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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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冬梅 孙维峰
提要由于金融的全球化渗透,商业银行受到了前所未有的信用风险挑战。信用风险管理较之其他风险,更是银行要面对的主要问题。因此,建立信用风险评级体系,对河池商业银行来说势在必行。
关键词: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信用评级
中图分类号:F83文献标识码:A
一、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概述
(一)信用风险的概念。信用风险是商业银行面临的基本风险,其中最主要的风险是狭义的信贷风险,是指借款人到期不能或不愿履行还本付息协议,致使银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广义的信用风险是指:因所有客户违约所引起的风险,包括资产业务中的借款人不按时还本付息引起的资产质量恶化、表外业务交易对手违约等。
(二)信用风险的特征。信用风险有四个特征:内生性、信息缺失性、道德性和数据匮乏性。风险的内生性是指导致还款违约的主要因素是债务人自身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风险的信息缺失性是指银行的债务人掌握更多的交易信息,处于有利的地位,而银行拥有的信息较少,处于不利地位;风险的道德性是指银行发放贷款后,债务人可能从事较高风险的投资行为,将银行置于承受高信用风险的境地,它是形成信用风险的重要因素;风险的数据匮乏性主要是指贷款等信用产品的流动性差,信用产品的交易记录少。
二、河池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公司治理结构的缺陷。河池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形式上设立了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等机构,但就公司治理结构实质而言,还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1、股权结构有缺陷,存在“一股独大”的问题。由于各股东力量对比悬殊,缺乏明显对抗性,存在“一股独大”的问题。此外,董事会中以内部人和控股股东代表为主,缺少外部董事、独立董事,使中小股东权益得不到保障。
2、监事会的作用相对弱化。监事会没有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各行的审计部门大多直接向行领导班子负责,而不是向董事会负责,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部门的独立性和有效性。由于商业银行的经营和管理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有些监事会成员非业内人士,很难插手商业银行的经营和管理,这就削弱了监事会的监管作用。
(二)缺乏科学的信用评级体系。1999年以来,河池市各商业银行开始构建自己的信用评级体系,但银行内部评级的基础性工作不完善,导致内部信用评级体系上存在的问题有:
1、评级方法简单。银行内部信用评级方法主要是“打分”法,这种方法有许多缺点。首先,指标的选取和重要性程度基本靠主观经验确定;其次,固定权重方法缺少对不同类型企业的灵活分析。忽视不同的行业、不同性质的企业面对的风险有所不同,同一种风险因素对不同的企业可能有不同的影响。
2、评价指标僵化。现行评价办法在定量指标计算时,提供了分行业的评价指标参考值。但近几年,部分行业的经营状况发生了较大变化,仍沿用现行办法中的评价参考值,往往会做出错误的评价。
3、评价数据缺乏。评价数据不充分是有些企业在申请贷款时,其财务报表存在虚填、漏填现象,致使银行在评级时缺少企业真实的、完整的财务信息。目前,银行信用评级指标体系中,缺少对现金流量的分析,没有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每年至少一次的评级审核,导致银行缺乏对企业偿还能力的分析数据。
三、河池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对策
(一)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商业银行应按照《公司法》及有关规定推荐、决定董事长的任职和行长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充分保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权威性,增强董事会对高级管理层的约束力和监督力,增强董事长、行长向股东大会、董事会负责意识,确保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经营管理决策、投资计划方案及有关重大决策的贯彻、执行。
1、健全组织,避免“内部人”控制。就河池商业银行而言,健全组织结构,避免“内部人”控制,应做到:①提高董事会成员的金融业务知识,增强决策的科学性;②建立独立董事会制度,以增强董事会决策的公正性;③适当增加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比例,提高董事会决策的专业性和可行性。银行董事会成员应由股东董事、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层董事组成。
2、限制关联交易。扩大资本来源可以通过:私募、招商引资、上市、股权多元化来完成。河池商业银行限制关联交易和股东借款的途径:首先,大股东要对小股东承担诚信义务,限制关联交易;其次,限制股东在其入股银行的借款余额,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审计的股权净值;再次,股东以本行股票做的担保,不得在本行借款,以其他担保方式在本行借款逾期未还的,其表决权应受到限制;最后,董事会下设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人的关联控制委员会,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加强对重大关联交易的控制,防范金融风险,最终保护存款人的利益。
(二)建立有效的内控制度。河池市商业银行构建的内部控制体系,应当是对内部控制组织结构、内部控制政策和内部控制目标、内部控制流程、内部控制工具、内部控制评价、内部控制信息交流等所有子系统的有机结合。首先,要掌握对包括信用风险在内的各种风险的识别,建立风险数据库;其次,要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工具子系统,对风险进行相应的衡量和评估;最后,制定合理而又有针对性的内部控制措施或方案,对风险做出有效的控制。
(三)建立科学有效的信用风险内部评级系统。一是保证风险评级过程的系统性和完整性。二是内部评级应基于二维评级体系:一维是客户风险评级,以违约概率(PD)为核心变量;另一维反映债项风险评级,以违约损失率(LGD)为核心变量。三是做好风险级别细分。
1、有效内部评级系统包含的要素。一个有效的内部评级系统,应包括的基本要素有:
(1)评级对象的确定。河池商业银行应参照国际商业银行的先进经验,依照新巴塞尔协议中关于内部评级法的具体要求,结合河池商业实际,设计内部评级系统中的评级对象。
(2)评级所要考虑的因素。河池商业银行在评级时,应考察的影响因素应当包括:借款人的资产负债情况、经营情况、盈利能力和资产的流动性;考虑经济周期、所在行业的特点、市场竞争态势、管理素质、产权结构等,以综合评价借款人的偿债能力。
(3)信用评级等级。商业银行的内部信用等级,大多分为九级。(表1)
一般来说,BBB级(含BBB级)以上是贷款等级。商业银行不能批准信用等级在BBB以下客户的贷款申请。当借款客户的信用等级下降到BB(含BB级)时,商业银行就应立即采取措施,以保证银行贷款的安全。由于违约率和损失率比较高,银行可以考虑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2、加强内部评级系统管理
(1)建立独立的信用评级系统。必须明确信用评级系统的管理和维护职责,收集用户的反馈信息,修改模型参数,并确保运营的一致性。同时,这个部门应独立于各个业务部门,具有相当的政策权威,以保证风险衡量的准确性和风险之间的可比性。
(2)建立统一的系统操作指南。操作指南应包括评级流程、评级频率、系统结构、职责分工、信息采集、用户分类、权限管理以及特殊处理等,让专业人员会通过独立的模型对某些特殊情况进行监测。
(3)将重新评级的频率与预期损失联系起来。借鉴国际大型商业银行的先进经验,将重新评级的频率与预期损失联系起来,对影响评级结果的特殊事项进行明确的规定,当贷款发生展期、借新还旧等非正常情况时,应当重新进行评级。
(4)实时更新评级的集成数据库。积累大量高质量的数据对银行的决策至关重要。每年,银行至少对评级进行一次审核;对借款人进行跟踪,复评次数取决于借款人的风险程度。对有问题的贷款客户,商业银行应进行经常性监督;对于风险很小的贷款客户,则应适当减少审核次数。
(5)重视返回测试。提高信用评级模型的可靠性,将历史数据推导的模型在实践中进行多次返回测试,将模型修正到更加接近实际的状态,才能更准确地计量信用风险。
3、选择适当领域引入量化分析。河池商业银行,可以在适当的领域(如对金融同业客户的分析和外汇资金运作方面)引入信用风险量化模型,从而逐步适应以模型辅助决策的科学管理方式,逐步提高信用风险评估技术和管理水平,以便分阶段、分步骤地建立信用风险量化评估体系。在条件满足时,可以在信用度量模型的基础上,开发适合我国实际情况的信用风险量化管理模型,以最终实现信用风险管理的科学化、标准化和制度化。
(作者单位:河池职业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王曼怡.金融企业信用风险管理.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3.
[2]王卫东.现代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1.
[3]赵其宏.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第1版).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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