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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的风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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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P2P平台非常规投标、形成资金池、跑路的负面消息依然不断,互联网金融风险日益增大。据《中国经济信息》记者了解,监管条例或将于近期出台。由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中小企业协会、新华网等在近日联合主办的“互联网金融与中小企业投融资高峰论坛”上,专家、互联网金融企业家们就从“互联网金融与中小企业的天然适配性”出发,就互联网金融领域的监管与自律展开热议。
  “借贷方的信誉是一生的信誉,无论是传统金融还是互联网金融,都要尊重金融的本质。”在论及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控制和社会责任时,北京恒昌利通投资管理公司首席战略官张大春在“互联网金融与中小企业投融资高峰论坛”上如此表示。
  深圳互联网金融协会副会长、钱爸爸集团董事长袁涛则表示,“谁能构建最完善的服务体系,谁才能真正赢得市场。”他说,企业除了要开发好产品、研发新技术,还要做服务,企业从一开始就要构建长远的、完善的服务体系,支撑企业发展。
  助力中小企业融资
  互联网金融与中小企业融资具有天然的适配性,从中小企业的角度来看,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将使其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得以有效解决。同时,对于互联网金融企业而言,中小企业是其实现更好发展的必然选择。
  互联网金融对中小微企业来说,是一个有效的融资渠道,是融资模式的创新,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所长张承惠如此表示。他说,中小企业之所以经常面临融资难、融资贵、上市难、发债难等问题,是因为中小企业生来就存在一些缺陷。“因为‘小’、‘弱’,造成了信用度差、缺少抵押品、缺少担保,一些小微企业财务报表信息不健全、不规范,内部管理机制比较薄弱。而互联网金融与中小企业融资有着天然的适配性。”张承惠说。
  在农业产业方面,互联网金融企业也表示要有所作为。阿里研究院方德华说,互联网金融在经过了一个高速增长期后,进入了平稳健康发展阶段。他介绍,阿里目前启动的“千县万村”计划,预计未来5年在全球1000个县和1万个村投资100亿元人民币,发展农村的网络和农村的金融配套服务。“支持农村金融不只是支持农产品,支撑农业,支持生产。要从‘三农’的角度看待问题做金融,市场才会更大,效率才会更高。农村金融的落脚点在于农民。”他说。
  同时,业内人士认为,中小企业也是互联网金融的必然选择。“互联网+”有利于解决互联网金融面临的一些困境,“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给互联网金融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微金融50人论坛发起人杨东说,互联网金融新模式,可以真正地改变传统金融体系的缺陷和不足,实现“去中心化”,克服传统金融机构和金融委托代理机制,实现金融交易“去中心化”,帮助中小企业获得融资。
  责任意识需增强
  然而,互联网金融企业本身的风险不容小觑。截至今年6月底,P2P网贷行业累计问题平台达786家,其中6月份新增问题平台125家。
  对此,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要解决互联网金融行业自身的风险问题,互联网金融企业首先要有严格风控的责任意识。北京MBA联盟顾问委员会副主任、钰诚集团特别顾问程信认为,互联网金融企业对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有着天然责任,互联网金融企业对投资者有普及金融和风险投资知识,让投资人了解如何选择优质安全平台的义务。“对整个行业来讲,P2P实际上只是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的第一个阶段。从本质上讲,还只是一个简单的资金对接渠道,互联网金融企业更多的是承担信息中介、信用担保的角色。而就发展而言,互联网金融企业一定要去‘中间化和担保化’,转变成信息服务的角色。”程信说。
  中国社科院经济学部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心项目部部长王宁表示,虽然很多企业有社会责任意识,也在积极做一些实践活动。但是,整体来看,互联网金融行业社会责任发展还处在起步阶段。他认为,风险管控应成为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核心责任。
  “只有为客户提供安心的服务和产品,客户才会购买你的产品。”王宁认为,可以从三个方面推进互联网金融企业社会责任的培育:加强社会责任管理,在企业内部成立社会责任的组织和体系,推进社会责任的规范化;加强行业自律,加入互联网金融行业社会责任联盟,共同推动行业的社会责任发展;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加强信息披露,通过报告与各个利益相关方进行沟通。
  互联网金融要想健康发展,“就一定要跟产业结合,只有这样才可以抓住根本,才有立足之地”,中国互联网金融联盟创始人王斌如此表示,他说,“整个互联网金融的生态环境要有大空间,给创业者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否则商业模式创新将缺乏活力。”
  监管或将出台
  随着近年来金融市场的发展,一些小型金融机构的出现对征信系统运行提出了新的挑战。为应对挑战,中国人民银行在2014年成功建成了通过互联网报送和查询征信系统的服务。随着我国征信体系的不断完善,互联网金融企业有望享受征信共享带来的风控机遇。
  “随着平台的进一步完善,小微金融机构有希望用更快的速度进入征信系统。同时,我们希望通过市场化程度比较高的机构,建立与P2P机构间的信贷共享系统,通过P2P机构和上海征信的合作,逐渐建立征信中心、征信系统与P2P之间的信任关系。”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副主任王晓蕾说。
  除了互联网金融企业自身需要加以改进,亟待出台的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也成为业内人士关注的话题,“适度监管”已成为业内共识。
  张承惠表示,未来的监管应该由合规监管转向投资保护,对从事互联网金融机构的监管规则不宜过细,检查不宜过于频繁。无论是P2P平台还是互联网股权众筹,都存在监管边界模糊的问题。对互联网金融企业需要建立一个监管规则或是行为框架,这也是监管部门由机构监管转变为功能监管的一个契机。
  “关键要看相关机构是否侵害了投资者的利益,如果侵害了投资者的利益,就要对其加以惩处,严厉打击违规行为。”张承惠说。
  温州贷联合创始人陈恺呼吁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监管政策早日出台,促进和规范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他说,互联网金融行业监管可能成为“双刃剑”,管得太紧可能会使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放慢,管得太松有可能造成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混乱。监管政策出台、行业规范后,才能吸引越来越多的真正社会精英参与其中。
  与会企业表示,之所以强调互联网金融企业的社会责任,实际上是因为存在“不信任”的问题,而政府监管实质上解决的也是大众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信任。企业要想取信大众,就要用事实说话,用可控的风险、稳定的收益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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