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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交友乱象问题分析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刘艳

  摘 要:网络交友翻开了人类交友史的新篇章,拓宽了原有的交际范围,延展了人们的社会交往空间。从网络交友热潮来看,网络给人们的交友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存在网络交友乱象问题。网络交友乱象表现为网络交友动机不纯,网络交友手段粗鄙,网络交友人际关系危机。
  关键词:网络;网络交友;交友乱象
  网络交友作为网络交往的一种行为,冲破了以往人类交际交流交往的时间与空间,演绎出了全新的人际交往形式。这种全新的人际交往丰富了人们交友方式和内涵,改变着人们社会交往活动的时空观。从辩证唯物主义可知,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有两面性,网络交友不能例外。网络交友使人们的交往达到一个新的高度,满足了人们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交友需求,但从网络交友的热潮来看,也存在网络交友乱象问题。网络交友乱象目的,动机,手段等不尽相同,但大致可归纳为以下三种情形。
  1 网络交友动机不纯
  网络交友初衷的模糊。交友是人类历史永恒的话题。中国传统社会基本的五伦之一便有朋友,可见交友地位之重。中华民族是礼仪之邦,重情重义等都是古人交往的美德!知音之交,刎颈之交,胶漆之交,生死之交等传奇留下一段段佳话,树立了交友典范,交友之道被提到一定的高度,载入史册,对后世产生深远的影响。回过神来看如今的“以网会友”,花样虽层出不穷,实则逊色于交友之道。有些网民不明自己的交友初衷,交友时常模糊不清,往往不是带着真诚的心来交友,而是抱着无所谓的态度。知己与陌生在于一念之间;晴空抑或乌云在于一键之间;情聚与情散也在转眼之间。这冲击着“人生得一知己足矣”的传统交友观,动摇着朋友的真挚的道德基石;抨击着“从一而终”的传统婚恋观。这种交友初衷的模糊具有盲目性,不确定性,变动性。这种交友初衷的模糊会给交友大打折扣,降低交友的成功率。
  网络交友骗财骗色。交友,顾名思义就是广交朋友,促进情感交流,而实际情况却并非总如此。由于网络的开放性和自由性,网络交友可以说是零门槛,任何人只要在交友网站上注册了账号就可进行交友活动,可谈天说地无所顾忌,亦可千种臆想万般发挥。同时由于网络的虚拟性,网友的身份呈隐蔽性,网民可以用美图秀秀或文字修饰,把自己包装成高富帅或白富美。正所谓“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一些心怀不轨的人打着交友的幌子,以爱为名,打着心里的盘算。他们不是真正的有交友需求,他们盯着的是你的“金”或“颜”。惯用的骗财骗色伎俩有“海外代购”“拉票链接”“投资理财”“盗取微信”等,还有“虫草姑娘”“工艺品妹妹”“支教女教师”“酒托”“茶托”等并不让人陌生,更有甚者玩起花样当起“衣托”。安徽合肥新站区一家服装店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短短4个月时间就“卖”出百万元服装,“顾客”是相同的几名女子,“买单者”却是不同男性。诸如此类,“交友”只是挡箭牌,骗财骗色才是他们的真正动机。而且为了达到“目标”,各种骗术齐上阵,他们会广撒“交友之网”,然后精准搜索目标,让人一步步一“网”情深,以便“对症下药”。他们被“利”冲昏了头脑,被“色”蒙住了双眼,金钱观扭曲,情欲放纵,良心已泯灭。这种以骗财骗色为目的的网络交友行为扰乱了正常的交友秩序,亵渎了交友动机。
  2 网络交友手段粗鄙
  网络交友弄虚作假。交友是人们自我真实的需要。网络的虚拟性和匿名性,让网民处于一种完全自由释放的状态,“真实”的我和“不真实”的我可以同时呈现。这里“真实”的我是指内心深处、潜意识的我;“不真实”的我指通过网络包装的我。现实社会的各种规范和习俗,人会受到或多或少的约束,这就是道德的他律作用。而在虚拟的网络,缺乏统一的规范,谁都是自己的中心,自己就是“小太阳”。法无禁止即可为,道德习俗被网民抛诸脑后,道德的他律成了空架子,网民的道德自律不堪一击,站不住脚。“假头像”“假身份”“假年龄”“假性别”“虚假注册”等现象充斥着网络。在网络交友的圈子里,网民更是鱼龙混杂,超级恐龙可以貌美如花,抠脚大汉也可以帅气十足,平民还可以冒充大领导,“雌雄”同体或异体等各种奇葩事花样百出,这种弄虚作假行为让不少人对社交软件的安全性心生疑虑,只好望“网”兴叹!就交友方面来说,网络交友的弄虚作假也会对社会的公序良俗形成一定的挑战,带来消极的影响。
  网络交友暴力低俗。交友是人们平等对话、追求幸福的过程。言论自由是一种基本人权,是一种表达意见和想法的权利,有时也被称为意涵更广泛的表达自由。网络是自由言论的良好土壤、美好温床。网络语言暴力是指网络中的语言暴力,是使用谩骂、诋毁、蔑视、嘲笑等侮辱歧视性的语言,致使他人的精神上和心理上遭受侵犯和损伤。网络低俗语言表现为语言低俗和低级。网络的开放性、自由性及虚拟性助长了语言暴力低俗的“威风”,实施者没有后顾之忧,相反,大行其道。污言秽语和谩骂攻击、人肉搜索、道德审判和道德绑架等现象时有发生。网络的超时空性,让网络交友跳出了世俗的交友观的束缚,人们得到前所未有的精神大解放,“平等”“自由”等被倡导到一个新的高度。网络在这里很容易成为一个没有法律制约的真空地带,更容易成为一个没有道德规范的自由世界。一些人在网络交友聊天时更容易放纵言论,造成语言的暴力,直言不讳,不合我意者,大肆诽谤、造谣中伤。更有甚者打着交友的旗号,征求“性伙伴”,放松了道德规范和道德自律意识,道德沦丧,而由它引发的性早熟、早恋早婚、一夜情、婚外情、性交易等道德问题甚至法律问题更是不忍直视。而这些网络色情信息堪比“激素”,严重影响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一些网友还会以窥探别人隐私、谈论别人隐私为乐。在网络交友上“井水不犯河水”不等于“河水不犯井水”。试图掌握别人隐私的人往往“醉翁之意不在酒”,针对的是隐私所带来的利润。在浅层次上来说给交友带来不好的体验;在深层次上来说是我国网民文化素质低下的缩影,也正是时下网民文化品位低下在网络社会中的折射。
  3 网络交友人际关系危机
  人性面目全非。交友必须体现人的真、善、美。人性问题在中国历史上源远流长。性本论之争由来已久,莫衷一是。人性论观点主要有性善论、性恶论、性无善无恶论、善恶混杂论、性三品说等。关于人性,大家众说纷纭,各抒己见。东野圭吾说过:“世界上有两件东西不能直视,一是太阳,二是人心。”这告诉我们一个浅显易懂的道理,那就是永远不要去直视考验人性,也永远不要去揭開它的神秘面纱。在网络这个特定的交友环境中,人性除了有我们的肉身作为它的载体,还有网络这一层神秘的面纱,这无形中又给人性的复杂增加了一个度。人性是有善恶之分的,荀悦新“性三品说”为人性注入了新的内涵。荀悦说:性“有三品焉,上下不移,其中则人事存焉尔。命相近也,事相远也,则吉凶殊矣”。“性虽善,教而成;性虽恶,待法而消。”按照他的观点,我们大多数人是有“中人之性”的,是可以被教化或是用法律来规范行为,最终达到仁义的目的。网络上,以上两点是没有力度,没有支撑力量的,人性真正裸奔,暴露无遗,面目全非。华丽外衣的背后是皇帝的新装。网络交友的过程中,贪婪,自私,丑恶,阴暗,虚伪等人性面目裸露得一览无遗。所谓的“真”“善”“美”被“假”“恶”“丑”取而代之。网络交友通往真善美的路又离我们遥远了。在网络面前,人性经不住考验。人在交友时本性好的一面不易被激发,而不好的一面轻而易举“浮出水面”。这严重影响了交友的效率和质量,同时也污染了整个网络交友环境。   人际交往异化。交友是人们本能关系的体现。从交往方式上来说,网络交友是一种借助网络中介的间接交往。它提高了人际交往的速率,但这种由技术带来的速率事实上并没有对人际关系的深化起到直接和必然的促进作用,网络交往的速率和效果并不成正比,常常是多了速度少了温度。网络发达的今天,网民拥有丰富多彩的网络生活,体验前所未有的信息沟通的魅力。这是一种以往从未出现过的对人类思想、行为有如此撼动的技术,网络正促使人们越来越依赖这个技术化、形式化、中介化的,远离人类心灵的系统。长期进行网络交友,现实人际關系弱化,久而久之,即使是现实的人际交往场景,不知不觉中很多人沦为“低头族”,人真正的面对面交往成为一种奢侈。人与人之间的隔阂不是减少了,而是增大了。人的异化问题也随之出现,并且有严重发展的趋势。网络交友社交平台出现的宗旨应是促进大家互动交流,提高人们的社交能力,可实际上网络交友成了“香饽饽”,人们却因此远离了鲜活的人群,少了面对面的温度,人的现实交往能力逐渐退化的现象日益严重。这就在本质上加重了技术对人的控制,人在很大程度上沦为机器的奴隶。黑格尔早就指出,“主奴关系”是一种“辩证的”关系,一种可能“异化”的关系。如今人与网络的关系,已不是“网络在生活中”,而是“生活在网络中”。特别是现在的智能手机成了人们的“掌上明珠”,“一机走天下”逐步成为可能,人没法做到及时回归生活,回归自然本性,交往从线下的生活抽离倾斜到线上,生活的重心已偏移,这种病态的“网络交友瘾”,难道不正是人际交往的异化的体现吗?其实就交友而言,现实交友应是树干,网络交友应是枝叶,两者关系协调方能使交友之树常青,这才是交友的常态。
  网络交友乱象不是偶然的,也不是凭空产生的,它是互联网快速发展下,人们的行为方式、思维方式、生活方式和社会转型所共同作用的结果。网络交友乱象更是现实社会生活中人与人之间关系在全球化、经济组织形式、社会生活方式多样化等种种冲击表现出的种种非道德言行在网络空间的再现和延伸。需要加强伦理道德规范、安全的技术保障,还需要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来保护交友者权利,同时让交友者承担相应的义务,惩治网络交友中的违法犯罪行为。这样,网络交友就可朝着健康可持续的方向发展,网络交友的优越性充分展现出来,网络交友环境和谐健康,从而达到网络交友的初心。
  参考文献
  [1]潘德月.荀悦人性论思想探析[J].汉字文化,2019,(15).
  [2]路畅.基于SNS网络社交的伦理研究[D].西安: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1.
  [3]张震.网络时代伦理[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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