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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消防宣传的八大关系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赵国运

  [摘要]消防宣传是消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消防监督、灭火救援、抢险救灾、部队建设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各级消防宣传部门和广大消防宣传干部必须深刻认识做好消防宣传工作的重要性,正确处理好消防宣传与部队政治宣传教育、防火检查、 主流媒体、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关系,积极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立体化的消防宣传工作新格局。
  [关键词]消防宣传 关系 构建 新格局
  消防宣传是消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消防监督、灭火救援、抢险救灾、部队建设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新兴媒介不断涌现,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消费习惯正悄然发生着深刻而巨大的变化,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逐渐为社会认同和接受,人们对消防知识的需求日益广度化、深度化,消防宣传工作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因此,各级消防部门要深刻认识消防宣传在消防工作中所处的战略地位和作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消防宣传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正确把握消防宣传与部队建设、消防业务等方面的关系,努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立体化的消防宣传工作新格局,这也是和谐社会所必需的。
  一、消防宣传与部队政治宣传教育的关系
  部队的政治宣传教育是消防宣传的组成部分。消防宣传与部队政治宣传教育同样都以推动公安消防部队正规化建设、提升公安消防部队形象为目的,其准确定位是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提高部队战斗力。消防宣传既包括部队的政治宣传教育,也包括消防业务宣传教育及社会各界民众的消防、法律、科技、遇险自防自救知识教育,通过各种宣传教育手段,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部队政治宣传教育主要是宣传消防部队在灭火战斗、抢险救援及重大安全保卫任务中做出的突出贡献,宣传消防官兵亲民、爱民的感人事迹及各岗位涌现出的先进模范人物等,通过政治宣传教育,鼓舞士气、凝聚警心,提高官兵政治、科学、文化素养,不断提升消防执法水平和灭火救援战斗力。现今,各公安消防部队的政治宣传教育与消防宣传教育是各司其职、分兵作战,力量、设备资源及经费投入分散,没有形成整体合力。为了增强消防宣传工作的感召力、凝聚力、渗透力和辐射力,增加消防工作透明度,密切警民关系,增进全社会对消防工作的关心、重视、理解和支持,公安消防部队应树立大宣传意识,政治部门、消防宣传部门应合并职能,实行消防宣传“防政结合”,建立和强化总队、支队宣教中心,调整充实基层大、中队通讯员队伍,实施立体化宣教方案,联手打造消防大宣传的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力量整合、设备共用,真正把消防宣传做大做强。要注重宣传策划和正面典型宣传,实现消防宣传工作广度、深度和强度的完美统一。
  二、消防宣传与防火检查的关系
  消防宣传与防火检查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相互推进的,在消防宣传中可以进行防火检查,在防火检查中可以进行消防宣传,二者紧密结合,不可分割。各级消防宣传部门除了具有消防业务宣传及对全民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和消防法律知识宣传教育的主要职责以外,还应具有指导基层消防机构及防火监督人员如何抓好机关、企事业、农村学校等单位消防宣传工作的任务。对企事业单位的火灾易发部位检查出的安全隐患,采取召开现场会、发布会等不同方式,以案说法、现身说法,用活生生的事实开展警示教育,确保消防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开展消防宣传,不仅要根据不同季节、不同地域、不同行业、不同岗位、不同环境等情况有的放矢地开展,还要根据社会的进步和经济建设的发展,结合消防工作中出现的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以及按照火灾规律出现的许多新特点,及时调整工作思路,采取相应的措施和手段,有针对性地预防火灾发生。如对企业重点部位的隐患督查、监督整改,对产品、原料因季节变化、工艺流程等原因造成的重大火灾隐患,消防宣传部门都要给予曝光和有重点地进行消防科技宣传;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利用群众外出购物、旅游之机,在商场、市场、公园、旅游区等场所,开展人员疏散、逃生和家庭防火知识的宣传活动。实践证明,消防宣传对防火检查工作有着加油助力的作用。它一是”催化”某些棘手社会消防问题解决;二是消除公民的麻痹思想;三是警示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四是督促火灾隐患整改。
  三、消防宣传与消防督察的关系
  消防督察内涵深、外延长。它既是对社会消防监督工作的督查,也是对部队的灭火战斗、抢险救援、政治工作和后勤保障工作的督查。消防宣传是消防督察的真实记录,是历史资料的积累,是督察工作的一面镜子。通过对督察工作情况的整体宣传,能够起到总结经验教训、沟通交流及学习借鉴的作用。消防督察是传播消防工作理念、招式、经验、做法和发现不足的过程,同时也是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提高部队战斗力的有力手段。消防宣传是消防督察工作的舆论先声,同时也对消防督察工作理念创新、手段创新、形式创新及丰富内容提供了服务载体。消防督察为消防宣传提供了防火、灭火等消防业务及部队建设、教育训练、装备保障等方面丰富的信息资源。因此,消防宣传必须全方位跟进消防督察工作。一是及时宣传报道各督察组专项督查行动,营造督战氛围;二是对督察检查出的社会单位的消防隐患问题,及时在媒体曝光,发挥警示作用;三是在部队建设督察中发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典型、好的经验做法,通过媒体进行宣传,存在的不足或问题,采取公安网上曝光、简报通报、系列报道等多种方式反馈,提高公安消防部队的执法水平,加强部队官兵组织性、纪律性,提高部队战斗力。
  四、消防宣传与单位宣传部门的关系
  《消防法》明确规定,消防宣传工作是各级党政、各部门、各单位义不容辞的责任。消防宣传部门与各单位宣传部门职能相似,目标相同,同属一条战线。消防宣传要依托各单位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各单位宣传部门的力量、设备、场地等资源优势,整合宣传资源,创新宣传形式,培育宣传基地,最大限度地壮大宣传队伍。消防宣传部门要与各单位宣传部门相互依赖、相互支持。各单位宣传部门要将消防宣传内容融入本单位的宣传总体规划之中,消防宣传部门应为各单位的宣传部门提供宣传服务保障。消防宣传部门与各单位宣传部门要紧密对接,主动沟通情况,相互交流经验,共同促进企业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五、消防宣传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系
  消防宣传是新农村建设的先行官,新农村建设为消防宣传工作提供了有针对性的宣传平台,为从源头控制火灾事故的发生创造了条件。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必须强化消防宣传教育,从提高认识入手,突出消防宣传的前瞻性。要采取多种方式深入开展消防知识普及教育工作,使农村广大群众的思想认识和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在新农村建设之前。如在农村有宣传价值的部位,设立消防宣传灯箱、橱窗、板报、消防宣传展板;在人员集中的主要街道,设立消防宣传一条街;让村民和儿童通过特制的模拟设施和模拟环境,进行防火、灭火、报警和逃生自救等消防模拟体验,让群众在看得见、摸得着的教育中提升消防素质,打下消防安全的烙印,努力消除消防通道不畅、柴草堆垛连片、连营火灾时有发生的问题。新农村建设规划必须按照消防安全整体规划制定,确保实现新农村建设工程启动消防规划先行,坚决避免出现消防工作严重滞后于当地经济发展,留下许多诸如建筑布局不合理、消防安全设施落后等消防安全隐患,从源头上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提高新农村整体抗御火灾能力。同时,要强化火灾事故的预防手段,已经建设起来的新农村,要建立消防治安联防队,配备足够的治安消防巡逻人员和灭火工具、灭火车辆,实现消防治安联防联勤,确保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及时发现,迅速扑救。
  六、消防宣传与主流媒体的关系
  消防宣传要依托主流媒体,抢占消防新闻传播的制高点。消防宣传丰富了主流媒体的内容,主流媒体为提升消防宣传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搭建了平台,创造了条件。消防宣传要从具有全国影响的大媒体入手,多种媒体共同发展,构建一种“社会大消防、媒体大宣传”的格局。要努力将《人民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人民公安报》、《光明日报》、《法制日报》等主流媒体作为消防宣传的高端渠道,及时报道重要的消防新闻,发表高质量的评论和专题文章,不断提升消防宣传的权威性和公信力。省、市级消防部门要积极联手主流媒体,建设阵地,加强与地方广播电台、电视台及日报等主流媒体沟通协调,设立专栏,开展深度报道。如在电视台开设《消防之窗》、《消防进万家》等栏目,通过人物访谈、生动鲜活的火灾事例,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灭火常识;多角度、全方位拓宽宣传的覆盖面,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树立消防部队形象。消防宣传部门要建立与主流媒体的沟通和联系合作机制,做好与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的通联工作,建立经常性供稿、供片机制,及时将一些反映部队生活、灭火抢险救援的优秀稿件在民生和社会新闻节目中刊播,切实做到纸上有文字、电视上有影响、广播中有声音、网络上有讨论,努力营造消防宣传声势,扩大消防宣传影响。同时,要重视发挥主流新闻媒体“内参”的作用,及时反映消防工作的重要情况和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的对策和建议,下情上传,为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七、消防宣传与地方宣传部门的关系
  各级消防部门必须接受省、市委等地方宣传部门对消防宣传工作的领导,必须在党委宣传部门的指导下加强消防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消防安全教育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具有长期性和经常性的特点,是一项艰巨的社会工程,面广量大。公安消防宣传部门力量有限,必须动员社会力量和资源,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创造力开展工作。消防宣传不能唱独角戏,必须搞好社会大合唱。要建立健全消防宣传引导、新闻发言人、网络宣传、与党委宣传部门的沟通协商等项工作机制,赢得消防宣传和舆论引导的主动权。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消防宣传领域和消防宣传渠道不断扩宽,内涵不断丰富,消防宣传已成为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和各级人民政府的共同任务,因此,在消防宣传教育工作中,必须依靠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和各级人民政府的力量来增强消防宣传教育的号召力、影响力和强制力。
  八、消防宣传与公安宣传的关系
  消防宣传是公安宣传的组成部分,公安宣传为消防宣传提供了强大的宣传阵地。近年来,为开创公安工作新局面,各级公安机关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冲破束缚公安宣传工作的条条框框和传统思维定势,树立大公安、大宣传的理念,把公安工作融入到整个社会生活中去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各种资源,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通过新闻发布会占领舆论制高点,引导舆论,树立公正、公平、正义和亲民、爱民的形象。消防宣传必须在公安宣传已经开辟的强大的宣传阵地上,发挥自身独特的资源优势,开创新局面。充分利用公安宣传已经占领的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阵地及已经占有的各方面的资源,进一步加大消防宣传工作力度,为消防工作和公安消防部队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总之,消防宣传工作能有力地促进消防工作的开展,有效地推进社会化消防工作进程,是建立和谐社会、和谐家庭的基础性工作。各级消防宣传部门和广大消防宣传干部,必须提高对做好消防宣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正确处理好消防宣传的八大关系。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扩大消防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才能最大限度地提高全民的消防安全素质和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才能最大限度地展示和提升公安消防部队的形象,才能减少火灾发生,更好地保卫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
  (辽宁省公安消防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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