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国外环境管理的经验与启示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来楷迪

  摘要:在环境法执法、提高公民自身的环保意识、发展生态文化、减少环境污染给人类带来灾难等方面,发达国家已经有了一些比较好的做法,可供我们学习和借鉴。
  关键词:环境管理 经济发展方式 可持续发展
  自20世纪以来,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具有全球性影响的环境问题日益严重。全球环境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威胁着全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地球环境的变化问题受到国际学术界的普遍关注。
  1我国环境发展现状
  我国的土地在持续荒漠化。多年来的气候变化和人们漫不经心的活动,对土地的破坏作用甚大,出现了较为严重的乱砍滥伐、过度放牧及重用轻养的恶习使草地逐渐退化,加上水土流失的不断侵蚀,致使这盲目改造自然的恶果悄然袭来。
  我国水环境在不断恶化。我国已有90%以上的城市河段、湖泊受到严重污染,辽河、海河为重度污染,大部分江河湖海都出现了富营养化,水华和赤潮发生频次在持续增加。
  我国的大气环境污染非常严重。首要污染物仍为可吸入颗粒物,主要来自燃煤、工业粉尘、地面扬尘、建筑工地尘、土壤风蚀尘等。二氧化硫和颗粒物是形成酸雨和沙尘暴的主要污染物。
  我国的土壤环境污染隐患重重。我国大多数城市的近郊土壤环境已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这些污染土地大多数集中在经济较发达地区。其主要的污染物有石油类、化肥农药类有机物、放射性元素以及重金属类等。
  2国外环境管理的政策经验
  2.1德国
  德国是世界上对环境污染治理最早且成绩显著的国家之一。从德国环境保护的发展历程来看,从严重污染到高品质的环境质量大体上采取了以下几项主要措施:
  首先是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在德国,公众和新闻媒体对环境问题都高度关注,为了方便公众监督,不论是莱茵河国际保护委员会(ICPR)还是州的环境监测部门,每年都向管理部门提交监测公报。
  二是加强环保立法和严格执法。环境污染具有外部性特征,因此环境保护涉及到利益冲突,是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冲突,利益冲突只有通过法律去规范、通过法律去调解。
  三是强化环境监测和监管。德国从70年代开始建立环境监测网络,对水域(包括地下水)、空气、土壤、高速路、物种多样性进行监测、分析、评估,为环境政策的制订提供依据并处理遗留的环境问题。
  四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从环境保护的深度和广度上看,德国的环境保护已到了一个更高阶段,在走向循环经济的过程中,关键性的步骤是对废弃物处理作出详细的规定,将废弃物减到最小程度。
  2.2日本
  在环境治理方面,日本的地方政府先于中央政府制定各项环保条例。日本政府针对企业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以及产生的废弃物和化学物质的处理,采取了一系列限制性措施。在排放标准方面,根据最新的科学知识设定污染物的环境标准,并设定排放标准,并随着科技进步不断提高排放标准。与此同时,设立总量控制目标。 在治理污染方面,建立健全强有力的法律体系最重要,企业要切实遵守法律。
  在日本,也有为促使企业遵守限制性措施和相关规定的企业人员安排和人才培养制度。同时,日本对实施环保的企业,也有一些经济性奖励措施。这些措施主要是针对节能和环保对策的设备投资,包括国家、地方政府的补贴,国税、地方税的优惠措施,按照“谁污染谁负担”的原则之下的受处罚的企业除外。同时,奖励措施将根据成本的降低和推广的情况随时调整。
  2.3新加坡
  新加坡之所以能在很好地进行了环境建设和保护,主要是在环保方面政府有着强烈的危机感,把环保意识的培育贯穿于全民教育之中,同时制定相关的法律并严格执行,以保证环境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有效实行。在这个过程中,新加坡政府还适时地设立了相应的机构,对环境建设和保护进行了合理的规划。在具体做法上,政府则采取了很多有效措施,使得环保建设的做法灵活多样,最终保持了环保事业的高效率。大力度的环境建设和保护的有效措施,使新加坡的经济发展进入了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轨道。新加坡不仅成为一个美丽清洁的岛国,其经济增长、社会福利水平和环境保护水平都居东盟国家之首,在世界上也是名列前茅的。
  2.4美国
  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美国出台了一系列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如:《清洁空气法》、《清洁水法》、《濒危动物保护法》等,这些法律法规很全很细,涉及到各个领域和各个环节,凡构成对环境造成污染的污染源都列为法律规定的范围。其次,美国环境立法,均以科学数据作支撑,每一项法律背后,都有科研人员付出的巨大劳动,他们经过多年实验,得出精确的数据,依靠这些科学数据立法,可以说美国的环境法律法规与实用技术实现了一体化。
  在美国,除环保主管部门、专家系统和科研部门之外,规模庞大的民间环保组织已成为美国环保的重要力量。 美国公众对环保的积极参与,是与强烈的环保意识分不开的,而强烈的环保意识又是以扎实的环保教育为基础的。
  3、启示
  3.1进一步加强环境法制,提高环保工作法制化水平
  法律法规是环境保护的刚性约束和制度保护。目前我国环境法规体系还不健全,有些内容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特别是罚则较轻,“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是长期以来我国环境管理面临的难题。借鉴各国的做法,为加强我国环境法制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环境立法,尽快修改完善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开展餐饮油烟、扬尘等污染防治专项立法准备工作,加快地方环境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努力形成比较完备的法规体系框架 ;二是加强环境执法, 依法授予环保部门强制执行权,探索成立环保警察队伍,加大环境违法惩处力度,使环境监管真正起到震慑违法行为的作用。
  3.2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形成环保工作合力
  一是建立领导干部环保实绩考核制度和环保执法责任制,加强绩效管理工作,强化民生环境指标考核,通过绩效考核的“指挥棒”引领各级政府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二是进一步充分发挥环境保护部门在决策、协调、监督等方面的作用,特别是明确各组成部门在环境保护方面应该履行的职责,将环境保护列为日常重要工作日程,在各项工作中充分考虑环境保护。
  3.3加强环境治理,积极探索环境保护新道路
  一是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一定要抓好城市地下管网建设。同时,要进一步加快中小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档升级,提高污染处理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空气、水、噪声、机动车等环境要素的治理工作,不断提高环境质量。以污染减排为中心,加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降低污染物排放;以PM2.5为重点,加强扬尘污染治理,深化燃煤污染防治,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综合整治,不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加强湖泊保护,科学规划、分类保护,加快实施湖泊河流保护重点工程;三是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农村环境面貌。最能展现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实力,要认真落实农村环境综合目标制,积极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加强农村面源防治,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四是推进改革创新,积极实施排污权交易、生态补偿、污染责任保险等环境经济政策,进一步激发环境保护工作活力。
  3.4加强环境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公民的环保意识及公众的环境参与意识
  环境保护是一项长期的全民性事业,必须依靠政府、社会团体、社会各阶层及广大公众的广泛参与和合作、通过法制与民主予以保障与实现。重视并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在环保公众参与中的重要作用,有序支持环保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壮大。
  参考文献:
  [1]梁鹏 英国环境管理的经验与借鉴[J].环境保护,2012.1,88~91.
  [2]杨巍 王伶 纽约节能减排做法及对北京的启示[J]. 环境保护. 2012(04).
  [3]张永民 赵士洞 英国生态系统的现状、挑战及对策[J]. 环境保护. 2012(04).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1/view-620874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