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 促进节能减排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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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欧新黔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特别是去年以来,进一步加大了工作力度,着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依法淘汰落后产能,抑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全面实施低效燃煤工业锅炉改造、区域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等十大重点节能工程,深入开展千家重点耗能企业节能行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节能减排取得了积极成效。2006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33%,是2003年以来首次出现下降,实现节能3000万吨标准煤;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5%;全国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增幅明显回落,分别比上年缩减11.6个和4.6个百分点。今年1―5月,万元GDP能耗同比下降超过2%,二氧化硫排放量降低0.6%。
但是,由于中国是发展中国家,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阶段,增加能源消耗具有一定的客观必然性。中国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相对比较粗放的经济增长方式,以及较低的资源利用效率和循环利用水平,加剧了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制约,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任务十分迫切也十分繁重。我们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快结构调整,推进技术进步,通过加强管理、深化改革、强化法治、全民参与,切实推进节能减排,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走出一条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可持续的新型发展道路。
经过20多年来的积极探索和实践,电力需求侧管理已成为提高电能利用效率、降低社会用电成本的有效措施,对促进节能减排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中国立足电力生产与消费实际,借鉴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注重建章立制,积极完善政策,推进项目示范,强化宣传培训,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迈出了实质性步伐。电力需求侧管理理念已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成为化解电力供求矛盾的有效手段,保障电力安全稳定运行的有力措施,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
从总体上说,中国的电力需求侧管理还处于加快推进阶段,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提高。随着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改善,发电用煤占煤炭消费比重进一步提高,电能消费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进一步提高,是今后中国能源生产与消费的两个重要特征。这决定了电力需求侧管理在中国节能减排工作中的地位将越来越重要。据专家预测,通过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十一五”期间,中国可累计节约1500亿千瓦时左右的电量,相当于节约7500万吨原煤,对完成“十一五”时期单位GDP能耗降低20%左右的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要继续下更大的力气,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努力提高电力需求侧管理水平。
一是坚持节约优先。开发与节约并举,节约优先,是中国根据基本国情确定的能源发展方针。相对于新增供应侧发电能力来说,加强需求侧节约具有更好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在满足电力需求过程中,要切实落实节约优先的理念,统筹考虑需求侧与供应侧,强化综合资源规划。无论在电力供需形势相对偏紧的时候,还是比较宽松的时候,都要把需求侧管理放到重要的位置,优先从需求侧出发平衡电力供需,提高电能利用效率,促进节能减排。
二是强化政策引导。充分发挥财税、金融、价格和政府投入等经济杠杆的引导作用,鼓励电力企业、电力用户、中介组织、科研机构以及设备制造企业,积极参与电力需求侧管理。完善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坚持把能耗作为项目审批、核准和开工建设的强制性门槛。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特别是高耗能行业的落后产能。完善差别电价政策。实行耗能产品最低能耗标准,建立公共建筑能耗定额制度,扩大强制性能效标识实施范围,推广使用高效节能设备和产品。建立大型用户用电监管制度,强化用电监管。
三是抓好示范项目。鼓励和支持一些地区开展能效电厂试点,以电力需求侧管理为平台,强化用电负荷管理,推动这些地区科学用电和节约用电。选择一些用电量大、负荷特性突出的用电企业,进行用电方案的优化和关键工艺、设备的改造,降低单位产品的电耗水平。通过项目示范,以点带面,加快推广电力需求侧管理。
四是完善法律法规。一方面,要加快制订电力需求侧管理的专门法规;另一方面,在制订和修改能源开发、供应和消费等相关法律法规时,要体现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的要求,明确各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为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五是推动全民参与。电力需求侧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各行各业、千家万户,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积极参与。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强化专业培训,坚持“谁参与、谁获利”,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摘自在2007中国电力需求侧管理国际论坛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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