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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问题及改进建议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李丹

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当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是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提高此类型保险的统筹层次正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未来发展方向。基于此,本文着眼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不仅对其现有工作模式进行概述,还分析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问题,最后基于现有问题提出了改进建议,希望能为相关工作人员带来参考。当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必须遵循“六个统一”标准,并强调基金管理环节的省级统一调度和统一收支。20多年来,我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改革工作不断推进,大多省份已经完成了省级统筹,但其作业规范性还有待加强。因此,着眼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十分必要。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的开展关乎社会大众的养老问题,甚至会对社会环境的稳定性产生影响。所谓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实质上就是以省为单位建立的统一化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它应该成为严格实现“六个统一”标准的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现阶段,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模式共有两种,其一是基于资金分级平衡体制的省级调剂金模式;其二是基于资金省级平衡体制的统收统支模式。这两种模式拥有相同的监督主体和制度制定主体,市县级政府社会保险部门和财务部门将承担社会保险行政管理责任;而且,基于这两种模式,都必须在省内履行统一的社会保险征管支付规则和养老保险业务规程。当然,两种模式也存在许多差异。比如,统收统支体制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平衡主体是省级政府,而在分级平衡体制之下这一主体将转变为市县级政府。

虽然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的改革力度不断加强,但是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统筹层次低的问题,它严重阻碍了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从现有情况来看,大多数已经基本完成省级统筹的省份仅做到了由市县政府征收养老保险金并向省级政府缴纳一定数额的统筹调剂金,而且本级政府将承担各级社会保险机构的管理责任,但这些做法并没能真正地达到统收统支、统一管理的要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开展尚不完善。在实践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问题主要表现在保险征缴支付和管理制度两方面。前者涉及的问题主要包括征缴和支付两个方面,在征缴方面存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企业缴费基数、职工缴费基数、企业缴费比例不统一问题,中小型民营企业参保率难以提升和养老保险缴费下限设计不合理问题;而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支付方面,则存在新旧支付标准不统一的问题。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管理体制方面,省级统筹分级平衡体制的应用,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对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性造成了阻碍,还加剧了养老保险资金的安全运营风险和道德风险。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将进一步提高养老保险管理层次;提高养老保险基金的有效利用率;解决养老保险财务能力的区域差异化,提高参保人养老保险关系异地转移接续工作的便捷性和高效性,从而推动劳动力基于市场规律合理流动。无论是从个人、企业、社会还是政府的角度来看,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都十分必要,所以相关工作人员应该以实现制度、标准、管理和调剂管理基金统一为基础推进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革新。

革新养老保收支规则

针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现存问题,政府部门需要进一步提高养老保险征管与支付管理的科学性,为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更为明确、细致的标准,从而提高相关工作的规范性和适应性。在此环节,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征管和支付两个层面出发,结合省级统筹要求有效开展收支管理规则和制度设计工作。

1.养老保险征管。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与缴费率不统一问题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中普遍存在,形成这一问题的根本原因是市县并未严格依照统一标准执行养老保险征缴工作,导致省内出现缴费基数与缴费率不统一情况。基于此,相关工作人员需要高度重视缴费统一问题,从根本上保证省级政府制定的统一缴费标准得以落实。比如,省级政府必须充分发挥设计、管理与监督职能,确定职工以本人上年度工资均值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企业以职工缴费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严格依照个人缴费比例8%、企业缴费比例14%的标准开展省内职工养老保险征缴,禁止出台地方性缴费方案。同时,在完善养老保险征管制度方面,政府部门还需建立和完善分段缴费机制,为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奠定基础。比如,以鼓励低收入者缴费为目标,设立合理化缴费下限,以4%的缴费比例减轻他们的缴费压力,推进扩面工作的有效开展。

2.养老保险支付。当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退休后,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需按比例发放至个人手中。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角度来看,提高养老金发放标准的设计科学性和统一性应成为养老保险支付管理的重点。此时,省级政府部门必须建立统一且严格的养老金发放标准和配套机制,从而保证该标准能够在市县中被彻底落实。而且,相关工作人员需要为养老保险新人、中人和老人制定差异化养老金计发办法,并保证各类养老金发放标准统一。与此同时,基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还应建立省级与市县级“养老金+补贴金”管理模式。以养老保险新人为例,其基本养老金应该是省级基础养老金(全省一致)、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市县级养老补贴金(基于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计算和发放)之和。

完善养老保险管理制度

在完善养老保险管理制度时,相关工作人员可以从维持现有制度和建立统收统支制度两方面着手:一方面,有关部门应该维持并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分级平衡体制,从而有效保障养老保险的征缴支出统一性和抗风险能力。比如,建立严格且统一的征管规范,充分发挥省级政府职能保障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与缴费率统一;以上调省级调剂金上划比例的方式,确保调剂金作用的有效发挥,降低养老保险赤字风险;建立全面而系统的养老保险基金监管机制,打造专业、负责且履职能力高的监管队伍等。另一方面,相关工作人员应该积极构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统收统支体制,基于统一政策与管理规范实现养老保险征收与发放的统一管理。比如,建立全省统一的养老保险征缴标准与养老金发放标准;建立并实施全省统一的养老保险基金预算;建立统一化养老保险经办流程等。此外,省级政府与市县级政府还必须明确自身责任,基于全省统筹与相互配合保障统收统支制度的有效应用。

总而言之,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优化和革新,将会进一步推进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体系和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平稳和可持续运营,对维护职工基本权益、提升职工生活保障水平十分有益。面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现有问题,相关工作人员应该从养老保险的征管支付规则和省级统筹管理体制改革等角度出发,提出针对性方案。

(镇江市丹徒区社会劳动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参考文献:

[1]卓锴化.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实践和思考[J].预算管理与会计,2020(06):51-52+34.

[2]梁畅.提高我国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的关键: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省级统筹[J].劳动保障世界,2020(12):31.

[3]吴正斌,湯立新,王焕军,等.“全国统筹”预期之下,如何下好“省级统筹”这盘棋[J].中国社会保障, 2020(04):4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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