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高校志愿者工作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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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丁炫凯
[摘 要]如今,高校志愿者活动得到广泛地开展,赢得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志愿者活动已经成为高校德育的重要载体和校园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但赞誉声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声音,本文旨在探究志愿者工作的不足及其尴尬境地,并提出一些整改措施。
[关键词]高校志愿者;志愿者工作;存在不足;整改措施
[中图分类号]G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0)44-0173-02
1 志愿者工作存在的不足
1.1 志愿者本身有待提高
自1993年年底团中央发起实施青年志愿者行动以来,青年志愿者们在扶贫开发、社区建设、环境保护、应急救援、大型活动、海外服务等领域,为社会提供了各类型的志愿服务,经过规范注册的志愿者也达几千万名。但规模如此庞大的志愿者队伍,经过专业培训,具有志愿者素质的却屈指可数。志愿者个体间的素质差异是必定的,然而在关键志愿任务的过程中,这种素质的不高往往带来了巨大的不便。据报道,有的志愿者在实行救援任务时,由于自身原因,非但没有贡献出自己的力量,反而成了一种负担。另外,志愿者本身的自律和组织也表现得很突出,在志愿服务工作中有很大的盲目性,空有一腔热血,同样会给原有的秩序和进展造成额外的阻碍。
1.2 领导志愿者的部门需要加强管理
高校志愿者工作大多隶属于学校团委、学生会指导管理,以社团的组织形式开展日常运行工作。但各高校团委负责了众多社团和学生会组织管理工作。在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情况下,志愿者工作很难得到应有的顾及,缺乏应有的资金投入和管理创新,无法调动志愿者的工作积极性,很难达到应有的工作目标。
1.3 没有重视高校志愿者的个人价值和应有的尊重
从某种意义上讲,高校志愿者成了“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一块“鸡肋”。这无疑会浪费众多青年志愿者的时间和打击他们工作的积极性。据透露,就连在一些大型志愿任务中也出现了类似的问题,曾有一位志愿者反映过“我们对组委会的工作能力和效率很失望。在培训过程中,他们经常迟到,有一次,9点钟的培训一直等到下午才有人出现。他们也经常前一天才通知临时的培训,如果不去,只好被指责,给我们的正常生活带来了一定的不便”。
2 地方高校志愿者工作的尴尬境地
2.1 指标过多,沦为形式
随着社会对道德缺失现象的重视,志愿者活动作为树立良好社会风气的代表受到了极大地关注。又因为志愿者活动便于媒体报道,对于扩大学校的知名度有立竿见影的效果,这对于不怎么有名气的地方高校具有很大的诱惑力。因此,各大地方高校都力争将志愿者工作看做社会了解自我动态的一扇窗口。为了更好的达到这一目的,学校给团委下达了众多的指标,而团委又将这个沉重的包袱转嫁给各个二级学院,并要求标准化考核,这无形中加重了老师、学生的负担。笔者认为,对于志愿服务这种只求奉献不求回报的工作还要排出个你先我后,实属画蛇添足。面对标准化的考核和众多的指标,各个二级学院也只能心有余而力不足,多采用走马观花、过场拍照片、凭空想象和捏造材料等方式来应对学校的检查。有报道称,在2010年的“五一”期间,广州佛山市的某敬老院的老人连续“被服务”了五次,导致部分老人感到身体吃不消。可见志愿服务工作沦为形式的现象是很严重的。
2.2 志愿者活动组织策划缺乏创新性、延续性
高校在志愿活动组织中,缺少应有的项目拓展与开发。活动开始之初大都能够积极响应,但长时间固定的活动内容、单一的活动方式,在经过一个阶段的工作后,活动的参与积极性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志愿者流失现象逐步显现。一些高校为了增加活动的时效性、影响力,习惯将志愿者工作与各类主题活动相结合,虽然开展得轰轰烈烈,但随着活动的结束,志愿工作也戛然而止,缺乏应有的延续性。就全国来看,各大高校志愿者活动过多的集中在三月和五月,而其他月份则是志愿者工作的淡季。并且在志愿服务工作中,各项志愿活动缺乏持续性,如同昙花一现,得不到原有的活动效果。
2.3 供需不平衡,矛盾突出
在高校志愿者工作中,绝大多数学校的志愿者工作向政府机关、公共事业单位倾斜而忽略了企业和个体经营者。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和政府机关、公共事业单位合作有利于扩大志愿者工作的社会影响力。然而这样做的后果必将导致政府机关和公共事业单位志愿服务的“过剩”,而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志愿服务的“不足”,使得供需矛盾突出。若深究地方高校不愿去企业和个体经营志愿服务的原因,无非在于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对学校的认可度不高,产生不了社会共鸣,这与高校的利益相违背。
2.4 资金不足,自费的志愿活动
绝大多数学校资金一直处于比较紧缺的状态,迫于学校发展的需要,学校在积极向外筹集资金的同时,对内也采取了一系列降低成本的管理措施。而节约往往是降低成本的基本手段,志愿活动也被迫在其行列之中。一些高校高举志愿服务的口号,表面上光彩绚丽地要锻炼学生的综合素质,实则是由志愿者自掏腰包,让志愿者们苦不堪言。不但自付了志愿者自身的开支,连活动的道具都由志愿者自身支付,让志愿者“既出人又出钱”的现象势必会打击志愿者对志愿服务工作的积极性。
3 解决途径
3.1 加强对志愿者的培训工作
志愿者希望能够尽己之力回报社会,那么他们必须具备为社会提供服务的技能和知识,因此,对于志愿者的培训必须跟上。对此,政府要出台相关政策,鼓励社会培训机构的加入。定期对志愿者进行专业技能和志愿服务的培训工作,提高志愿者的自身素质,减少在志愿服务工作中的盲目性。使志愿者真正成为社会公益事业的中坚力量。
3.2 设立完善《志愿服务法》
志愿者不等于免费劳动力,要实现志愿活动的可持续发展,仅凭热情与赞扬显然不够。从法律的角度看,要完善志愿者工作的法规建设,树立志愿者行动的规则意识,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公益、商业活动下志愿者服务的细则。对于商业化氛围浓厚的活动要明确志愿者的基本权利、提供公正的社会待遇以及对其行为成本的适当补偿等方面。此外,职能部门要履行监管职责,在解惑的同时对变相的“志愿活动”予以打击。
3.3 落实“谁来管”和“如何管”两大问题
目前,我国志愿者组织面临的最大瓶颈就是“谁来管”和“如何管”两大问题。政府的扶植与支持对青年志愿者行动是至关紧要的。虽然志愿活动就其实质而言是一种非政府行为,但在中国目前公民社会尚有待发育成熟的条件下,政府的推动、支持与扶植,对志愿活动的开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同时,经费筹措的灵活有效和资金管理机制的规范也是志愿者行动能否健康、持久发展的重要保障。通过解决“谁来管”和“如何管”的难题,就能为我国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提供制度创新的多种思路和途径。
3.4 打造特色品牌,创新志愿服务
任何一项志愿活动,都要坚持以打造特色品牌为中心,开展牵引志愿服务活动、深化志愿服务内涵、扩大志愿服务影响。不但要激发团队各个志愿者的内在动力,培养志愿者的团队合作能力,共同开展符合创新的志愿服务活动;还要主动宣传,树立形象,发挥志愿者品牌的影响力和感染力。当然,不能忽视媒体的报道,要形成一定的宣传趋势,扩大社会影响力。
参考文献:
[1]徐剑,寇富安.高校青年志愿者工作之现状分析[J].法制与社会,2007(2).
[2]符强,刘月.高校志愿者活动现状分析与对策思考[J].陕西教育,20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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