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科技成果转化视角下的农业科技孵化载体发展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仇松杏 韩佩 周密

  [摘 要]农业科技孵化载体作为面向特定行业或技术领域的创业专业技术孵化器,是孵化器发展进程中的必然产物。其在孵化培育农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推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发挥着显著作用。在创新创业新时期的孵化实践中,需要结合产业定位、科研能力、主体性质等特点,选择不同的孵化管理模式,以深入推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农业科技孵化载体;科技成果转化;孵化模式
  中图分类号:F3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722(2023)02-0007-03
  ★基金项目:2021年度江苏省政策引导类计划(软科学研究)立项项目《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现状及培育机制研究》(编号:BR2021045)阶段性研究成果。
  企业孵化器作为小企业服务体系的一部分,与其他措施一起,在发展小企业、创造就业机会与促进区域经济增长等方面,形成了一股世界性的潮流[1]。20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开始关注企业孵化器。1987年6月,第一家孵化器――武汉东湖创业者服务中心诞生,并逐步扩展至天津、广州、深圳、上海、西安等地区。1989年,江苏省第一家企业孵化器落地南京。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作为全国最早一批引进孵化器的省份,江苏省探索出具有时代特色的孵化器运行机制和发展模式。面向特定行业或技术领域的创业专业技术孵化器是孵化器发展进程中的必然产物。与一般企业孵化器不同,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器聚焦现代农业领域,重在孵化、培育农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引进、培养农业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推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农业经济创新发展。
  我国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起步于21世纪初,历经二十多年的发展,已逐步发展出星创天地、农创园、农业科技园区、农科院所创新创业平台等农业孵化载体类型。由于传统农业的天然弱质性,相比于其他产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农业科技孵化载体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问题。
  其一,载体总量处于较低的状态,无法形成规模效应,比如,截至2015年,广东全省经认定的399家孵化器中,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器仅4家[2]。
  其二,具有识别度、有影响力的品牌载体不多,无法发挥较强的示范效应。
  其三,载体发展同质化程度高,尚未形成梯度有序的、从项目初选到产业发展的农业孵化链条。
  通常,按照不同的划分标准,科技企业孵化器有不同的类型,划分标准一般包括孵化的行业或技术领域、投资主体、认定层级、孵化特定群体、所有权性质、代理契约关系及空间分布等。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器属于特定行业的专业孵化器,从运营模式角度来看,有多种划分标准,比如依据管理机制可以分为政府主导型和民营主导型,依据孵化机制可以分为事业型和企业型,依据利益实现机制可以分为公益型和营利型等[3]。从广义载体呈现方式来看,常见的包括农业科技@、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示范园、农业特色小镇、星创天地(现代农业众创空间)、农村科技服务超市、现代农业技术超市、农业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农业创业孵化平台、农业技术服务平台等。
  农业科技孵化载体的发展步伐与孵化器行业的兴盛趋于同步。放眼其他国家和地区,以美国、以色列、法国等国家农业科技孵化载体的发展模式最具代表性。
  (一)依托科研资源建立发展现代农业科技孵化载体
  美国、荷兰等国家现代农业科技孵化载体主要依托农业领域专业型大学在科研、教育等方面的优势,充分利用实验室、试验站等配套资源,集聚一批食品科学、生物技术等领域的农业创新创业企业、研究机构、金融机构等,致力打造产学研一体化平台,为园区入驻企业提供新产品研发从实验阶段到商业化生产的技术孵化,促进农业、生物产业及食品产业创新研发及技术发展,为产业化应用转移提供支撑。除了强调农业技术的孵化及运用外,农业教育也颇具特色,通过大量实践教育,培养出一批实用型农业人才,为孵化器建设及运营储备人才资源。
  (二)依托政府资源推动现代农业创新和产业孵化
  日本、以色列等国家农业科技孵化载体大部分由地方政府主导运作。其中,日本农业科技孵化载体以“孵化器+加速器+合作工作空间”为发展模式,政府主导建立科学园区,集聚科研院所和科研人才,建立农业改良普及所及农业技术示范区,催生研发新技术并推动技术产业化应用。与日本孵化模式不同,以色列政府更多聚焦项目制孵化运营,以生产高质量的出口创汇农产品、开发扶植出口型农业龙头企业为战略重点,进行政府资金高投入及拓展引入社会资本,支持示范农业项目的孵化发展。
  (三)依托农业园区孵化支持农业技术创新型企业发展
  法国、新加坡等国家农业科技孵化载体大多以企业为主要载体建设运营农业科学园区。不同的是,法国政府提供启动基金,以技术创新型企业为载体,集聚农业科研人员,建立现代农业科技孵化载体,推动农业创新资源的开发和农业技术成果的转化。新加坡由于自然资源高度匮乏的天然弱势,通过科技创新逐渐走上都市农业的发展道路,农业科技孵化载体基本以前期政府投资建设为基础,后期通过招标方式将农业科技园区转给企业经营,并按照政府的统一规划,传播农业技术和研发成果[4]。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是农业经济发展的内在推动力,在促进农业生产、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优化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5]。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模式从价值取向角度可分为公益类、市场类两种,从实施主体角度可分为以政府主导的综合孵化模式、市场主导的孵化模式、农民合作组织等主导的孵化模式及以科研院所、高校主导的孵化模式等[6]。在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过程中,采用能够促进科技成果高质量转化的农业科技孵化载体尤为重要,孵化载体发展模式也有章可循。

  (一)政府主导的综合孵化模式
  政府作为投资主体,可以采用事业化运营模式或者企业化运营模式,或在同一主体内,综合运用上述两种运营模式。这种模式下的农业科技孵化载体不以盈利为目的,注重追求加快推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地区农业产业发展、带动当地农民增产增收及解决就业等社会效益。这种模式注重发挥政府管理部门、事业单位、孵化器管理公司等不同经营主体的居中协调作用,利用好政府的政策支持和资金补贴,围绕本地区农业产业特色,灵活整合多方资源,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实现高水平科研项目培育孵化,以孵化载体为物理空间,通过建立创新联盟、新型研发机构、创新服务平台、共享实验室等,持续提高孵化效率,加快推动时间长、见效慢的基础性农业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
  (二)市场主导的孵化模式
  民营资本主导下的农业科技孵化载体,采取企业化管理和市场化运作,以实现利益最大化为运营目标。这种模式完全按照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经营运作,配备专业化程度高的管理团队,通过合理的资源配置和增值服务,不断增强孵化器的自我造血功能,注重寻求扶持孵化团队/企业的成长发展,通常以租金转股、投资入股等方式分享后期投资收益。基于追求利益的属性,该种模式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倾向于时间短、见效快的农业孵化项目。该模式注重引入涉农上市公司和龙头企业,旨在以大企业的产业优势和技术壁垒等,匹配孵化新公司及相关程度高的行业上下游的技术、项目、团队,通过实现科技成果供需双方的有效对接,提升大企业的辐射带动能力,实现利润最大化。
  (三)农民合作组织等主导的孵化模式
  与前两种模式相比,农民合作组织主导的孵化器的规模较小、技术含量较低。其以各类农业专业技术协会、中小型农业科技企业或基层组织等为主导,通过建立农村科技服务超市、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聚集创新资源和创业要素向农村基层倾斜。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该模式主要致力于向当地农民进行实用技术的转化推广或向外部推广种植优质农业品种。这种模式意图通过吸纳返乡农民工、大学生、农业致富带头人创新创业,发挥与农民天然纽带的优势,利用孵化载体和网络创业孵化平台等,促进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与产业化。
  (四)科研院所和高校主导的孵化模式
  农业科研院所和高校积极发挥科研优势,建立技术类创业服务中心、大学科技园等载体,借助技术转移中心、科技开发中心等平台,对需求程度高、能直接应用于生产过程的、市场反响好的科技成果进行项目式孵化。科研院所和高校主导的这种模式的优势是能促进科企合作、科农合作,围绕产业链开展精准研究,抓住产业端需求反馈,及时调整技术研究方向,形成的单项技术能迅速转化应用,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的成功率,提高对科研人员的绩效激励。但不可避免的是,这种孵化模式会造成研究方向不稳定,出现为追求项目孵化成功而缺乏科研方式的特色性等弊端,造成研发团队寿命短、研究方向分散[7]等问题,难以形成重大科研成果。
  《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指出,乡村振兴应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通过研发合作、技术转让、技术许可、作价投资等多种形式,实现科技成果市场价值。在科技成果转化实践过程中,相对于农业生产者,农业科技企业对市场的反应更加灵敏,更能准确把握市场需求的变化,通过优化生产技术、调度生产资源、提高生产能力等方式,推动更加符合市场要求的新技术转化成新产品。相比较而言,农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新技术研发投入、农业产品更新能力等方面,与规模以上农业企业仍有较大差距,但其发展动力仍然^强。吴继军认为可以通过政府采购科技成果、政府采购服务或政府担保、设立风险基金、完善信用评价等方式推动农业科技成果在中小企业的转化和应用[8];李国华等认为要依靠企业促使农业实现规模化发展,推动农业科技企业获得更多实质收益,拥有“造血”的实力,而后将获得的部分经济利润投入科研事业,构成良性闭环[9]。两者都非常重视农业科技企业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及农业现代化建设的作用。
  相比于其他产业孵化载体的发展,农业科技孵化载体的运营具有孵化周期长、经济效益见效较慢等特点。在孵化实践中,可以结合产业定位、科研能力、主体性质等特点,选择不同的孵化模式。对于符合国家农业产业发展导向的高新技术及农业农村公益性基础科研项目,可以优先采用政府主导的孵化模式或政府主导、科研院所和高校作为参与主体的综合孵化模式等;对于农业产业基础好的,围绕特色产业、重点产业,着力打造农业创新驱动发展的先行地区,可以优先采用市场主导的孵化模式,摆脱不利于发展的束缚,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开办新企业、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培育现代农业新兴产业;对于旨在激发和调动农民参与创新创业、做大做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提高农户生产经营能力和组织化程度,可以优先采用由农民合作组织等主导的孵化模式。
  在农业科技孵化载体内农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方面,企业集聚化、技术前沿化、服务平台化是一种趋势。具体而言,农业科技企业的单打独斗容易在市场中处于被动局面,同一孵化器内,可以聚焦主导产业,分布式培育行业高度集中或产品关联性大、互补性强的农业科技企业,增强企业群体的内生动力,打造产业特色鲜明的农业科技孵化载体。应根据“农业+”的发展特点,推动农业科技孵化载体内科技型中小企业积极应用生物农业、智慧农业等领域的前沿技术,实现企业数字化、智能化发展,综合运用现代农业生物技术,培育品质更优、产量更高的农业新品种。农业科技孵化载体要积极搭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全要素、全过程、全产业链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孵化器内产业链相关企业、研发和服务机构集聚,形成各类联合体,促进农业科技创新主体实现转型升级。
  [1]马凤岭,王伟毅,杨晓非.创业孵化管理[M].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19.
  [2]罗广宁,肖田野,孙娟,等.广东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对策研究[J].科技管理研究,2017(20):94-97.
  [3]高小云,马笑梅,杨丽华,等.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运营模式探讨[J].现代农业装备,2017(04):69-72.
  [4]王桂朵.国外农业科技园区有何发展特色[J].人民论坛,2017(34):200-201.
  [5]柏宗春,孟洪,李梦涵,等.当前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调研分析[J].农业科技管理,2019(05):1-5+15.
  [6]柏宗春,孟洪,李梦涵,等.国内外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模式及现状分析[J].江苏农业科学,2020(12):302+303-306.
  [7]罗海荣,江宁,杨舒仪,等.基于全产业链延伸的“小而特”学科建设模式探索研究――以江苏省农业科学院为例[J].农业科技管理,2020(03):18-20.
  [8]吴继军.加速推动农业科技成果在中小企业转化和推广的建议[J].现代农业装备,2019(02):69-72.
  [9]李国华,陈光梅,刘谱江,等.农业科技创新企业在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的作用研究[J].黑龙江粮食,2021(09):60-61.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2/view-15445558.htm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