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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档案载体鉴定论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王俊明

  档案的价值不在于它的载体,而在于这个载体记载的内容。因此,关于档案的鉴定,无论古今中外,清一色地把视野集中在正确鉴别档案的价值,然后决定其存毁的处置。从德国普鲁士机密国家档案馆馆长迈斯奈尔率先提出的“高龄档案应当受到尊重”的著名论断,到美国档案学家谢伦伯格倡导的档案双重价值论,再到我国的“档案保管期限表”,各国都形成了相应的鉴定理论、原则和标准。这些理论、原则、标准的产生,形成和发展。为我们正确判定档案的价值,决定档案的存毁,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武器和操作指南。但是,在历史档案的鉴定问题上,当其价值总体上得到定论,历史档案已成为永久保管的范围,存毁不再成为悬念的今天,档案鉴定理论如何在历史档案的鉴定上延伸。分级鉴定是一个值得继续深入的话题外,载体鉴定无疑是握在档案工作者手中的又一把“档案生死利剑”,它将决定着历史档案的命脉,决定着历史档案的内容信息如何乘载介质传承文明,留传子孙。
  
  一、载体鉴定是历史档案的内在要求
  
  档案,从实质上说是一种社会现象,是以一定的物质形式存在的运动的。古人说:“一切皆流,一切皆变”。这种朴素唯物主义思想为我们揭示了物质都在永恒运动。档案载体作为物质存在的一种方式,从物质运动的理论上看。载体的变化是无法停止的,“静态”中有纸张自然地老化。字迹逐渐褪化。由于物质的这一特性,从而决定了档案会不断变化乃至消失。这就要求档案工作者去了解和把握档案的这种微观变化。而了解和把握档案的这种微观变化只有通过载体鉴定。
  历史档案与现行档案的显著差异在于“高龄”,历史档案最年轻的距今已有半个多世纪,所谓“年龄不饶人”,岁月沧桑已使历史档案的载体“风烛残年”,使载体鉴定对历史档案具有了特殊的意义。
  历史档案的载体材料自身存在严重缺陷。以历史档案中数量最多的民国档案为例,民国时期虽然规定有统一的公文用纸,但表现在档案实体上却五光十色,而纸张、墨水、油墨等书写材料的质量参差不齐,导致民国档案耐久性下降。对此。何鲁成先生在谈到公文纸与档案管理的关系时指出:“公文纸与档案管理。当然有密切关系,(一)公文纸尺寸问题;(二)公文纸质量问题。(三)公文纸页数问题;关于上列(一)(二)问题。行政院已三令五申,公文纸尺寸业已规定,公文纸质,亦力戒过劣。然按之实际,一机关所收到之公文,仍属大小不一,纸质劣者,亦不在少数。盖以我国幅员辽阔,度量衡制极不统一,边远省份颇难购买质料较佳之纸,自非一纸通令所可奏效者。”
  纸张作为历史档案的主要载体,我们通过造纸术的发展不难看出,中国古代造纸术在选料上多用麻或者植物的韧皮纤维,工艺以手工为主,这样造出来的纸张一般为中性或偏碱性,即便是遇到空气中的酸性物质腐蚀,也依然会保存相当长的时间。到了明清时代,造纸的原料更多地改用竹子,造出的纸质质量虽开始下降。但通常情况下仍能保存上百年。民国时期的纸张“寿命”却较短。如新闻纸一类纸张因含木索较多的磨木桨,其寿命大约只有50年左右。“纸寿百年”受到了挑战。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民国时期正是手工造纸向近代机械造纸和印刷过渡的时期。该时期西方的机械造纸和印刷技术进入中国并得到广泛使用,但是造纸材料混杂,机械造纸制桨工艺落后,公文用纸多为机械打磨木桨纸和酸性化学桨纸,纸张酸性强、质量差,造成保存期很短。
  历史档案先天不足,加之中国国运多舛,战乱不断,历史档案的载体已非常脆弱,历史档案的“自焚”愈演愈烈。
  历史档案的先天缺陷和岁月的无情,必然决定历史档案鉴定的独特性,我们必须用载体鉴定的方法去考察历史档案的物理状况。对此,前苏联档案工作者从价值鉴定的一个侧面提及了档案的物理状况问题。他们是这样认为:“在鉴定文件价值时,要注意文件的物理状况,如果文件有破损,首先应当决定是否需要修复……孤本珍贵文件,要尽可能予以复原和修补。并复制出照相副本。”前苏联档案工作者关于“物理状况”的揭示,虽然是从档案价值鉴定的侧背轻描淡写的一笔,但对于我们历史档案的鉴定。却值得我们深思。
  
  二、历史档案利用工作活跃使载体鉴定更迫切
  
  历史档案开放,带来了档案馆利用工作的空前活跃,各级各类档案馆接待利用者人次,提供档案资料卷次。连年大幅度上升,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为例;阅档者从20世纪80年代的每年上千人。到20世纪90年代的几千人,再到2l世纪的上万人,而2006年的利用人数比去年同期增长38%,调阅档案2万多卷。利用工作的空前活跃是显而易见的。
  利用工作当前活跃的局面,不仅表现在利用的人数和调阅档案数量的增加上,而且还表现在利用者到档案馆长时间大量地、系统深入地查阅档案的情况愈来愈多,档案利用率、利用效益逐渐提高,查阅档案的单位,也不仅是党政机关,还包括经挤、文化、科学研究部门、大专院校以及社会公民个人。此外,还接待了一些外国档案工作代表团、学者和留学生参观或查阅档案。有的外国学者甚至长年蹲点档案馆。从事深入的研究工作。
  社会各界人士对历史档案的普遍研究利用,可喜可忧。喜的是档案工作被社会的认同。忧的是档案馆的接待能力,特别是历史档案载体的承受力度,因此,载体鉴定将成为档案工作决策中的一个很重要因素。
  谢伦伯格在谈到档案保存与利用之间存在的紧张关系时曾写道:档案工作者应当“设法让他所保管的文件材料既能得到最充分的利用。又能得到适当的保护,要权衡一下目前利用文件的要求和为后代保存文件的要求之间的轻重利害关系。”正是居于这种认识,美国档案工作者提出了“所有限制的,易碎的、贵重的或尚未处理的材料,都需要特殊对待”的警告。并与之相应,他们采取了“只要有适当的复制本可供所有的研究者使用,档案工作者就可能限制利用易于破碎或特别有价值的材料”的措施。
  对于利用者来说。其对档案利用的需求是无限的,他们希望能直接进入库房,自由翻看卷宗,希望调阅大量的案卷,如同美国档案工作者描述:利用者希望能用卡车为其调运档案……但档案工作者应该注意到的是档案材料本身的实际状况,它是否能够经得起反复利用?历史档案在经历岁月的沧桑。脆弱的档案载体还能支撑多久?不采取适当的限制使用档案原件的措施行吗?今后。随着档案开放力度的加大,必然会使调阅、使用档案的人数和卷数都日益增多,这势必会造成档案的反复使用。大范围、大数量地反复翻阅档案,甚至复制,这无疑严重地威胁着档案原件寿命和安全。实践证明,越是年代久远的档案,越是珍贵,其使用频率往往也就越高。而其损坏速度则越快。因此,国家档案局颁发的《档案馆开放档案暂行办法》中规定:“古老、重要和珍贵的档案,应备有缩徽或复制件,以代替档案原件提供利用。”然而。遗憾的是,目前许多档案馆已开放的档案,还

没有达到这个要求,利用者仍是使用原件。众所周知,图书部门对“孤本”一般是不借阅的。而历史档案可以说绝大部分都属“孤本”、“独份”,如果我们只顾眼前的利用方便。盲目提供档案原件,那么造成了损失将是无法弥补的。
  
  三、载体鉴定与保护性处理
  
  载体鉴定的目的。是对历史档案的物理状况作出评估,并进而采取相应的措施,鉴定是为采取措施提供依据,而采取措施是鉴定的归宿。
  对于大批量的历史档案而言,通常意义上的保护处理,即给其去酸,重新更换装具,并保藏在一个保护性的、无危害的环境中。但这种控制环境和提供合适的保藏方法属于预防性维护范围,而本文所指的处理方法却超出了这一范围。针对历史档案的状况,物理性处理是要将遭受破坏的材料恢复到一种可使用的状态,其目的就是保护档案的载体材料并使其更加稳定。此外,物理处理的另一种方法就是复制,或者说将不稳定的历史档案的信息内容转移到一个更稳定的载体材料上去,如缩微胶片、光盘等。在历史档案尚能支撑复制的情况下,加快档案数字化的步伐,这将对今后历史档案的保护与利用产生深刻影响。
  载体鉴定与价值鉴定相比似乎显得简单与直观,其实不然,它需要对不同载体材料有足够的了解,因为不同的载体,其本质有很大差异,例如纸张、胶片、照片、唱片、印章,其载体就相去甚远;即使同属纸质档案,不同的纸张其原料不同,其性能(脆弱程度)也不同。因此,载体鉴定同样需要鉴定工作者具备广博的知识。此外,还必须借助实验室分析。
  载体鉴定为确定问题的性质和特殊的保护需要提供了一个系统的方法。然后根据所收集的数据以及档案价值确定处理重点。因为在进行任何实体处理之前。必须清楚地了解有待解决的问题,对于历史档案而言,有些症状是普遍存在且非常明显的。例如,一份档案可能变脆到轻轻一碰就碎的程度。再如字迹褪变、纸张黏连、撕裂和玷污等,这些问题都可通过直观的、物理的方法明了。但是,档案鉴定工作者不能简单观察表面现象,必要时要通过实验室分析,充分确定这些问题的特殊性。从而有助于确定诸如材料的年龄,用于记录信息的颜料或墨水,纤维的含量,酸度的精确值以及有无磨木浆等因素。
  解决保护脆弱纸张问题的办法就是选择适当的稳定和支撑的措施,去酸法可以通过中和酸性物质以及提供碱性残留物来抑制纸张恢复酸性状态。从而减缓酸退变过程。决定是否需要去酸要根据许多因素,包括所使用的方法,纸的质量和状态,墨水或颜料的类型以及它们对水或溶剂的反应。如果对脆弱的文件去酸。它的化学性质将被稳定,可是它的物理状态(如脆弱程度)将不会得到改善。并且还需要一些保护和支撑的措施。聚酯封装法、醋酸纤维紊加膜法。以及丝网加固法等是为脆弱纸张文件提供物理性支持的几种可选择的方法。
  纸质文书档案的处理无非是去酸、加固,而诸如照片、胶片、唱片、印章、证章、钞币等特殊档案的保护性处理的决定必须建立在关于所用方法技术水平的充足资料的基础上,鉴定人员与保护技术人员必须密切配合。因为它们的独特物理性能要求有特殊的保存方法或编目方法,或者两者都需要。因此,将这些特殊档案从原来的全宗或案卷中分裂出来十分必要。需要指出的是,这些特殊档案在从原来的全宗或案卷中取出时,一定要认真记下它的原来档号。例如,如果要从一卷档案中将一张照片取出,把这张照片同照片汇集内所有其他的照片放在一起,那就要填写一张“代卷单”,将这张照片的名称、原档号以及新的存放位置等一一填写清楚,再经鉴定小组或有关领导批准,最后将这张“代卷单”放在发现该照片的那卷档案的相应位置上。
  综上所述,历史档案的价值鉴定尘埃落定后,载体鉴定无疑成为鉴定工作的新触角,为鉴定工作开一新天,而利用工作的活跃,以及历史档案自身内在的要求,都决定了载体鉴定的必要性,紧迫性。我们不能停留在简单的档案保管状况抽样调查或依赖于保护技术的辐射,而要把载体鉴定与档案整理有机结合起来,使历史档案延年益寿,流芳百世。
  (作者单位: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21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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