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节能环保 共创美好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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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 凯
中国是―个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生态先天脆弱的发展中国家。要统筹兼顾当代和子孙后代发展的需要,实现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转变发展方式,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这是我们的必然选择。在推进节能减排工作中,我们努力做到“六个依靠”。
第一,依靠结构调整。这是节能减排的根本途径。遏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综合运用信贷、土地、价格、税收、进出口等经济政策,提高节能环保市场准入门槛,严格投资项目管理,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盲目投资、低水平扩张。依法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十一五”时期,我们将关停小火电机组5000万千瓦,淘汰落后炼铁能力1亿吨、落后炼钢能力5500万吨、落后水泥2.5亿吨。促进服务业、高技术产业加快发展,“十一五”时期,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提高3个百分点,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提高5个百分点。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稳步发展替代能源,到2010年,可再生能源占全部能源消费的比重由2005年的7.5%提高到10%。
第二,依靠科技进步。这是节能减排的关键所在。加快节能减排技术研发,攻克一批促进节能减排的关键和共性技术。加快节能减排技术产业化示范和推广,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节能减排技术创新与成果应用推广体系。全面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和重点环境治理工程,“十一五”期间,形成2.4亿吨标准煤节能能力,投运脱硫机组3.55亿千瓦,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4500万吨。加快建立节能技术服务体系,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培育节能和环保服务市场。
第三,依靠加强管理。这是节能减排的重要措施。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实行严格的问责制。更加重视源头控制,把节能评估、环境影响评价作为市场准入的强制性门槛,实行耗能产品最低能效标准,扩大强制性能效标识实施范围。对重点污染源实施在线监测。加强电力需求侧和节能发电调度管理。切实抓好钢铁、有色、煤炭、电力、石油石化、建材等重点耗能工业以及建筑和交通行业的节能工作,加强年耗能万吨标准煤以上重点企业的节能管理,开展重点企业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第四,依靠强化法制。这是节能减排的重要保障。我们将尽快把实践中、改革中形成的节能环保措施和有益经验上升为法律,加快健全节约能源法、循环经济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体系。制(修)订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终端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标准以及工业和建筑节能设计规范。组织开展节能环保专项检查和监察活动,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第五,依靠深化改革。这是节能减排的内在动力。重点抓好价格、财税、金融等方面的改革,努力形成有利于节能减排的体制机制。积极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与环保收费改革,逐步使资源性产品价格真正反映资源的稀缺程度、供求关系和环境成本,环保收费标准达到能够补偿污染治理成本并合理盈利的水平,发挥价格杠杆抑制不合理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的作用。国家设立节能专项资金,采取投资补助、补贴或奖励等方式,支持节能重点工程、高效节能产品和节能新机制推广、节能管理能力建设等。制定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和环保产品目录及相应税收优惠政策。实施鼓励节能环保型汽车、节能省地型建筑的税收优惠政策。健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进和完善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节能减排项目的信贷支持。
第六,依靠全民参与。这是节能减排的社会基础。我们将在全国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节能减排宣传,普及节能知识和方法,提高全民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使节能减排成为每个企业、每个单位、每个社区、每个家庭、每个社会成员的自觉行动。
(摘自在第二届中日节能环保综合论坛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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