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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金融危机的公允价值问题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王赟智

  提要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使得公允价值作为会计要素的一种计量属性饱受争议,甚至到了是否存废的关键时刻。本文从金融危机爆发的深层次原因着手,剖析公允价值与这次金融危机的关系,揭示在公允价值确定方面存在的困难和相应的对策,展望后危机时代的公允价值,应在坚持与妥协中不断发展完善。
  关键词:公允价值;金融危机;活跃市场;估值技术
  中图分类号:F23文献标识码:A
  
  2008年爆发的金融危机使全球金融界经历了自上世纪三十年代经济大萧条以来最严重的动荡,似乎每一次的动荡都与会计有关。在此次金融危机中,公允价值作为会计的一种计量属性饱受争议,甚至到了是否存废的边缘。以美国银行和保险界为代表,他们认为公允价值是此次金融危机的成因之一,尤其是在信用紧缩的情况下,资产负债表的退出价格若用公允价值计量,代表的是恐慌性的抛售低价,而非继续持有的真实经济价值。雷曼兄弟、美林银行以及ARG等都是因为按公允价值计量出其巨额亏损而导致或破产、或被收购的命运。因此,美国政府在2008年10月生效的《经济稳定紧急法案》中特别要求美国证监会研究公允价值标准对于金融机构,包括储蓄机构的适用性,并授权证监会停止应有FASB157(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第157号“公允价值计量”)的权利。在同年及2009年的G20会议上,各国元首也提出了改进资产估值和准备金标准的要求,一时间“公允价值”成为众矢之的,那么其是否是这次金融危机的元凶呢?
  
  一、金融危机爆发的原因
  
  此次金融危机爆发的直接原因是美国房地产市场的次贷危机。由于房产交易量的急剧增加,银行开始放宽信用限制,将款项贷给没有稳定可靠收入来源、没有信用记录或信用级别低下、还款能力较差的借款人,俗称次级抵押贷款(Subprime Mortgage Loan),2007年次贷规模约为1.5亿美元,约占当年美国GDP的11%。银行再将借款人的按揭打包后卖给投资银行或基金,投资银行或基金再将其证券化,变成所谓的MBS(Mortgage-backed securities,抵押贷款支付证券)、CDO(Collateral debt obligation,担保债务凭证)等新的衍生金融产品,而这些新的衍生金融产品是由一系列信贷资产构成的资产池或资产包,以该包产生的现金流量为回报向投资者发售的证券。基金投资者为取得信用保险,又瞄准保险公司,让保险公司提供担保。在泡沫不断扩大的情况下,保险公司自己也买了这些证券,这样房产市场中真正的借款人和真正的放贷人之间的委托代理链被一大堆眼花缭乱的衍生金融产品给拉长了。在房地产价格不断上涨的情况下,银行、贷款人、基金、保险公司都有利可图,即使贷款人不能到期还款,银行可以通过收回抵押房屋再出售或再融资达到赚钱的目的。但实际情况是,随着利率的上涨和泡沫破裂后房价的急剧下跌,资金链条中的任一环节都未能幸免。有评论说,“华尔街的投资银行将次贷切成丝,剁成片,经多次混合蒸煮后,熬成一锅连他们自己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的乱炖”,衍生金融产品的增长拉长了虚拟价值链,信用放大,杠杆融资放大,风险暴露无遗。所以,此次金融危机的直接原因是次贷危机引起的流动性不足和政府对金融创新产品监管乏力,而根本原因则应归咎于对暴利的疯狂追逐和对风险的集体漠视。此中难以见到公允价值的影子,那为什么金融界会将矛头指向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又是如何被卷入这场危机中的呢?
  
  二、金融危机中的公允价值
  
  银行、保险等金融界在这次金融危机中把矛头直指公允价值的原因是,他们认为资产尤其是金融资产按会计准则要求以公允价值计量,但公允价值的顺周期效应使各金融机构确认巨额未实现、没有现金流量的账面损失,这些损失引起投资者的恐慌,导致抛售手中的次贷产品,金融机构不惜代价降低次贷产品的风险暴露头寸,加剧次贷危机,最终结果是资产价值开始成为“自由落体”,不得不计提巨额减值,由此进入“死亡螺旋”:市值下跌-资产减值-核减资本-资本充足率下降-恐慌性抛售-市值再次下跌……为此,金融机构认为,一个好的计量属性不仅要能反映和衡量计量对象的真实价值,防止和减少市场不正常波动,而且还应在市场出现异常波动时不是顺势而为,而是削平波峰或谷底,减缓相关机构和人员的恐慌压力。但在这次金融危机中,公允价值显然没有扮演好这一角色,反而暴露、甚至放大真相,使金融机构的财富缩水、甚至破产,殃及机构的现有利益关系人如股东、管理者、员工、债权人等。因此他们认为,公允价值在这次危机中难辞其咎,应当即时废除这一计量属性。但这与我们在上面分析的此次金融危机的原因不相符,这就形成了对公允价值两种完全不同的观点:到底是存还是废?
  (一)金融界的观点:废。首先,在信用紧缩的情况下,资产负债表日的退出价格为抛售价格,即资产一旦退出企业,按市场抛售价格给企业带来的资金流入,但退出只是一种假设,企业可以避开这段暂时的损失继续持有资产,等到它价格合适的时候再出手。因此,公允价值实际上是把未实现的损失提前在账面上反映出来,造成投资人的恐慌,所以用公允价值反映的财务报告起了误导的作用;其次,公允价值的估计难以做到可靠,就确定公允价值的几种常用方法看,不外乎市价法或估值法。如果用市价法,实际上又回到上面的第一方面,市价在信用紧缩的情况下已失去有序交易的大前提,成交价往往是资产持有者急于脱手的抛售价格。如果用估值技术来确定公允价值,它所需要的假设及参数本身就具有不确定性,而会计最重要的职能是反映,反映的是有经济价值的信息,而由上所述,公允价值反映的信息对企业现有的利益关系人来说,是无价甚至有害的。
  (二)会计界的观点:存。公允价值是以市场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计量方法,它区别于传统的历史成本,对于一项资产,成本只代表了企业为获得它而付出的代价。但企业持有它的目的是获取经济利益,为企业创造价值,所以在持有期间应该用价值来衡量它。市场出现异常尤其是危机爆发的时候,该做的不是对危机避而不谈、掩耳盗铃,而是首先了解真相(实际的损失),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逐步恢复并重树信心。虽然了解真相的过程是痛苦的,造成了市场的暂时紊乱,损害了企业现有投资人的利益,但对于潜在投资人而言,无疑是有益的,公允价值滤干了浮华的泡沫,让他们认清企业真实的财富实力,避免被欺诈,有利于经济的长期稳定和健康发展。以金融界为代表的机构对公允价值的指责很大程度上为转移公众视线,为激进的衍生金融产品、资本虚增和失败的风险管理开脱罪责。
  任何一种计量属性都不是有百利而无一弊的,过去的历史成本如此,现在的公允价值亦如此。经过这次金融危机的冲击,将公允价值的缺点和不足充分暴露,它在提醒我们,不断完善和修订这种计量模式才是当前应该着手的主要工作,如再回到历史成本,只能是因噎废食的倒退。
  
  三、公允价值的确定
  
  从IASB、美国FASB等权威机构对公允价值的表述来看,大致认可在确定公允价值时分为三个级次:第一级次是指存在活跃市场时,对相同资产或负债的报价。即市价或未调整价格;第二级次是指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可观测的报价,或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可观测的报价。即类似市价或调整价格;第三级次是指市场活跃极少时,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测的输入值。即需用估值技术、定价模型和假设对资产或负债未来的风险和现金流量进行估测。

  (一)公允价值确定的难点
  1、活跃市场。从公允价值确定的前两个级次来看,都提到了活跃市场的前提。所谓的活跃市场是指资产或负债的交易活动足够频繁,交易金额足够大,买卖双方是在有序的市场条件下进行交易,不是被迫交易。尤其是出售者,并未经历财务困难或经营困难。具体来说,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市场中交易的项目是同质的;(2)通常可在任何时候找到自愿的买卖双方;(3)价格公开。问题是这样的市场条件是否可以持续存在。在此次金融危机中,普通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就饱尝了不完善市场条件的洗礼,由于公众心理恐慌、国家政策法规的制约,造成市场对未来的悲观预期,最终的成交价格实际上也脱离了真实的价值,反映了一种急于脱手的急售价格,而对于准备继续持有这些金融资产的企业而言,无疑加大了他们的减值损失。
  2、估值技术。当一项资产或负债不存在活跃市场,得不到相关市场信息的情况下,确定其公允价值就要用到第三个级次,即估值技术。但估值技术最大的问题就是可能缺乏客观性,影响会计信息的可靠性,这也是金融危机中公允价值饱受诟病的原因之一。另外,估值技术本身难以掌握,就估值技术中的现值法来说,其用到的诸如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率、折现期等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估值主体对于各指标的主观判断往往带有一定的随意性。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一种好的方法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应强调方法运用的优化和简化,以使其运用收益大于运用成本。虽然目前也有很多有关估计公允价值的数学模型,但其设计和建立的难度令人望而生畏,加大了运用的成本。也有学者不看好第三级次的公允价值,“因为归根到底,公允价值不应当是估计价格,更不应由主体自行定价,这是经济学关于价格形成的基本原理。财务会计应当反映主体的经济真实,而预期和估计只能作为必要的补充,不应当把财务会计引向财务估计。”
  (二)对策思考
  1、完善市场条件。一个活跃市场上的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价格,通常是公允和可接受的,它被认为是对资产或负债公允价值最好的反映,也是取得公允价值成本最低的途径。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形成一个活跃、公平的交易市场。(1)打破垄断,降低诸如电信、电力、铁路、石油资源等垄断行业的准入条件。在我国,虽然国务院2010年发布关于民间资本与国有资本缩小地位差距,允许民间资本进入部分国有垄断行业的相关规定,但由于实施细则未出台,所以形象地说只是把原来对民间资本关闭的铁门换成玻璃门,各地方还应该尽早制定细则,让各种经济主体参与到市场竞争中来,促使最终的成交价格趋向于买卖双方互惠互利的公平交易结果;(2)转变政府职能,减少其对价格的直接管制,给市场交易方自主的交易空间。政府通过对交易行为的监管,防止出现强买强卖、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发生;(3)建立与市场经济发展程度相适应的市场价格信息数据网络,及时、全面地发布相关市场信息,使市场价格的取得更加透明、便捷。
  2、改进估值技术。美国FASB在2008年对不活跃市场上如何确定某项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提供了指导,主要包括:(1)市场价格不是必然地就是公允价值,当市场处于失灵状态时,公允价值的决定要考察某笔交易是否是被迫清算或被迫出售。当相关的可观测数据不存在时,企业管理层可运用自己对预期现金流和适当的风险调整折现率的假设来确认公允价值;(2)确认公允价值时,如何考虑不活跃市场上的可观测数据,这些数据反映了市场的流动性风险、违约风险等,在评估可观测数据和不可观测数据对确认公允价值的相关性时,如何考虑市场报价。当市场不活跃时,经纪商的报价更多地依赖于自己所获得的信息基础上的模型,因此报告主体应较少依靠不反映市场交易结果的报价。
  尽管FASB给出了有关金融资产确认公允价值的指导,但实际上,金融工具的创新速度远快于指导意见,其利用估值技术确认公允价值的方法留有太多报告主体职业判断的空间,如我国2007年10月上证指数最高达6,124点,2008年10月最低1,664点,在最高与最低的指数下,无论是报价还是成交价格都脱离了金融资产本身的公允价值,要么是“泡沫繁荣”、要么是“恐慌缩水”,此时,必须采用估值技术确认公允价值。但在市场异动的情况下,对流动性、利率水平、信贷风险指数等相关信息的发展趋势的判断只能见仁见智了。
  
  四、后危机时代的公允价值展望
  
  2008年10月,美国FASB发布FAS157-3《不活跃市场条件下确定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认为:“当相关市场可观测数据无法获得时,可以使用管理当局关于现金流量和贴现率风险调整的假设。”实际上这样的“调整”方案意味着“妥协”。同月,IASB发表解释性公告Press Release,允许金融资产重新分类,并将此执行可追溯到当年7月1日。我国会计准则也在尝试推行金融资产由四分类向两分类的相关准则,届时,金融资产更趋向于按计量属性的分类。如今,金融危机暂告一段落,有关公允价值的争论看似尘埃落定,争论的结果体现了会计界通过有限的“调整”和“妥协”以达到坚持的目的。在今后一段时间,公允价值仍与历史成本、可变现净值等一起作为会计要素的计量模式,它不可能是一种独立的计量属性,因为在会计要素初始计量时使用的历史成本反映的就是交易日的公允价值,只不过这一公允价值是交易日的静态价值,而后续计量反映了会计要素在持有期间价值量的变化,是动态的。因此可以说,公允价值使会计要素计量走上了真正科学的道路,它使会计信息的提供由静态、机械走向动态、科学。此次金融危机中所暴露的问题和缺陷,正是我们今后构建科学的公允价值会计理论体系必须面对的挑战和需要克服的困难,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公允价值会计的健康发展。
  (作者单位: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财经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
  [2]彭南汀,王习武.论金融危机下的公允价值会计.会计研究,2008.10.
  [3]葛家澍.金融危机与公允价值计量.2009.
  [4]杜宝明,于奇峰.美国次贷危机对经济金融制度的影响.金融教学与研究,2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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