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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问题及其完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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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指企业内部权力设置和制衡的各种制度,涵盖范围广,包括企业部门以及成员的权责与义务。建立高效的管理制度,完善治理结构,是推动企业不断发展的重要途径。但是从目前现状来看,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仍存在很多问题,限制了企业的发展。因此,文章主要针对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问题及其完善途径展开分析。
  【关键词】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完善途径;可持续发展
  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推动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措施,目前我国企业法人治理中存在很多问题,包括股权结构不合理,股东会、董事会以及监事会之间的关系模糊,激励制度与约束制定不完善等,针对这些问题需要不断的进行改进和完善。
  一、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问题分析
  (一)股权结构不合理
  企业股份过度集中使得一股一票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下会让第一大股东在企业重要事务决策中拥有了绝对的控制权,代表着大股东能够决定企业的经营与发展方向,中小股东的权益没有得到保障,导致股东大会失去应有的作用。
  (二)股东会、董事会以及监事会之间的关系模糊
  法人治理结构主要是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各部门之间的权利分配,构建一套既能够分权又能够相互平衡的制度,从而降低企业经营风险,预防经营者损害所有者的权益,确保企业经营的科学性与稳定性。但是在目前的企业改革中发现该制度存在许多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①董事会越位管理:在法人治理结构中股东会主要是由企业所有者组成的组织,也是企业中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作为股东委托管理者,是股东会关闭期间的最高管理层,但是在部分企业中,董事会成为实际的最高权力结构,股东会丧失对企业经營的控制与掌握。②董事会与总经理关系模糊:在很多股份制企业中,董事会与总经理之间的关系模糊,存在身兼双职的情况,表面上看能够避免企业管理中出现冲突的问题,实质上是放弃了董事会与总经理之间的制衡,这就导致法人治理结构流于形式。同时有部分企业董事长与总经理之间的权力争斗成为一个较为突出的问题,有些董事长认为自己才是公司的领导者,企业事务都应该由董事长来决定,而有些总经理认为董事长没有实权,一切都应该由总经理来判断。这种问题会影响法人治理结构管理效率,甚至制约企业的发展。③监事会缺乏独立性:《公司法》中明确规定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且两者相互之间不具备直接任免和控制的权力。但是由于董事会的权力过大,而监事会只具有监督的权力,缺乏实际管理手段。在实际调查中发现,很多监事会都是公司普通职员,受到上级领导的管理,导致监事会缺乏独立性。
  (三)激励制度与约束制定不完善
  经营者作为企业经营管理者,应当享有更多的报酬。但是目前企业激励与约束制度不完善,导致无法获得应有的报酬,可能会采取投机取巧的行为,例如公费买车、娱乐等,且由于约束制度不完善,无法及时发现这些行为,这些事件时有发生,对企业发展带来了负面的影响。
  二、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途径
  (一)提高股权结构的合理性
  合理的股权结构是确保法人治理结构能够真正发挥作用的重要前提。股权结构保持平衡状态,能够让企业内部形成一个相互制约的机制。股权结构的合理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两点:第一点是确保投资者的多元化,除了经营实体法人之外,还需要增加各种机构投资者与个人投资者,例如投资基金、养老基金以及各种保险公司来稀释第一大股东股权比重,更多投资者的加入能够丰富投资主体,构建更加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第二点是需要注意股权比例适宜,不能过度集中但也不要过度分散,避免第一大股东决定企业经营与管理,同时也要避免股权过度分散导致股东意见无法统一的情况。
  (二)明确股东会、董事会以及监管会之间的权责关系
  企业的合理经营与管理是在股东会、董事会以及监管会之间相互制约与均衡的前提下完成的。在法人治理结构实施的情况下,权责是相互制约与均衡的,决定范围和步骤是有迹可循的。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股东会选举董事会负责经营企业并成为企业的法定代表,其需要忠于股东的权益;股东把企业委托给董事会之后就不能过度干预企业日常事务。董事会聘请了总经理负责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总经理受聘与董事会,有责任和义务管理好公司。董事会有权对总经理的工作业绩进行监督,并以其工作业绩作为依据给予奖励或解聘。目前我国很多企业中出现董事长身兼总经理工作的情况,破坏了两者之间的关系,导致董事会与总经理之间的制衡关系被破坏。
  (三)完善企业激励与约束制度
  法人治理结构要想有效运作需要依赖于强力的激励与约束制度,没有足够的激励很难激发经营者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同时若缺乏完善的约束制度很可能导致股东权益受损。完善企业激励制度需要确保经营者的付出与收获呈正比,要求经营者能够从长远的角度来思考问题,实现企业利益的最大化。经营者的薪酬可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与企业业绩状况有关,另一部分可以采取股票期权等激励制度,将经营者与股东权益相联系,从而减少经营者做出危害股东权益的行为。此外,还需要加强经营者的约束与管理,充分发挥董事会与监事会的监督职责,规范企业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从而规范经营者的行为;还可以通过竞争选聘机制寻找更加优秀的经理人。
  监事会作为企业内部监督的重要机制,需要不断的完善监事会组织形式,加强其监督职能,在股东大会上需要明确监事会享有的权职和责任,对于监事会未能及时发现或发现后没有上报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造成的损失,需要由监事会承担相应的责任。此外,还可以利用外部监督制度提高企业管理,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约束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从而更加准确的了解企业经营信息。
  三、结束语
  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建设与落实是推动企业改革的重要措施,需要结合国内外的成功经验以及企业实际情况进行不断的完善,针对我国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推动法人治理结构的发展,确保企业能够获得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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