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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修缮工程结算审计问题及对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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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进入21世纪,随着高校撤并、扩招规模的加大,我国高等教育快速发展,各高校办学规模急剧扩大,在新建项目不断增多同时,修缮工程项目也大幅度增加,随之带来的工程结算审计问题也日渐突出。从主客观两个方面对高校修缮工程结算审计中的突出问题进行剖析,就如何把关做好结算审计,最大限度发挥维修资金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提出针对性的建议与对策。
  关键词:高校;修缮工程;结算审计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5)12-0138-03
  近十多年来,随着高校撤并、扩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蓬勃发展,各高校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在新建工程项目不断增多同时,基建修缮项目也大幅度增加。由于这些修缮工程规模大小不一、资金来源渠道多、内容琐碎繁杂、不可预见性及随意性大等特点,导致很多环节的手续和程序不规范等审计结算问题突出。如何做好修缮工程结算审计工作,发挥好监督与服务职能,是摆在高校审计部门面前的一项繁重而复杂的任务。
  一、高校修缮工程结算审计主要问题
  问题的发生往往由人和物两大因素决定,人的违规行为和物的违规状态的交叉点就是问题发生的所在,修缮工程结算审计问题的发生即缘于人和物两大主客观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
  (一)客观因素
  1.具体规章制度不够完善。教育部根据国家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而制定的《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使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让广大内审工作人员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按照职责权限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能。但具体到规模大小不一的修缮工程结算审计而言,项目零零散散,工期短、投资少,有的高校不加重视,没有制定针对性的工程管理和结算审计制度,导致高估冒算现象严重,长年累月给单位造成较大损失。
  2.审计力量不足,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当前,某些高校中内审机构不健全、人员不到位,工作开展不力。有的高校将纪检、监察、审计统一为一个部门,有的实行监察和审计合署办公,安排1~2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审计领域的工作。由于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安排的人员基本没有专业知识,也没有接受后续的专业知识培训,仅仅出于应付上级部门和文件要求,肯定起不到为学校把关和监督的作用。
  3.审计手段落后,不利于审计质量和效率提高。随着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审计的手段和方式在不断发生变化,对被审计的单位而言,他们也越来越多地依赖信息技术处理业务,要求审计部门和人员必须掌握信息技术方法。而目前高校的内部审计多数还是采用手工查账的传统审计方式,基本依靠手工操作,不但劳动强度大,而且效率低下,容易出错,审计质量大打折扣,不适应信息时代要求,不适应高校快速发展的需要。
  (二)主观因素
  1.规章制度遵守不严。(1)对于按照规定应实行招投标的修缮工程,施工管理部门为规避招标或照顾某方面关系,不经过任何决策程序直接将工程发包给一个或多个施工单位,待工程竣工后,将结算分解报送审计部门,没有约定结算价或者随意套用定额,管理部门与施工单位对有些临时变更项目互相扯皮,给审计工作带来很大困难,往往与结算单位长时间不能达成一致意见。(2)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不规范。有的工程合同条款部完善、部分内容含糊不清,如付款方式、结算方式等未明确,有的工程投资小,没有签合同,有的工程先施工后补合同,施工过程中缺乏约束,往往出现较大变更,无法实现投资控制要求,也给结算审计工作带来较大的障碍。(3)全过程跟踪审计制度执行不到位。高校一般规定单项工程造价数额较大的修缮工程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从工程论证开始参与,贯穿立项、招投标、施工至竣工验收结算完毕及至整个质保期满。但有些工程项目审计部门知晓较晚,或者不知情,到结算时介入,工程的具体情况包括隐蔽项目及签证变更等无从查证,给工程结算审计带来额外工作量和不可预知的审计风险。(4)材料采购制度执行不力。工程材料占总造价的很大比例,各高校一般按照招投标原则进行集中采购,但很多建设单位认为修缮工程材料比较零星,规格型号复杂,采取包工包料的方式由施工单位负责,而目前市场上的建筑材料品种繁多,优劣混杂,市场行情多变,价格很难准确把握,对工程质量和造价影响比较大。
  2.施工管理不到位。由于修缮工程项目多而散,分布不同部门和区域,不但有土建项目,还有装饰、水、电、暖、气等多环节,而管理部门人手少,造成管理不及时、不到位,出现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现象,留下工程质量隐患。个别管理人员专业技术能力不够,缺乏责任心,导致施工过程中出现大量的签证变更,为确认新增减项目真实性和效益性,造成工作量增加,工程结算价格超预算,给学校内部控制制度带来不利影响。
  图纸和签证等资料是管理部门需要报审的确定工程量的最基本资料,但往往由于管理部门意识淡薄,对零星修缮工程不重视,没有留存施工图纸,签证资料不完善,隐蔽工程量不准确,加大了结算审计的难度。
  3.结算单位舞弊造成审计风险。一些施工单位为追逐利润,在进行决算时采取各种手段对工程量和工程造价虚报高报,增加审核工作量和难度。一是利用签证弄虚作假。绕开建设和监理单位的监管,增加额外工程量,想当然施工,要求办理签证单,或者利用地质、气候变化等一些特殊因素造成的影响工程建设的情况,事后补办隐蔽签证单,甚至不办签证直接结算,不但工程量难以查证,而且具体的规格明细不清,影响审计的准确性。二是利用信息技术作弊。某些施工单位利用计算机软件编制预决算时,从表面上如实反映工程量和单价,但对项目变更只计增加项而不计减少项,同时把定额基价变动,迷惑性较强,虚增了工程造价。三是定额使用不当。不按照施工合同执行,同类定额就高套,取费标准就高取,标准定额套新不套旧,增加工程造价。四是分解项目明细。针对清单报价的修缮工程,施工单位结算时故意把本属整体的项目分解为多个子项,提高单价达到增加总价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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