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社会结构功能的电力市场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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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 昕
【摘要】传统的电力市场基于经济学的市场效率概念,对社会结构的影响分析有限。只有对目前基于经济学市场效率的市场分析方法作进一步的补充,站在电力市场整体的立场上,确立社会学分析的角度,才能更科学地看待电力市场的发展。
【关键词】社会学 结构 地区差异 电力市场
引 言
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根本目的是提高效率。无论是在理论研究或是实践探索中,市场效率都被作为评价电力市场优劣的重要标准,从传统的经济学的角度分析,上述结论是正确的。然而,对电力市场制度的评估还应考虑其他一些因素,例如社会不同地区结构上的差异等因素,这些因素同样对电力市场的运行效果产生重要的影响。因此,有必要对目前基于经济学市场效率的市场分析方法作进一步的补充,确立社会学分析的角度,从而更科学地看待电力市场的发展。
我们知道,经济学的制度外部性是指一种经济制度对他人福利施加的未在市场交易中反映出来的影响。如果某个经济行为个体的活动使他人或社会受益,称为正外部性;如果某个经济行为个体的活动使他人或社会受损,则称为负外部性。因此,这种外部性的影响就会对社会活动的各个领域之间,包括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各个领域之间的相互联系产生作用。帕森斯的结构功能主义认为,在社会系统中,行动者之间的关系结构形成了社会系统的基本结构。社会角色,作为角色系统的集体以及由价值观和规范构成的社会制度,是社会的结构单位。
因此,无论是在“物与物交易关系”的背后看出“人与人社会关系”的马克思,还是强调人们的理解型的经济行动构造了市场的竞争关系与权力关系的韦伯,就实质而论,都是在单纯的交易关系、价格机制之外,看到了更多的社会要素,并且努力把这些要素与价格机制连接起来加以理解。
电力市场对社会结构的影响
社会结构,概括而言,就是社会各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网络。它是人类社会长期发展的产物,并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变迁而不断发生着变化。在一个现实的社会系统中,一切社会活动都是在一定的社会结构中运行的,任何单一部分的变动都会引起社会结构的变化并且受到社会结构变迁的制约,社会结构的变革最终成为社会变迁和发展的根本标志。电力市场与社会结构的关系可以用电力市场的制度外部性来解释。电力市场的制度外部性,是指当一个电力市场的覆盖范围内存在多个经济发展水平和电价承受能力有较大差别的地区时,组织跨地区的统一电力交易,将改变各地区的用电量和电价,这将影响各地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变地方的社会结构。
跨地区统一电力交易可能扩大了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平衡。跨地区电力市场统一交易的影响将作用于电价和用电量两个方面。首先,统一的市场交易会使各地区的上网电价逐渐趋同,经济较发达、发电成本较高的地区上网电价降低;经济欠发达、发电成本较低的地区上网电价升高。其次,经济欠发达地区和经济较发达地区的消费者对电价的承受能力存在着很大的差距,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电价升高,将迫使该地区的用电量减少,对该地区的人民生活和许多重要的工业生产造成不利的影响;而经济较发达地区的用电量随着电价的降低而增加,将获得更多的福利。
低成本发电商可能抬高报价,提高整体电价水平,而降低整体市场的效率。在跨地区电力市场的统一交易中,有经济较发达地区的发电企业的高成本电价作为参照,给了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低成本机组一定的提价空间。在这个空间内,即使提高报价,仍可获得期望的发电量。这种错误的激励将会提高整个市场中的电价水平,降低整个市场的效率。
基于以上两个方面的考虑,只有考虑社会结构的优化性,电力市场结构才能实现社会结构最优化。
研究设计:访谈社会结构的优化与电力市场结构的关系
为了更好地说明电力市场结构与社会结构之间的关系,笔者进行了一些访谈,访谈的对象皆为电力市场公众非常熟悉的专家,分别属于电厂、电网公司和电力系统的研究人员。访谈的题目如下:
一,您认为省级电力市场的存在基础及发展前景如何?
二,您认为当前电力市场的主要问题是什么,具体表现如何?
三,您认为构建统一开放的电力市场体系还有多长的路要走?
四,如何发挥电力市场中电网企业对电力消费和生产的引导作用?
五,如何发挥市场监管体系的作用?
六,您是如何理解电力市场结构中的企业权力?
针对第一个问题,大部分专家认为,目前我国电力市场中大部分的电力交易是在省级市场层面完成的,因此,省级市场是电力市场体系不可或缺的基础性市场,是电力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打破区域间的壁垒将促进全国能源资源的优化配置。从我国能源资源的大范围优化配置的客观要求来看,省级电力市场不仅客观存在,而且发展潜力也非常大,而且是电力市场的基本市场。
针对第二个问题,专家们认为当前电力市场主要的问题有三方面。一方面电力市场的改革模式还不明确,包括厂网分开后遗留的问题。第二方面主要是主辅分离任务艰巨,输、配、售电是否各自独立运作?其复杂性可想而知,相应的管理也比较落后。第三方面,在电力市场建设上还存在不少问题,缺乏相应的激励机制和法规;缺乏长期的电力规划和明确的组织实施办法等。
针对第三个问题,专家们认为我们现在电力市场的体系还不完整,电力工业有垄断性特征,也有公用事业的开放性特征,这都增加了市场改革的艰巨性。其次,省级电力市场是客观存在的,各省级市场形成的市场运营规则均不一致,各方利益主体的矛盾仍然存在,缺乏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规则,这也不利于建立统一开放的全国电力市场,最保守还需5~10年时间。
针对第四个问题,专家们认为应强化电网企业在电力市场中对电力消费和生产的引导作用。比如,以电网规划引导资源规划,以消费引导电网规划就是方法之一;电网企业向社会提供无歧视的网络准入,允许市场化的输电网络投资机制的存在等;与电力市场机制相适应的价格联动机制还没有建立,发电侧通过竞价形成的市场价格波动,还不能通过销售电价传递到用户侧。需要考虑政府的限制权和社会福利等因素,同时引导可再生能源、环保、节能减排等激励措施的具体实施。
针对第五个问题,专家们认为市场监管很关键。如发电侧市场的监管体制还不完善;树立良好的监管形象和执法能力等,这都是处理好市场在电力资源配置中作用与改善市场监管的关系,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安全的关系,实现电力体制改革过程中电力行业内部各环节和谐发展以及电力行业和社会的和谐发展统一目标的途径。
针对第六个问题,专家们认为电力市场结构中企业权力的垄断性特征仍是较为显著。比如通过颁发用电许可证、电网企业间的电量购买、扩装、抄表计量、设备验收及检验中各工作环节中企业都不同程度上行使了权力。
设计市场规则时的考虑因素
综上,我们发现在进行电力市场规则设计的时候,一定要突出其建设的总体目标:保持电力工业长期稳定发展,电力供应应满足不断增长的社会需求,尤其是在我国这样经济高速增长的发展中国家,破除市场壁垒,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以发展与环境协调一致,建设最终为广大用户提供优质、多样化的电力产品服务的市场体系。在设计市场规划时,须考虑以下几点,
利益均衡机制不可或缺。电力市场的建立是为不同群体提供了表达和追求各自利益的平台,在已经建立的市场经济的基本框架下,需要建立不可缺少的利益均衡机制,考虑社会结构的变化带来的新课题。在社会结构的力量越来越处于活跃状态的情况下,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化就是要在法律层面制定规则,重视电价形成机制和电价体系的研究,建立起一套规范、科学的政府监管与市场作用相结合的电价制度,将社会“公平”因素纳入改革的方向中,考虑竞争的各方整体利益的健康发展,同时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比如,政府在制定电力市场研究方案时考虑发电商的权力形成因素,这样,才能在发电商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尽量使市场结构与社会结构相对称,满足社会福利最大化。
不同社会区域结构的影响。由于地区资源分配上存在差异,执行 “三公”基本规则,即公开、公平、公正时存在各地区具体特殊情况。在我国当前省间经济发展和电价水平存在较大差距的实际情况下,如何构建和谐的网厂关系,确定符合各区域市场运营规则特性的规则和对策,社会学完全可以在这方面取得研究成果。
建设公正的制度环境。社会公正是现代社会的基本价值取向,是现代社会基本制度设计与安排的依据,因而成为制定社会政策的依据。社会公正就是要尽可能多地让全体社会成员能够共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促使社会成员都能够拥有充分的自由发展空间。它强调的是维护每个社会成员或是社会群体的合理利益,而不是仅仅站在某个特定社会群体的立场上来制定整体性的社会经济运行政策和制度。因此,只有站在电力市场整体的立场上,才能维护不同区域群体和成员的平等,才能有效地促成各区域群体之间的互惠互利,有效防止公权不恰当的扩张,进而充分开发地区经济发展的差异性以及电网的实际运行状况,建立共同市场,又提升整个社会对电力市场发展的信任程度和整合程度。当然这就需要积极推进社会学的应用研究工作。(作者单位:上海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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