不力,甚至出现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的局面。
(3)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建设投资的主渠道由单一的国有,向多元的方向发展。我国实行的是建设项目申报制度,对于不按基本建设程序开工的工程,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无法对其实施安全监督和质量监控;即使是按建设程序开工的工程,由于人力、财力等诸多因素,也很难做到“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真正到位。从事施工作业的一线工人往往受教育的程度不高、流动性大、素质参差不齐、建设专业知识缺乏、安全生产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差。他们身处氽业的下层,一些工人尚达不到训练有素和职业化,很难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实施有效有“群众监督”。
3.2 现阶段安全管理方法的弊端
1)教育不到位。2)轻视事前管理,注重事后管理。3)不能调动每个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4)没有科学系统的管理方式,难以落实。
4. 解决安全管理问题的方法
4.1 完善和改进管理体制,做好安全控制工作
由于国情和社会保障制度不够健全等,不可能让发生安全事故的施工企业关闭、歇业。要实现安全生产,建设工程的各主体必须严格遵守《劳动法》、《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和建设部发布的一系列关于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的规定;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行业主管部门应从多种渠道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管,加大对违法、违章行为的处罚力度。同时应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调整产业政镱,完善和改进现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体制。
(1)重新界定建设活动中,建设工程的各主体方在安全生产和管理上的责任。
(2)政府要出台使施工单位通过抓安全生产获得利益,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的政策、措施。
(3)实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押金或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制度。
(4)工程总造价中,施工方获取的利润水平应与所承担的安全风险大致相协调,行业主管部门应提高安全生产费用定额。
(5)成立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的、社会化、专业化、具有监管和服务性质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
(6)积极稳妥地推进建设上程保险制度,除了已实行的意外伤害等保险外,还应设立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新险种,如建设方责任险、职业责任险、工程质量保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等。其中一些险种应强制推行,同时政府要有政策支持。
(7)综合治理建设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4.2 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应用科学的管理方法
(1)形式多样注重效果,全面宣讲安全的重要性。
(2)安全管理要以人为本。安全管理贯穿于项目的整个始末,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工作,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不断发展,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地位不断提高,安全问题也越来越受到政府及公众的重视。在建筑过程中,如何提高安全生产工作和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实现安全生产的标准化、规范化,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的安全与身体健康,是每个施工企业及项目第一负责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中之中和首要职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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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杭州通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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