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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金融需求变化及其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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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现分析了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金融需求特征变化,及当前农村金融供需匹配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并对此提出了创新支农支小金融产品;促进信贷业务流程优化;实施金融服务体验改善工程;推进社会信用环境建设;激励支农支小信贷积极性等发展建议。
  关键词:乡村振兴;农村金融需求;小额信贷
  中图分类号:F127.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9)07-0026-03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中央着眼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历史重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核心在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无论是产业兴旺,还是生态宜居,都需要持续加大资金投入,为此必须解决好“钱从哪里来”这一重大现实问题。特别是,近年中国农业农村发展迅速,现代高效农业快速推进,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深度参与现代农业的产业化经营,有效推动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返乡创业、农村电商、物流服务等小微企业亦在乡村集聚集群,伴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农村金融需求出现几种趋势性变化,需予以重视。
   一、特征变化
   第一,信贷需求主体由以普通农户为主向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小微企业等多元化主体转变。尽管小农户家庭经营是中国农业经营的主要组织方式,但由于经营规模狭小,2016年户均耕地仅5亩左右,对金融信贷的需求并非十分紧迫。伴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发展,2016年底经营50亩以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超过350万个,平均经营规模超过100亩。农地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由传统作物向高投入高产出高效农业的转型调整,意味着资金投入量的增加,可能导致各类规模经营主体自有资金不足,民间借贷已不易满足其资金规模和使用时限等需要,因而对金融信贷的潜在需求在持续增加。与此同时,2017年全国返乡创业人员达740万,农村网点有986万家,以及广大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都成为农村金融的重要需求方。特别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出于振兴农村产业、改善居住条件和环境等项目投资需要,更多企业、各级政府对于金融信贷的需求将出现大幅增长。
   第二,信贷需要的用途由以生产性信贷为主向扩大再生产信贷、消费性信贷、投融资性信贷等多元化用途转变。对大多数农业经营主体而言,往往将借贷资金投向农业生产,例如农田水利、大棚、机械装备等固定资产,以及肥料、雇工等投入品,即以生产性贷款为主。而对新生代农民、返乡农民工而言,消费观念大有改观,伴随互联网零售引起消费方式的变化,汽车、家电下乡等补贴政策,以及改建或购置住房,消费性贷款、投资性创业贷款需求日益增加。同时,围绕乡村生态宜居、基础设施提档升级、生态环境治理、产业设施及配套建设、乡村基建等领域投资需求加大,将进一步增加对投融资性信贷的需求。
   第三,信贷需求的额度由以小额信贷为主向信贷额度适度提高的新小额信贷转变。农业规模经营的推进、乡村产业的振兴、农村基础设施的升级,都显著地增加了对信贷资金的需求量,由此带来了所需信贷额度的快速提升。除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大额信贷外,围绕规模经营和产业振兴的单一主体所需信贷额度需求虽然较传统经营有大幅提升,但与非农产业或企业的融资额度相比,仍属小额信贷的范畴。与此同时,农村信贷需求也由零散性的小额信贷需求向相对集中式的、额度有所提升的新小额信贷转变,由短期季节性需求(主要是生产性信贷)向常年长期借款需求转变。
   第四,信贷需求的满足途径由以往的民间非正规借贷向以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等为代表的正规金融机构借贷,以及互联网金融借贷等多元化渠道转变。近年地方性银行、股份制银行快速发展并布局农村,村镇银行兴起及其跨区域经营,以及国有银行介入乡村振兴各领域,有效增加了各类主体从金融机构获取信贷的可选渠道。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则极大丰富了小额贷款的获取渠道。目前众多年轻的、有小额信贷需求的客户已开始转向更加便捷的互联网信贷。与此同时,伴随信贷供给增加,客户在选择满足信贷需求的渠道时,也更加注重程序流畅、简单便捷、操作透明、及时可靠和服务满意等因素。
   第五,农村金融产品需求呈现多样化发展。伴随着居民收入增长和财富累积,除以往对贷款有需求,在经济发达的农村地区,金融产品需求也开始转向更高层次、更加丰富多样的金融产品,如投资理财、人身保险、财产保险等。
   二、问题和挑战
   从信贷需求方看,一是小农户数量众多,单户贷款额度小,但因缺少有效抵押品,信息不对称导致交易成本极高,因而从金融机构直接贷款难度大。二是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多数还处于成长期。较之龙头企业,这类经营主体设立门槛低、管理松散,财务管理不规范甚至是空白,对政府奖补政策依赖高,空壳现象较为突出。尽管有贷款需求,同样缺乏有效抵押物,金融机构也难以通过其提供的财务信息准确判断经营实力,因此也不易得到信贷支持。他们的现实诉求主要是审批时间短、还款时限自由、借款利率低的信贷产品。较之农户,其经营产业链较长,集约化和专业化程度较高,贷款主要用于建设生产性设施、购置投入品和装备等,所需贷款额度较大。三是返乡创业群体、农村个体经营户等,其经营规模有限,并具备了一定的偿债能力。他们的借款多用于资金周转,主要诉求是短频快的信贷服务和贷还方式灵活的信贷产品。伴随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政府、龙头企业出于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等需要,对信贷的需求也随之大幅增加,但获取信贷难度要明显低于上述三类群体。
   从信贷供给方看,一是以支农支小为重心的农村信贷产品亟需优化创新。譬如产品类型偏少,信贷利息偏高,未根据产业特性、经营规模及风险、資金需求特征等差异而创新信贷产品。未能创设适合小微客户群体的担保抵押方式,导致授信门槛高,申办贷款难度大,成本高。二是由抵押质押贷款向信用贷款转型中,银行系统建档评级授信工作仍有待精细化和系统化。一方面可能受制于相关业务人员不足,同时也从侧面反映出员工工作态度、能力和责任心亟待提升。三是营销宣传工作有待改进。部分金融机构仍坐等客户上门,缺乏营销意识。或者营销渠道单一,过于倚重客户经理的传统粗放式营销,缺乏灵活、多样化的宣传方式和营销推广渠道。四是服务理念落后、服务意识淡薄,未跟上当前信贷需求变化需要。五是由于与客户信息不对称,为防范并控制风险,需收集的证明资料过多,手续繁琐,所耗时间过长,增加了交易成本,给客户办理贷款业务的便捷性和满意感带来负面影响。显然,农村金融市场存在较为严重的供需不匹配问题。    三、发展建议
   (一)创新支农支小金融产品
  应从增加信贷主体覆盖面、放松信贷用途管制、提高授信额度、简化信贷流程以及信贷风险防控等维度,开发和设计适合于乡村振兴背景下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微企业所需的信贷新产品。由政府部门牵头,联合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或土地流转中心共同探索农村承包地经营权、农民自建住房财产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两权”抵押贷款试点交易平台,审慎稳健推进两权抵押、担保和转让,让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等增加融资渠道,扩大经营规模。积极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及其配套工作。
   (二)促进信贷业务流程优化
  以网格化为单元格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微企业信息集中采集工作,探索与基层政府、社区、村两委等联动,核实基础信息,实施精准评级并给予基础授信,切实防范虚假授信和超客户承债能力授信。开发应用集信息采集、评级授信、電子签约等为一体的线上授信系统,推进评级授信档案电子化管理和全流程管理,实现农户闲时建档、忙时放款,缩短信贷办理时间,增强年轻客户群粘性,提高小微信贷客户群获取信贷的便捷性。
   (三)实施金融服务体验改善工程
  一是依托农村信用工程和农村信用合作社联社“村村通”打通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以农村金融夜校普及金融知识,以农民工金融服务中心让金融服务跟着务工人员走,以助农脱贫流动服务站畅通金融服务的毛细血管,为信贷客户群提供多样、便利、快捷的高质量信贷服务体验。二是以客户为中心量化营销频率,以正负激励机制倒逼支农支小信贷服务改善与质量提升,由“坐商”变“行商”。三是注重客户关系管理与加强客户群维护。
   (四)推进社会信用环境建设
  把培养诚信意识纳入政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工作,从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生态诚信等方面打造“诚信中国”升级版,并建立良性运行机制,提升政府公信力、企业守信度、市民诚信度。同时加大对金融案件执行和对失信人员惩戒力度,依法使用强制措施和信用惩戒措施,解决执行难问题,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五)激励支农支小信贷积极性
  一是增强财政补贴、风险补偿政策优惠的操作性。探索将对支农支小贷款的财政补贴审批程序和贴息流程简化、方案落实时效等纳入政府纪委部门日常督导工作范畴,督促各部门按文件执行、兑现政策承诺,增强客户群信贷需求获得感,提高金融机构支农支小贷款投放积极性。二是以奖代补,撬动金融机构对乡村振兴的信贷支持。改变原有现金补助方式,采取补助资金贴息,开展贴息贷款业务。发挥财政奖补资金的引导作用和杠杆效应,撬动金融机构投放更大倍数信贷资金,进一步支农支小、服务“三农”,助推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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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王功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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