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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林下经济发展现状及对策建议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李雅斌

  摘 要:该文在调查近年来漳州林下经济发展现状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旨在促进林下经济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林下经济;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对策;漳州市
  中图分类号 F3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6)06-130-02
  林下经济是指利用森林资源和林地空间资源,建立以林为主,林下种植、林下养殖、相关产品采集加工和森林景观利用等相结合的立体林业经营模式[1]。林下经济是一种循环经济,是促进农民增收和各级政府推进生态发展战略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国务院、福建省政府相继出台政策扶持林下经济的发展。漳州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全市林地面积862 667hm2,有林地面积800 667hm2,森林覆盖率63.58%,林下经济零星发展历史悠久,但规模发展刚刚起步,发展潜力巨大。因地制宜科学发展林下经济,可使森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得到更完美的体现,若盲目发展则可能给森林资源、林地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2]。本文在介绍漳州市近年来林下经济发展现状的基础上,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对策建议。
  1 漳州市林下经济发展现状
  1.1 林下经济模式 漳州林下经济有林花、林药、林苗、林禽、林畜、林渔、林蜂以及林下产品采集加工、森林景观旅游等模式[3],主要类型有以下4种:
  1.1.1 林下种植 主要有在林下套种金线莲、金银花、虎尾轮、巴戟天、铁皮石斛、砂仁等药用植物,为了充分利用漳州市果树资源丰富的优势,重点发展仿野生铁皮石斛、金线莲等林药模式;在疏林地、茶园、果园中间种、套种降香黄檀、罗汉松、沉香、红豆杉、火力楠等珍贵优良树种培育绿化用苗等林苗模式;在林下种植菊花、樱花等花卉,形成景观效应,吸引游客旅游观赏的林花模式;在林下搭建大棚,种植蘑菇、竹荪、香菇、木耳等食用菌类的林菌模式。
  1.1.2 林下养殖 主要有在林下圈养或散养禽类,如土鸡、鸭、鹅等的林禽模式;林畜模式,在林下放养或圈养家畜,如牛、羊等的林畜模式;利用果树和森林花蜜资源放养蜜蜂的林蜂模式。
  1.1.3 林下产品采集加工 主要有以各种竹笋、经济林果实为原料等进行加工的森林食品等。
  1.1.4 森林景观利用 利用林区山清水秀、空气清新、生态环境良好的优势,开发森林旅游,如森林公园、森林人家、林业观光园区等。
  1.2 林下经济分布 漳州现有商品林563 634hm2,主要分布在低山、丘陵、台地等;省级以上生态林298 667hm2,主要分布在沿海海岸线、江河两边及源头、重要水源地、中山地带,部分临近村庄的丘陵、台地茶果园被划为生态林。目前,林下经济分布在全市各类林地,有山、有森林的地方就有林下经济或具有发展林下经济的潜力。
  2 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2.1 有鼓励政策,但无具体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 近几年,各级政府相继出台鼓励发展林下经济的政策,但未见就如何科学的发展、因地制宜发展拟出具体指导意见,这将导致林农对科学发展林下经济认识不清,容易产生偏离方向、风险估计不足、降低森林生态效益等问题。例如,金线莲是很好的护肝降火中药材,原生于天然阔叶林下枯枝落叶层中,因繁殖慢、数量少、纯天然生长而显珍贵,林业科技人员通过科技攻关成功克隆,解决了种苗数量少的问题,如果严格按金线莲的生态学特性进行仿生栽培,即可实现可持续发展,但在发展过程中,却走向了克隆育苗、大棚栽培甚至是瓶苗栽培的模式,栽培技术的偏离导致产量猛升、药用价值下降,食品安全遭质疑,价格连续走低。又如,铁皮石斛原生于云贵等地的高山之上,近年刚兴起的利用各种树木树干种植热,不分品种,有苗则种,大棚栽培,存在潜在风险。因此,发展林下经济有必要在发展之初就拟出科学发展规划或意见,使之一开始发展就走向正轨,以免出现“发展、整顿、消亡”的困局。
  2.2 过度规模经营,不利于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扶持林下经济偏向于模仿工业的做法,集中资金重点扶持,搞大项目规模化,但是林业不同于工业,群众的参与程度事关成败,国外的“社区林业”就是要求群众广泛参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方向是分山到户,调动千家万户的经营森林积极性,在分山到户的特定环境下规模发展林下经济难度大、矛盾隐患多,若没有广大农民参与、忽视千家万户利益的林业项目,不利于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应借鉴漳州市在建设速生丰产林基地、珍贵树种基地时走“各县建立示范片、政府适当补助、千家万户参与”的经验分级建立示范片,鼓励千家万户自愿发展,更有利于林下经济健康发展。
  2.3 缺乏科学技术支撑 林下经济是一项新兴的产业,涉及种植、林产品加工、旅游等方面的技术知识,而林业部门长期以来的科学研究主要集中在营造林、采伐技术、森林三大效益,鲜见林下经济的相关研究,由于缺乏强大的技术支撑,林农只能边实践边摸索。为了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林农往往过量施肥、过量使用各种药物防治病虫害,或者是生产周期过短等,导致林下产品质量下降,这种现象在“林下种植”方面尤为突出。因此,各级政府要有计划地组织一批技术人员进行科技攻关,先研究后发展,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引进适宜本地发展的林下种植养殖的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并建立示范基地,有针对性地进行技术培训,以提高林农的技术水平,少走弯路。
  2.4 产业化水平偏低,市场竞争力弱 由于发展林下经济散户居多,受资金、技术、营销策划等多种因素的制约,表现出产业化水平低、市场竞争力弱等问题,有的林产品只能“摆地摊”销售。因此,各级政府要利用好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协助提高林下产品的知名度,牵针引线,引进深度加工企业。而林农应适应现代市场,自抱成团,如成立各种形式的家庭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社等,以提高市场竞争力。
  2.5 盲目发展,造成生态环境的破坏 科学发展林下经济,可使森林的三大效益更好发挥,但若盲目在各种山地发展林下经济,则可能给生态带来负面影响。例如,沿海湿地松防护林林下松菇大量被无序挖采,导致树根受损、沙土变松,防护功能下降;又如在沿海木麻黄防护林中或林缘养鲍鱼,导致木麻黄大量死亡,政府不得不花大量人力、财力物力进行清理恢复。“生态林”具有多种生态功能,而漳州的生态林具有以下2点非常重要的功能:沿海“防护林”为防风固沙,山地“生态林”为水源涵养。因此,必须在林下经济发展之初就进行有针对性的引导和管理,该发展的地方鼓励发展,不该发展的地方应严格禁止,以免得不偿失。如:沿海防护林应禁止发展或在严格的合同下有序发展林下经济;重要饮用水源地的防护林只宜发展养蜂等不影响、不破坏林分结构的项目,不宜发展养牛、养羊及需频繁除草的种植项目;各类保护区的生态林地(特别是核心区)不宜开发旅游项目;而商品林地及村庄周围树种为果树的生态林地,则可大力鼓励发展。总之,发展林下经济应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要科学利用并严格保护森林资源,充分考虑当地生态承载能力,适量、适度、合理发展,避免因过度开发林下经济而造成生态环境破坏。
  3 结语
  本文在调查漳州林下经济发展现状的前提下,对林下经济发展存在的及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了应对思路,旨在减少因无序发展带来的“发展―纠正―整治”,给社会、给林农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在发展林下经济过程中必然还会出现一些新问题、新矛盾,还需不断调查研究,适时跟踪,及时完善,以使林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范远江,袁淑清.民族地区林下经济发展模式解析[J].民族经济,2011(3):50-55.
  [2]谢德体.发展林下经济要重视林地生态环境的保护[J].中国产业,2011,04:26.
  [3]顾晓君,曹黎明,叶政.林下经济模式研究及其产业发展对策[J].上海农业学报,2008(03):27.
  (责编:张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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