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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零售业“共享员工”模式发展现状及对策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李沙沙 贺玉珠

  摘 要:“共享员工”模式是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部分企业为了自救而作出的创新之举,其在疫情期间发挥的作用也被各行业认可,并且为新零售业的发展和灵活用工开拓了新路径。以新零售业“共享员工”的发展现状为切入点,分别使用PEST分析法和SWOT分析法对其进行分析,并对新零售业“共享员工”的模式展开研究,探寻现存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发展对策,即建立共享平台,改善用人制度,完善法律政策。
  关键词:“共享员工”;新零售业;灵活用工;发展现状;发展对策
  中图分类号:F713.3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22)30-0125-03
  引言
  2016 年11 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意见》,为我国实体零售的发展提供了新路径。由于现存的传统实体零售和传统电商的发展都存在着条件制约,新零售业应运而生。新零售业一经问世便快速扩张,经过四年的发展,目前已显现出订单超过线下订单、销售全渠道化、经营数字化、客户社群化、供应链社会化、管理智能化等鲜明特点。在线上线下逐步走向深度融合已成为一种必然趋势的情况下,新零售业在零售市场的占比能够持续扩大成为可能。
  2020年初,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部分企业暂时难以复工,企业将员工以共享模式进行短期的人力输出,便出现了“共享员工”的用工模式。共享员工的面世,保证了疫情期间正常的市场供应,使得市场得以正常运转,构建了跨行业临时雇佣生态,推动灵活用工高效化进程。
  但非疫期间的共享员工模式便难以继续推行,也凸显出诸多问题,如非疫情期间企业共享员工需求疲软、信息不对称导致匹配困难、缺乏法律法规约束保护、用工模式难以大范围推广等。本文对现有共享员工模式进行分析,扩大其在非疫情期间的可行性,尝试促进其在国内稳定落地运行,为企业与行业提供灵活用工模式思路,提高运营效率。由于新零售企业中存在大量从事简单工作的基础员工并且部分企业运营具有季节性,这些特点使得新零售业相较于其他行业对共享员工模式存在更大的潜在需求,本文以新零售业为例,对“共享员工”模式进行设想和建议。
  一、新零售业共享员工发展现状及分析
  (一)共享员工的现状
  在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下,经营停滞的餐饮业出现了大范围的劳动力闲置,而新零售电商平台却呈现人力紧缺,二者各取所需并统筹人力资源,便出现了“共享员工”,并由新零售电商一方为餐饮企业员工发放薪酬,由此使得餐饮企业、电商零售业以及待业员工三方的问题都得到解决。随后,苏宁物流、沃尔玛、京东七鲜等企业也纷纷加入“共享员工”计划,最终达到企业自救、互惠互利的效果。这种用工模式,减少了富余劳动力一方支付工资的负担,同时也缓解了用工紧缺一方的困境。
  国内企业运用共享员工模式是为了应对疫情期间特殊形势而尝试减少运营成本的应急举措。企业通过共享员工,使得其劳动力管理根据境况而变通处理,优化劳动力的配置,亩实现人力资源的统筹管理,能够降低危机企业的人力成本,避免现金流断裂,同时解决对接企业的人力紧缺困境。相较于传统用工模式,共享员工模式更为灵活,后者能够有效降低运营成本,并且该模式有利于在不同环境中挖掘人才的潜能,进一步扩大人力资源效益。
  新零售业对发展共享员工模式也尤为合适,且具有明显的优势。新零售业内基础岗位用工量大,对普通员工的需求也大于传统的企业。并且新零售业具有一定的季节性,导致有些企业会存在用工时期上的不平衡。一些企业出现暂时性过剩现象,而另一些则出现暂时的“缺工”现象。而共享员工就可以在两者之间作为劳动力调节剂,将员工富余企业的员工在一定期限内出借至缺工企业工作。这样的新模式能够协调不同企业之间的横向用工的不平衡,以及同一企业不同时期用工的不平衡。
  (二)新零售业共享员工的PEST分析
  1.政治环境。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国内多省市出台相关政策对“共享员工”予以支持。2020年3月,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布《关于全面推进“共享员工”等用工余缺调剂工作的通知》在一定程度上为地方共享员工的推进工作助力;同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发布《关于推进“上云用数赋智”行动培育新经济发展实施方案》,提倡发展共享经济,鼓励发展共享员工等灵活就业新模式。由此可见,国家和各省市对于共享员工模式的发展持积极态度,并且鼓励各行各业发展该模式,将灵活用工更多地渗透到我国的经济市场中去。
  2.经济环境。新零售业自问世以来,几年内经历了迅速扩张,导致新零售业内的竞争日渐激烈。特别是在疫情后,传统零售服务行业每况愈下,越来越多的企业加入了新零售业的市场,使得该行业内的员工需求量增多。新零售行业对于共享员工模式需求逐渐扩大,而其他行业对于共享员工的需求相对疲软。但新零售行业作为国内共享员工的最初实践地,其对共享员工的运用相较于其他行业更为得心应手。新零售业在零售市场中的占比提高,同样增加了共享员工在企业中的运用的概率。在实践中逐渐完善共享员工模式,期待其能使得共享员工模式运用于各大行业之间成为可能,并且有利于社会范围内人力资源配置的优化,实现更高的经济产值。
  3.社会环境。我国人口基数大,青壮年人口数量庞大,并且当代年轻人的文化水准及人文素养有显著提高,年轻群体更容易接受新事物且思维活跃,不同于以往消费习惯固化、工作习惯稳定的情况。新零售和共享员工作为当下的新生事物都是由当代青壮年在对应的环境中提出的,并在后续发展中参与和主导,而参与使用以及消费的群体仍然为青壮年,所以在年轻群体的引导下,更为广泛地使用共享员工不无可能。
  4.技术环境。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和大数据的不断发展,科学技术的不断提升,搭建一个互联网平台去完成员工的共享并不困难,也已经有科技公司研发出员工共享平台,如“薪快计”共享员工平台、阿里本地生活服务公司推出的“蓝海”就业共享平台,参与人员已接近万人。但是,这些平台作为缺工企业与人力富余企业之间的桥梁,还存在诸多不足,仍不能满足企业间的共享需求,需要不断地改进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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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新零售业共享员工的SWOT分析
  1.优势分析。新零售业本身具有诸多优势,如信息数据化水平较高、消费者购买无时间约束和空间制约、物流配送高效等,并且消费者也越来越习惯于物流与互联网结合的方式去购买日常所需,使得新零售业的市场不断扩大。而共享员工与新零售业结合后,又增添了新优势。共享员工不仅可以降低企业的人力成本,并将人力成本转变成人力资本,还能降低企业的时间成本,不必在每个旺季重复招聘临时员工及进行重复培训,同时还能解决行业内相似岗位不同用工需求的问题。
  2.劣势分析。共享员工模式对企业和员工的素质要求比较高,新零售业内并不是所有企业和岗位都能进行共享员工,只有部分基础岗位以及无须复杂技术的岗位能够采用这种模式。并且在员工共享的同时,存在企业机密的泄露、员工合同签订流程较为复杂、员工的企业忠诚度不高、国家有关法律政策还不够完善等问题。
  3.机会分析。企业采用共享员工模式,能够加速企业间与行业间的交流,甚至能够改善各行各业的运营战略,使各行各业都有更大的提升空间,促进我国经济的平稳发展。而新零售业也正处于逐步完善和成熟的阶段中,其作为共享员工的最初实践的同时也是未来发展实践地,为共享员工提供了更大的发展空间和光明前景。
  4.威胁分析。当下大部分企业对共享员工持观望态度,并对共享员工模式的实践可行性抱有怀疑。若共享员工大规模实行时,可能难以避免员工混杂的情况,从而产生诸多问题。与传统用工模式相比,可能存在员工的劳动保障归属等法律纠纷问题,同样也可出现共享员工透露商业机密造成损失,而共享员工在非所属公司可能存在业务工作不熟练导致员工边际产出减少,甚至出现生产事故。若许多企业相较之下,更偏好于选择传统的用工模式,而共享员工模式无法攻破原有用工习惯而逐渐被遗弃。
  二、共享员工的模式及分析
  (一)共享员工的模式
  1.双方企业共享。这种共享模式与B2B模式有些类似,是在两个企业之间完成的,企业与另一企业直接对接形成共享。但这也并不是完全的B2B模式,这种模式在输出企业与输入企业间形成合作共享,又在人力资源外包模式中引入了第三方公司或平台。
  2.多方企业共享。这种共享模式与双方企业共享模式有共同之处,也是企业与企业之间直接完成共享。但不同的是,该模式不仅是在两个企业之间进行共享,而是在多个企业间共同展开。输入企业在无法寻找到合适的双方共享企业时,可以通过与多家输出企业同时进行共享的方式,来弥补劳动力不足带来的空缺。
  3.企业与员工直接共享。这种共享模式与B2C模式有相似点,由输入企业与共享员工直接签订立合同,跳过了企业与企业沟通的环节。在该模式下,输入企业可以直接在共享员工平台上寻找可共享企业的员工,与之签订劳务合同,直接与员工进行对接。
  (二)共享员工模式的优缺点
  1.双方企业共享。这种共享模式下的优点是企业与企业之间可以实现稳定合作,在每个淡旺季都可以进行稳定的员工输出与输入,员工的适应度也较高,减少了培训的时间成本和人力资源成本。该种模式不局限于基础岗位的员工,也可用于在某些有技术难度的工作但不需要长期在岗的员工。但该模式下需求企业与供给企业须做到淡旺季相互匹配,员工需求数量大体一致,员工工作内容有一定相似度,这是一个很难匹配的过程。
  2.多方企业共享。这种共享模式的优点是在双方企业共享的基础上,解决了双方企业共享模式中寻找合适企业困难的问题,可以与多家淡旺季互相匹配的企业进行员工的共享,更加方便快捷,也现了互利共赢。但同时也继承了双方共享模式的缺点,难以找到适配程度相符的企业。
  3.企业与员工共享。这种共享模式减少了需求企业与企业之间进行匹配的过程,简化了用人步骤,企业可以在共享员工平台上与员工进行直接接触,能更迅速地了解员工的专业素养。但企业与员工合同的签订、员工素质的审核都比前两种模式复杂,共享员工的来源也并不稳定,每个季节性的节点企业都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成本对员工进行培训,也无法对员工有深层次的了解。
  三、新零售业共享员工的发展对策
  (一)建立共享平台
  平台应建立良好的声誉评价体系。有必要在供需双方之间建立双向评价和选择机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法律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如此,共享平台可以增加品牌信用与品牌口碑,滤除不良企业,共享员工能够入职稳定性与可靠性更高的岗位,实现共享员工与企业的双向选择,使得共享员工与企业可以站在平等的立场上进行选择。
  (二)改善用人制度
  企业需要建立一个公平合理的薪酬体系,加强薪酬管理,建立公平、公正、合理的共享员工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挖掘员工的潜在价值,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的作用,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除此之外,若能够合理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等高科技信息技术,对员工进行有效的信息管理和科学培训,提高员工个人素质和企业间的共享效率,为企业带来更高的绩效。有效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可以使更多有能力的员工保持稳定的流动,保持企业更好的运营。
  (三)完善法律政策
  国家与共享员工相关的法律法规还需进一步的完善,运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员工共享模式。首先要明确双方或多方的权利、责任和利益,在法律和政策上为员工共享提供安全保障,创造有利条件,为创造公平共享的和谐就业环境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和社会保障。有必要专门针对共享员工平台出台法律法规,有效解决和避免复杂关系下的劳动争议,确保有法可依。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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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东莞“共享员工”政策 你关心的问题这里都有答案[EB/OL].南方网,2020-04-29.
  [7] 张明亮.共享员工工作机制分析[J].人才资源开发,2020,(9):80-81.
  [责任编辑 晓 群]
  收稿日期:2021-05-31
  基金项目:南京林业大学大学生创新计划训练项目“新零售业共享员工模式的优化研究”(2020NFUSPITP0214)
  作者简介:李沙沙(2000-),女,贵州遵义人,学生,从事会计学研究;贺玉珠(1999-),女,陕西榆林人,学生,从事农林经济管理研究(指导教师:陈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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