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节能减排开展缓慢的原因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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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志新 秦 欣
长期以来,我国的经济发展都在走一条依靠增加生产要素投入来获得经济增长的粗放型发展道路,能源消耗较高,浪费现象十分严重。根据国家能源研究中心公布的数据发现,2003年中国每创造1亿美元GDP所消耗的能源大约是日本的7.2倍、美国的3.62倍、印度的1.18倍、世界平均水平的3.28倍,2004年是美国的2.5倍、欧盟的5倍。推动企业开展节能减排工作,成为一项十分艰巨而紧急的任务。
一、中小企业节能减排工作开展缓慢的原因探究
(一)相关政法规宣传不到位
一方面,对相关政策、文件宣传不到位。当前,许多要求企业开展节能减排的政策性文件已经出台,但却并没有利用当前发达的传媒使这些文件的思想深入到企业、民众之中。企业领导者没有树立起节能减排的思想,部分企业一心以经济利益为重,将环境效益,员工责任等都放在次要地位。
另一方面,对各种环保法规宣传不到位。虽然我国已建立起较完善的环保法律法规体系,但普法措施却少之又少,许多管理者对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不甚了解,做出许多超越法律规定的行为。
(二)中小企业分布分散
中小企业的建立大多缺少规划,在地域分布上呈现出随意性和分散性。这一特性严重影响了规模效应的产生,带来了资源浪费、成本增加、创新积极性不高、创新风险增大等不良后果,进而影响了企业的经济效益。
首先,地域上相对分散的企业一旦引进环保节能技术,则需独自在前期投入大量资金,增加成本负担,影响企业运营。倘若企业直接将这笔资金投入到生产中,则当年就可以取得巨大的经济效益。
其次,采用一项新技术,除了固定成本投入外,分散分布的企业还要独立承担相应的花在员工培训、建立新规章等组织工作上的成本。
再次,相比大型企业在许多资源上的自产自用而言,分散分布的中小企业在产业链上游的原料供给上就要多耗费许多成本,不利于竞争优势的形成。
(三)融资通道不畅通
我国大部分民营中小企业运行所需资金大多从两方面获得:一是生产经营产生的利润(即内源性融资方式);二是借贷(即外源性融资方式),借贷对象或是商业银行,或是民间资金,或是政府扶持资金。而在企业实际运营过程中,由于规模小,技术落后等原因,直接导致了利润低下,自有资金少,从而阻碍了内源性融资。而对于外源性融资方式,首先,大多数中小企业的生存周期非常短,所以在向银行贷款时缺少符合要求的抵押物,找不到合适的担保人或担保机构,贷款难度极大。即使贷过款的,条件也非常苛刻,如贷款利率较高,贷款期限较短等。其次,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始终未形成系统化政策,相关部门落实起来面临诸多困难。再次,民间筹资手段由于债务关系复杂,法律限制多,根本不能成为企业重要的融资手段。融资难的困境严重制约着这些企业的发展。
(四)外部监督不健全,违规成本低
当前,我国虽存在《自然资源法》、《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和《节约能源法》等各种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效果却大打折扣。一方面,当地对GDP增长的热衷极可能导致相关部门在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之间倾向于前者,给企业以可乘之机。另一方面,当前普遍存在的寻租行为也极易诱使企业使用一些不法手段以获得在环保方面较宽松的规定。
二、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开展的对策建议
(一)加大宣创力度,推动企业实行绿色生产
一方面,建议通过广播、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各种传媒,加大对环保思想的宣传,增进人们的节能减排意识。推动中小企业管理者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同时以社会大众的巨大影响力迫使企业进行绿色生产。另一方面,通过加强对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企业家的环保法律意识,以法律的强制作用促使企业引进或开发环保节能技术,进行绿色生产。
(二)推动产业集群的建设,形成规模效应
产业集群(industeal cluster),有时简称集群,用来定义在某一特定领域(通常以一个主导产业为主)中,大量产业联系密切的企业以及相关支撑机构在空间上集聚,并形成强劲、持续竞争优势的现象(Porter1998)。集群内的企业有利于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和技术创新。
针对节能减排而言,首先,集群可以带来成本节约和效益增加。分散的企业需要各自引进节能减排设施,而同一产业区内的不同企业之间存在着共用排污治理设施的可能性,实现成本的分散;同时集群内企业增大了合作的可能性,同一集群内处于同一产业链上的企业之间的密切合作能够缓解单个小企业规模不经济的劣势;此外集群内信息共享还可以更好的把握市场信息,扩大产品销量,带来经济效益的增加。其次,集群有助于减少企业技术创新的风险性。几家企业共同进行技术开发可以集聚人才,共享信息,增大创新的成功率。
(三)改善融资环境,拓宽融资渠道
关于改善融资环境这方面,国外许多国家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经验。为鼓励中小企业发展,美国政府1953年设立小企业管理局,一方面为民间风险投资提供配套的政府低息优惠贷款;另一方面为民间风险投资的相关银行提供政府担保。我国可借鉴国外经验,由政府出面设立小企业发展基金,在产业政策指导下实施有倾斜性的信贷和政策扶持。
考虑到因为民营中小企业的生命周期通常较短给银行信贷带来的风险,可对中小企业实行短期贷款,或在分期还贷方面作出要求,这样既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又不至于使银行陷入信贷危机。
为鼓励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关注社会效益,应对那些从事绿色生产的企业放宽融资审核标准,优先考虑为那些社会形象较好的企业提供贷款及贷款担保。
(四)完善奖惩制度,推动绿色生产
首先,政府应加强对企业生产过程及排污治理方面的监察,加大执法力度,对超越政府制定的外部不经济性规定的企业进行严惩,甚至吊销其生产许可证。其次,加大罚款数额,用经济惩罚来纠正企业行为。另一方面,可以考虑对那些致力于绿色生产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以弥补企业的环境成本,鼓励更多的企业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还可以通过财政、贷款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引导企业在创立之初就将环境因素纳入企业的发展规划中,生产低耗能、少污染、可再利用的产品。
除上述内容以外,还应对相关执法监督部门的工作做出明确规定,加强对这些部门工作的监察,以减少执法不到位,监督不严格的现象产生。
(高志新,1985年生,河北承德人,四川大学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秦欣,1986年生,辽宁沈阳人,四川大学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社会保障理论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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