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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兼职状况调查分析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李珂 段雯祎 郑文静 郝建华

   [提要] 近年来,高校大学生兼职队伍不断壮大,课外兼职逐渐成为大学校园的一种流行趋势。然而,大学生兼职的质量普遍较低,大学生对在校兼职的错误认识,以及兼职市场管理的混乱,都将对大学生未来的成长和发展产生较大影响。本文主要分析大学生兼职动机、在兼职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可行性对策。
   关键词:大学生;兼职;现状;对策
   本文为石家庄经济学院学生科技基金(项目编号:XY201129)
   中图分类号:G52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大学生兼职状况的调查与对策分析
   收录日期:2011年12月2日
   大学生兼职已经发展成为校园的一种普遍现象。本项目组通过对河北科学技术大学、河北师范大学、石家庄经济学院、石家庄医科大学以及石家庄铁道大学等五所高校的调查走访,对大学生兼职动机、大学生兼职市场所存在的问题进行重点分析,并从学校、社会等角度对优化大学生兼职状况提出合理化建议。
   一、研究背景
   自1999年教育体制改革以来,高校扩招使大部分人拥有了平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这无疑对中国国民素质的提高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然而,高校扩招增加了大量的可就业人口,社会竞争力的加剧增大了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压力,高昂的教育费用越来越成为家庭经济支出的一大部分。迫于生存发展的压力,也为满足社会对大学生能力的需求,在校兼职逐渐成为了高校的一大热门现象。
   通过兼职打工,大学生可以提早接触社会,将所学运用到社会生活中去,同时使大学生获得精神和物质的双重回报。然而,不尽如人意的是大学生缺乏必要的社会经验,加之兼职市场的管理混乱、鱼龙混杂,大学生的利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大学生对兼职与学习生活的关系处理不到位,因此,在大学生兼职方面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大学生兼职动机分析
   (一)经济利益的驱动。家庭经济困难往往成为大学生兼职的最直接动机。通过对五所驻石高校的调查走访发现,有近65%的同学选择兼职的目的是为赚取生活收入、减轻家庭经济负担。在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表明,2004年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6.8%,与此同时,农村家庭的教育支出年增长率超过20%,家庭的教育支出已经数倍于收入的增长。
   近几年,国家的助学政策为高校贫困生减轻了经济压力,但还不能完全解决家庭无固定收入大学生的求学费用,沉重的经济负担仍然迫使这部分学生走出校门。美国著名社会心理学家亚伯拉罕・马斯洛将人的需要分为五种,其中生理上的需求和安全上的需求是最基本的低层次需求,是促使大学生到校外兼职的最直接动力。
   (二)就业压力的刺激。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661.8万人,在校生2,231.8万人,毕业生575.4万人,这意味着将有大量的就业人口涌向社会。在计划经济制度下,大学生毕业完全由国家负责分配工作,然而在经济制度转型期,市场机制使大学生就业形式发生较大转变,“自主就业,双向选择”成为当代社会人力资源市场的主要运行规则。
   从就业市场反馈的信息可知,大部分用人单位都非常“实际”,要求毕业生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经验,希望聘用后马上就能独当一面。然而,对于在校的大学生而言,尤其是经管类学生苦于资源的缺失,无法将所学专业知识在实践中有效地锤炼,即使拥有效力较高的大学文凭,也难以避免求职碰壁的困境。因此,为了赚取工作经验、提高自身的竞争水平,在校期间兼职成为高校大学生群体的一种普遍选择。
   (三)社会环境的影响。我国自2001年加入WTO以来,国内经济发展形势逐渐向国际上靠拢,越来越多的西方社会教育理念被引入到中国。许多高校不再用成绩的优异与否作为衡量大学生素质高低的标准,而是吸取国外经验采用学分制管理制度,对大学生进行在校期间的全面考察,保证大学生得到多方面的锻炼与教育。在国外,大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兼职打工、到社区提供服务是很常见的事情。学生在接触社会之后能够更了解自己的知识结构、自身的优点和缺点,兼职是一个被社会多方面检验的过程,是满足学生自我实现需求的有效途径。
   (四)其他因素的作用。由于生活经验不足、思想道德观念发展不成熟、社会阅历不丰富,大学生对于在校兼职存在着各种不正确的认识。在高校里,诸多大学生对自己的未来发展规划不清,存在“为兼职而兼职”的从众心理。
   有些大学生过于注重利益回报,把金钱作为衡量自己兼职的付出和所得的主要指标,以求满足个人的虚荣心。大学生容易忽视道德标准对其的约束力,对社会的懵懂认知往往导致其形成错误的价值观,加之受校外非法机构的蛊惑和欺骗,大学生合法权益受侵犯的事件屡有发生。
   三、大学生兼职现状分析
   (一)大学生对兼职的错误认识。兼职能够满足大学生增加经济收入、提高实践能力的要求,但凡事皆有利弊,通过调查发现,不能正确处理好兼职与学习之间的关系就是大学生兼职中的一大弊病。有些学生过于重视课外兼职,不仅将课余时间全部投入其中,而且经常占用上课时间奔波于数份兼职之间。大学拥有优良的学习环境和丰富的学习资源,学生的第一要务就是学习。大学时间只有短短四年,再加上大学生所要参加的活动繁杂,如果空余时间拿来兼职,则精力不够,进而影响学业。不能够合理安排时间,在课外兼职上做过分投入,是一种本末倒置、得不偿失的错误做法。
   (二)学校的管理真空。目前,为提高大学生的实践水平和就业能力,大部分高校都设有就业指导中心,但其作用未能得以充分发挥。社会实践已经成为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校外兼职是其中的一个主要方面。就业指导中心的职能虽然包括大学生兼职的指导与管理,但其工作重心主要是大学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对于在校大学生校外兼职的指导几乎处于空白。大学生涉世尚浅,如果缺乏学校的科学管理和有效指导,大学生在兼职过程中的利益便得不到有效保障。
   (三)不法机构对大学生利益的侵害。大学生兼职市场目前处于管理混乱、鱼龙混杂的状态,各种各样的“黑中介”、“黑单位”让人防不胜防,兼职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受侵害的例子也是不胜枚举。中介不但赚取较高的费用,而且并不能高效地对想兼职的大学生提供相应的工作信息;用人单位克扣工资、滥用试用期从而获得廉价劳动力,也是当今普遍的行业乱象。大学生在找工作时对中介公司和用人单位的警惕性不高、在遭遇侵权之后的维权意识不足,造成大学生利益不断遭受侵害。
   (四)政府相关部门的制度管理漏洞。政府管理部门繁杂,多部门的管理职能之间存在交叉,导致大学生兼职管理被边缘化。目前,我国还没有制定与大学生兼职相应的政策、法规,各级政府尚未设立管理学生兼职的有关部门,国家对劳务中介市场的规范和监管明显不足。大学生已经成为国家未来发展的主要人力资源,提高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保障大学生的合法权利对国家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四、优化大学生兼职现状可行性对策
   (一)大学生应理性认识兼职带来的利益,提高兼职的质量和维权意识。大学生的社会阅历尚浅,对兼职认识不清,过分重视金钱利益,从而忽视了课业学习。大学生应及时更新兼职观念,树立正确的兼职观。兼职不应该只是为了获得经济效益,更重要的是为了锻炼能力,将所学知识运用于实践、用实践检验真知。大学生要找好学习与兼职的平衡点,从事层次更高、意义更深的兼职,摆脱单一从事服务行业的局面。

   面对兼职,大学生要冷静思考,量力而行,学会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利。在法制社会里,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对大学生而言至关重要,大学生要加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杜绝从众心理,提高对兼职的警惕性。
   (二)学校应加强对兼职学生的管理,正确引导大学生合理兼职。学校是大学生教育的主阵地,有责任对学生的社会服务和勤工助学活动给予鼓励和支持,并积极进行引导和管理。学校应定期对学生开展思政教育工作,为学生开设兼职辅导系列讲座,并有针对性地向学生介绍在兼职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及合法维权方式。
   高校学生管理部门加强指导和管理是关键。建议学校设立兼职管理中心,由专属部门对大学生兼职活动进行细化管理。学校可以根据专业特色,积极主动地与广大用人单位建立合作关系,与他们联合举办兼职招聘会,为在校大学生创造广阔的锻炼平台。
   (三)社会应为大学生提供兼职机会,减少对大学生的不合理要求。社会企事业单位是大学生兼职的主要去处,随着各类行业的迅猛发展、各式各样的广告宣传,用人单位吸引了大量的大学生资源。大学生缺乏工作经验,用人单位应该充分考虑其特殊性,给予兼职大学生特殊关爱。通过对大学生的就职培训,不但可以提高大学生的实践能力,更是展现企业文化的重要阶段,将为企业今后吸取社会人才发挥较大作用。
   中介机构在为大学生提供兼职信息时应该树立诚信意识。大学生的信息大多来源于中介,兼职信息的不准确会为不法商人造成可乘之机,学生的利益无法得到保障。因此,中介机构应当对兼职大学生认真负责,努力为大学生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四)相关部门应健全法律法规,明确大学生兼职的法律定位。当前,用人单位侵犯大学生权利的现象时有发生,大学生在劳动过程中不能同工同酬也成为普遍现象,究其原因,法律对于大学生兼职的制度真空是导致大学生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的一个重要因素。目前,劳动部门的相关文件显示:“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因而在法律界定上,大学生与用人单位的关系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调整范畴。因此,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完善大学生兼职的制度保障,把大学生兼职纳入普通兼职体系是十分紧要的议题。
   建议立法机关将大学生兼职的制度建设提上日程,把兼职大学生与用人单位的关系依法确定为雇佣关系,使大学生在权利受到侵犯时有法可依,从而在根本上扼杀用人单位在兼职大学生身上攫取超额利润的动机,减少大学生兼职劳务纠纷事件的发生。
   五、结束语
   在校期间的兼职活动是大学生接触和适应社会的直接手段,是提升大学生就业能力的有效途径,但其中存在的大学生维权意识薄弱、学校监督管理不善等问题导致侵犯大学生权利的事件时有发生。改善大学生的兼职现状需学校、社会和个人多角度、全方位的共同努力,只有从个人方面重视、从制度层面规范、从管理角度控制大学生的兼职行为,才能有效优化大学生的兼职状况,将大学生的兼职活动纳入正轨。
  
  主要参考文献:
  [1]郑杭生.中国社会结构变化趋势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2]周伟伟,陈伟.兼职对提升大学生核心竞争力影响的研究――以南京农业大学学生为例.法制与社会(教育文化版),2010.1(中).
  [3]李倩.大学生兼职的动因分析.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
  [4]高长富,姚茗川,唐唯嘉.在校大学生兼职存在的问题与应对措施.法制与社会(社会观察版),2011.8(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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