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的相关问题与探讨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摘要:自改革开放以来,大量使用自然资源,过度开采导致工业进程中对自然资源利用保护方面有所缺失。大量的问题涌现出来,资源产权所有者责任意识不明确,导致监管不到位,开发者在资源利用过程中大肆开采,导致生态环境恶化,一系列的问题最终严重影响了我国的经济发展进程。
   关键词: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地方实践;制度创新
   在我国现代化的工业建设中,环境的污染、资源的耗尽及生态的恶化是持续不下的争议,在发展工业、发展经济的同时应该也要注重资源的保护。合理的开采对生态环境有重要的意义,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国家出台各项政策以及措施,将改革深入到地方实践中去,创新的制度更加适应当今社会经济的发展趋势。
   一、有关自然资源产权的介绍
   我国于2013年提出了自然资源产权这一概念。其具体内容是指可以在流动的交易中起到一定作用并且拥有资产权益部分的自然资源所拥有的各项权利。在这些权利中,包括了所有权、占有权、受益权、处分权等。
   例如:某山区的居民在市级规划的公路计划中,居民的房产或者地产在其市级规划区域内,那么居民拥有对这些自然资源进行处理的权利,他们有一定的所有权、占有权、受益权。
   政府通过相关的政策对自然资源产权进行合理的分配,对其使用权利实行配置,可以让自然资源发挥其最大的使用价值和经济价值。
   二、有关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的内容
   有了产权就需要有制度去完善产权的内容,任何的权利都需要制度去保护。而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也不例外,简单的叙述是通过相关的法律以及经济政策对自然资源产权进行保护的一些制度。给自然资源设定一个法律上的“持有者”,设立其权利,这些权利包含了上文中提到的所有权、占有权、受益权、处分权等。
   三、自然资源产权的改革的进程
   2013年,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首次提出了自然资源产权。在出台的
  政策中规定了自然资源产权的相关法律,针对“山川”、“河流”、“草原”、“森林”、“荒地”等一系列的自然资源进行了有关产权的记录,构成了隶属清晰、责任明确、管理有力的自然资源产权制度。
   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建设完整的自然资源产权法律制度,完善自然资源开发、保护方面的法律规定,规定严格又完整的有关土地、水资源、空气污染以及海洋的生态环境防治和保护的相关法律,加强生态文明的建设。
   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从多方面对自然资源产权采取了措施。从基础的建模到实践过程中,把拥有自然资源产权的所有人在实际中需要承担的责任,进行记录和登记,并且需要有关部门进行管理和监督。在政府方面,建立完善的相关法律,从多方面开展行动,健全自然资源产权的政策。
   2016年12月,国务院从六大类实施具体的计划,从各种生态环境开展工作,制定完整的工作计划,针对各种不同情况的生态环境制定合适的政策。
   由以上的数据可以看出,我国在自然资源产权方面不断在改革,通过不同的政策去完善有关自然资源产权的管理。近年来,我国出台的相关政策已经越来越完善了,相信在自然资源产权的政策面前会有一个成功的未来前景。
   四、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在实施中存在的弊端
   我国的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在实际实行的时候存在很多问题,浮在表面的书面政策在实际的实施过程中肯定会遇到不同的困难,想要在实际过程中落实政策,那么政策的建立必须成熟,以下将从几个典型的问题进行叙述。
   (一)自然资源资产交易市场存在的问题
   在我国自然资源资产市场交易方面存在着比较大的问题,直接导致市场交易的機制不成熟。例如,在配置方面,市场交易中,虽然政府占据主导地位,而在实际的市场中,起到的作用几乎为零。导致这一系列问题的根源在于我国现有绝大多数的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在自然资源利用方面都是需要经过政府的同意。久而久之,就导致了我国自然资源在分配时过于依赖政府,无法独立地进行多方面的配置。
   (二)我国自然资源产权相关法律不完善
   当前,自然资源产权只是一个刚刚兴起的版块,我国在法律方面还没有实行具体的法律去管理和约束。大众对自然资源产权只有一个大概的认识,所以在法律方面需要健全和完善。
   (三)自然资源产权主体不清晰
   所有者定位模糊。自然资源产权是什么?其主体到底是谁?我国的法律规定,自然资源产权由政府进行管理,其中某些集体自然资源则由集体经济组织进行代理。在没有明确主体的前提下,自然资源的权属就存在风险,在没有具体的所有人的情况下,其责任也无人承担。
   (四)管理者的职能不明确
   在管理层面主要存在两大问题:
   1. 管理者缺位,所谓管理者缺位就是说管理工作不到位。
   2. 管理者越位,管理者越位就是说在自身利益面前,管理者做出的决定往往与自然资源的管理原则冲突,从而导致自然资源的管理者超范围行使职权。在很多时候利益冲突是导致其管理者越位的主要因素。
   (五)使用者在开发过程中没有节制
   在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时候,使用者没有节制,大肆开采和浪费自然资源,破坏我国的生态环境。我国的自然资源产权的相关制度迟迟得不到贯彻,所以此类问题愈加严峻。
   例如,在对荒山和森林的开垦过程中,不顾后果,为了自身利益破坏生态环境,占用自然资源,类似的情况还有围湖造田,都破坏生态环境,打乱了生态平衡。
   五、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实施过程存在的问题
   (一)市场机制不健全
   在我国的自然资源产权方面没有明确所有人,导致政府在管理层面处于被动,在政府的引导下,使用者们进行无偿的开发利用,导致了一系列不良后果。    (二)政府宏观调控不到位
   我国在宏观调控方面出台的有关政策并不完善,不能很好地适应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在管理阶层,管理者们应严格执法,通过现有的法律制度对自然资源产权进行保护。
   六、有关自然资源产权制度的改革
   针对自然资源产权的相关问题,有关负责人提出,需要多方面进行制度改革。其重中之重就是要完善自然资源产权体系,将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单独分离开来。
   (一)土地资源方面
   把土地的几项权利落到实处,其中主要的几项权益就是占有权、承包权及经营权。针对地上、地表和地下三个层次,分别设置使用权限,才可以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
   (二)矿产资源方面
   在矿产资源方面需要加强管理力度,依据不同的勘查条件、地质发展规律,延长采矿的有效期,分不同种类将采矿的权益进行规定和管制,遵循我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
   (三)海洋资源方面
   在海洋中除了丰富的海产品资源还有石油資源,所以海洋资源的开采也是一个大问题。在海洋的海岛产权方面,也要建立完善的机制,实现合理利用海岛资源。
   七、结束语
   综上所述,需要推行合理的制度体系去管理各类自然资源,自然资源产权的相关问题需要政府和管理者结合大众共同去改善,改革创新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在实践过程中加以落实,加大宣传力度,让自然资源产权知识在大众中得到普及。
   参考文献:
   [1]刘超.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的地方实践与制度创新[J].改革,2018(11).
   [2]张富刚.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如何破局[J].中国土地,2017(12).
   [3]张富刚,李凯.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新路径——权利分置理论与实践[J].中国土地,2018(08).
   [4]胡碧霞,李卫祥,林瑞瑞.生态文明体制下有关土地资源产权制度的思考[J]. 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01).
   [5]马永欢,吴初国,林慧.完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研究[J].中国科学院院刊,2019(01).
   [6]刘欣.实施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改革的探讨与对策[J].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18(05).
   (作者单位:吉林省长春市榆树市城郊街道办事处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2/view-1523114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