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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管理专业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的保障机制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胡优玄

  摘 要:校企合作是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有效途径之一,校企双方通过整合双方优质资源,创新培养模式,通过协同育人达到人才培养的目的。订单式培养是校企合作培养模式的一种重要模式之一,通过订单培养,实现学校、企业和学生的精准对接,能较好地解决学校培养、企业需求和学生需求三方之间的矛盾。如何保证家政管理专业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的较好实现,必须建立健全校企合作保障机制,从校企合作政策落实、校企协同育人平台建设、人才培养评价体系建设和校企合作风险机制建立等方面实现校企合作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家政管理;订单培养;保障机制
  新的时代背景下,家政专业的人才需求已经由“学历型”向“能力型”转变,原有的家政专业人才的素质、能力结构受到了严峻的挑战。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有针对性地培养受市场欢迎的适应型、应用型、创新型家政专业人才,是提高毕业生就业水平的重要举措,也是保持家政专业旺盛生命力的关键。
  校企合作是各国普遍采用的一种人才培养模式,像德国“双元制”、英国的“学徒制”等。我国也一直在借鉴国外校企合作办学的经验与做法,探索适用我国本土特色的校企合作模式,探索出了高校科研成果市場化、高校产学研工程、高校校办工厂、高校与企业签订长期合作协议等多种不同的校企合作模式。
  基于校企合作的家政专业订单模式为培养应用型、技能型、复合型人才提供了有效途径。家政专业的校企合作订单培养模式是在现代教育理念的指导下,整合校企优质资源,培养学生知识、能力与素养三维度结合的应用型人才。因此,校企合作订单式培养实用型、复合型家政人才,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理念,符合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
  尽管校企合作可实现双方的双赢,提高了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质量,但在校企合作过程中,依然存在合作双方的利益机制不顺、人才培养的理念与方式的差异、学生对家政行业的认识偏差、合作基地建设的滞后、合作风险处理不当等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着重从政策落实、组织机构建设、法律保障、评价体系建设、风险防范等方面研究家政专业订单式人才培养的保障机制建设,健全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的组织机制,完善学生实习和管理,加强人才培养信息反馈,保证校企双方合作共赢。
  1 加强研究,落实国家关于家政人才培养培训的政策
  “十三五”以来,我国出台了多项关于加快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明确了服务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以及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作用,从而提出要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战略。2016年,《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开展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行动,放宽市场准入,促进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十三五”期间,我国把服务业当作现代经济发展的“新引擎”,提出要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加快健康养老业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健康服务业。2016年12月27日,商务部印发了《居民生活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了市场主体要根据社会对养老、健康、家政、婴幼儿看护等家庭服务业的个性化需求,提供多样的服务内容。2010年6月,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43号),首次专门针对发展家庭服务业提出了若干意见,提出要重点发展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和病患陪护服务等业态。
  现代家政服务业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高质量的服务人才的培养,2019年,国务院又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国办发〔2019〕30号),提出了要采取综合支持措施,提高家政从业人员素质,要支持各级各类院校增设一批家政服务相关专业,并扩大招生规模;要加快家政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鼓励开展家政专业“1+X”证书试点工作,做好学历证书教育与社会技能等级证书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要支持一批产产融合型的家政企业,促进高校家政专业的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到2022年,完成建设100家左右企业的目标。要加大对新上岗家政服务人员的岗前培训和“回炉”培训,提高家政人员的从业素质。
  因此,各级政府、高校、相关企业等要深入研究、理解国家出台的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支持家政服务人才培养的政策措施,充分利用各种资源,保障家政服务人才培养的各项政策的落地,提高家政服务人才的培养质量,提升家政从业人员的从业素质,促进现代家政服务员的良性健康发展。
  2 深化合作、强化校企协同育人平台与机制建设
  为加快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全面提升人才的培养质量,国务院、教育部等出台了系列文件,明确了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举措。2018年,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提出要进行人才需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教育与产业协同发展,建立校企合作长效机制,构建教育与产业统筹发展新格局。2018年9月,《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指出,要落实“四个回归”,坚持以本为本,以生为本,构建高水平的人才培养体系,构建全方位全过程深度融合的协同育人新机制,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因此,要全面提升高校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质量,高校必须建立以人才培养为核心,建立校、政、行、企等多方联动的协同育人平台,强化校企联动的运行保障机制。家政专业的校企协同平台建设可以采取利用国家建设需求,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学校使用低于市场价或者以物置物的租赁形式提供场地,企业提供项目设备、技术支持和市场化运作。通过“校政企行”平台充分论证后共同建设,有效整合资源,多途径、多方式,多维度助力师生全面发展、共同成长,建设一个多方共享平台。
  德国的“双元制”一直是我国校企合作办学中借鉴的主要模式,但由于我国政策环境、社会观念以及利益机制等问题,“双元制”模式不能简单复制和利用,必须结合本土的国情与特色,如百色学院经过多年探索形成了“双元制+双园制”的应用型培养模式就很有特色。结合我国实际,可以探索建立“三元制”的模式,三元:即高等院校作为第一元,用人企业作为第二元,独立的企业服务中心作为第三元。   3 健全校企合作人才培养评价体系建设
  高校要建立系统的人才培养质量监督体系,要动态监测各专业学生的学习效果,综合评定人才培养的质量。教育部实施的本科高校的本科教育合格水平评估、审核评估的评估制度,就是通过“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学、以评促建、以评促强”的原则,加强学校的建设,确保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不动摇。高校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评价作为高校评价、评估的重要内容之一,必须建立学校评价、学生评价和用人单位评价三方相结合的评价机制,综合评价校企合作办学和协同育人的效果。
  (1)学校评价。学校是推动校企合作的主体,要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目标,不断探索适合各专业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协同育人模式。要建立一套完善的推进校企协同育人的运行机制和保障机制,要从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方面统筹发展,合力促进校企合作的良性发展。2.0时代的校企合作,强调校企深度合作、融合发展,做到“我中有你、你中有我”,要求学校要紧跟企业行业需求,与企业行业一起研讨人才培养方案和人才培养措施;企业则要全方位全过程参与到学校的专业人才培养上来,包括共建专业、共建基地、共育人才、共编教材、共研项目等多维度的合作形式。因此,高校要重视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和评价机制,客观评价校企合作的运行机制、保障机制、产出效益,建立“评价-反馈-改进”的动态评价系统,实现校企双方合作的可持续发展,确保人才培养目标的最终实现。
  (2)企业评价。企业是校企合作的积极助推者。高校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离不开优质企业的共同参与积极支持。随着现代家政企业对家政服务人才需求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高校对家政专业人才培养的压力也前所未有,人才需求的结构性矛盾越发凸显,一方面高校培养的家政专业人才找不到或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另一方面家政服务企业又面临着人才紧缺甚至奇缺的尴尬境地,且人才的留存率非常低。如不有效解决这种结构性的矛盾,无论对高校、企业以及社会经济发展都会带来巨大的影响。因此,建立社会、企业和高校紧密的联动机制,有效找到人才培养与人才需求之间的矛盾点,并通过校企深度合作进行协同育人的方式,解决这一痛点问题才能实现校企双方的良性发展。相比传统的1.0时代的校企合作,现在的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大大提高,通过投入资金、实验设备、提供实操项目等多种方式全过程且全方位的参与高校的人才培养,为企业精准解决就业人才。但在合作过程中,依然存在不同形式的合作问题,企业要建立一套科学的评价体系,合理评估校企合作的利益机制问题、效益问题、风险问题和可持续发展问题。
  (3)学生评价。学生是校企合作的真正受益者,是校企合作的终端部分,学生的评价是校企合作成效的关键,也是校企合作的动力。学生就是顾客,学生对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的满意度是校企双方制定战略与策略的依据,学生对校企合作的培养体验至关重要。家政专业因受社会观念的较大影响,学生选读该专业的意愿较低,对家政就业市场不抱乐观态度,因此,高校要改变传统的人才培养理念,建立“督导-评价-反馈-整改”的评价机制,形成科学合理的学生评价体系,改变从过去的“以学校为中心”“以师为中心”向“以学生为中心”的办学理念,尊重学生的需求,满足学生的体验感和获得感。因此,不是要让学生被动式地参与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而是要充分听取学生的真实需求,让学生全程参与校企合作方案的制定和校企合作的具体实施过程。只有学生全程参与制定方案、全程参与培养过程、全程参与效果评价、全程参与改进的全过程的校企合作,才是学生满意的、有效的和可持续的校企合作,才能降低校企合作的风险。
  4 防范校企合作风险,实现校企合作良性发展
  校企双方按照企业实际需求共同培养人才,实现学校、企业和学生三方的共同利益。然而,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出现来自企业、学生个人、甚至学校因主客观原因,而无法履行订单培养协议的情况,将会给多方带来一定的合作风险,不仅给企业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也给学校的声誉、学生的正当权益等带来一定的影响。
  首先,要防范来自企业的风险。企业的风险主要表现在企业无法按照培养协议的要求,履行好相应的义务,比如资金的投入、企业师资的协作、实训场所的提供、相关待遇的兑现,还有可能出现“断单”的最大风险,即因为企业的经营存在问题而导致裁员或破产等而无法接单,导致按订单培养的人才无法安排就业。因此,针对来自企业的风险,高校要提前做好风险防范,调整应对策略,做到“事前-事中-事后”三级防范,合作之前要充分调研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合作中双方要定期沟通和加强督导,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风险一旦形成,能马上采取紧急的风险措施,力求使风险的影响程度降到最低。
  其次,要防范来自学生的风险。学生的风险主要表现在学生经过培养后能力和素质未能达到企业的需求标准,比如家政专业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不足、与客户的交流沟通能力障碍等,涉外家政的外语水平较低等。未达到培养要求的学生有可能遭遇企业的“退单”行为,对学生会造成一定心理影响和经济影响。因此,在订单培养过程中,校企双方要根据每个学生的特点做到精准培养,将风险控制在培养过程中并有效解决,防止风险到达培养后的实习就业环节。学生的另一类风险表现在学生的不诚信,即培养后不履行订单协议而违约的风险,这类风险是校企合作培养中出现频率最高的一种风险。企业投入一定的精力、人力和物力到订单培养中,学生的违约给企业带来一定的人力资源损失,也会影响学校与企业的合作关系。学生的违约既有自身的主观原因,比如觉得订单企业的薪资待遇不高、工作环境不好、生活成本较高,也有企业方面的原因,比如企业的管理水平低、企业文化差、发展空间小等。针对这一风险,即要做好学生的职业伦理的教育,防范学生失信行为的发生,并采取一定的约束机制约束学生不遵守承诺的惩罚措施,比如与学生的实习学分挂钩和毕业论文等挂钩;同时,高校在选择合作企业时,要提高标准,不能饥不择食盲目选择,提高合作企业的准入门槛,既要考虑企业的合作意愿,更要考虑企业的实力。把风险扼杀在源头。
  再次,要防范来自学校方面的风险。学校的风险主要表现在因学校领导的更迭而带来的企业退场的风险,因领导的个人意愿或者利益的驱动,上任后对前任留下的合作企业资源不做评估,随意放弃原本很好的校企合作项目,而选择自己洽谈的新的合作企业开展合作。这种盲目的行为将给学校、合作企业和学生带来较大的损失,尤其是对合作企业的伤害是难以预料的。原有的合作项目是经过充分的调研、讨论、评估之后慎重选择的,并经过了双方的共同参与,进行了较长时间的实践检验,取得了良好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效果。放弃已有的合作项目,开拓新的项目,也无疑增加了更多的合作成本,也存在一定的潜在风险。学校的风险也来自因上级政策或学校政策的变化,而导致合作的项目无法进行下去,这种风险属于不可杭力因素导致的风险,一旦形成是无法改变的,这类风险无疑对合作企业的影响也是巨大的。因此,针对学校方面的风险,学校要不断完善校企合作方面的政策制度,确保合作企业的正当权益,确保学生的培养效果,同时,学校要加强对上级政策文件的研究,不斷出台和优化学校的校企合作制度,确保校企双方合作的可持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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