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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节能服务机构发展经验启示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黄德林 殷婉莹

  【摘要】节能减排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但目前各地实施节能减排的效果并不容乐观。在西方国家节能减排已成为一个初具规模的市场,如何学习西方经验,培育我国的节能减排市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政府应推动节能服务机构发展,扩大节能减排的范围,以取得更好的效果。西方国家的发展经验可以给我们以启示。
  【关键词】节能服务机构发展对策
  21世纪以来,节能减排工作大范围展开,新《节约能源法》使节约资源成为我国基本国策,节能减排工作已成为全社会参与的大事。2008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节能减排工作安排通知》,通知强调强化责任考核,加快结构调整,完善政策,推进法制建设,加强综合协调,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推进的节能减排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市场经济作用,从而为节能减排政策研究指明了方向。
  
  节能减排与节能服务机构综述
  
  节能减排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而言,节能减排是指节约物质资源和能源资源,减少废弃物和环境有害物(包括“三废”和噪声等)的排放;狭义而言,节能减排是指节约能源和减少环境有害物排放。
  节能服务机构。“节能服务公司”在国外称ESCO,是一种基于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运作的、以盈利为直接目的的专业化公司,但是,也有部分是不盈利,这部分主要是由政府出资举办或是社会节能志愿组织主办的。ESCO与愿意进行节能改造的用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用户的节能项目进行投资或融资,向用户提供能源效率审计、节能项目设计、施工、监测、管理等一条龙服务,并通过与用户分享项目实施后产生的节能效益来盈利和滚动发展。
  
  国外节能服务机构经验介绍
  
  国外在培育节能减排服务市场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节约型社会的法规政策、对节能服务产业的经济激励、采用市场化运作开展节能服务、引导节能服务机构健康发展。
  形成节能服务市场化机制―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能源管理(EMC)在西方国家比较流行,也是美国联邦推进节能工作的一种有效机制。作为一种被广泛应用的市场节能机制,合同能源管理,简而言之就是专业化的节能服务公司(ESCO)与自愿进行节能改造的客户(多为企业)签订节能服务合同,通过利用节能服务公司的专业技术、系统管理、资金筹措等优势来与客户分享节能项目实施后产生的节能效益,是一种双赢的模式。
  ESCO事业的合同模式。合同能源管理的ESCO事业主要有三种合同模式:节能量保证型合同、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目前节能效益分享型占主流,节能量保证型发展迅速,能源费用托管型发展势头良好。节能量保证型由业主负责筹集节能初期资金,节能设备的所有权归业主,适用于业主资金量比较充足,实力较强的大公司;节能效益分享合同,由ESCO公司负责筹集节能资金,节能设备所有权归ESCO公司,业主不需要进行初期投资,不承担投资风险,这则适用于业主能力较弱,融资能力不强的公司。节能量保证型主要集中于工业领域,节能效益分享型主要集中在建筑领域,能源费用托管型分布于有一定规模的医院、商业卖场等。
  高度重视节能服务体系建设。建立高效节能咨询机构。节能咨询机构也就是节能减排中间机构或者服务机构。政府制定的节能减排目标和出台的政策措施,如果没有专业的节能服务平台,很难在企业和社会进行推广实施,节能咨询机构正是为企业和社会提供这个平台。在企业和公众节能咨询需求不断增加的同时,政府支持发展小型的节能咨询机构,对新组建的节能咨询机构予以资助。同时为提高咨询人员的素质,政府每年要对咨询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形成节能减排的有效模式。各个国家由于国情的不同,在某些产业的发展上也不尽相同,节能服务产业的发展也是如此,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模式也是根据本国实际探索的。“政府投资、企业运作”成为英国推动低碳经济发展的有效模式。
  2001年,英国成立了碳信托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税收,主要是气候变化税,收益循环投入。该公司向企业和公共部门提供专家咨询、资助和认证服务,协助完成节能减排目标,最终帮助英国迈向低碳经济。该公司成立以来,已帮助众多英国公司累计减排1700万吨,节约能源支出超过10亿英镑。我国学者提出用“节能超市”模式来推动我国节能服务业发展,节能超市模式模仿超市的运作,使得节能服务开成连锁店一样,这是被论证推动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有效模式。
  注重发挥行业协会在节能减排中的作用。在德国,行业协会是执行德国政府对企业的政策扶持和经济补贴的,因此行业协会成为沟通政府和企业的有效桥梁。在节能减排工作中,政府十分重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政府把节能减排任务下达到各行业,由各行业协会负责执行。行业协会利用政府下拨的资金和自有资金帮助企业对老设备进行改造,还通过加强节能减排技术研发和行业监管等措施,促进本行业完成政府的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另外,政府重视行业协会建设,给予政策倾斜和资金扶持,使其健康发展。
  
  我国推进节能服务机构发展的对策
  
  制定和出台节能服务市场法规。要推动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关于节能服务市场的法规必须先行。这些法规是为了规范节能服务机构运行的。任何一个市场要存在和发展,没有法规那是万万不行的。这些法规包含政府对于节能服务机构发展的行政管理制度和经济制度。比如认证制度、基金制度、税收制度、补贴制度、奖励制度等,形成一个针对性的、比较全面的市场法规。
  成立专门的节能减排管理机构,管理节能服务机构。各国都有政府设立的机构管理节能减排工作,但机构和职能设置不尽相同。在我国,节能和清洁生产工作归属于发改委,而减排工作归属于环保局,城市垃圾分类处理和卫生工作则由城管局负责。在这里我们建议将节能减排工作由统一的机构来管理,按照规划完成节能减排指标,节能指标是否完成,由统计部门依统计系统和统计机制决定,形成了统计部门考核局面。
  节能减排管理机构应该有明确的职责,具体落实的工作,在这里,建议我们的节能减排管理机构同时应管理好现有的节能服务机构,为其工作提供支持,为其发展创造条件。
  对于节能服务机构合理的财政税收优惠,加大专项扶持。节能减排服务机构在我国是一个新兴行业,对于新兴行业我们要出台优惠政策加大扶持力度,这样才能激励更多投资者向其注入资金,另一方面减轻此行业企业的负担,让其有更多的资金投入到企业的发展中,达到提升行业规模,做大做强。
  节能服务公司提供的是综合节能服务,不是一般的节能设备销售商,应该按照服务税6%计算,而不是增值税17%,而且节能服务公司为客户出资进行节能项目承担了很大风险,应该在税收方面借鉴出口退税的管理模式,返回所征税款。
  节能服务公司发展的最大障碍是融资困难,我们的财政支持力度应明显加大,要采用基金,如节能专项基金,国家科技创新基金中用于节能部分,节能公益基金等,在补贴方面,财政要设置激励措施,对于完成节能服务项目的公司按照标准给以奖励,同时鼓励金融创新,形成与合同能源管理相配套的银行贷款项目。
  对节能服务机构进行评估,给予颁发不同资质。对现有的节能服务机构根据规模大小、资金多少、人员素质高低、技术的先进性等进行评估,并划分为不同级别和资质的节能服务机构,并由政府部门颁发资格证书。对于高级别、高资质的节能服务机构则可以接耗资大、节能减排量大的节能减排项目,级别不高、资质不够的节能服务机构则不能接那些较大的项目。同时可以支持有需求的国有大中型企业接受高资质的节能服务机构提供节能减排服务。对于实力不足的节能服务机构可以起到激励作用,促使其扩大规模,增强实力。
  政府授予节能服务机构以资质是为了对节能服务机构进行规范管理,对这一市场进行政策性的指导。只有经过政府授予资质的节能服务机构才能提供节能减排服务,没有通过资质评估的则不能对外提供此项服务。
  政府依据节能减排效果评估对节能服务机构进行奖励。节能服务机构在提供节能减排服务完成后必须和企业签订节能减排效果评估书,由企业对节能服务机构所提供的节能减排服务进行效果评估。评估的内容主要有:节能量、减排量、使用的资金量、时间期限、节能减排意识是否提高、节能减排的技术使用情况、技术是否先进、企业的认可度等。我们可以根据企业的这份效果评估书对节能服务机构进行奖励。奖励的资金来源于政府划拨的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另外,根据节能减排的效果评估书,节能减排服务机构也明确了自身在节能减排服务方面哪些做的好,哪些做的不好,为今后节能服务机构改进自身提供经验。
  (作者分别为: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政法学院教授,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本文为武汉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武汉城市圈节能减排政策研究”、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国地质大学资源经济研究中心项目“武汉城市圈节能减排政策研究”的研究课题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1040333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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