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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改革回顾及展望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岳双喜

  摘要:通过对我国金融业改革开放以来发展历程的回顾,总结了我国金融业改革所取得的巨大成就。经过改革金融业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核心产业,有力地支持了国民经济其他部门的改革,适应了经济高速发展对金融服务的需要。但在改革的过程中法人治理结构、经营风险、金融创新、市场层次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结合当前世界经济形势,提出了我国下一阶段金融改革与发展的建议和措施。
  关键词:金融改革;经营风险;金融创新
  中图分类号:F830.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17-0065-02
  
  一、改革开放30年我国金融改革的历程
  
  改革开放前,我国金融业的存在机构单一,业务范围狭窄,行政主导等特征,在国民经济中地位不高,作用发挥得不够充分。1978年开始的我国金融体制改革就是针对改变这种单一的金融制度而开始的。
  (一)加快发展各类金融机构
  大体上为1978―1984年,我国的金融体系结构进入了一种制度调整的发生阶段。在这一阶段,金融体系和结构出现了变化,最主要地表现在实行金融机构多元化,打破传统制度一统天下的组织结构,建立了二级银行制度的框架。
  (二)实现政策性业务与商业性业务的分离
  1985―1996年,金融基本制度进行了一系列的制度创新,为金融市场建立了初步框架。实现政策性业务与商业性业务的分离,推动国有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的转型。在管理制度上放权让利,引入竞争机制和市场机制,实行银行间的业务交叉,通过业务交叉开展竞争。在管理机制上引入风险、利润、成本范畴,实行商业银行和政策金融分离。
  (三)推动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
  从1997年开始至今,实行以调整和充实为主要内容的制度演变。在推动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的同时,使金融组织体系朝着国际规范的结构发展。我国金融体系变革进入市场金融体系框架的调整和充实阶段。在这个阶段实施了金融不良资产剥离,建立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启动了资产证券化,资本市场的扩容以跨历史性的速度发展。加速了国有银行商业化的改革进程,股份制改革逐步实施。扩大了金融服务领域,启动了消费信贷市场。银行、保险、证券业领域出现了大面积合作,混业经营正在悄然成为潮流。
  
  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改革取得的成就
  
  (一)金融机构的多元化改善了市场竞争环境
  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需要以金融行业的正常运转为基础。目前我国的金融机构主要由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金融租赁、财务公司等机构组成,而银行业是我国金融业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我国已基本建立了以商业银行为主体的多层次的金融机构体系。
  (二)金融机构的创新能力和服务能力有效提高
  由于金融体制机制和监管环境的不断完善,金融机构的产品创新能力得到增强,创新产品层出不穷。金融业务由原先仅有的存、贷、结算扩展到现在复杂的业务结构体系,资产证券化试点、电子银行、银行卡、个人理财和衍生品交易业务逐渐成为银行业务最活跃的领域。在证券领域,证券承销、资产证券化、集合理财等新型业务收入的比重不断增加。
  (三)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逐步发展
  货币市场上,近年来同业拆借市场成员范围已扩大到存款类金融机构、部分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等绝大部分金融机构。2000年,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交易额为6 728亿元。2006年末,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参与者达到703家,是市场建立之初的14倍;年交易量达到2.15万亿元,是市场建立初期的10倍多。此外,我国票据市场交易量增长很快,票据融资使用率逐渐上涨。
  资本市场发展经历了30年的时间,却走过了发达国家一百多年的路程,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我国资本市场总体上呈平稳发展并不断提高的态势,股票市场得到发展,建立了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截至2007年底,深沪两市共有股民账户总额1.38亿户,上市公司1 529家,上市证券1990只,总市值达32.92万亿元,共募资7 438亿元。
  
  三、我国金融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改革开放后,随着我国经济实力不断壮大,我国经济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是,迄今为止,我国金融体制发展滞后,不能适应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的客观需要,市场化步伐迟缓,积累了一定的问题和风险。
  (一)银行业存在的问题
  1.法人治理结构不够健全,缺乏对各种权利的有效制衡
  由于法人治理结构不够健全,对所有者代表和经营者的激励机制以及各种权利缺乏有效的制衡,导致国有金融机构缺乏成本意识和盈利经营意识。我国商业银行长期以来一直没能实现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产生了决策执行体系不合理、监管有效性不足、内部人控制等难以理顺的政银关系、银企关系和银行内部关系。
  2.经营风险较大,抵御风险能力不足
  随着现代商业银行的不断发展,银行业所面临的风险已由单一的信用风险演变为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及操作风险在内的多种风险的集合。我国商业银行以前处于利率、汇率和商品价格相对固定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对风险管理的认识不够深刻,在风险防范体系的建立上不够到位。这将使我国商业银行在与外资银行的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
  3.金融创新能力不足,总体竞争力不强
  中资银行在业务创新方面与外资银行存在明显差距。目前,中资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仅占总收入的10%左右;而国际大银行的相应比例为50%左右。因此,中资银行应努力实现从以存贷款业务为特征的传统业务领域向以中间业务为特征的创新领域转化,以进一步优化业务结构和收入结构来降低资金成本,从而提高整体服务水平,减小外资银行在业务领域的冲击。
  (二)证券业存在的问题
  中国经济发展的良好前景和转型需求,为资本市场提供了历史性的发展机遇。但是,与中国经济未来发展的要求相比,与处于类似经济发展阶段的其他新兴资本市场相比,以及与境外成熟市场相比,中国资本市场在许多方面仍然存在一定差距。
  1.证券市场规模偏小,直接融资比重过低
  目前,中国金融资产结构中,银行系统资产占比过高,证券市场资产占比过低。此外,中国居民所有金融资产中,仅有13%左右投资于证券市场,银行存款比例高达75%,也从侧面反映出中国证券市场在金融体系中总体比例过小。在海外大部分成熟市场和一些新兴市场上,公司融资的主要渠道不是银行贷款,而是通过发行股票和公司债券的直接融资。
  2.市场层次单一,交易品种和数量不够丰富
  中国股票市场主要由沪深主板、中小企业板和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组成。与成熟市场层次多样、板块有效连通互动的情况相比,中国股票市场结构单一,多层次市场体系尚未形成。在大部分成熟市场和一些新兴市场上,交易所除进行股票、债券的现货交易外,还有股指期权、期货产品,以及大量的个股期权期货产品进行交易。相对来说,中国证券市场交易品种则过少。
  
  四、政策建议
  
  在我国金融改革的过程中,逐步探索出一些有利于金融业发展的基本经验和原则,深化了全社会对金融业重要性的认识;实现了金融业与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调动了市场各参与主体的积极性;提高了金融行业的规范化程度和国际竞争力。面对当前世界经济形势,我国金融业需从以下几方面予以改善。
  (一)完善金融企业内部法人治理结构
  进一步改革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使其成为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的现代金融企业。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完善企业内部法人治理结构。依照《公司法》、《商业银行法》的要求,加快国有商业银行在组织结构、管理体制、运作机制、经营模式、产权制度等方面的改革。
  (二)实现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的转变
  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分业经营还是混业经营是银行、证券、保险等业务相连通的问题。我国金融体系发展不平衡,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之间发展速度不协调,影响了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不利于金融风险的分散和化解,因此,转变分业经营的隔离现状显得尤为重要。从国际因素考虑,混业经营是世界经济的发展趋势,是各个国家在金融全球化竞争博弈中的动态最优选择。混业经营模式增强了金融机构对金融市场变化的适应性,多元化经营为金融机构的金融产品创造了巨大的发展空间,金融机构通过拓展业务领域,增强了资金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提高了服务效率,降低了服务成本。在我国,商业银行通过组建金融集团、设立基金公司和保险公司,开始了混业经营的探索。例如,2005年,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通过直接投资方式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共管理8只证券投资基金;2007年9月11日,浦发银行成功发行了首期43.8亿元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正式拉开了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第二批试点的序幕,证券化的资产已由简单的信贷资产和住房抵押贷款扩大到不良贷款和其他资产。
  (三)大力推进金融市场创新与发展
  大力发展以市场为导向的地方性中小商业银行。采取积极措施,促进中小金融机构健康发展。改善中小金融机构的生存环境,为中小金融机构提供资金运用和自我发展的空间;大胆引入外部投资者,实现中小金融机构产权多元化,增加资本金比例,提高抗风险能力;通过清收不良贷款,增资扩股等方式,化解中小金融机构的潜在风险。
  大力推进多层次证券市场体系建设,满足多元化的融资和投资需求。继续鼓励和支持主板上市公司做优做强;完善中小企业板的各项制度,不断扩大规模;积极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为创业资本提供退出通道。推动债券发行机制市场化改革,加快债券市场的发展。积极稳妥地发展期货及衍生品市场,逐步丰富金融市场的交易品种。
  除此之外,还需加速人民币利率和汇率市场化,以及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建立等方面进行深入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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