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发布能效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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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事司
出于其在政治、经济、国际关系和环境等多方面利益的考虑,欧盟近期在能源方面制定了雄心勃勃的战略目标:到2020年,相对于1990年水平,至少减排温室气体20%;通过提高能效实现节能20%;实现生物燃油占全部燃油用量10%的约束性目标;实现可再生能源占全部能源消耗量20%的约束性目标。这一目标显示出欧盟致力于解决气候变化和推动气候变化国际谈判的决心。
欧委会发布能效行动计划的目的是落实到2020年实现节能20%的目标,维护欧盟作为世界上能效最高的地区之一的地位。欧委会发布的能效行动计划构建了政策措施的框架,以加速实现欧盟制定的2020年节约初级能源消费20%目标的进程。具体政策措施包括:
一、基本思路
能效行动计划包括针对不同行业以及普遍适用的两类措施。首先,要在大范围内对各种产品设定不断提高的能源性能标准,包括建筑和服务业在内。在能源生产和传输领域要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提高新建和已有发电能力的效率,减少传输过程中的能源损耗。在运输领域,要针对不同环节制定全面的相互协调的监管措施,包括针对发动机和轮胎生产企业的,针对驾驶者、燃料供应商以及基础设施规划者的各种相应措施。
第二,要加强提高公众节能意识,改变能源消费习惯这方面的工作。要通过国际伙伴关系和电器等贸易产品,在全球合作中强调节能的重要性。
第三,创新和技术在提高能效中发挥重要作用。欧委会将在2007年发布战略能源技术规划,这一规划将提供具有连续性的长期能源技术展望,并推动全社会获取技术推动能效提高的收益。应特别关注新兴信息通讯技术发展为节能带来的机遇。
二、为使用能源的产品、建筑和能源服务业制订不断调整提高的能源性能标准
在这一方面,欧盟已经颁布和实施了若干法律,包括生态设计、能源效率分类标识、能源终端用户效率、能源服务以及建筑能效等方面的立法。欧盟鼓励各成员国政府加强现有法律的实施力度,促进内部能源市场改革,为高能效产品和能源服务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欧委会还对进一步完善立法和相应政策措施提出具体建议:如为提高能源终端用户能效,积极发展能源服务业。2006年欧盟发布了关于能源终端用户能效和能源服务业的指令,这一指令为在具有节能潜力的领域加强欧盟范围的合作提供了很好的框架。以这一指令为基础,欧盟还将对各领域能源终端用户发放行为代码。
再如,改进建筑能效;通过建筑节能,可以使欧盟最终能源消费量降低11%。欧委会将对其所属建筑进行节能改造以做出表率。
三、改进能源转换效率
能源转换过程中的节能潜力巨大,2005年欧盟27国初级能源消费量为1750Mtoe,其中1/3为能源转换过程所用,其他19%为运输用,17%为工业用,16%为家庭用,9%为农业用,6%为非能源使用。欧委会针对能源供应业的现有生产能力制订以先进经验为基础的指导意见,以提高包括所有工厂在内的平均能源生产效率。同时发布关于良好监管模式的指导意见,减少传输过程中的效率损失。促进分布式发电能力入网的新监管框架建议将于2007年提交。
关于热电联产的最低能效标准以及对分布式供暖和微型热电联产的监管条例将于近期出台。
四、提高运输领域的能源效率
运输在欧盟经济中发挥重要作用,初级能源使用约占20%,该行业使用的能源98%是化石燃料。运输业是能源需求增长最快的行业,是温室气体排放的主要来源,是化石燃料进口依赖度最高的领域,提高运输业的能效是实现欧盟节能目标的关键环节。实现运输业节能的重要手段包括:确保汽车的燃油效率,发展清洁车辆,保持适当的轮胎压力,改进城市、铁路、海运和空运交通系统,改变交通运输消费习惯等。提高不同运输方式自身以及相互衔接的能效,可以使包括能源在内的资源得到优化利用。推进近海船运、海上高速公路以及其他环境友好并节能的运输模式,可进一步实现节能目标。
在确保汽车燃油效率方面,由于汽车能效与排放之间联系密切,节能目标可以通过对排放进行立法得以实现。近期欧委会正在就汽车的能效和二氧化碳排放标准酝酿立法,如果汽车业不能就在2008/2009年间实现每公里排放140克二氧化碳达成自愿承诺,欧委会将于2007年推出立法建议,通过综合协调的政策手段,确保实现到2012年汽车二氧化碳排放每公里120克的目标。同时建议欧盟加强对汽车进行分类的要求。
欧委会继续通过公共采购和提高公众意识等方面,致力发展清洁、智能、安全和节能车辆市场。提倡加强使用信息通讯技术提高车辆能效。
要减少由于城市交通不畅引起的不必要的能源消费。城市交通问题主要由地方政府负责,欧委会将在有关城市交通的绿皮书中以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为基础,提出综合解决方案的建议,其中包括对基础设施、道路和堵塞区域进行收费的措施。其他措施还包括鼓励使用公共交通、轿车共享、非发动机运输模式以及远程办公等。
五、节能融资、能源价格和经济激励手段
虽然很多节能方式非常经济,投资回报期很短,但却因为融资困难不能实现,特别是中小企业面临的困难更大。一方面要促进节能融资,另一方面要改善能源价格信号。目前欧委会正在致力于发现并消除各成员国在以下几个方面可能存在的法律障碍:(1)节能服务公司的发展;(2)有担保地分享节能所得;(3)第三方节能融资;(4)能效合同管理方式。同时还要扩展到发展地方节能循环基金以及清洁房屋等方面。此外,还要发展政府和企业的合作伙伴关系,鼓励私人银行体系、欧洲投资银行等公共金融机构采用债券融资、提供担保以及风险投资等方式促进欧洲国家节能技术的发展。2007到2008年间,欧委会将提议银行系统加强对中小企业和节能服务公司的资金支持,以便通过能源审计确定节能所得。
由于欧盟新成员国的节能潜力特别大,欧委会将使用结构基金和团结基金作为杠杆,鼓励成员国和地方的私人企业增加节能投资。发展节能项目是团结基金的重要内容之一,欧委会在地区政策框架下,通过成员国和地区项目加大节能投资力度,包括家庭建筑和社会建筑的节能改造项目。同时,欧委会积极发展成员国和地区之间的信息网络,推广节能融资的先进经验。
经验表明,税收是将外部成本内部化的有效手段,从而也成为推广节能的有力工具。2007年欧委会将就间接税发布提交公众咨询的绿皮书,并于2008年对2003年颁布的能源税收指令进行重新审查,提高能源税收的针对性和协调性,将节能目标和环保目标更好地结合起来。2007年欧委会要对利用税收抵扣鼓励节能进行成本收益分析,一方面鼓励企业增加生产达到节能指标的电器设备,另一方面鼓励消费者购买这类产品。在汽车税收方面,欧委会敦促理事会尽快采用其对二氧化碳排放征税的立法建议,并希望成员国在税制改革中增加有关内容。欧委会将在2007年对商用柴油税收安排提出建议,目标在于缩小成员国之间税收差距,通过减少“拖车旅行”提高拖运中的能效。欧委会还呼吁成员国对提高能效的投资,例如增加建筑隔温层等降低增值税税率。
六、改变能源消费习惯
节能从家庭开始,能源的有效利用必须通过激发、促进和加强理性和负责任的能源消费习惯来实现,良好的制度安排、普遍的公众意识、关于能源使用技术和方法的清晰、可靠及可获取的信息是理性市场行为的前提条件。
需要对所有相关人士进行教育和培训。在节能优先计划的所有领域,都要包括相应的教育培训计划和项目,对企业界和公用事业界的能源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政府要提供教学补助,在小学、中学和职业教育课程中安排节能教育的相关内容。
欧委会以及欧盟其他机构要在节能方面作出示范表率,要通过自己的建筑、车辆、办公用品和其他使用能源的设备以及相应的采购指南展示新的节能技术。欧委会所拥有的建筑要在2009年年底之前全部达到节能标准。欧盟要利用2007―2013年间的“竞争力与创新框架计划”等政策工具支持能效管理项目,有关项目要安排计划使用节能产品并为能源管理人员提供培训。欧委会还推出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的环境项目,其中包括提供能效信息的能效工具包。
欧委会要在2007年推出“市长契约”,在欧盟国家大约20―30个最大的城市和在节能方面最先进的城市之间建立永久性的网络,交流和落实先进经验,改变影响城市环境的包括交通在内的能源效率问题,在这一方面,城市一级政府的政策措施提议是非常关键的。
为了在提高能效政策措施方面树立样板,欧委会将在各成员国组织比赛,评选能效最高学校奖。评选标准包括有关学校设施的能源管理和能源绩效水平,以及校内学生在能源效率和可持续发展方面的知识水平。在此基础上,还要评选出全欧盟的能效最高学校奖。
七、加强国际合作
为了促进在全球范围内重视节能问题,欧委会建议与世界重要出口国家,包括巴西、中国、印度、日本、俄罗斯和美国等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内,并与联合国、国际能源署、G8、WTO、世界银行、欧盟金融机构及其他国际组织一起联合形成全球性的框架协定,其目标是在节能措施与评估、对能源使用产品和服务最低能效标准的制订、分类和认证、能源审计、待机能耗、产品编码等方面进行密切合作,这一协定应覆盖所有能源终端用户领域,包括运输和能源转换在内,这一方面通过国际合作实现节能的潜力特别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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