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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国有企业技术创新体制的再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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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当前,我国国有企业的技术创新面临着严峻的挑战,重新审视现有的技术创新体制,加快重建新形势下的技术创新体制刻不容缓。因此,从我国国有企业技术创新的理念出发,提出调整国有企业技术创新的体制和国有企业技术创新的建议,对我国国有企业在新形势下的技术创新做出思考。
  关键词:国有企业;技术创新;体制调整;建议
  中图分类号:F276.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20)07-0004-02
  收稿日期:2019-11-09
  面对外部的种种负面冲击和经济周期影响,特别是此次中美贸易战让我们切实体会到了唯有科技发展、技术创新才是一个国家最主要的软实力和综合国力的最终体现。而担当这一重任者,也必将落到我国的国有企业身上。笔者长期在国有企业工作,包括在实体企业和竞争类企业工作,对我国国有企业技术创新有着切身的体会和感受。
  一、新形势与国有企业技术创新理念的调整
  1.国际和国内新形势的发展为我国企业技术贸易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计算机、网络技术、5G、6G的快速发展,为我国企业的技术创新与国际先进企业合作交流、互为促进创造了极好的条件和环境。我国国企在科技开发和研究领域同样可以实施“走出去”战略,在技术合作开发领域、技术产权交易领域、技术股权投资等各种领域获得更多的学习机会和合作方式,也可以充分利用国际科技市场上的人才优势和网络技术,加速自身的技术研究和创新提升。随着中国制造和中国技术在国际上的崛起与认可,我国从制造大国迈向技术强国,微信、中国高铁、海尔、支付宝等高科技企业的快速发展,其对世界的影响力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已经开始转型,或者完成了从制造向创造的转变。立足于技术创新,科技开发,打造技术和品牌的百年老店和引领国际、国内市场的国有企业新形象正在逐步形成。
  2.重视和加强对国有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近年来,随着国际经济、科技、贸易和产权市场一体化的发展,技术先进的国家和国际跨国企业总是想尽一切方式有准备有步骤且大量地到我国申请种种知识产权的保护。从目前来看,受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先进国家的企业已经对我国的国有企业形成了一定的包围态势,对我国企业在国内外进行科技开发和技术创新形成了事实上的围堵和拦截。发达国家企业之所以不遗余力地推进这项工作,其实质就是要希望通过利用其现有和成熟的专利技术、商业秘密、商标权利、版权所有以及技术专利、商业秘密和商标权利的相互交叉保护、实施并失去其在中国的市场占有战略,且这种情形有愈演愈烈趋势。世界银行以及许多国际组织和机构曾经多次在其每年的年报总结中阐述一个同样的观点需要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即许多工业发达和技术领先的国家,他们的企业通过长期和一系列的知识产权占有、使用和转让等手段,正在或者即将取得国际市场知识产权的长期独占鳌头和独自享受话语权的角色,反而给那些迫切需要新技术的国家和企业技术创新通过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造成了困难重重的障碍和困扰。据不完全统计,现有高科技、尖端技术领域等原始、原创性的发明专利大多已被国外技术先进的国家和企业以各种形式的专利,如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以及由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商业秘密和商标注册相互组合、互为依托、互为支持所覆盖。向国外先进企业学习其技术创新就应当学会熟练应用企业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对专利技术、商标品牌和商业秘密进行相互组合、互为促进和支撑,加快速度,尽可能缩短我国企业技术创新与国际先进企业的科技创新、发明创造的发展的距离。可以预见,上述面临的国际科技发展环境和企业的应对策略是我国企业必须长期面对与切实需要解决的一项任务,也是一定要引起我国国有企业普遍关注的一个重大现实问题。
  3.国际技术创新的发展及我国企业存在的差距。與世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国有企业的自主研发能力、特别是发明专利的能力是较弱的,高科技产品一直由国外企业所垄断和代替,而且这种现象还将在一定的时间里长期存在,因此需要切实认识到我们的技术创新一直在路上,应始终清醒地认识到技术创新需要长期脚踏实地的积累。这就需要我们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体制优势和高效率的工作作风,通过国际上通用的各种形式和途径,充分利用现有的科技发展水平和互联网新技术等,推进我们的技术更新换代和提高科研水平的步伐。
  二、新形势下我国国有企业技术创新体制的再思考
  尽管经历了四十余年的国企改革,我们的国企还是不可避免地存在着用行政级别管理、行政会议传达和发文的计划体制形式对科技进行管理。一些国有企业能在某一阶段达到技术发展、品牌创新的新阶段,也是与国家相关部门和机构资金的大量支持、地方政府的政策、金融支持、企业高强度推广分不开的,很多并不是靠国有企业本身的技术先进、品牌的长期优势等。
  1.技术研究和科技开发对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目前,我国企业对技术研究和科技开发的重要性以及对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的认识有了质的变化,科技是第一生产力,是企业发展的生命力,很多企业将科技开发和技术创新发展视为企业的发展战略目标,并已充分认识到了外国企业进入我国最为核心的法定就是技术领先、产品更新换代的迅速。日本的电器产品如索尼、松下、丰田等,再如美国的微软、通用电气等,无不是技术先进、高附加值的体现和代言。华为手机质量和技术上的先进让我们的90后、00后,在华为和苹果手机的选择上不再成为一边倒就是最好的说明。
  2.企业领导对技术创新实施优先发展、优先支持政策。企业领导对技术创新已真正重视,对科技发展和技术创新普遍实施了优先发展、优先支持的政策。最为典型的如上海宝武集团、华为科技、腾讯科技,将技术创新(或知识产权)作为本企业的战略目标。其出发点就是技术创新中的许多问题和诸多的办法都是能够在本企业内解决的,企业领导的积极作为是决定这一事业成功与否的根本所在。对科技人员的管理不能像对等行政人员等同的管理办法,在工作方式上、薪酬制度方面,与一般员工还是要有所区分和差别对待。   3.国企领导应转变对技术人员的管理方式。国企的领导和管理者对技术创新的管理已由直接的、自上而下的管理方式转变为技术人员自主管理,企业领导予以辅助或者协商性为主的支持。这些国企根据其技术人员提出的科研方案、科研步骤和科研方法,对其科研的可行性和可发展性进行研究及动态性支持;对科研人员中的领头人充分放手让其发挥主观能动性作用,对技术创新的关键人员实施股权、期权激励和荣誉表彰以及出国疗、修养等。由于这些国企较好地解决了其长期存在的内部技术研究的主体与利益主体趋同性不一致的困扰,在企业技术研究领头人的带领下,技术人员自己可以设计科研规划和实施科研的自主性、灵活性,焕发出了科技研究和技术创新的主观能动性,是生产力得到解放和能量释放的体现。如前所述,企业于20世纪末期形成了有利于本企业发展的技术创新运行方式,主要有两种方式:第一,这个方式的特点是集生产—实践—技术开发为一体,优点是相互配合,相互支撑力度大。第二,这个模式的优点是隶属于企业的中央研究院是独立于企业的科技研究管理机构。中央研究院与企业的各种事务完全分开,中央研究院的综合管理部门对行政事务统一考虑、一并规划和分类指导,让更多的研究力量和费用集中投入到技术开发和创新的主旋律上来。
  4.研究人员对企业的技术创新起到了引领和推动作用。由中央研究院不定时地发布国内外企业和研究领域的最新技术发展成果与研究动态,在企业内部权威解读有关国际、国内的科技法律、技术参数和实施标准。中央研究院通过这些方式始终让研究人员处于技术开发的前沿和技术发展的清醒者,对企业的技术创新起到了引领和推动的作用。
  5.不定期召开企业管理者、科技人员和技术用户恳谈会。企业不定期或者根据不同的时间、不同的主题召开管理者、科技人员和技术用户、国外同类企业技术专家恳谈会。通过这种恳谈会的形式,我国企业可以全面地听取国内外的技术领域发展态势以及我国企业技术发展的工作设想和进展状况,有很多涉及到技术创新的技术、行政管理和其他问题都可以及时得到化解,一些新的思路和想法也很容易形成并得到讨论和修正。通过这种形式的会议还可以学习到本行业最新国际和同内科技的发展现状和最新发展趋势,对扩大技术创新的知识面、最新动态有着事半功倍的效果。有的企业管理者还直接从事技术研究和开发,追踪剖析国内外典型企业的科技发展个案进而加强了企业管理者与技术人员的沟通能力和亲和力,提高了整个企业对科技发展的重视度,也使企业管理者与科技人员在实施科技开发和一些技术的发展方向方面达成一致的认知并共同行动。
  三、重建我国国有企业技术创新体制的建议
  1.我国国企科技开发和技术创新出现质的飞跃和跨越式发展一定会使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化企业。目前国有企业技术创新体制、创新力度始终改革不大,企业始终不愿意拿出更多更大的经济、金融支持,国企在技术创新方面真正转换为企业的经济发展中心和重心上始终迈不开坚定的步伐等均与上述体制发展现状有关。反思华为科技,正是因为华为的创业者们切实领略到了技术创新带来的丰硕成果和技术落后于他人、受制于他人的窘境,从上到下始终重视技术创新及其创新的技术人员才有了今天令世人瞩目的辉煌和今后的可持续发展。
  2.科技开发和技术创新的市场属性与用户体验、反应等科学规律,需要我们从心里尊重和遵循。我们不仅要重视技术创新的原始创造阶段,也要重视和提高对技术开发产品服务水平和终端用户的体验和感受。技术开发和创新同样需要对市场的反馈和用户的重视,与客户发展可以依赖和互为依托的亲密关系,并通过对用户的分析和判断,对未来技术创新的市场发展方向提前有了预判。最为明显的一个例子是电视机技术的研发,当我们还在津津乐道黑白电视机的时候,彩电诞生了,当我们习惯和满足彩电的时候,背投式、平面直角彩色电视机开始登场了,网络电视、手机电视也快速跟上了,这些无一不是技术开发与市场零距离对接、与用户需求所适应的结局。同理,彩色电视机技术研发的思路和方式以及认可也无一不是市场的最为直接的反应。
  3.技术创新人才在国有企业的受尊重性和价值取向问题。我国的国企在提倡技术人员的理想和信念的同时,也要注重一些切身利益的分配问题。有资料显示,在华为的科技人员中,2019年的最高年薪可以拿到200万元。在华为工作,那些留在技术创新第一线的技术人才不会因生活压力和性格不合群等原因而不安。相反,我国国企的一些技术创新人才却无法安心现状、踏踏实实、默默无闻地从事技术创新工作。究其原因,应该是企业对技术创新的价值取向不为科技人员所认同。
  4.关于国有企业管理者与年轻的科技人员联合从事技术研究的情况。我们不否认,个别国有企业管理者由于行政事务繁忙无法直接参加科技开发和研究运用,但在科研课题研究中却仍然署名还排位靠前。在此,我们还是提倡企业领导要从企业的大局出发,从长远考虑不应该去占有和享受技术创新人员的研究成果。可喜的是,这种情况在有的国有企业解决得非常好。究其原因,这些企业管理者本身就是科技人员出身,热爱科研,在自己进行技术创新的同时,带动了一大批年轻的科技骨干,无论从技术研究的选题还是立项、研究等方面给予了年轻人极为宝贵的经验和方法。
  5.大力提倡与国内外企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开展学术研究和技术创新课题的联合开发,特别是一些技术运用较强的技术领域更应如此。我们融入国际一流企业技术创新的一个最有利条件就是今后的技术创新联合范围、合作内容和合作方式将更加多种多样。技术创新可以对企业内部与外部公开招标,广泛吸取全人类的先进知识和现有技术创新,从技术开发的选题立项、研发运用到通过审核、投放市场都可以以这种方式完成和推进。
  6.我国国有企业的职称评审工作还是要向我国高等院校一样严格和认真。国企技术人员的职稱与行政职务的关系和紧密度在一些国有企业是有非常大的关联的。把行政职务与业务职称相互挂钩有可以有导致企业技术创新价值取向问题,即做好技术研究的同时也要争取行政级别和职务的晋升。这种现象可能还不是一两个企业所具有的,需要我们企业顶层设计和解决。另外,现有的课题选项、立项和审批过于繁杂。国家有关部委,包括国有企业对技术创新发展的审批可以在基本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加快审批程序和时间,实现技术创新流程再造。
  [责任编辑 吴高君]
  作者简介:张忠(1965-),男,山西太原人,总法律顾问,副会长,常务理事,仲裁员,高级经济师,博士,从事公司法律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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