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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第三方支付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胡秋梅

  [摘 要]互联网在国内的回暖升温,带动了电子商务的空前高涨,同时也催生了一种新型的在线支付市场――第三方支付市场。以第三方支付为代表的新型在线支付方式成为中国电子商务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推动力。本文从第三方支付的基本概念入手,介绍我国第三方支付发展现状,并重点分析了目前第三方支付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对策。
  [关键词]第三方支付;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25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08)45-0016-02
  
  1第三方支付的简述
  
  第三方支付是随着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而出现并迅速发展起来的一种支付平台,是网络支付的一个分支。目前,对于第三方支付的概念还没有非常准确的定义,但普遍认为,所谓第三方支付,就是一些和各大银行签约、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第三方独立机构提供的交易支持平台。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特点在于“多渠道、多业务、多银行”,它的优点如下:①不参与买卖双方的具体业务,具有公信度,不会因触及客户商业利益而失去服务机会;②把众多的银行和银行卡整合到一个页面,方便网上客户,也降低了网民的交易成本;③有效保障货物质量、交易诚信、退换要求等环节,整个交易过程中,可对交易双方进行约束和监督。
  
  2第三方支付在我国的发展现状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2008年7月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08年6月底,中国网民数量达到2.53亿人,网民规模跃居世界第一位,比去年同期增长了9100万人,同比增长56.2%。仅在2008年上半年,中国网民数量净增量为4300万人。随着网民数量增多,网络应用也发生了变化,网络应用中的网络购物使用率为25%,用户人数达到6329万人,半年内用户量增加了1688万人,已经成为十大应用网络之一。同时伴随网上支付用户也快速上升。
  根据艾瑞咨询最新发布的《2008年第一季度中国网上支付市场监测报告》研究显示,Q1第三方网上支付市场仍然保持了较高的增长态势,交易额规模同比增长198.8%,达478亿元。
  据统计,目前我国第三方支付平台已达50多家。第三方支付的蓬勃发展,已涉及越来越多的企业与社会公众,并形成强大的资金规模,但其在法律、资金、监管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也逐渐凸显出来,并引起了管理当局的重视。
  
  3第三方支付存在的问题
  
  3.1法律定位问题
  关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法律定位问题,目前所有第三方支付服务商,都称自己在网络交易中是中介方,在用户协议中也尽量避免称自己为银行或金融机构,试图确立仅仅为用户提供网络代收代付的中介地位,但由于在第三方支付中涉及用户资金的结算和一定时期的资金代管、担保等类似于金融业务的活动,使得第三方支付服务商的法律地位难以准确定位。在目前我国的法律法规中,虽然相继制定了相关的如《电子签名法》、《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等法律。但它们的法律效应都处于模糊状态,在交易中的法律责任等很多法律问题都没有明确的立法加以规范。
  3.2交易安全问题
  第三方支付是以开放的互联网络为基础,依托购物网站和商业银行的网上支付平台,通过网络进行数据存储和传输,容易出现假冒客户身份、非法窃取或篡改支付信息等问题。现在网络病毒种类繁多、传播方式和途径多样化,以及黑客恶意攻击也时刻威胁着支付平台的安全。可靠的安全管理体系,在系统安全审计、业务审计和故障事故报告等方面尤其欠缺,因而建立在此基础上的第三方支付的安全风险仍比较突出。
   3.3非法交易的问题
  第三方支付平台与非法交易关联在于第三方支付平台有可能成为非法交易通道。从目前电子商务支付市场的竞争态势看,第三方支付市场是一个僧多庙少的境况,彼此竞争甚是激烈,对于多数支付公司来说,只要有交易发生,不论交易性质,只讲究交易结果,而其中有不少交易能够很明显地看出是在洗钱,却视而不见。阿里巴巴的支付宝在其业务中提供了一种直接划款服务,即可以不用确认发货和授权付款,即可将资金转账至用户指定的账户,虽然每次只能支付五百元,这也给非法资金的转移提供了便利。这种情况的发生不利于网上支付及电子商务的健康发 展。
  3.4风险控制问题
  从第三方支付的业务运行流程来看,买方并不向卖方直接付款,而是买方将货款汇入第三方支付平台指定的账户,待买方验货后,才由第三方支付平台根据买方同意付款信息将资金支付给卖方。由此可以看出,由于存在资金收付的时间差,买方资金在第三方支付平台有一个短暂的滞留期,一般来说,资金在第三方至少要滞留2~10天的时间。在这段时间,该资金就由第三方支配,只要每天都有大量的交易,第三方就会积累大量的、稳定的沉淀资 金。
  
  4第三方支付的对策建议
  
  4.1明确法律的定位
  国家应尽快出台《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明确界定第三方支付服务商的法律地位。尽管第三方支付平台把自己定义为提供网络代收代付的中介机构,力图避开相关的法律法规约束,但实质上,它们所提供的代理收付业务和支付结算服务都是银行的专有业务,较之银行更为严密的内控体系与较高的支付能力,其蕴藏的资金风险、支付风险与道德风险应更加引起重视,特别是在各服务商纷纷抢占地盘、不惜压价恶性竞争的情况下,更容易引发资金风险。
  4.2加强监督管理
  我们知道,第三方支付一般的交易过程为:买方选购商品后,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提供的账户进行货款支付,第三方在收到代为保管的货款后,通知卖家货款到账,要求商家发货;买方收到货物、检验商品并确认后,通知第三方;第三方将其款项转划至卖家账户上,交易完成。这一交易完成过程的实质是一种提供结算诚信担保的中介服务方式。在整个交易过程中,可以对交易双方进行约束和监督。
  4.3加大监控范围
  由于第三方支付本身的特点,使得通过第三方支付成为非法交易的新的捷径,日益受到犯罪分子的青睐,因此,有必要采取措施,加强对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收付资金的监控,将其纳入反洗钱监控范围。
  4.4提高网络安全技术
  第三方支付平台应不断投入人力、物力,不断研发新的安全手段,分别在网络层、系统层、应用层实施安全保障。对于关键数据(如银行卡号和密码)的传输采取国际最先进的加密技术,以确保网上交易的安全性,为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保驾护航,推动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
  
  5结束语
  
  第三方支付作为一种新型的支付方式, 尽管在法律、资金、网上支付安全问题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但作为目前最适合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支付方式,虽然我国还没有出台专门针对第三方支付的法律法规,它存在的问题已经引起管理当局的高度关注,正在采取措施为这种新型支付模式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经济、法律和政策环境,促进整个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地发展。
  
  参考文献:
  [1]彭媛.我国第三方支付现状及发展对策分析[J].科技广场,2007(6):45-47.
  [2]杨兴凯,张笑楠.电子商务中的第三方支付模式及应用研究[J].商场现代化,2007(13):3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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