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社会责任履行是企业盈余操纵的“保护伞”吗?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摘要】本文从盈余管理角度出发,研究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动力。首先将样本量扩大,探讨先前文献中存在分歧的应计盈余管理与社会责任之间的关联;其次引入更能衡量管理层机会主义的盈余操纵指标,检验社会责任基于“工具论”的利己动机,是否真的掩饰了管理层/控股股东的不当行为。最后创造性地利用分析师预测模型,检验道德动机和利己动机哪一个在社会责任履行中占主导地位。本文三个假设为层层递进的关系。
  【关键词】社会责任 盈余管理 分析师预测
  文献综述与假设演绎
  支持社会责任表现有效抑制盈余管理的文献主要从公司治理和道德伦理角度出发。一般认为公司治理越完善的公司,盈余操纵水平越低。Jo和Harjoto (2011)研究证明社会责任与公司治理之间具有内生性,社会责任活动不仅受到董事会独立性等因素的影响,也会通过进行内部改善进而实现更广泛的外部改善。高汉祥(2012)认为在价值创造导向下,公司治理是为价值创造服务的,而社会责任又是价值创造不可忽略的因素,因此社会责任与公司治理存在严格的内生关系,社会责任应主动嵌入而不是被动回应公司治理结构。从逻辑上讲,社会责任活动更加积极的公司一般具有更强的责任感,愿意遵循更高水平的道德规范,因此盈余操纵程度相对较低。Fombrun和Shanley(1990)认为公司遵循社会规范有利于声誉构建,而声誉资本的存在增加了操纵盈余的代价。Kim和Park(2012)研究结果表明表现出企业社会责任的公司以负责任的方式约束了盈余管理,道德问题可能会促使管理者制作高质量的财务报告。
  支持社会责任表现与盈余管理存在积极关联的文献则从“工具论”角度出发,认为管理层/控股股东会通过更多的社会责任活动来掩饰其机会主义行为,转移利益相关者的视线。Hemingway和Maclagan(2004)认为社会责任决策不仅取决于商业需求,如果管理者可以发挥影响力,他们可以通过社会责任决策来解决他们个人的道德问题。McWilliams et al.(2006)认为人们将社会责任活动视为一种广告,是管理层发送的关于内部运营的良好信号。尽管消费者认为这些信息存在偏误,因为这些信息是经过高管过滤的。Petrovitsa(2006)研究发现那些试图通过盈余管理满足某些盈利阈值的公司会更积极地进行社会责任活动。Prior以2002-2004年来自26个国家的593家公司作为样本,发现管理层履行社会责任活动是为了掩饰盈余操纵的行为。Kotchen和Moon(2011)指出企业意图通过社会责任来消除其不负责任行为可能产生的负面效应。中国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中亦存在“利己主义”的影子,朱敏等(2014)基于多个异常应计模型,研究认为管理层出于私利动机,通过履行社会责任来掩盖其应计盈余操纵行为。权小锋等(2015)研究证明管理层出于利己动机进行社会责任活动,企业积极社会责任活动加剧了股价崩盘的风险。王娟等(2018)研究发现盈余管理程度较高的公司更有可能出于自利的动机,将社会责任作为一块“遮羞布”转移审计师对其不当行为的关注,降低非标审计意见出具的概率。
  根据先前文献,显然出发角度不同,社会责任的经济后果也不同,两种动机同时存在并作用于社会责任与盈余管理关系。对于先前研究分歧较大的应计盈余管理,本文将样本扩大至2018年,降低样本量过少带来的偏差,以求得更准确的检验结果。由此提出假设一:
  H1:基于異常应计模型,社会责任表现与盈余管理程度(应计绝对值/正向应计/负向应计)正/负相关。
  在以往研究中,几乎所有文献均采用传统盈余管理指标,即真实盈余管理与应计盈余管理来衡量企业的盈余操纵,考虑到该传统指标不能很好地体现管理层/控股股东的机会主义行为,本文使用其他应收款/总资产作为盈余管理的代理变量,检验管理层腔股股东是否基于利己主义的“工具论”,通过履行社会责任分散外界视线,掩饰其谋夺自身利益的盈余操纵,亦即社会责任是否实质上成为了盈余操纵的“保护伞”。在实务中,“其他应收款”账户是上市公司用来记录与关联方交易的常用账户。“其他应收款”的定义模糊,披露要求低,使得操纵成为可能。因此,此帐户经常用于掩盖机会主义行为,财务人员往往对该科目怨言甚深,喻之为“藏污纳垢”之地,应收账款虽不是现金流入,但与企业销售有关,是切实存在的“货物”往来的款项。而其他应收款则难以逃脱被当成“垃圾桶”的命运,什么奇怪的业务都往里放,甚至涉及金额巨大。从文献、案例上看,吴念儒(2019)认为在亿阳信通舞弊事件中,该公司利用“其他应收款”对关联方交易进行遮掩,操纵提高利润,私自占用大量资金。权小锋、徐星美等(2018)以其他应收款了总资产衡量占款比率,作为代理成本的代理变量,考察社会责任披露对管理层机会主义的影响。结果表明,企业社会责任强制披露能够有效降低管理层的违约风险,但不能降低占款水平。姜国华(2005)、叶康涛(2007)等均使用其他应收款占总资产的比例对机会主义进行衡量。尽管该指标存在一些噪音,但研究发现其他应收款中不属于资金占用或其他关联交易的部分影响很小,因此,本文沿用了这一经典指标。基于以上,得到假设二:
  H2:当管理层/控股股东通过盈余操纵谋夺自身利益时,它们更愿意进行社会责任活动以作遮掩,社会责任表现与盈余管理正向关联。
  为进一步检验在社会责任履行中占主导地位的是道德动机还是利己动机,本文引入了分析师预测模型,判断试图达到或超过某些盈利阈值的公司是否与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相关联。最有可能存在盈余操纵是那些刚好满足分析师预测的公司(Burgstahler和Dichev,1997;Degeorge et al.,1999;Brown和Caylor,2005)。若企业社会责任履行中利己动机占主导地位,则与所有其他公司相比,那些试图满足分析师预测的公司,社会责任表现应当更好。若社会责任履行中道德动机占主导地位,公司不会为了满足分析师期待而进行盈余操纵,那么,与所有其他公司相比,恰好未满足分析师预测的公司,社会责任表现应当更好。基于以上,提出假设三:
  H3:基于分析师预测模型,与所有其他公司相比,恰好错过/恰好满足分析师预测的公司社会责任表现更好。
  作者简介:赵含梦(1996.03.31-),女,汉族,海南海口人,学历:本科,研究方向:企业社会责任。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2/view-1535378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