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活“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新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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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彭贵刚
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提出:“各种新建立的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日益增多,需要从实际出发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此后,各地党组织普遍将新建立的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简称为“两新”组织,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提法。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和推进“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必须对“两新”组织的特点有一个正确认识。例如,新经济组织具有“双高”特点,即企业的高淘汰率和职工的高流动性。在大量企业被淘汰、企业内党员流动频繁的情况下,一味追求消灭党组织的“空白点”,其结果只能是疲于奔命、效率低下。而新社会组织具有“松散性”的特点,特别是活跃在社区的由群众自发参加的民间性活动群体,很多既没有明确的社团章程,人数更不固定,要在其中建立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具有相当大的难度。显然,只凭良好愿望,片面强调建立党组织并不能真正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
要进一步强化“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必须把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放在突出位置,重新审视“两新”组织党建工作中的几个问题。
一是没有建立党组织并不意味着党的工作不能开展。没有党组织的地方完全可以利用群团的力量或其他活动方式,引导群众健康向上地参与社会活动和建设。同时要认识到消灭党组织“空白点”并不是“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唯一目的,它只是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要措施之一。
二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不仅要解决控制力问题,更要解决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和影响力问题。一方面,应当重点探索解决在没有党组织的“两新”组织中如何开展党的工作;另一方面,要研究解决建立了党组织的“两新”组织如何增强党的工作的有效性。当前,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如何运用已有载体与渠道,创建和拓宽各种平台,充分利用社区、工会、工商、民政、统战等力量,使各级党组织真正成为党的先进理念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提高并发挥“两新”组织内党员的单兵作战能力与先锋模范作用。
最后,要对“两新”组织尤其是新经济组织党组织的设置原则有新的思考。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原有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原则已滞后于社会发展,这特别反映在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中。新经济组织的兼并、破产、重组乃家常便饭,各类人员的流动也日益频繁。显然,在新经济组织党组织设置原则上必须有新的思考。如果说,当年我们党依据所处的内外环境和党的政治任务曾独创的“支部建在连上”的原则和做法,成功保证了党在民主革命时期任务的完成,那么在当前国内外环境以及党在经济领域的各项任务都发生巨大变化的条件下,“两新”组织党组织设置原则也必须有大的突破和创新,以使“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跟上时代发展的要求。比如上海的浦东新区通过探索实施“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基层党组织设置原则,为我们探索如何更好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提供了一条崭新思路。
(作者系中共重庆市委新经济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研究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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