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我国新会计准则国际化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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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 蕊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集中发布了一批新制定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从而完成了两大准则体系的建设工作。这标志着我国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正式建立,对于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和加快我国融入世界经济的步伐都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由一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构成,而国际会计准则也由38项具体准则构成,因此在框架结构上,国内的准则体系和国际会计准则体系取得一致。但鉴于国有企业和政府投资大量存在等现实,中国会计准则还无法和国际会计准则完全保持一致,趋同中仍体现出中国特色。
一、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必要性
会计准则国际化是指在制定、修正和完善会计准则的过程中,充分借鉴国际通行的做法,体现国际会计惯例,使会计准则指导下的会计信息在世界范围内可比和有效。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有两个重要原因:一是会计本质的要求,使会计准则趋同具有可能性。经济活动对会计的要求是相同的,因此,理论上可以有一套大家都接受并理解的关于会计的概念、方法、程序;二是全球经济融合的需要,使会计准则趋同具有必要性。经济全球化推动生产要素在各国间的移动规模增大、速度加快,各国经济之间的相互依赖加深。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可以提高会计信息的国际可比性,已是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
(一)资本市场日益全球化。资本市场全球化主要表现在跨国上市多、跨国并购多。据统计,在纳斯达克上市的公司中有约10%为外国公司,在纽约交易所上市的公司中有约1/6为外国公司,而在伦敦交易所上市的外国公司已经占到全部上市公司的20%。近年来发生的跨国兼并数量不断增加,金额日益增大。这些发展都要求消除各国会计准则存在的差异,提高各国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的可比性。
(二)国际贸易间纵深发展。近几十年来,各国双边、多边贸易活动日益增多,由于我国会计准则不被国际认可而导致我国在国际贸易中的损失已非常严重,会计准则与世界接轨迫在眉睫。企业从事对外贸易,必须通过客户提供的财务报告来分析评价客户的资产实力、资信状况和风险状况,会计信息已成为各市场主体达成市场交易的重要媒介。因此,会计准则应对接国际惯例,提供可比和有效的会计信息,以提高国际贸易的效率。
(三)跨国公司迅速发展。目前,跨国公司作为一种新的企业组织形式得到迅速发展,其基本特征就是在国外拥有企业资产控制权和生产经营决策权。这就要求跨国公司按国际惯例提供会计信息和处理利润分配等会计事务,消除各国之间会计的差异,按照国际上公认的原则和方法来处理和报告跨国公司的经济业务。规范跨国公司的会计与财务报告,不仅是东道国对跨国公司实施监管的必然要求,也是跨国公司进行投资决策、加强成本管理和考核经营业绩的需要。
(四)金融改革逐步深化。金融界在2005年发生了几件大事,如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启动、人民币汇率机制改革、国有商业银行开展股改工作,等等。金融发展的提速对会计标准有了更多的需求。资本证券化需要会计处理相应规定;人民币汇率浮动后,将导致衍生金融工具的逐渐活跃;商业银行引入战略投资者以及海外IPO,这些都需要使用国际相关会计标准。
(五)区域经济合作不断加强。区域经济合作是经济全球化的第一阶段,也是推动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初始动力。比如,欧盟成立以后,发布了会计指令,对各国合并报表等进行统一要求,在统计宏观经济数据时必须采取统一的计算基础,以增强不同国家数据的可比性。
二、新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化的内容
(一)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中确定公允价值的方法。新会计准则考虑到可操作性等方面的原因,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中确定公允价值的方法,列示了四种可选择的方法,即活跃市场存在着相同或相近地理位置、不同地理位置或不活跃市场存在类似的其他房地产最新交易价格的,均可参照类似房地产的现行市场价格,亦可以采用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法进行确定。我国运用公允价值总体原则要把握两点:一是要运行活跃的市场;二是交易双方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没有第三方干扰,讨价还价形成的价格,也可以说是公允的。总体上说,新会计准则体系对公允价值的运用还是比较谨慎的。
(二)基本准则向国际会计准则靠拢。新基本准则中的会计基本原则,继续保留了重要性原则、谨慎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等,也强调了可比性、一致性、明晰性等原则。但权责发生制和历史成本不再作为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
(三)借鉴国际会计准则,改变债务重组“一刀切”现状。新的债务重组会计准则中规定:由于债权人让步,债务人获得的利益将直接计入当期收益(营业外收入),进入利润表,而这项收益原来是计入资本公积的。同时,对于实物抵债业务,引进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这一规定执行后,也就是说一旦债务人获得了债务的豁免,反映到报表上将会是直接提高其当期利润和每股收益。”
三、新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特色
各国的会计实务在其现存的环境中发展。环境的差异决定了各国会计实务方面存在差异,目前我国市场经济发育还不成熟,资本市场仍处在有限度的对外开放阶段。这些因素,决定了我国的会计准则只能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框架下,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局部修订,不能完全照搬国际准则,我国在制定新会计准则时保持了“中国特色”。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关联交易的区别。可以说,关联方交易披露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准则。在国际标准中,认为所有的国有企业都是关联企业,因为他们同时受国家的控制。但是,这一点在我们国家行不通。我们不能把国有企业都简单地看成是关联企业,要看他们之间有没有控制和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等关系。
(二)资产减值的处理。国际会计制度准则规定企业资产在减值之后,如果资产价值在以后恢复的话是可以转回的,这和现在规定是一样的。但新会计准则明确规定,企业一旦计提了资产减值,是不可以转回的。这样做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防止有些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随意利用计提资产减值然后再转回人为地调节利润,从而造成了会计信息的虚假。
(三)政府补助的差异。对于捐助和援助,在国际会计准则里,要求都当成收益来处理。但是,考虑到我们国家的特殊性,新会计准则是作为权益或作为资本公积来处理。
(四)公允价值采用问题。在国际会计准则里,资产和负债都要求按公允价值计价。但我国的会计准则则要求,由于市场发育程度还达不到很大,很多资产还没有公允价值,所以说不可能都采用公允价值。在我国新的会计准则里,还保留了相当部分的资产采用历史成本来计价。
四、结语
新会计准则强化了为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提供决策有用会计信息的新理念,实现了与国际惯例的趋同,对我国资本市场的成长和壮大。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十分有利,赢得了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认同和赞赏,并为改进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提供了有益借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深层次的经济问题不断得到解决。可以预见,制约我国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完全接轨的因素会逐步消失,我国会计国际化的条件日益成熟。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不仅仅是一个技术层面的协调问题,它更是一个各方经济、政治利益均衡的产物,各个利益集团围绕着国际会计准则将展开较量,最终的国际会计准则将更多地体现强势集团的利益。因此,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进程不可能做到一蹴而就,而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可以说,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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