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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对盈余管理的影响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徐静 陈香屹 刘楒可

   摘要:股权质押作为一种筹集资金的工具,自20世纪开始就广受上市公司青睐。然而通过质押公司股权,资金得到融通的同时,上市公司也会承担股价下跌、股票平仓甚至公司控制权转移的风险。针对上述后果,上市公司管理层则会进行盈余管理来提高股价,主要包括真实盈余管理和应计盈余管理。盈余管理与会计造假有所区别,盈余管理行为是在会计准则和制度的领域内,通过选择合适的会计政策,使经营者自身获益或企业取得最大化的市场价值的行为。研究发现,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后,为了粉饰财务信息,会更倾向于真实盈余管理,而减少应计盈余管理。文章主要通过对股权质押状况的研究,分析对盈余管理方式造成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由此,促进股权质押方式健康发展,并将盈余管理状况置于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问题,最终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关键词:股权质押;真实盈余管理;应计盈余管理
   一、研究概述
   本文的研究方向是股权质押对盈余管理的影响。研究方法主要为以下三种:1. 采用归纳法:将企业的股权质押、盈余管理方式进行归纳;2. 静态分析与动态分析相结合:本课题不仅关注股权质押本身,而且着眼于股权质押对盈余管理造成的动态影响;3. 采用比较分析的方法:股权质押这一筹资方式广受企业的青睐,在我国资本市场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前人对于股权质押也开展了许多研究。基于前人研究结论,我们发现股权质押最大的风险是平仓风险。质押股份比例和平仓风险呈正相关。因为此种风险,会造成股价持续大跌。因此上市公司会通过一定的盈余管理方式,主观地干预对外财务报告过程,借此谋取一些私人利益。包括稳定股价,避免公司控制权转移等。当然,不可否认的是股权质押往往能帮助上市公司获得充足的现金流,甚至给上市公司的股票带来超额回报。本文展开股权质押对盈余管理的研究,目的在于探讨股权质押与盈余管理方式之间的关系、股权质押的利弊、两种盈余管理方式的差异等。以及通过股权质押与盈余管理过程中暴露的问题,提出相关对策建议,健全我国政策制度和完善我国公司信息披露体制的建议。最终是为了通过研究与发现,加强公司风险防控,完善公司治理,致力于维持和谐良好的社会主义经济秩序。
   二、股权质押对盈余管理的影响
   (一)股权质押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股东(即出质人)为取得贷款资金而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设立的质押,其本质是一种债务融资行为。近年来,从股权质押的直接规模来看,排在前五的行业包括机械、医药生物、电气设备、化工、计算机,行业股权质押规模占比分别为8.8%,8.6%,8.3%,8.1%,7.1%。杠杆风险较大的包括轻工制造,电气设备、纺织服装、机械设备、计算机,占比分别为36.4%,29.2%,25.0%, 23.3%,21.8%;由此可见,轻工制造业的股权质押规模较大,这一行业依赖股权质押获取资金流通,也会带来不可避免的杠杆风险。一方面,由于股权资产具有特殊性,股票市场波动比较大,风险也较大,而股权质押将股权的这种市场风险从出质人手中转移到了质权人手中。因此,质权人必须得采取一定措施来防范风险。以银行为例,假如公司股价持续上涨,则各方的利益都能得到保障;但是假如公司股价下跌,那对银行而言,就有可能无法收回本金,这时候就会存在较大的质押风险。所以此时银行为了保证资金安全,一般都会提前为个股设置预警线和平仓线。当股价下跌超过预警线或平仓线时,银行就会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比如进行强制平仓。强制平仓会导致股价进一步下跌,更多股票被迫抛出,质押方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很可能会对股东做出补仓的要求。
   相比于小股东,大股东补仓需要更多资金,他们同时也有更大的机会进行盈余管理。因此,大股東为了维持公司股价的稳定,避免自己被强制补仓,很有可能与管理层合谋来操纵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从银行顺利获得贷款融资。另一方面,股权的价值是由公司的价值决定的,由于股权质押使得质权人接手了股权风险,所以质权人为了保证贷款的安全会高度关注股权的质量,对公司进行持续评估。这就使得质权人作为新的一方也加入了公司的外部治理,加强了企业的外在监管,优化了企业的外部治理环境。
   (二)盈余管理
   在市场经济中,企业为了占据自己的一席之地,不被竞争对手淘汰,会采取一些方法为自己谋利。企业作为理性经济人,在委托代理关系中,股东掌握企业使用权,而经营权则在经理层手中。股东用一定的报酬委托经理层的高级管理人员为自己治理公司,以实现股东财富最大化的目标。但是股东的目标往往和经理层的直接利益不直接挂钩,往往会产生一些委托代理矛盾。股东可能会制定某些政策,比如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借此敦促经理层将公司利益放在首位。经理层在行权前,会进行向上的盈余管理,争取提高当时的股价,为自己谋取最大化的利益。例如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前几年实施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为了提高行权时的股价,管理当局对非正常性损益项目和应计项目采取了盈余管理,当管理者满足行权条件后,第二年公司利润就产生了影响,到第三年就导致了无法收场的后果——企业亏损严重。实际上,盈余管理行为的本质主要表现为管理层有意图地、人为地、主观性很强地改变各个会计期间的盈余,但是企业总体上的盈利不变。使得在某些会计期间,企业虽然看上去盈利颇丰,但是后期的报表利润总归需要为前期的辉煌成绩买单。因此,选择不同的会计方法,运用不同的会计估计和会计政策,提前或延期会计交易事项发生的时间都是企业有效进行盈余管理的手段。
   (三)股权质押对盈余管理的影响
   股权质押的首要目的就是通过质押股权,筹措资金,实现公司正常运营管理。股权质押虽然能实现资金流通,获得一定的股票回报率,但是质押的同时,公司也将被迫面临无法偿债,股票价格下跌,质押人将质押股票变现遭受巨大损失,公司控制权即将易主的风险。然而这一局面的发生,是质押人和质权人都不愿意面临的。因为对于质权人而言,资金借出的同时,虽然可以取得质押物的处置权,但是进行股权质押的公司股价下跌会使得公司市值瞬间缩水,在这一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遭受损失,使得借出的资金无法全额收回。于是,股权质押的同时会引发公司进行盈余管理,在必要的时候可以进行向上的盈余管理粉饰财务利润,来稳定或者提升股价。应计盈余管理和真实盈余管理是两种主要的盈余管理方法。应计盈余管理主要是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长投核算方法、存货计价方法、合并报表范围等来调整公司盈余,并且在不影响现金流量的基础上,改变各期分布的会计盈余而不影响盈余的总数。真实盈余管理是公司对日常真实经营活动进行盈余操控,做法主要有放宽信用政策来实现更多的销售;减少或推迟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的确认;进行关联交易来粉饰利润或者操控存货和股票回购等。即使这种方法能立马见效,使得粉饰的财务报表让银行等质权人和利益相关者眼前一亮,愿意接受股权的质押或者投资该公司,然而弊端却会在比较长滞后期显现。前期的硕果是后期的惨烈代价换来的,例如在公司运营后期,延迟的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都需要得到确认。放宽的信用政策操纵销售是否会适得其反,带来一些坏账等缩减公司的利润?上述弊端都会影响公司未来的持续发展,带来打击。但是真实盈余管理周期更长,处理更加复杂,隐蔽性却更好。成本虽高于应计盈余管理,但也可通过公司较高的管理水平来降低操纵盈余成本。经前人研究,发现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后,会偏向于进行真实盈余管理,减少应计盈余管理。原因主要在于应计盈余管理会在公司半年报、年报中披露,并且易被社会公众察觉。而完全负责的审计师、独立董事也可能会拒绝这一提案,受限制的因素较多。然而真实盈余管理主要由控股股东、管理层控制,较难评价其合理性。    三、对策及建议
   (一)限制大股东的股权质押比例
   我国是一个股权集中度相对较高的国家,公司股份主要掌握在大股东手中,因此大股东会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产生重要影响。而上述研究表明,在股权质押中大股东为获得更多的贷款资金,会大量质押其股,通过研究我们发现,大股东所持上市公司的股权质押比例与其进行真实盈余管理的可能性呈正相关。也就是说大股东质押的股权越多,其采取真实盈余管理的意愿就越强。因此约束大股东的股权质押行为,设置一个大股东的股权质押最大比例,对控制企业的真实盈余管理是有效的。
   (二)健全信息披露制度
   当前的外部监管环境越来越严格,股权质押企业的盈余管理方式也更倾向于更为隐蔽的真实盈余管理,质权人和外部投资者难以识别和防范这种风险,会对其利益造成较大损害。所以,本文建议证监会应当完善股权质押的相关信息披露制度,将分散的规定予以统一,明确各方的披露责任和义务,适当增加披露的内容,特别重视关键信息的披露,提高信息披露的充分性、及时性和可靠性。
   (三)加强风险防控
   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质权人,对质押的股权,应当保持高度的风险防范意识。在进行质押之前,对出质人的资格严格核查把关,提前制定合理的风险防范机制。时刻关注企业的股价、股权结构变动和经营情况,详细了解大股东的资信状况、偿债能力等。严格执行设定的预警线和平仓线的风险防控程序。针对不同性质的质押股权进行专门的分类管理。
   四、结语
   股权质押与盈余管理是两个具有因果關系的名词。一方面,股权质押为企业资金得到融通,维持日常经营运作,另外也会有一把双刃剑威胁着企业的控制权,带来许多暗藏的风险。如股价下跌导致爆仓、回购股权的引发的巨大现金流压力、信用违约风险和杠杆风险等。对于一个股权质押的上市公司来说,做好盈余管理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盈余管理是一项复杂的工作,虽然不违背会计准则,不触犯法律的高压线,但是在理论和实践中,对盈余管理和财务舞弊进行区分是重中之重。两者的定义虽然不同,但在财务报表上却又难以区分,这就对关于盈余管理的实证研究增加了不少的难度。由于会计准则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判断,导致企业在进行财务报表披露时、在进行纳税申报时都具有一定的粉饰空间。这种主观性会对企业的利润产生巨大的影响,甚至出现扭亏为盈或由盈转亏的情况。因此,关于股权质押对企业盈余管理的影响研究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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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陈共荣,李婧怡,蔡树人.大股东股权质押对盈余管理的影响研究[J].会计之友,2016(14):12-17.
   *基金项目:江苏大学第十八批大学生科研立项资助项目(项目编号:18C079)。
   (作者单位:江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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