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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公共服务型政府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刘琳琳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形成了一个“经济建设型政府”模式。政府长期主导资源配置,并将掌握的资源主要运用在经济领域,这使政府长期充当经济建设主体和投资主体的角色。虽然社会在不断发展进步,人民物质生活水平在日益提高,但依旧还存在很多问题:解决不了政府、国有企业与国有商业银行的结构性矛盾,致使政企分开一直是改革中的一大难点;重视经济建设的投入回报,忽视社会事业投入的经济、社会效益,尤其是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带来一系列的环境污染等社会问题;经济发展、社会发展、政治发展不平衡,经济发展最快,社会发展相对缓慢,政治发展滞后。实践证明,经济与社会发展失衡、区域经济发展失衡、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失衡等,都与这种政府模式有着直接、内在的联系,所以政府转型势在必行。构建公共服务型政府,既是政府改革的一个方向,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
  
  一、我国建立公共服务型政府的现实依据
  
  第一,社会公共事务的增长为建立公共服务型政府提供了现实需求。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公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公众的社会需求明显增多,表现在文化方面、个性发展与享受方面的公共事务成倍增长,在居住环境、人口流动、卫生保健、娱乐交流等方面的要求明显增加。一些原来纯属经济事务范畴的事务,如交通、通讯、信息网络建设等也逐渐转化扩大为公共事务。事实上,随着社会的发展,无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各国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都呈现加强的趋势,不断增长的社会公共事务要求政府提供越来越多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来满足社会需要,政府的职能或许在分化,但其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却在增强。从1998年以来的历次机构改革可以看出,我国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主要集中在公共服务职能的增长上,政府在公共事务如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食品和药品监管、旅游管理、人口管理、社会保障、信息产业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等方面职能的增加和在发展社会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方面职能的增强,表明我国政府正在努力从“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而促使政府做出这一政治抉择的前提正是大量社会公共事务的出现所引发的对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客观需求。
  第二,从“经济建设型政府”转向“公共服务型政府”是我国市场化改革进程的必然选择。我国要实现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必须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由政府主导型向市场主导型的转变。应当强调指出的是,“公共服务型政府”是对“经济建设型政府”的一种“扬弃”:公共服务型政府并不否定“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而是抛弃了政府把主要精力用来直接投资搞建设的做法,主张政府主要为作为微观经济主体的企业创造良好的经济社会环境,以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第三,市场机制的完善和公民社会的成长为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提供了现实条件。提供经济性公共服务是政府的主要经济职能。在传统的计划体制下,政府的职责既是生产者,又是监督者、控制者,在管理体制上表现为计划和控制,在组织体制上表现为官僚制、权威化的正式结构而不是适应性强的服务体。我国已进入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时期,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由政府主导向市场主导转变的时机和条件从总体上说已基本成熟。从市场主体看,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并存的基本格局已经形成。从市场配置资源的程度看,尽管各种制度和市场尚不完善,但是市场的基础性作用越来越充分地显现出来。过去需要政府直接管理的大量经济活动被交由市场本身来运作、消化,政府的经济职能从直接参与经济活动、干预市场慢慢过渡到为市场主体提供经济运行必需的经济环境、保障经济的平稳快速发展上来。可以说,市场机制的逐步完善为政府转变经济性公共服务方式,将有限的行政资源更多地投放在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提供了可能。
  
  二、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出路
  
  (一)转变政府职能,明确角色定位,完善宏观调控机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国要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实现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与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能分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政府不再是资源配置的主体,政府工作应该以宏观调控为重点,来弥补市场缺陷,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从而为企业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氛围,为社会提供必要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除了以上的经济领域外,社会发展领域同样也需要政府的宏观调控。例如,针对失业率上升,社会宏观调控就应该积极促进就业、维护社会公平、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等等。
  (二)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努力解决社会公平问题。社会公平是指社会的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和其他利益在全体社会成员之间合理而平等的分配,它意味着权利的平等、分配的合理、机会的均等和司法的公正。经济发展的今天,人们已经不仅仅满足于追求效率,公平观念深入人心。众所周知,市场行为是实现效率的主要手段,政府行为才是实现社会公平的主要手段。市场本身存在着缺陷,市场经济不会自发地导致社会公平,只有实现政府的适度干预,通过国家的政策、法律和制度才能真正达到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的目标。所以,各级政府都应该把维护社会公平当作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制定公平的竞争规则,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建立公平的分配机制与原则,从而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稳定地发展。
  (三)培育市民社会,促进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变。所谓“市民社会”,即指社会成员按照契约性规则,以自愿为前提和以自治为基础进行经济活动、社会活动的私人领域,以及进行参政议政活动的非官方的公共领域。市场化的发展要求我国政府朝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型,既要防止政府越位,把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同时又要防止政府缺位,要把更多的注意力和公共资源投向促进社会发展和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上;发展市场化的同时也要求市民社会的培育,建立市场经济体制,需要一系列坚实的社会条件予以支撑,而市民社会恰恰是建立市场经济体制根本性的社会条件。这一条件的实质,就是正确处理国家与社会、国家与个人、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相互关系,确立互不侵犯、共存一体的多边合作。当国家不再直接干涉经济领域的具体事务之后,市民社会将承担在经济方面培育市场、发展经济机制等自治性管理,同时还承担起行使政府职能转变过程中划分给社会的一部分权力。市民社会与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共同构成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三个有机部分,它们相互制约,相互促进,发达的市民社会既能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也能促成民主政治体制的实际运行。
  
  三、结语
  
  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是一场深刻的“政府革命”,它不是简单地对现有政府管理体制的修修补补,不是单纯地对现在行政管理体制的增增减减,也不是一般性政府职能调整,而是建立一个与经济转型、社会转型相适应的“以人为本”的现代政府模式。一个“民治、民有、民享”的现代政府是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努力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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