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大开发新规划前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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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延春 姚佳威
来自国家发改委等多个渠道的信息显示,虎年春节之后不久,中央将召开全国西部大开发总结会,会后将出台一揽子促进西部大开发的新政策,统称为“西部大开发新十年规划”。
提高“含金量”
“新十年的西部开发规划在目标、政策措施和路径等方面,都与前十年有很大不同,政策力度会更大,含金量更高。”参与西部大开发新十年规划研究和论证的中国社科院西部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陈耀告诉笔者。
对于人们最为关心的优惠政策延续问题,陈耀透露,国家对西部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的政策、财政转移支付和税收倾斜政策、对西部教育医疗等民生改善的支持、对西部扩大对外开放的政策,都将继续延续并加大力度。
同时,国家还将研究出台一系列新的政策措施,比如西部承接东部产业转移的政策,西部民族地区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政策,一些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向西部倾斜的政策。
在继续强化西部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的基础上,未来十年国家将更多地着眼于提升西部地区的自我造血能力。西部地区包括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西部与东部之间、西部地区城乡之间)会有明显的提高。
据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原副主任曹玉书介绍,在今后十年的西部大开发中,将注重调整资源依赖型发展方式,实施资源就地转化战略,延长西部资源型产业的链条,同时积极培育非资源型新兴产业。另外,国家将扩大西部地区向西开放的力度,通过新亚欧大陆桥和陆地边境贸易,尽可能多地利用国内国际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
此外,放宽民营经济限制,吸引民间参与基础设施投资,亦将成为西部提速的关键。
据悉,除了少数需要政府控制的公益性项目,大多数基础设施项目都可能向民间资本开放。
新一轮西部大开发会不会出现工业到处开花,造成新一轮大开采、大发掘?国家发改委副秘书长杨伟民表示,西部生态环境脆弱,许多区域不适合搞工业化、城市化。有些地区过度开发,会令其成为不适宜人类居住的环境,如青海三江源地区就是以往区域政策误区的一个缩影,过去几十年畜牧业的过度开发,造成该地区水土流失、草场退化、水源减少等现象越来越严重。
如果从保护环境考虑,西部的许多地区应列入限制开发区域,但如此一来,西部大开发该如何进行?“解决方法是,加大对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的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和社会管理的财政支持;建立横向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实行下游对上游地区、开发地区对保护地区、生态受益地区对生态保护地区的生态环境补偿等办法。现在国家已经在一些地区试行生态补偿机制。”杨伟民说。
延续财税优惠
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即将到期,投资西部的不少企业都在担心相关政策会“叫停”。
曹玉书认为,西部仍需要一系列扶持政策来吸引社会资本。过去十年,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在西部地区新建交通、电力、水利、邮政等项目的企业所得税实行两年免收、三年减半征收(“两免三减半”)。这些政策都应该继续,不能半途而废,不能釜底抽薪。
笔者从国家税务总局税政司获悉,税务部门正在研究后续政策,初步思路是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基本不变,在投向上做适当调整,在认定和管理方面将更加规范和严格。另外,土地、金融等其他政策基本维持不变。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告诉笔者,今后十年国家财政转移支付还将进一步持续,力度上也将进一步加大,但在具体政策上会有所变化。比如税收方面,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15%保持不变,而促进西部产业结构调整的一些税收优惠政策覆盖面将会拓宽。从财税政策整体上看,可能由过去区域性扶持为主,向区域性与产业性扶持相结合的方向转变,具体对能源、矿产、农产品深加工等西部特色产业进行倾斜与扶持。
外资方面,全国政协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商务部原副部长张志刚告诉笔者,考虑到西部地区开放程度较低,吸引外资有限,未来将继续支持外资向西部投资。
加大环资补偿
笔者获悉,西部地区最关注的资源税改革和环境补偿机制也已经启动。
目前,中央财政已设立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已累计投入资金200多亿元,将七亿亩重点生态公益林纳入补偿范围,并对矿山生态环境补偿试点做出部署。
同时,中央财政还通过提高环境保护支出标准和转移支付系数等办法,加大对青海三江源、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以及部分天然林保护区等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过去十年来,相关财政转移支付总额已达7000多亿元。
除中央转移支付外,在新的十年中生态补偿将实现来源多元化,造成环境破坏的企业提供当地环境治理修复的补偿资金;来自下游的受益地区补偿实施环境保护和治理的上游地区;中央财政对跨省区、大流域的治理保护提供补偿资金。
与此同时,资源税改革也已启动。资源税偏低一方面造成西部政府财政收益低的问题,另一方面导致资源开采和利用的浪费。过去十年西部大开发中无序、无度的资源开发与偏低的资源税不无关系。
(摘编自2010年第4期《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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