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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网络犯罪心理初探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谈文娟

  【摘要】随着网络时代的来临,网络在给我们生活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也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网络犯罪,而在这些网络犯罪中,大学生属于一个比较敏感的群体。大学生网络犯罪一方面给社会带来了恶劣影响,同时也是我国人才培养上的一大阻碍,因此研究当代大学生网络犯罪中的犯罪心理,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网络犯罪大学生犯罪心理网络文化
  
  大学生网络犯罪类型
  以计算机网络为平台而实施的犯罪。首先最突出的表现就是对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的破坏以及非法侵入。具体包括未经授权对计算机数据进行增减、篡改和修改;对计算机网络进行攻击,包括利用短时间内发送大量的电子邮件,致使网络系统不能正常工作甚至是瘫痪。其次是对计算机病毒的制作和传播。有些大学生利用计算机编程程序进行计算机病毒的编制,或者故意将计算机病毒等恶意破坏性软件或者数据文件进行销售或者传播,致使短时间内计算机病毒的蔓延,这种网络犯罪对计算机网络系统所造成的危害性极大。第三是对目前很多软件以及网络游戏中账户以及虚拟财产的窃取。这里所说的账户和虚拟财产包括腾讯、MSN等软件中的虚拟货币、网络游戏中的账户和虚拟货币以及其他的电子货币,这些虚拟货币虽然只能在网络上使用,但是依旧属于公民的私有财产,对这些虚拟货币进行窃取,依旧属于犯罪行为。
  以计算机网络为工具而实施的犯罪。在这些犯罪行为中,其对于犯罪客体的侵犯依旧属于传统意义上的犯罪,只是在犯罪过程中充分利用了计算机网络的某些特征来实现非法目的:首先是侵犯财产权犯罪。主要包括利用计算机网络为工具实现对他人的财产的窃取、诈骗以及赌博等行为,这些行为中不仅包括利用计算机针对现实货币进行的犯罪,同时还包括利用计算机对信用卡等电子货币的窃取。其次是侵犯人身权以及知识产权方面的犯罪。在侵犯人身权方面,主要是对隐私权以及名誉权上的侵犯,包括未经他人同意获取他人隐私,或者是将他人隐私传到网上,同时还包括在网络上诋毁他人名誉上的行为;而对于知识产权上的侵犯,主要是指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对他们已上传到网络上的文章进行剽窃,以及对盗版软件的制作和传播。还有一些依靠网络所进行的色情类犯罪。
  大学生网络犯罪的犯罪心理分析
  由于大学生具有自身特殊的群体性质,因此大学生所实施的网络犯罪无论对于学生的学业发展还是对自身的身心健康都会产生极大的不良影响,同时还会造成严重的法律后果和社会后果,而追究其犯罪心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犯罪动机较为简单。目前从社会上大学生网络犯罪的犯罪动机来看,无非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好奇心和表现欲望强烈。大学生一般兴趣较广泛,同时其所体现出来的求知欲望也很强,而网络这个庞大的信息平台,很容易满足他们的好奇心,但是由于很多大学生自身的年纪并不大,社会阅历不高,其对各种信息的分辨能力也较差,对于一些带有诱惑性的反动信息或者是色情信息,很容易就会被吸引进去,甚至进行主动传播或者制作。而在表现欲望上,有不少制造计算机网络病毒的大学生并不是为了报复社会,而是简单地需要表现自己的计算机水平有多么高超,非法侵入、盗取他人账号或者虚拟财物时,其目的也是为了证明自己有这方面的实力,而不是单纯的窃取财物。二是爱慕虚荣,贪图钱财。目前有些大学生之间会进行盲目的经济实力攀比,错误地认为只有经济实力才能证明一个大学生在同学、异性或者是整个学校中的地位。由于大学生绝大多数还没有创业,在钱财上较为有限,因此就会出现小部分的大学生贪图钱财,不惜铤而走险。同时目前很多大学生在学校也开始尝试创业,很多大学生都充分发挥了自身的能力和聪明才智,但是有少部分的学生也开始寻求非法敛财的方式,从而走向犯罪道路。
  内心挫败,寻求刺激和宣泄。在对社会心理学进行研究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其中有一种挫折引发攻击的理论,也就说当社会个体在其具体的动机得不到实现或者是满足的情况下,就会感受到挫折感,随后就会利用补偿的积极形式来进行弥补,或者是采用逃避、攻击或者是宣泄的方式进行发泄。目前我国有些大学生面对学习中的学业竞争或者是毕业后的就业压力,往往都会出现出内心的挫败感,在情绪上难免低落。其中有少部分大学生出现了厌学甚至是厌生等极端情绪,内心空虚,每天无所事事。因此就在网络上寻找了一个可以发泄内心挫败感,寻找刺激的一个全新的虚拟环境,从而让其中一些自制力很差的学生走向犯罪的道路。
  法律意识以及道德意识上的淡化。我国长期的应试教育过程中,仅仅重视学生的考试能力,而忽视了对学生情感、人格塑造以及社会意识上的培养,因此有少部分大学生虽然学习能力较强,但是在法律意识以及道德意识上都较为淡漠。而且现在不少大学生在家庭中都是独生子女,在从小到大的生活环境中形成了较为强烈的自我中心意识,其不利的一面就是在做事的过程中往往不计后果,而对别人的考虑较少。同时由于网络具备一定的隐蔽性或者是虚拟性,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意识都会降低。虽然我国现在正在逐渐加强对网络社会的监管力度,在对网络违法犯罪的立法方面也处于逐步完善的过程中,但是从总体上来说网络监管还是不够健全和完善,在司法实践中经常会表现为犯罪危害上的延后性和间接性,因此造成目前很多大学生在网络上比较容易地就会对自己的行为进行放纵,抛弃了应有的法治观念和道德观念,从而导致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人格发展不健全。人格方面问题同样也是目前大学生犯罪心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有些大学生由于自身心理因素以及外在的社会因素、家庭因素等方面的影响,在人格发展上会出现一定的偏差,主要表现为人际关系的不良性、性格的怪异性以及心理上的絮乱不定。由于人格因素上的不良影响,这些大学生往往都会沉溺于网络世界中的暴力游戏以及色情内容当中,无法分清虚拟世界与现实社会之间的区别,往往会把在网络上所产生的角色情绪带到现实社会中来,从而产生一些较为严重的违法犯罪。
  针对大学生网络犯罪应采取的防范措施
  学校方面。首先,各大高校可以充分利用网络在信息传播上的优越性,在网络上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并大力弘扬优秀的传统文化,在引导学生自觉对某些不良意识形态以及错误思潮冲击抵制的同时,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的传播,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影响性和时效性。同时高校必须要做好校园网络建设工作,在网络上开辟各种政治活动中心,鼓励学生参与其中,并且充分调动大学生的积极性。此外,利用对优秀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播,让大学生自觉地发扬传统民族文化,在形成民族文化自豪感的同时,抵制那些反动、暴力以及色情信息对当代大学生的影响。
  第二,高校应该适当引导大学生建立其健康积极的人际关系,正确对待网络时代下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方式。网络交往跟现实社会中的人际交往相比,具有安全性、间接性以及广泛性等特点,在网络交往的过程中更容易获得满足感和成就感。而网络交往对于正确人格的塑造以及思想观念有很大影响,因此学校可以利用思想政治教育的方式,引导学生进行正确的网络人际交往。此外,还可以利用网络展开心理健康方面的教育,实现对大学生信息状态上的把握,对其形成的信息缺陷进行校正和对人格进行完善,从而帮助大学生建立其积极健康的成长方式。
  第三,高校在引导学生对网络实现合理利用的同时,加强对高校网络的监管。在这里,做好对高校网络的监管工作显得尤为重要,高校必须要采取各种有效的措施,对校园网进行规范,同时对校园网中的不良信息进行堵截和删除,并且建立其网络预警系统,实现对大学生上网行为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同时,对不良的网络行为进行警告。在对高校校园文化建设的空间和渠道进行不断拓展的同时,充分发挥网络的教育功能,实现对大学生在法律以及道德上的再教育。
  社会方面。第一,完善网络犯罪的立法。只有从法律上明确了网络犯罪的性质,明确哪些行为属于网络犯罪并应该给予什么样的处罚,才能够对大学生的心理形成强制。第二,树立网络道德风尚,指引大学生心理健康发展。即使是在网络时代和虚拟社会中,社会也有责任弘扬优良的文化传统,宣传正确的意识形态,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指引大学生在面对各种冲突时选择正确的方向,形成全社会对网络犯罪的道德批判。第三,健全网络安全体系,提高犯罪侦查技术,增加犯罪心理恐惧感。不仅国家应当加强管理力度,被害人一方也应杜绝对犯罪动机产生的刺激,不给犯罪分子任何机会。此外,还需要尽快提高网络犯罪的侦查技术。一旦网络犯罪的破案率提高,必然会对潜在的网络犯罪人造成心理压力。
  综上所述,大学生是拥有高智商、高学历和丰富科学知识的社会新生力量,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关乎整个社会的发展速度和方向。要预防大学生网络犯罪行为的产生,全社会都应积极行动起来。家庭、学校在给予大学生必要的生存条件和科学知识的同时,更加需要关注他们的心理发展状态,努力为其创造一个健康、平衡、积极向上的社会及心理环境,引导其自身的健康成长,从而促进整个社会的发展。(作者单位:南京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与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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