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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转型改革的经济效应分析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覃庆寅

  [摘 要]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这标志着我国增值税改革向前迈出了重要一步,必将对我国宏观经济发展产生积极而又深远的影响。
  [关键词]增值税;转型改革;规范;经济效应
  [作者简介]覃庆寅,广西财经学院财政系副教授,广西南宁530003
  [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10)01-0075-03
  
  增值税转型改革,允许企业抵扣其购进设备的进项税额,这既是一项重大的减税政策,也是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预计将为纳税人减轻税收负担超过1200亿元。转型改革将消除生产型增值税制存在的重复征税因素,降低企业设备投资的税收负担,有利于鼓励投资和扩大内需,促进企业技术进步、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对于提高我国企业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克服国际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一、增值税转型改革的含义
  
  在对货物和劳务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前提下,根据对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税金扣除方式的不同,增值税分为生产型、收入型和消费型三种类型。目前世界上140多个实行增值税的国家中,绝大多数国家实行消费型增值税。
  我国增值税对销售、进口货物以及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征收,覆盖了货物的生产、批发和零售各环节,涉及众多行业,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出于财政收入考虑,我国一直实行生产型增值税,对企业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金不允许扣除。因此,所谓增值税转型,是指从生产型增值税转变为消费型增值税,即允许企业一次性抵扣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
  
  二、增值税转型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自2009年1月1日起,全国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新购进设备所含的进项税额可以计算抵扣
  1 增值税转型改革从2009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因此,企业在2009年1月1日以前购进的固定资产,即当前已有的存量固定资产,无论是否取得专用发票等合法抵扣凭证,均不得抵扣税款,包括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但专用发票开具日期为2009年1月1日以后的购进固定资产。只有2009年1月1日以后实际购进并且发票开具时间是2009年1月1日以后的固定资产,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2 准予抵扣的固定资产范围仅限于现行增值税征税范围内的固定资产,包括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虽然在会计制度中允许作为固定资产核算,但不能纳入增值税的抵扣范围,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3 小规模纳税人不能享受增值税转型的实惠。增值税转型是以允许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为标志的。而现行增值税制将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种,其中。一般纳税人按照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的方法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不抵扣进项税额。所以,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不能享受增值税转型的实惠。
  4 增值税转型改革是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原先实行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政策的东北、中部、内蒙古东部地区以及四川汶川地震受灾严重地区,也都纳入增值税转型改革的总体范畴内,执行相同的政策。即不再按照增值税税收增量计算退税,直接计算抵扣,所留存的尚未退税的部分进项税额从当前“待抵扣”状态变成“可抵扣”状态。
  
  (二)购进的应征消费税的小汽车、摩托车和游艇不得抵扣进项税
  增值税转型改革将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纳入抵扣范围,但纳税人购进的应征消费税的游艇、小汽车和摩托车仍然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排除在此次转型改革范围之外。其主要考虑是,纳税人购买小汽车、摩托车等经常用于非生产经营用途,由企业自身消费用,从操作上难以界定哪些属于生产用,哪些属于消费用,容易混入生产经营用途抵扣税款,如果将其计算抵扣将造成税负不公。因此借鉴国际惯例,规定对于购进的游艇、小汽车和摩托车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三)取消进口设备增值税免税政策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
  增值税是一种中性税,具有链条式的抵扣机制,环环相扣,上环节减免的税款将自动在下环节补征上来,因此,从税收效率角度看,增值税本身非常排斥减免税。但由于生产型增值税在经济生活中造成重复征税现象,特别是资本有机构成较高的行业,重复征税问题较为严重,所以,我国在1994年税制改革之后,陆续出台了一些增值税优惠政策,包括减税、免税和退税,以照顾特定行业纳税人,促进特定产业发展。例如进口设备免征增值税政策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等等。增值税转型改革消除了重复征税因素,降低了纳税人税负,因此有必要将与生产型增值税相关的优惠政策加以清理,规范完善税制,堵塞管理漏洞。
  
  (四)将矿产品增值税税率从13%恢复到17%
  考虑到转型改革后,矿山企业外购设备将纳入进项税额的抵扣范围,整体税负将有所下降。因此,为了公平税负,规范税制,促进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将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产品的增值税税率从13%恢复到17%。
  
  (五)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降低为3%
  转型改革的对象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改革后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负担会普遍下降,而规模小、财务核算不健全的小规模纳税人,由于是按照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不抵扣进项税额,其增值税负担不会因转型改革而降低。因此,为了平衡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之间的税负水平,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和扩大就业,需要相应降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考虑到现实经济活动中小规模纳税人混业经营十分普遍,实际征管中难以明确划分工业和商业小规模纳税人,转型改革后,对小规模纳税人不再区分工业和商业设置两档征收率,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统一降低至3%。
  
  (六)降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并提高增值税起征点
  转型改革后,降低了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工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由原来的100万元调低为50万元,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由原来的180万元调低为80万元,将更多小规模纳税人纳入一般纳税人范围,进一步消除重复征税因素,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同时,对于小型经营者,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提高其增值税起征点,免除更多小型经营者的增值税纳税义务,既减轻其经营负担,又便于税务机关抓好对大型企业的征管。
  
  三、增值税转型改革的经济效应
  
  增值税转型改革是一项重大的减税政策。由于它可避免对设备的重复征税,有利于鼓励投资和扩大内需,促进企业技术进步、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目前,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

金融危机已波及欧洲、亚洲、拉丁美洲,全球经济增长出现明显放缓势头,一些国家甚至出现经济衰退的迹象,金融危机正在对实体经济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在这种形势下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对于增强企业发展后劲,提高我国企业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克服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带来的不利影响,促进我国经济的持续平稳较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有利于刺激投资
  在消费型增值税制度下,由于企业购进设备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因此增值税转型将降低企业的投资成本,增加可支配资金,提高投资报酬率,降低项目的投资门槛,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刺激企业投资的积极性。一是有利于鼓励企业增加投资。增值税转型改革能够增强投资信心及企业发展后劲,提高我国企业的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作为改革开放以来单项税制改革减税力度最大的一次,增值税在全国范围内实现转型,是向企业传递了扩大投资的政策信号,可以提升企业的发展信心,刺激企业新上项目并扩产。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无论是对个别企业而言,还是就所有企业而言,此项改革可以减轻企业税负,优化投资预算,提高利润增加的预期。二是有利于优化投资结构。增值税转型的最大受益者,是那些对设备投资大、资本有机构成高的企业和技术密集型企业,如冶金、石化、汽车制造等行业,它们能够在扩大规模、追加设备投资方面获得较大的进项税抵扣,降低摊人产品成本的折旧。由于不同行业的受益程度不同,这必将引导投资资本的流动,从而达到优化投资结构的目的。
  
  (二)有利于促进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的调整
  增值税转型在总体上降低了企业税负,但由于不同企业资本有机构成不同,其固定资产占企业总资产的比例有高有低,所以税负降低程度有很大差异。对资本有机构成高、原材料购进少、附加值高的高新技术企业来说,消费型增值税使它们受益更大。这种税负变化将刺激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引导资本向资本密集型和高新技术产业流动,缓解原材料基础产业的瓶颈问题,促进基础产业和资本密集型企业的发展,从而达到优化产业结构的目的,另外。消费型增值税还会对地区经济结构产生一定影响,不同地区的产业结构是历史形成的,很难在短时期内得到改变,而不同的产业结构从增值税转型中受益程度不同,从而对投资的刺激程度也不同。
  
  (三)有利于促进出口
  全面实行增值税转型有利于提高我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为鼓励产品出口,我国采取“征多少、退多少,彻底退税”的原则。但由于原生产型增值税不允许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导致出口退税也不彻底以及出口商品价格提升,大大降低了出口商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可以对出口商品实现全额退税,有利于出口商品不含税出口,降低出口商品成本和价格,增强国际市场竞争力,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结构更加合理。尤其是在当前面临的企业成本加大、利润减少、出口困难的情况下,增值税转型改革对外贸经济有更强烈的促进作用。
  
  (四)有利于控制通胀风险,提高居民消费水平,扩大内需,促进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
  自2008年以来,受全球金融危机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国内外经济形势发生了诸多变化,不确定因素增多,企业成本持续加大,出口困难,亏损企业增多,经济增速出现了减缓趋势。面对这一新的变化,中央及时提出了“一保一控”的调控任务,即“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控制物价过快上涨”。要保持经济平稳快速发展,就必须激活企业创新力。因此,在当前经济出现下滑风险以及宏观调控任务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增值税转型改革正当其时,这可以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有利于发挥税收政策在“保发展”和“控物价”方面的积极作用。另外。增值税转型改革也有利于提高居民的实际消费水平,从而扩大内需,促进经济的持续、平稳、较快发展。当前,企业正处于调整转型的时期。在这一转型时期,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有利于扩大生产性内需,虽然这种扩大的生产性内需主要表现在国产设备生产及销售增长方面,但是,企业设备采购增加及活力增长,也会间接扩大消费性内需。必须看到,企业充分开工所增加就业而产生的消费能力十分巨大。无论是生产性内需的增加,还是消费性内需的增加,都会产生提振经济的效果。
  
  (五)有利于减轻中小企业税收负担
  中小企业数量多,经营范围广,几乎涉及所有的竞争性行业和领域,它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增长点,是增加就业、稳定社会的重要保证,是技术创新的重要力量,是为大型企业提供配套服务的生力军,因而在国民经济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但是,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在经营中遇到了很大困难,有相当数量的中小企业甚至破产倒闭,直接影响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因此,从财税政策上大力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就成为实现国民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的重要举措,对我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鉴于此。作为此次增值税转型改革的配套措施,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由原来的6%和4%统一降低至3%,并提高小规模纳税人的起征点,降低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上述措施将大大减轻中小企业的税收负担,对增强中小企业的盈利能力和竞争能力均具有重要意义。
  
  (六)有利于扩大就业
  增值税的转型改革有利于扩大就业。第一,增值税税负高低直接影响投资者的纯收入水平,从而使其成为调节投资者盈利水平高低的“阀门”和投资的“门槛”,越过“门槛”的投资才会有利可图,因此降低税负就是降低门槛,从而扩大投资,进而促进经济增长。第二,降低增值税税负即减少产品边际成本,从短期看可以提高投资者纯收入水平,促进投资,进而增加就业;从长远看,可以降低最终消费品价格,促进消费需求,而需求增加将导致供给增加,进而导致企业扩大生产,增雇工人,最终提高就业率。
  
  责任编辑 陈梅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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