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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宿业引领小乡村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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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随着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推进,农村正不断孕育着新业态新经济。民宿经济,作为融合农村一二三产业发展的切入点和整合农村资源的平台,正在为农村发展不断注入新动能。文章以宜兴市和苏州市吴中区为例,基于问卷调查和实地走访调研的形式,对两地民宿业发展的总体情况进行了摸底,分析了民宿业发展特点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对全省民宿业发展的思考和建议。
  关键词:民宿业;乡村;江苏
  1983年费孝通先生发表了著名的《小城镇大问题》,时隔30多年,在城镇化和现代化过程中,农村产业转型升级、生态环境和乡土文化保护、双创空间培育等新问题依然值得关注。在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以及特色田园乡村建设战略背景下,民宿业凭借其与农村产业、文化、生态、富民融合发展的高度契合,正在成为引领新时期小乡村大发展的重要载体。
  一、总体情况
  随着旅游业态的不断创新和共享经济的快速兴起,江苏省民宿业发展呈现出爆发式增长的势头。截至2016年初,全省拥有旅游民宿1000余家,其中苏南民宿数量占全省半数以上,宜兴和苏州吴中区具有典型代表性。根据对两地发放的600份调查问卷反馈的数据信息,近年来,两地民宿产业规模不断壮大,截至2017年上半年,两地民宿达600余家,床位总数10000以上,带动直接创业就业人数达3000余人,其中48%是当地农民,为农民提供了一定的就业机会;富民效果比较明显,民宿用房81.2 %来自自有房屋,本地资本占88.7%,平均出租率为34%,2016年利润为24万元/每家,近三年平均利润增速为94%;民宿主题趋于多样化,包括农事体验、休闲度假、特色餐饮等,其中农事体验占47.6%,少数民宿具有多样化休闲服务功能;投资规模呈现一定共性,营业前投资总额在50~200万之间的占78.6%,占地面积大于300平米的占75.4%,建筑面积大于200平米的占87.5%,公共空间在50~100平方的占60.7%;民宿经营以家庭成员自主管理为主,从业人员在3~5人的占80.8%,年龄在31~50岁之间的占59.8%,高中和大专学历的占61.6%;与乡村经济发展密切相关,两地民宿全部位于乡村,对创新农村旅游业态、促进乡村经济转型升级、提升乡村创新创业环境、传承保护自然和文化生态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共同特点
  (一)“有形的手”和“无形的手”有机结合
  两地政府部门都已充分认识到民宿业发展的重要性,积极发挥政府对民宿业集聚区的规划引导作用,不断强化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为民宿业发展打造好外部环境。通过多部门联动形式成立民宿业领导小组,负责审批、监管和培训等工作,促进民宿业规范化经营。设立专项资金和奖补资金,鼓励农民返乡创业,吸引和整合社会资源,打造开放、活跃、平等、诚信的市场环境。
  (二)管理创新可圈可点
  吴中区以政府规范性文件形式印发了《民宿(农家乐)管理办法(试行)》,突出了联合会办制度和备案登记制度“两大创新”,推动了政府依法监管、业主规范经营,充分调动了各方资本和村民投资民宿的信心与积极性,促进了全区民宿业的健康有序和规范发展。宜兴市把民宿的审批和管理权限下放到乡镇,极大地激发了乡镇民宿业体制机制的创新,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管理模式。张渚镇通过“政策+资金”的模式,产生了放宽政策、激活市场,培育主体的效果;太华镇探索政府回购模式,形成了资金补贴、政府保底的运行模式;湖氵父镇在批建过程中实行预交保证金制度和品牌化建设激励制度。
  (三)民宿已由农民家庭副業向特色化、职业化、产业化方向发展
  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民宿业相比,江苏省民宿业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但是,民宿已经从最初的农民家庭副业向社会资本参与的特色化、职业化、产业化发展。从发展质态来看,民宿已形成一定规模的集聚区,由特色化引领的品牌化经营意识不断增强,很多精品民宿体现了自然景观与乡土文化的完美结合;从从业人员来看,民宿吸引了大批的返乡创业人员,也吸引了大量的投资者,在职业化导向下,民宿业开始出现连锁化经营趋势;从产业形态来看,民宿业通过不断拓展增值服务,由最初的单一住宿开始向民宿引领的农产品销售、创意文化、生活服务、旅游服务等多元化产业发展。
  三、存在问题
  (一)缺乏明确的概念界定和统一的管理标准
  截至目前,江苏省民宿业仍缺乏系统的相关规范和指导意见,民宿业功能定位不够清晰,管理部门不够明确。经营服务标准、管理规范以及审批标准等大多仍参照“农家乐”的办理手续,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强,在消防和安全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没有明确的政策依据,一定程度上束缚了民宿管理和经营的创造性。没有统一的民宿统计口径,数据不准确,制定的政策措施容易出现偏差。亟需从全省层面制定民宿业管理办法,出台相关政策,来指导和规范民宿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人才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由于乡村吸引优秀人才的能力较弱,乡村民宿业难以吸引高层次的专业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很多外来投资者是出于对民宿的个人情怀和对资本的逐利,缺乏专业化的民宿运营能力。同时,随着乡村的空心化,本地具有民宿经营意识和能力的农民也较为匮乏,受其文化教育程度限制,加上专业服务技能培训尚未全覆盖,导致民宿普遍重外形设计轻内涵打造,服务质量和档次参差不齐,主题特色不突出,核心竞争力不强,呈现出“精品酒店化、宾馆化、旅店化”倾向。
  (三)游客潮汐现象较为普遍
  民宿业发展受季节性和节假日影响较为明显,旺季时一房难求,淡季时入住率较低。潮汐现象的出现,有几方面的原因,首先是业态单一,产业延展度低,民宿与其他旅游业之间关联性不够,资源整合能力较弱,产品开发力度不足,没有形成民宿与旅游产品的战略联盟;其次是民宿宣传严重不足,多是通过微电影、乡镇公众号等进行宣传,主流媒体和渠道对民宿推介不足,经营多以回头客为主;最后是缺乏民宿综合体,民宿集聚区内缺少主题活动的系列策划和开展、公共服务设施的共享,以及地方民俗文化的集中展示空间等。   (四)外部经营环境仍需改善
  地方政府对民宿集聚区的基础设施、环境整治、街景设计、文化标识等外部环境打造方面投入不足,难以形成民宿集聚区的区域品牌。由于一些农户缺乏契约精神,单方面违反合同约定提高租金的事情时有发生,为租赁经营的民宿业者带来了较大的经营风险,迫切需要通过产业联盟或行业协会的形式,规范租赁市场秩序,营造公平诚信的营商环境。
  四、相关思考
  (一)充分认识民宿业重要性
  1. 民宿是富民重要抓手
  民宿业作为一种新型的就业创业模式,不仅带动了当地农民开展家庭副业,而且吸引了大批农村青壮年返乡创业,改善了农民生活,成为农村富民增收的重要抓手。2016年,宜兴市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910元,比上年增长8.5%,收入增幅连续六年“跑赢”城镇居民,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继续缩小。同时,民宿为农村发展注入了新的生命力和活力,不仅推动了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而且改变了农村生活方式和村容风貌,使有些日益空心化的村庄社会回归了繁荣。
  2. 民宿是全域旅游重要切入点
  民宿业的发展,让以“看农家景,品农家菜”为主的农家乐观光旅游变成了触动心灵、激发情怀的深度文化体验目的地旅游。民宿不仅通过“食、住、行、游、购、娱”等传统旅游要素拉长了既有的旅游产业链条,而且正在激发“商、养、学、闲、情、奇”等现代旅游要素,带动商务旅游、养生旅游、研学旅游、休闲度假、情感旅游、探奇旅游等新型旅游产品和业态的发展,是撬动全域旅游的重要切入点。
  3. 民宿是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的内在要求
  《江苏省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行动计划》中提出把民房变客房,这对利用农民房屋发展民宿业提出了明确的政策导向。民宿业所体现的生态保护、文化彰显、产业关联等方面的内在特点与特色田园乡村的“立足乡土社会、富有地域特色、承载田园乡愁、体现现代文明”的要求高度契合。民宿业作为乡村多业态共融共生的载体,重塑了乡村特色,唤醒了乡村活力,提高了乡村吸引力,将成为复兴乡村过程中不可忽视的一个砝码。
  (二)提升民宿品质和竞争力
  1. 强化品牌建设
  深入挖掘在地文化,将文化展示和创意设计等文化元素融入到民宿的装修设计和日常经营当中,体现民宿业者的情怀和素养,凸显主人文化和品牌。通过开展“文化+主题+活动”的策划,把静态的文化用动态的方式串联起来,激活文化,赋予文化更鲜活的生命力,营造民宿动静皆宜的品味和意境。建立星级动态管理制度,按照等级标准给予一定表彰奖励,并实行动态考核管理。
  2. 加强人才培养
  形成专业化培训机制,为管理者、经营者和有意愿落地的创客人才提供培训服务。形成人才招引制度,重点引进一批具有国际战略眼光、深谙文化创意的精英型投资者、都市白领、文艺青年、乡贤等参与乡村特色民宿建设和经营。形成校企联合培养制度,与高校建立订单式培养和实习机制。推出民宿美食家、民宿管家、民宿导游等证书考评制度,提高民宿从业人员的服务水平和标准。
  3. 创新民宿營销模式
  探索建立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协同化的民宿产业联盟,形成民宿联动机制,实现民宿之间优势互补,合理调配客源,有效解决客流潮汐现象。积极推动民宿跨产业链整合资源,实现民宿与养生旅游、商务旅游、体验旅游等的有机结合,形成更大范围的产业联盟。针对民宿业客源主要是周末休闲和小长假度假游客,重点研究策划符合短假日休闲旅游的产品和活动,同时,积极探索长期养老度假产品。
  4. 加大宣传推介力度
  以镇为单位,设立民宿微信公众订阅号和服务号,推出民宿热点话题,推介当地特色民宿。积极利用政府自媒体、国家和省市主流媒体、主要客源地媒体等各级各类媒体宣传平台,以及新媒体和大数据平台进行智慧营销。把民宿宣传纳入当地旅游宣传内容当中,在制作景区和景点宣传片、宣传画册时标注品牌民宿的位置和特色。推动联动宣传,实现管理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良性沟通。
  (三)加大民宿支持力度
  1. 加强政策支持
  国土和城建部门要创新民宿用地的审批办法,保障对民宿特色村、高端民宿综合体等项目的优先供地。整合涉农资金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设立市县(区)民宿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专项基金和奖励基金,用于民宿特色村创建、高端精品民宿建设奖补、品牌建设、营销推介和民宿发展工作考核奖励等。积极与金融部门沟通,争取金融部门以信用贷款、财产抵押贷款、小额担保贷款等形式对民宿产业提供资金支持。积极鼓励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民宿业领域,推动民宿的横向并购,实现规模经营,增强民宿的市场竞争力,提高市场集中度,规范市场秩序。将民宿纳入政府采购,优先将会议、公务接待、干部疗休养等安排到民宿。
  2. 提高民宿集聚区公共服务配套能力
  加大民宿集聚区污水管网、燃气管线、环境改造、人行步道、公共区域绿化设计、文化标识等投资力度。打造民宿业发展综合体,承担地方历史文化展馆、图书馆、主题民宿活动、娱乐设施、生活服务设施、特色农产品和美食供销、商务接待、社会治理工作站等功能,提升集聚区的承载能力和特色吸引力。
  3. 打造良好营商环境
  成立民宿行业协会,通过法律和道德双重框架规范投资者与原住民的契约合同,引导形成契约精神,营造诚信守法的营商环境,加强行业的自我约束和自我净化能力,提高品牌建设的保障力度。加大监管力度,对不遵守职业道德、服务态度恶劣、游客投诉较集中的民宿开展专项整治。
  五、对策建议
  (一)出台民宿业相关规范和指导意见
  积极借鉴国外和其他省市已出台的民宿业相关政策、管理办法和法律法规,结合全省重大战略实施要求和民宿业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尽快制定出台符合江苏实际需要,推动民宿业健康快速发展的相关规范和指导意见,为全省民宿业发展提供界定与标准。各级地方政府在制定民宿管理办法时,需要对民宿业的基本性质、经营许可、服务类别、服务内容等分别加以细致说明,尤其注意其同传统酒店、旅馆的规模差异,保证民宿经营时的消防安全、卫生安全等项内容有法可依。
  (二)加强组织领导
  建议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省旅游局、农委、财政厅、住建厅、国土资源厅、统计局、公安厅等相关职能部门,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制定全省民宿业发展规划、构建制度框架和创新完善政策体系,细化民宿产业发展的工作重点、发展目标和政策举措,部署民宿产业重大工程。在省级层面、民宿产业发展较好的市县和乡村层面要抓紧出台民宿业发展规划,合理引导布局民宿业集聚区,加强民宿业规划与其他相关规划的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把握方向,突出特色,讲究实效。
  (三)完善工作机制
  建立民宿统计监测制度,省统计局会同相关牵头部门研究制定民宿统计口径和指标体系,加强统计和监测分析。完善督查考核机制,将民宿经济发展工作纳入各市县(区)的全域旅游考核体系中进行综合考评。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对民宿示范村、精品民宿项目建设实行“一对一”领导联系服务。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定期沟通、联动机制,破解民宿经济发展中的重点问题、瓶颈问题和共性问题。
  (作者单位:江苏省宏观经济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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