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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药店儿童用非处方中成药药学服务初探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李佳音 谢明

  [摘 要]目的:为规范零售药店儿童用非处方中成药药学服务提供参考。方法:对零售药店儿童用非处方中成药药学服务现状进行调研。结果:零售药店执业药师配备率约11%,从业人员仅20%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约15%为非医药专业;药学服务内容不完善,忽略了患儿年龄、药历、体重等;店内宣传活动内容与儿童及中成药合理用药无关。结论:零售药店应注重人员筛选,加强其专业知识培训,提供个性化药学服务,建立患儿药历,印发安全用药宣传手册等指导患儿及其家属合理使用儿童用非处方中成药。
  [关键词]药学服务;零售药店;儿童;中成药
  中成药是我国独有的中医药文化体系的一部分,历史悠久且应用广泛,但中成药也并非绝对安全。儿童属特殊人群,尚未发育完全,药物治疗也更复杂,当患儿家属前往零售药店选购非处方中成药时,一般的药学服务内容也就不完全适用。而我国目前尚未出台针对儿童用非处方中成药药学服务规范,有关部门、协会也未制定相关规范可参考,对儿童安全、合理使用中成药有一定的影响。
  本文采用访谈法,并依据相关法规文件、运用相关理论,对零售药店儿童用非处方中成药药学服务现状进行调研和分析,为规范儿童用非处方中成药药学服务提供参考。
  1 概述
  1.1 儿童用非处方中成药的特点
  儿童在医学范畴是0~14周岁,儿童用非处方中成药则是14周岁及以下未成年人使用的专用非处方中成药,无需处方,在零售药店可直接购买。具有疗效确切、毒副作用较小、性质稳定、经济便利等优点,且说明书大多列有与儿童年龄或体重对应的用量,更适宜儿童服用,剂型多为丸剂、散剂,其次是口服液、糖浆和片剂[1]。儿童用非处方中成药优点众多,但仍存在用法用量以“小儿酌减”表述、不良反应尚未明确等用药信息仍不完整或缺失,还需药学技术人员发挥专长,为患儿提供专业化用药指导。
  1.2 儿童用药特点
  儿童年龄跨度大,不同于成人,尚在成长发育阶段,不能一概而论。为了用药安全有效,药物治疗时应尽可能选用儿童用非处方中成药[2]。见表1。
  2 现状调研
  药学服务是零售药店为消费者提供的专业化指导性服务,主要包括: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的药物,提供与药物使用相关的信息,保障药物在使用过程中安全、合理,最终提升药物使用者的生活品质[3]。儿童用非处方中成药药学服务则是零售药店为儿童用药提供的专业化指导性服务。对大连市中山区136家零售药店门店进行随机抽样调查,公式:
  2.1 方法
  与零售药店人员就个人资质、销售儿童用非处方中成药的行为及科普宣传情况进行访谈,以了解零售药店儿童用非处方中成药药学服务现状。
  2.2 数据及结果
  第一,學历及专业。46名从业人员中药学技术人员共38人,执业药师仅5人。如图1和图2所示,从业人员学历多为大专,仅20%为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中约15%为非医药专业,约20%为中医药专业。
  第二,药学服务行为。46人中有28人销售过儿童用非处方中成药。可见从业人员在销售儿童用非处方中成药时,均不能提供完整的药学服务。首先是没有询问患儿体重;其次是药历,仅两人可以建立简要的患儿药历;最后是没有询问患儿年龄,约占61%,其他内容可基本完成。详见表2。
  第三,科普宣传及内容。约83%的零售药店开展了宣传活动,张贴的宣传海报、摆放的宣传单、手册多为药品广告和促销,与儿童、中成药相关安全、合理用药无关。详见表3和表4。
  3 现阶段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3.1 从业人员资质不足
  零售药店的执业药师配备率低,且存在非药学技术人员的普通人员。从业人员学历普遍偏低,资质难以保证,非中医药专业的人员,对中医药理论的认知较浅,而非医药专业和非药学技术人员的普通人员,难以保证其专业性。面对儿童这样的特殊人群,对非处方中成药合理用药难以把握,从而难以保证药学服务的质量,甚至无法开展。
  3.2 中医药理论运用不足
  从业人员帮助患儿家属选购儿童用非处方中成药时,很少仔细询问患儿的具体病情,缺少了中医理论中的辨证论治。同时,忽略患儿的用药史,易造成中成药成分间配伍不当,包括儿童患病比成人更易产生并发症,需联合用药时,忽略“十八反、十九畏”也会产生不良反应。成分重复的儿童用非处方中成药同时服用则为超剂量用药,与西药联合使用,也会出现增加毒性等问题[4]。
  3.3 忽略患儿个体差异
  从业人员往往会忽略患儿体重,儿童尚处于成长发育期,个体差异较大,主要体现在成长发育速度不同,对药物的吸收和代谢能力也不同。发育较快和发育较慢的同龄患儿同样的剂量用药,前者易导致药效不明显、延长治愈期,后者则易导致超剂量用药。在用法用量上,不能仅依据患儿的病情和年龄,体重也很重要。
  3.4 提供用药信息不完整
  从业人员大多可以告知患儿家属药品的用法用量,但会忽略注意事项、不良反应等用药信息,易造成患儿不合理用药。中成药相对复杂,在使用时如不注意饮食禁忌、储存方式等事项,也会影响药物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3.5 无患儿用药记录
  零售药店大多未建立患儿药历及药学服务记录,缺少患儿的用药记录。与医疗机构相比,零售药店服务的对象流动性较大,药学服务不具有连续性,且儿童体质较弱,对药物更敏感,不利于儿童用非处方中成药不良反应收集和上报,从而导致儿童用非处方中成药安全、合理用药相关数据不完整,也就难以为儿童创建一个安全、合理的用药环境。
  3.6 无安全、合理用药科普宣传
  零售药店尚未很好的开展关于儿童、中成药相关的安全、合理用药的科普宣传,没有做到一个很好的引导,在一定程度上会削弱患儿家属的安全用药意识,极易影响儿童用非处方中成药的安全性。   4 建议
  零售药店儿童用非处方中成药药学服务要想高质量发展,要适应改革要求,加快药学服务模式的转型, “以患儿为中心”,重视儿童这一特殊群体及非处方中成药的合理使用,积极开展儿童用非处方中成药药学服务。根据我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附录8、《药品零售药学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相关规定,同时综合儿童生理特性和中成药用药原则[5],提出以下四点建议。
  4.1 提高从业人员资质
  我国应提高药学技术人员的报考条件,提高到本科学历并限定医药学专业。监管部门应加强监管,对资质不符人员、用人药店及不规范药学服务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同时,零售药店应对从业人员的学历和专业进行筛选,学历低及非医药专业不予聘用,普通人员应经基础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后上岗。上岗后应组织定期培训,增设儿童生理特性和用药原则、中成药用药原则、中医诊断基础等相关内容,药学技术人员应深入学习,普通人员应至少掌握基础知识。可设置考核及奖励制度,激励人员不断提升自己。
  4.2 开展个性化药学服务
  从业人员应仔细询问患儿的病情、用药史、过敏史,运用中医药理论,辨证论治,严格按照“十八反、十九畏”指导患儿及其家属选购儿童用非处方中成药。注重患儿个体差异,依据患儿年龄、体重及药品说明书告知患儿及其家属用法用量和治愈期,逾期尚未治愈,应及时就医。此外,从业人员应主动提供注意事项、不良反应等用药信息,包括饮食禁忌,以及正确的储存方法,并依据药品说明书告知患儿及其家属不良反应,对标注尚未明确的药物,应提醒患儿及其家属,用药后出现不适应及时就医。
  4.3 建立患儿药历
  零售药店应建立患儿药历,从业人员应记录时间、日期、患儿姓名年龄体重、具体病症、选购的药物、用法用量等重要信息,其他信息可酌情記录。可一式两份,零售药店和患儿及其家属各持一份,在患儿出现药物不良反应、进一步的药物治疗等情况能有迹可循,提高儿童用药的安全性。
  4.4 加强合理用药科普宣传
  零售药店作为最易接触的药品零售终端,应为患儿及其家属创建安全、合理用药环境,加强儿童及中成药安全用药科普宣传,“耳濡目染”式培养患儿及其家属安全用药意识。印发宣传单、手册,有条件的可深入社区开展儿童、中成药安全用药知识讲座,引导患儿及其家属科学、合理使用儿童用非处方中成药。
  参考文献:
  [1] 张婧,杨明,李翔,等.儿童用中成药存在的问题与建议[J].中成药,2013,35(2):376-378.
  [2]高学敏,马融,张德芹.我国儿童中成药用药现状、存在问题及解决建议[J].中成药,2016,38(5):1192-1196.
  [3]SB/T 10763—2012 零售药店经营服务规范[S].2012:3.
  [4]阮时宝.中成药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2:15-16.
  [5]国家药典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中成药卷[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5:24-44.
  [6]张泰,连佳,赵彤彤,等.从中药师视角展望儿童群体中成药合理应用相关服务[J].时珍国医国药,2018,29(7):1734-1735.
  [7]孔旭,谢明,周光.浅析连锁药店中成药药学服务[J].中国市场,2018(10):119-121.
  [8] 满林华.零售药店中药药学服务现状与发展对策[J].中医药管理杂志,2019,27(4):4-6.
  [作者简介]李佳音(1996—),女,辽宁鞍山人,辽宁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研究方向:中药学药事管理;谢明,男,辽宁沈阳人,辽宁中医药大学药学院院长,研究方向:中药学药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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