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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传统艺术保护与旅游业发展互动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彭延炼

  [摘要]本文在分析国内外民族传统艺术保护与旅游业发展的互动现象以及相关研究文献的基础上,运用相关理论对民族传统艺术保护与旅游业发展的互动机理进行了分析,并以德夯苗寨民俗风景区为例来探讨民族传统艺术保护与旅游业的互动现象,强调民族传统艺术保护与旅游业的良性互动,达到保护、传承、发展民族传统艺术,又能促进旅游业发展的目的。
  [关键词]民族传统艺术保护;旅游业发展;互动
  [作者]彭延炼,湖南吉首大学商学院副研究员,吉首,416000
  [中图分类号]G95;G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54X(2008)02-0191-006
  
  一、引言
  
  民族传统艺术是民族文化重要组成部分,是指由各族劳动人民直接创造的表现他们的生活及其审美情趣并在群众中广泛流传的艺术,包括民族民间音乐、舞蹈、美术、工艺等,是民族文化中的“显性文化”,极具旅游开发价值。民族传统艺术具有被人类以集体或个体方式一代接一代享用、继承或发展的性质,是人类的特有遗产,它的生成、存在和传承都离不开人类社会,它是以一种变动的、抽象的和依赖于人的观念、精神存在,依托于人本身而存在,以声音、形象和技艺为表现手段,并以身体、口述相传作为文化链而得以延续。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文化形态的日趋多元和外来文化的不断撞击,民族传统艺术的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当下,如何保护与传承民族传统艺术成为了热点问题,其中最重要一个就是要赋予民族传统艺术生存空间和传承的动力,而旅游业正好具有这一功能,因此对民族传统艺术只有不断开发利用才能使其保持久盛不衰的活力。文化性是旅游的本质属性,旅游业是文化性很强的经济产业,同时也是个经济性很强的文化产业,旅游者除了欣赏旅游目的地自然风光外,渴望体验旅游目的地异质文化是一个重要的动机。旅游为民族传统艺术的交流和传播提供了平台,为民族传统艺术资源的开发和保护提供了经济支持;旅游因传统艺术的渗透而富有品位。因而,二者具有互动关系,只有把民族传统艺术与旅游开发有机的结合起来,找到二者的切入点,才能实现双方的可持续发展。
  
  二、研究述评
  
  马晓京提出了建立“民族生态旅游村”的构想,建议小规模发展、游客限制、局部开发的原则;杨振之则提出“前台、帷幕、后台”的民族文化保护与旅游开发新模式;任冠文从民族文化保护与旅游开发这一对矛盾角度人手,提出旅游开发是促进民族文化保护的有效手段,但认为旅游开发对民族文化带来许多负面效应和消极影响,对其生态环境会造成破坏,提倡保护民族文化的纯洁性;包广静、李春燕认为地域文化差异是激发旅游者旅游动机的主要因素,地域文化与旅游业发展有很强的关联性,并从影响旅游业的文化层面出发,分析了地域文化与旅游业的相互关系,认为地域文化与旅游能够实现互动发展;包广静、李春燕、武德友运用社会学互动原理,通过腾冲县旅游开发的实证研究了文化与旅游的互动机理;王明星等从文化的大角度研究文化与旅游经济的互动,但理论分析不够深入,只是进行文化与旅游或经济互动现象阐释;田茂军从湘西的民俗角度论述了湘西民间艺术保护,强调政府在保护中的主导作用;覃莉等从土家族毛古斯等民族传统艺术单一事项角度论述湘西民族传统艺术保护。
  通过综述发现,学者都从民族文化角度出发,认同旅游对民族文化保护的促进作用,但强调以保护文化“原生态”为前提,很少有文章从民族传统艺术角度探讨民族传统艺术与旅游业发展的关系。本文将以民族传统艺术保护与旅游业发展互动、相互促进作为研究对象,试图通过一个民族传统艺术保护与旅游业发展的互动研究,以达到保护、传承、发展民族传统艺术的目的,又促进旅游业的发展。
  
  三、民族传统艺术保护与旅游业发展互动机理
  
  1、民族传统艺术保护与旅游业发展互动的动力
  民族传统艺术保护是为了传承文化,这是文化发展的需要;对民族传统艺术进行的旅游开发,目的是通过开发,促进旅游经济发展,这是经济发展的需要。因而,民族传统艺术保护与旅游开发的互动,在一定程度上是文化与经济的互动。人们总是在一定的动机、需求下产生相应的行为,因此旅游产品的设计必须满足旅游者的需求。当今旅游活动层次已经由简单的观光游览向追求更高的精神享受过渡,即向文化旅游、休闲旅游形式过渡。民族传统艺术的文化价值是独一无二的,经过旅游开发,能形成文化价值独特的旅游产品,满足游客的文化求知需求,带给游客独特的精神享受。因而在这种文化需求的动力下,旅游开发者越来越重视旅游产品的文化品味,对民族传统艺术的旅游开发也逐渐受到重视。因此,旅游开发者因为文化的需求对民族传统艺术进行资源开发和产品设计,而民族传统艺术因为旅游开发的介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传统艺术的保护和传承。旅游活动的介入,解决了民族传统艺术的保护资金,然后通过对民族传统艺术的旅游开发,旅游产品档次提升,旅游经济效益得以实现。即:一方面,一部分民族传统艺术正濒临灭绝,急需保护,但保护资金严重缺乏;另一方面,旅游开发层次急需提升,游客对旅游产品文化档次的要求越来越高,因而只有通过对文化价值大的旅游资源的开发,才能实现旅游的经济效益。
  2、互动理论
  社会学中的互动原理认为相关的事物之间总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社会结构中因子个体相互作用的简化互动模式:A个体经过想象提供一组可选择的行动方案,在智慧作用下,A个体选择其中B个体适宜最好的方案,并通过引导使过程得以实现,从而达到对社会结构的影响;发生变化的社会结构通过反馈机制,其实是B个体在A个体“强化”引导后发生变化而变成的B’个体,又经过同样的互动过程使A个体发生变化,发展为A’个体。这样原来的A、B两个个体都变成了A’、B’个体,由它们组成的社会结构也就发生变化了。当然,在现实社会结构中,发生作用的因子不可能只有两个,所以实际中的互动模式,应该是重复互动的,并通过各因子个体的互动作用,推动整个社会结构向前发展。
  3、民族传统艺术保护与旅游业发展互动机理分析
  根据互动理论,民族传统艺术保护与旅游业发展的互动是循序渐进的。互动分四个阶段:
  A旅游引入期。民族传统艺术仅仅是旅游吸引物,依附在其它旅游资源,刚刚引入旅游市场,处在放任自流的状态,传统艺术对旅游的发展和旅游对传统艺术保护的促进作用不明显,双方作用力与反作用力不强,互动缺乏规律性。
  B旅游产品成长期。随着旅游推介深入,旅游者开始被民族传统艺术吸引,旅游开发者对民族传统艺术的初步开发、包装,民族传统艺术开始作为族游产品效应初步得到发挥,客源较充足,经济收入增加,民族传统艺术开始受到重视,增强了社区民众保护意思,此时经济效应大于社会效应,双方作用力与反作用力较均衡,互动初具规律。
  C旅游品牌成熟期。随着旅游业的不断成熟,旅游者的旅游行为越来越理性,文化旅游成为热点,民族地区异质文化的神秘和独特是旅游者的向往,民族传统艺术旅游得到深入开发,形成了社

区特有的民族传统旅游品牌,有力地推动民族地区旅游的发展,同时推动民族传统艺术的开发、传承,经济与社会效应得到充分发挥,双方作用力与反作用力均衡,互动具有规律性。
  D旅游品牌转型期。大量游客和异质文化的涌入,对旅游目的地的传统艺术影响巨大,此时原来的传统艺术形式已难以满足游客求奇、求异的需求,必然促使旅游业注资保护和创新民族传统艺术,强化传统艺术旅游品牌的延伸和创新,开始民族传统艺术旅游品牌转型,不适应旅游市场的旅游产品进入衰退期,此阶段旅游业作用力大,互动向民族传统艺术保护倾斜。
  以上四个阶段循环往复运动,构成民族传统艺术保护与旅游业发展互动规律,我们要依据这个规律的要求,掌握民族传统艺术与旅游业的互动轨迹,采取相应措施,保持两者的良性互动,规避恶性互动,从而促使民族传统艺术和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文化协调发展的目的。
  4、民族传统艺术保护与旅游业发展互动的效应
  旅游既是一项经济活动,又是一种文化行为,旅游业若缺少了民族传统艺术的底蕴,便失去了特色和吸引力。民族传统艺术的旅游品牌效应有经济效应和社会效应。一方面民族传统艺术具体体现在当地民族民间文化中,有易包装、易被旅游者接受的特点,可直接开发为旅游产品,成为当地文化产业中可持续发展、具有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优秀旅游品牌;另一方面旅游业又可以支持资源创新和产品创新,强化地域文化特色,充分发挥地域特色优势,产生更多经济效应。旅游开发对民族艺术的自身发展大有裨益,可成为保护、传承、发展民族艺术的重要动力,增强保护、发展民族艺术的能力,促进文化交流。
  
  四、案例分析――以德夯苗寨民俗风景区为例
  
  1、德夯苗寨民俗风景区概述
  德夯民俗风景名胜区地处云贵高原与武陵山脉相交所形成的武陵大峡谷中段,位于中国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境内,距州府吉首24公里,距凤凰古城70公里,北至张家界森林公园230公里,是一个集山水风光、苗族民俗风情天人合为一的世外桃源。其突出特点为:(1)自然风光优美。德夯苗语意为美丽的大峡谷,大峡谷全长15公里,区内绝壁高耸,峰林重叠,溪河交错,瀑布众多,水流终年不断,其中流沙瀑布、天问台、盘古峰、九龙泉、姊妹峰等自然景观尤为优美。(2)苗族风情浓厚。德夯风景区的核心是德夯苗寨,苗寨建筑依山而建,无不显示出远古遗民的氛围,德夯苗寨居住着上百户苗民,至今留存着千年古俗,老少皆说苗语,并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浓郁的苗族风情与独特的民族习俗,自今保留着传统的节庆、祭祀、婚俗、礼仪、娱乐、饮食和服饰等。(3)苗族传统艺术保持完美。德夯是天下闻名的苗鼓之乡,男女老少皆爱习鼓舞、会歌等传统艺术,曾出过五代苗鼓王;迎客拦门敬酒、晚间吹笙跳鼓、苗族青年男女隔山盘歌等古朴的画卷保留至今,百狮会、三月三歌会、赶秋、接龙、椎手等苗族民间艺术活动特色浓郁。
  由于德夯苗寨自然风光秀丽,民俗风情浓厚,苗族传统艺术保留完好,1986年吉首市人民政府将这里开发成风景名胜旅游区,1987年正式对外开放,2005年12月被确认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开发二十年来,德夯的旅游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现人平年收入达到3000多元,已成全市最为富裕的村和全州十大小康示范村@。旅游开发让德夯苗族同胞走向了富裕之路,同时促进了苗族民族传统艺术的繁荣和传承。
  2、德夯苗族传统艺术保护与旅游业发展互动分析
  德夯苗族传统艺术保护与旅游业发展互动随着旅游业发展的不同时期,可分为三个时期,笔者根据前文所述的互动理论对德夯苗寨民俗风景区传统艺术保护与旅游业发展互动进行分析。
  (1)苗族传统艺术引入期。上世纪80年代初,德夯还是一个与世隔绝的苗寨,1984年,德夯村在政府的关怀下,积极争取资金,修通了从209国道到村里的公路。随着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旅游的影响,德夯这块有着神秘的自然风光的地方受到重视,德夯的优美景色成为当地市民、学生周末郊游观光的向往。此阶段旅游者多为当地人,旅游活动处于自发状态,跳鼓、会歌、接龙、椎手等苗族传统艺术活动只在百狮会、四月八、三月三歌会、赶秋等苗族节日自发举行,偶尔成为当地文化学者和旅游者欣赏对象。随着游客的增多,给当地居民带来了新的经济观念,萌发了他们发展旅游业的意识。当时旅游主要由村委会管理,但由于交通不便,主要以自然风光作观光对象,苗族传统艺术放任自流,对德夯旅游拉动力不大,加之宣传力度小,游客稀少,旅游业发展不快。
  (2)苗族传统艺术旅游成长期。随着改革开发的逐步发展,强调经济建设为中心,当地政府调整发展思路,利用资源优势发展旅游业。1986年,德夯村所在的吉首市政府在德夯村设立了德夯风景管理处,开发德夯旅游景区,1987年1月1日正式开放。德夯风景管理处修建基础设施,完善接待服务条件,加大对外宣传,特别是成立了苗族民间艺术表演队,对苗族传统艺术的初步开发、包装,向游客有偿表演苗族歌舞和习俗,这种让旅游者享受优美自然风光的同时,能体验异质文化的形式深受旅游者喜爱。随着旅游业的示范作用,德夯苗族同胞积极投入到旅游业中来,特别是苗族老艺人参与苗族民间艺术表演、发掘,提升民族传统艺术展演质量,加之德夯风景管理处积极倡导,这样,形成了以苗族鼓舞为代表的旅游产品,其效应得到发挥,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至2002年,外来客源较充足,村民的经济收入得到增加,同时增强了广大民众对民族传统艺术的保护意思。
  (3)苗族传统艺术旅游成熟期。政府作为景区的管理者和经营者的双重身份,严重阻碍了景区的发展。2002年,当地政府通过招商引资,成立了吉首德夯旅游实业有限公司。公司的介入,带来大量建设、宣传方面的资金,引入优秀管理人才和经营管理手段。公司在开发德夯旅游业的过程中,一方面尽力保护地方生态自然资源。另一方依托德夯苗族民俗传统文化,挖掘传统艺术特色旅游资源,完善了民族传统艺术传承机制,组建民族歌舞表演队,传习民间表演艺术;由于经济利益的引导,让德夯苗族同胞积极积极投入到苗族传统艺术的保护与传承中来,形成了政府引导、旅游公司牵头、村民承办的传统艺术传承与保护机制;修建了接龙桥、整治了对歌台,打造了一台具有浓郁苗族文化特色的歌舞节目――“苗鼓风韵”;同时加大宣传力度,陆续举办了湘西苗族的百狮会(2002年2月),苗族鼓王选拔赛(2002)、(2005)、德夯国际攀岩赛(2002年9月),德夯,中国鼓文化节(2005年6月),成功树立了以“苗族鼓舞”为代表的苗族传统艺术旅游品牌。德夯以“苗族鼓舞”为代表的传统艺术赢得了世人认同,带动德夯旅游业的发展,2004年,全年德夯风景区接待中外游客31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1442万元,2005年,全年德夯风景区接待中外游客13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665万元。大量数据显示,正因为苗族传统艺术的介入,德夯的旅游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同时苗族民族传统艺术得到了有效的保护与传承,实现了双赢。

  3、德夯苗族传统艺术保护与旅游业发展互动的效应分析
  从上面论述中,我们发现,随着德夯旅游业不断成熟,苗族传统艺术与旅游业发展是一种良性互动,双方作用越来越强劲,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应。
  德夯旅游的发展丰富了苗族传统艺术的内涵,使苗族传统艺术交流与传播形式得以改变,只有借助旅游这个特殊的有效文化载体,从而使用传统艺术生命力得以延续。德夯苗寨同胞在公司的组织下,成立了民俗歌舞表演队,每天上午进行苗族婚俗表演,下午举行苗族服饰表演,晚上推出大型歌舞节目――“苗鼓风韵”,把以苗族鼓舞为代表的各种苗族传统艺术融入到展演中,让旅游者体验了苗族异质文化,展现了民族传统艺术的无穷魅力,促进了苗族传统艺术传播和交流;旅游的介入,传统艺术的功能得以充分挖掘,使苗族传统艺术功能转变,从以前的“娱神、悦己”向“娱人”转化,使其在经济一体化的今天生命力得以延续,促进了苗族传统艺术的发展和创新;苗族传统艺术的挖掘,增加村民的就业机会,德夯村的苗族同胞80%以上从事与旅游有关行业,70%收入来源于旅游,村民经济收入的增加,使苗族传统艺术传承与发展得到强有力的经济支持,很好的让新一代的苗族民众接受和传承传统艺术,增加保护传统艺术的积极性,从文化特性与保护的层面上看,传统的只能是民族的,民族传统艺术当然只能由生活在当地的民众来保护,传统艺术的创作和发展离不开孕育她的民族特性和民族习惯;旅游的发展使传统艺术的传承和保护有了坚强的经济后盾,能够促进艺术旅游的产业化转型和可持续发展。
  德夯苗族传统艺术提升了德夯旅游资源的品位,德夯除独特的地理位置和优美的自然景观外,真正吸引人的还是其神秘的苗族传统文化,只有将旅游产品的开发根植于浓厚的民族传统艺术的土壤中,才能体现特色,打造民族传统艺术品牌。德夯陆续举办了湘西苗族的百狮会、苗族鼓王选拔赛、中国鼓文化节等活动,挖掘“苗族鼓舞”内涵,不断创新,成功树立了以“苗族鼓舞”为代表的苗族传统艺术旅游品牌,使德夯成为国内外知名的“苗族鼓舞”之乡,有力的提升了德夯旅游业的品位,给旅游者较高的民族传统艺术体验,为德夯旅游注入了新的活力,促进了旅游的可持续发展。
  当然,随着德夯苗族传统艺术旅游开发进入成熟期,大量游客和异质文化的涌入,对德夯苗族传统艺术必然产生巨大影响,原来的传统艺术形式已难以满足游客求奇、求异的需求,这时就需要旅游业斥资挖掘民族传统艺术,保护和创新传统艺术形式,强化传统艺术旅游品牌,让民族传统艺术旅游品牌顺利转型,确保二者的良性互动,促进旅游业与传统艺术的可持续发展。
  4、德夯苗族传统艺术保护与旅游业发展的启示
  苗族传统艺术多层次、全方位的表演与展示,融入到德夯旅游业的各个环节,使二者产生良性互动,一方面促进了旅游业的发展,另一方面推动了苗族传统艺术的传承与保护。德夯苗族传统艺术保护与旅游业协调发展这一成功案例,给我们以下启示:
  (1)以利益机制调动对民族传统艺术的保护,在经济利益驱动下,社区民众才会积极投入到民族传统艺术的保护与挖掘中来,完善了民族传统艺术保护机制;
  (2)打造旅游品牌产品,及时宣传、交流民族传统艺术,如举办各种文化活动(鼓文化节、苗鼓王评选等),提升了民族传统艺术知名度,树立了旅游品牌,从而促使民族传统艺术得到认同,进一步巩固其在本民族群众中的影响力,增强他们的保护意识;
  (3)以民族传统艺术保护示范效应,推动民族传统艺术人才的培养和群众的参与,促进民族文化传承和发展;
  (4)以市场为导向,结合本地区实际,建立科学适用的民族传统艺术创新机制,推动民族传统艺术现代化,从而实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持续健康发展和构筑民族地区和谐文化环境。
  
  五、结语
  
  综上所述,研究民族传统艺术保护与旅游业发展的互动能够丰富旅游开发学理论和提升传统艺术的价值观,树立民族传统艺术保护与旅游开发向良性循环的发展意识,规避民族传统艺术保护与旅游开发向恶性循环发展的风险;有利于保护民族传统艺术的多样性,彰显民族传统艺术的独特魅力,提高拥有这些宝贵财富的少数民族群体认同意识,维持族群的凝聚力,增强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促进民族地区和谐发展;有利于指导民族地区发展特色旅游业,充分配置民族地区传统艺术旅游资源,促进旅游经济稳定增长和旅游业持续发展,充分发挥旅游的龙头作用带动相关产业,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拓宽民族地区就业渠道,增强城乡剩余劳动力转移力度,增加人民收入;有利于盘活民族地区传统艺术事业,优化民族地区产业结构,促进旅游和传统艺术产业经营,增进民族传统艺术的传承和保护,增进民族地区旅游活力,实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和谐发展。
  
  责任编辑 邵志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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