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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创业板市场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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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自2009年10月第一批创业板公司上市以来,我国创业板市场已经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但是与此同时,由于我国创业板市场刚刚起步,其许多交易规则、规章制度等都还不完善,使得创业板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关键词:创业板;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832.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5)21-0104-02
  我国创业板市场是为了适应创业和创新的需要而设立的新市场,与主板市场只接纳成熟的、已形成足够规模的企业不同,创业板市场以成长型的创业企业为服务对象,重点支持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上市,解决其融资难等方面的问题,促进其进一步发展。
  一、创业板市场概述
  1.创业板市场的概念及特点。创业板市场是指专门协助高成长的新兴创新公司特别是高科技公司筹资并进行资本运作的市场。与主板市场相比,创业板市场的特点可以概括为:第一,在现有的深沪交易所进行交易,与主板相同;第二,其与主板都由中国证监会来监管;第三,独立的市场定位,即二板市场的对象是具有高增长潜力的中小企业;第四,独立的发行、上市和交易监管规则。
  2.我国创业板市场及其现状。创业板市场的推出,是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据《中国经济时报》的评论称,今年上半年以来一家家创业板公司的成功上市,不但为成长型、创新型中小企业进入国内资本市场打开了通道,而且能够对民间的投资起到很好的引导作用。
  2009年10月30日,中国创业板市场开放,28只新股同时在深交所创业板挂牌上市。根据深交所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3月底已上市379只,总市值已达到17 099.67亿元,平均市盈率76.82倍,比国际国际标准高8~10倍。但是根据数据①统计,创业板2014年3月以来损失惨重。截至3月27日收盘,创业板指跌幅-2.09%,3个月内跌幅达4.66%;流通市值缩水严重,3个月内缩水已超200亿元。因此,需要认真对待创业板发展中所出现的问题,并通过制度创新来解决这些问题。
  二、我国创业板市场存在的问题
  1.我国创业板市场存在的风险分析。创业板为转变经济结构、科技自主创新提供了激励机制,有力地促进了我国科研创新能力的发展。目前,我国创业板市场面临的风险有如下几个:第一,管理风险。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规模较小,一些公司处于创立初期,还没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这就导致在企业管理方面可能会存在漏洞,使得企业处于风险之中。第二,技术风险。科技企业的核心技术对人才或知识产权依赖度过高,一旦人员流失或知识产权方面产生纠纷,企业则可能遭受巨大损失。第三,流动性风险。在我国现阶段创业板上市的公司,其上市条件比主板市场低,导致上市公司的质量缺乏保证,破产的可能性大大高于主板市场,从而损害投资者的信心,从而大大地降低市场的流动性。第四,操纵市场风险。我国创业板市场发展初期,上市公司数量较少,市场规模相对较小,加之可能实行股份全流动制度,使得市场操纵所需资金较少,操纵难度较低。
  2.我国创业板市场存在的问题分析。我国创业板成立的时间较晚,虽然我国大量地借鉴了国外的经验,但我国的具体国情决定了我国创业板市场不可能完全引进国外的创业板模式,我国创业板具有自己的特点,从而也暴露出来了我国创业板市场存在的问题。第一,信息披露。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在中小板企业信息披露中也遇到披露的难点,只不过创业板企业信息披露将这些难点更为突出地表现出来。第二,新股高价发行。我国创业板第一批上市公司发行市盈率58倍,第二批发行市盈率88倍,现在创业板平均市盈率近70倍,一年内创造了500多个亿万富豪,致使创业板成为“造富”的场所,加剧了社会分配不公。第三,资金超募、闲置。不断地高价发行新股,必然导致资金超募和闲置。据统计,创业板公司超募资金使用率仅为21.85%,大量资金闲置在银行或投资于地产。
  三、完善我国创业板市场发展的政策建议
  1.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现在当务之急应是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弱化基于信息的市场操纵,从而减小由市场操纵带来的证券价格的波动。然而针对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的特点,还应该进一步完善现有的信息披露制度并加大监管力度。
  2.改革创业板新股发行审批制度。现阶段我国创业板市场新股发行制度市场化改革是正确方向,但现在将核准制直接转变为注册制,时机并不成熟,应该逐步为实行注册制创造条件。目前,中国证监会在创业板新股发行中实行“严格”审批,是为了“把关”上市公司质量,但由于“闸门”开得太小,造成非常有限的人在“笼子”里搞定价市场化,人为制造了新股供求失衡,抬高了创业板新股发行价格。
  3.建立合理的交易制度,竞价制度在透明度、降低交易成本上有优势,而做市商制度在流动性、稳定性、处理大额买卖指令上存在优势。但是,考虑到做市商制度的弊端,我国的创业板市场仍然不能放弃竞价制度。
  4.建立和实行严格的监管制度。海外成功的创业板市场离不开严格的监管。我国应该对创业板实行比主板市场更为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首先,在法律体系上,要建立和完善适用于创业板市场的法律法规。其次,要坚持以国家统一监管为主、自律监管为辅的监管模式。再次,在上市公司的内部治理上,要引入完善的独立董事制度。
  四、结论
  经过多年来的发展,我国证券市场已经形成了一套比较健全的法规制度,组建了一支强有力的监管队伍,培养了几十家精通业务、能担风险的券商机构,发展了一批以证券投资基金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并初步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市场服务体系,这些都为创业板市场构筑了坚实的市场基础。
  参考文献:
  [1] 唐作斌,付健,尤海林.我国创业板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社会科学家,2011,(8).
  [2] 叶长盛.降低创业板风险的六条对策[N].企业报,2008-07.
  [3] 徐进前.我国创业板市场发展的优势与不足[J].中国金融,2010,(8).
  [4] 焦子豪,王安琪.KMV模型适用性研究――基于两家电力公司以及农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实证分析研究[J].时代金融,2015,(6).
  [5] 王东.浅谈我国创业板市场[N].中国经济时报,2009-11.
  [责任编辑 陈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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