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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如何征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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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中国“年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才需向税务部门报税”不同,根据美国联邦税则,任何有收入的美国公民,在每年的4月15日之前,都需要依法向联邦政府申报上一年度的收入额和纳税额。
  不过,报税不一定等于缴税:婚姻情况、家庭人口数量等因素,决定了基础费用扣除额;在此基础上,纳税年度中缴纳的房地产税、儿童抚养费、子女教育投资等也可以从应税收入中继续扣除。联邦政府会根据扣除后的收入情况,考量纳税人应当补缴税款还是获得政府退税。2009年美国有47%的家庭得到了政府退税――不仅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且还可以得到政府补贴。
  在德国,个人所得税同样采用综合税制,制度设计与美国大体类似,不过,在费用扣除方面两国略有不同:如果纳税人在纳税年度中向低于最低收入的父母支付赡养费,这一部分可以从其收入中扣除;或者夫妻两地分居,都租房居住,其中一套房子的租金可以计算到家庭所得税的减免部分中去;甚至纳税人在一年中从家到工作地的公共交通费用也可以扣除。
  实际上,世界各国的个税制度,甚至是越南、老挝,都采取了综合所得税制。在人均收入只相当于中国一半的印度,个人所得税也是以年收入为单位计算的。针对不同性别、不同年龄段的纳税人,其纳税标准也有区别。印度政府为每个人发放一张收入卡,专门用于个人收入的接收。公司发工资、股息,以及由其他收入途径获得收入都必须通过这个账户,否则就是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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