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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目前施工企业施工现场管理存在的问题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魏 辉

  摘要:介绍现阶段施工企业施工现场的情况,分析现阶段施工现场管理存在的问题,以及这些问题造成的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
  关键词:施工企业现场管理挂靠以包代管信用
  
  一、现阶段施工企业的施工现场管理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开放,城乡一体化,城市建设迅速发展,建筑业得到蓬勃发展,建筑工程从单一化往复杂化、多功能化发展。施工企业在承包到业务后,既要追求最大合理利润又要保证工程的安全、质量和进度,施工企业在快速发展阶段的大环境下,凸显出现场管理的落后和不足。
  1、现阶段部分施工企业为了拓展业务、扩张市场占有率。对外以企业名义做工程,对内实际是项目承包人自己承接工程然后挂靠到建筑施工企业,借用施工企业的资质以及国家、地方政府要求的施工企业必备的人员,如项目经理、安全员、特殊工种的工人。例如:杭州下沙某台资企业,拟建两幢厂房,自选好的项目承包人是一名台湾人,为了满足工程备案要求,这名台湾人挂靠宁波某家一级施工企业承包工程。备案人员的项目经理、安全员均由宁波某家施工企业提供,实际现场管理人员则是由项目承包人自己组建。在施工过程中,项目承包人携工程款消失,造成工程停工数月,工程施工时没有管理人员进行管理。最后由下沙开发区政府部门牵头调解建设单位和挂靠建筑公司的关系,由于双方均有错误的企业行为。即由挂靠公司即宁波的一家一级施工企业将后续工程做完,建设单位愿意在工程款以外再贴补一定数额的工程款,方才把工程做完。以致工程延迟投产使用达6个月以上。
  2、挂靠施工企业进行承包管理的施工现场,缺少施工企业的规范化管理,岗位人员不能保证。在工程施工中产生的问题,只进行表面的敷衍或者任问题自由发展,没有系统的研究解决,更不会采用PDCA管理模式进行问题整改管理。在实际施工管理过程中施工企业提供的人员只进行备案登记,不参与管理与施工。施工现场的实际运行管理班组是由项目承包人自己组建的另一套管理人员。当项目承包人的利益与施工企业、建设单位的利益发生冲突时,甚至是和国家法律法规发生冲突时,项目承包人自己组建的管理人员班组必定是要维护项目承包人的利益。这与项目承包人组建的管理班组的素质和利益驱动有关,更有甚者项目承包人组建的管理班组中的部分管理人员不懂国家规范,意识里只有如何保证项目承包人的经济利益,没有社会利益和社会责任思想意识。
  3、挂靠施工企业的施工现场管理基本上采用以包代管的管理模式,对各个工种进行小分包,名义上还是公司内部员工或者从劳务公司过来的工人,实际上是五湖四海过来的工人,这些工人没有进行过系统的安全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工人的职业技能差,导致各种各样的工程质量问题屡屡发生。建筑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的一般项目基本不能得到有效执行。甚至有些工人做错了很多工程,并且认为错误的是正确的,正确的做法不符合实际。由于是小分包,工人的直接管理人员是小分包经理,小分包经理自身没有安全意识、工程质量从严治理的意识,或者这两方面的意识不强,在管理工作中,没有将安全第一、质量第一放在真正的第一,不能正确认识建筑施工过程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没有想过要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对工人错误的施工方法不去管理,任由发展。工人在这样的管理环境下工作,对工程施工过程的不安全因素习以为常,麻痹大意,逐渐丧失了自我安全的保护意识。造成安全事故屡屡发生。施工过程安全的风险因素增大了。例如:下沙某台资企业,将主体工程的钢结构子分部工程指定另一家台资钢结构公司施工。台资钢结构公司的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根本不进行管理,现场的安全管理人员完全是小分包经理。小分包经理对工人的管理是工作量的完成情况核实,安全管理采用的是风险控制中的风险转移措施,对现场施工的工人进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钢结构安装人员在没有经过安全教育的情况下进场施工,在没有安装生命线、没有系安全带直接在12m高空的钢梁上行走,充分说明这些钢结构安装人员根本没有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的意识。整个公司对风险的管理没有采取风险辨识、风险分析、风险控制一系列主动的风险控制措施,只采取被动的风险转移策略。在风险管理的工作中,风险转移必须要和其他风险管理措施结合使用。然而施工单位为了减少管理成本,没有按照风险管理的程序进行,钢结构公司减少管理成本将风险转移给小分包经理,由小分包经理承担工人在施工过程的安全风险,小分包经理通过购买商业人身保险的途径转移安全风险。
  4、挂靠施工企业进行承包管理的项目承包人,在缺少公司规范化管理的情况下,为追求利润最大化不惜降低工程质量水平、对安全隐患视若罔闻,不按照操作规程合理施工,随意删减施工程序。为节约成本,最大限度的降低管理费用,采取以包代管的管理模式,把应该由工地项目部对工人的管理转给小分包经理。小分包经理为了经济利益,更不会安排足量的管理人员带动工人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
  二、造成现阶段施工现场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
  1、法制要高于人情,但是中国现阶段的人情社会远远大于法制社会,是社会进步的缺陷。现阶段的实际情况造成应该进行招投标的工程,被私下发包,内定中标人。中标人不具备资质时,采用挂靠形式满足国家各项规定。现在施工企业大多是新兴企业,施工企业的品牌意识不强,还没有建立百年企业文化意识,没有长远的规划。被挂靠施工企业为了短期利益,为了扩张自己企业在建筑市场占有的份额,为了获取不劳而获的利润,不顾被挂靠所产生的风险。另外国家对挂靠施工企业的管理也存在漏洞,还没有形成强大的管理力度,详细的管理方法,也是挂靠企业普遍存在的原因。
  项目承包人为了节约人工工资成本,将资料员的工资压倒最低。工程资料员的人工工资低到不能维持生活时,专职资料员应运而生,对工程资料进行承包。专职资料员不是单一的做一个工程,而是几个、几十个工程一起做,不用去现场进行实测实量,直接用资料软件按照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做出即可,这样工程还没有施工,施工资料已经基本完成,缺少的只是日期和签名,更有甚者管理人员的名字也是由资料员全部代签完成。
  2、施工现场由于是挂靠企业行为进行施工管理,施工现场多采用以包代管的管理方式。以包代管的管理方式,是由企业挂靠行为衍生的产物,由于管理成本大大缩减,短期内提高了管理效益。为缩减管理成本,使原本项目部需要做的管理工作,转嫁给小分包管理人员。现场的管理人员不对施工人员进行管理,也无法直接有效的进行管理,现场管理人员的指令要通过小分包经理进行传达,指令传达的工序越多,指令变形就越大,造成指令执行困难。以包代管直接将自检、互检、交接检的正常检查程序忽略,使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隐患带到下一环节,直至最终结果。使施工企业自定的PDCA管理模式如同虚设。以包代管的管理方式短期内提高了管理效益,但却成为长远管理的隐患,工人从一开始就没有得到有效管理,错误的施工方法没有得到及时纠正,并逐渐养成习惯。人的劣根性在没有外界的介入下,单纯要求工人自己进行自检,相互熟悉的工人之间互检,在中国现阶段的人情社会还是不太容易执行。
  3、由于是以包代管,工人的直接管理人员是小分包经理,小分包经理既没有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也没有能力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更不会为了今天在这里工作,明天换工地工作的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因为工人在做完这个工程的任务后,就会换一个小分包经理继续打工。甚至当有的工地出的工资高于现在的这个工地的,可能第二天就会换地方打工。国家现在推行的劳务分包公司,是想要由劳务分包公司承担起安全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责任。工人的流动要经过劳务分包公司,但是现在的劳务分包公司只是流于形式,应付上级主管部门检查,按照一定的费率收取管理费,没有对工人进行培训工作。现阶段建筑工人大部分是农闲阶段出来打工的农民,工作地点流动性越来越大,是社会的进步,但是职业教育没有跟上社会的发展,从农闲阶段出来打工的农民是放下锄头拿起砖头,职业技能相对较差,成为建筑工人后的职业技能没有经过系统的文化教育和理论知识培养,只有实践经验,因为没有正确的理论知识引导造成很多错误的工作方法一直使用,并形成习惯,将错的认为是对的,对建筑行业职业技能整体水平提高造成很大影响。工人没有进行系统的安全教育培训,自身缺乏安全意识,没有维护自我安全保护权利的意识,社会竞争造成为追求利润而放弃自我的安全保护措施。安全隐患对工人造成的伤害,最终是以赔偿额度解决,这也是小分包经理购买商业人身保险的风险转移方式的目的,从侧面说明现场安全管理中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采取安全措施的费用高于购买商业人身保险的费用。

  三、现阶段施工现场管理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案
  1、对于挂靠企业行为,采取行政立法的措施,并且越具体越详细,可执行性越好。由于企业的挂靠具有隐蔽性,属于群体违规。这不是靠某个企业或个人监督能阻止的,只能是依靠政府部门的监察和一经发现后大力度的惩处,对其他企业产生威慑力,维护发布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对挂靠的个人即项目承包人采用信用备案制度,不仅仅在建筑方面,可以和生活的各个方面相互联系,在建筑行业的信用不良直接影响其他各方面的信用。对被挂靠的企业,一样采取信用备案制度,法人、法人代表在签订合同时要盖法人章、法人代表章。当发现是挂靠行为的,法人、法人代表就要被追认为在建筑行业信用方面有问题。法人即施工企业的信用出现问题时,可以采取不能贷款、提前还款、罚款、限制承接业务、对已承接的工程进行信用扣分直接取消工程创优评杯资格、直至取消资质同时执行的措施,要避免以罚代替其他措施的行为。法人代表在建筑行业信用方面的问题可以被放大到生活的各个方面。就像在德国闯红灯一样,立刻被告知信用有问题,贷款不能贷、银行信用卡被告知不能使用、贷款被通知需要提前还款、家里的直系亲属的信用直接受到影响。
  对于业主即建设单位内定项目承包人的做法和违规操作,一经查出,同样要采用信用备案制度进行处罚,采取不能贷款、提前还款、罚款、不提供担保证明、对已开发的工程进行信用扣分直接取消工程创优评杯资格、限制后续工程的开发和建设。对建设单位的法人代表的处理可以采取处理施工企业的法人代表一样的措施,直接加大了业主方违规操作的信用成本,这样可以有效的从源头治理私下违规发包。
  2、施工企业的挂靠行为从源头被制止后。施工企业法人、法人代表的信用理念被激发出来,在企业管理、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就会要求企业的员工明确质量管理是施工现场管理的根本和基础,安全管理是施工现场管理的前提和保证,严格执行企业的管理理念、PDCA管理程序、甚至引用社会的信用管理制度。在组建的项目管理班组时,加强对员工的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使参加施工管理的员工懂得施工管理的重要性,即管理产生精品,管理产生效益。项目管理人员在进入施工现场后各司其责,认真负责执行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以国家规范、企业标准对施工现场进行管理,在项目管理过程中严格执行施工企业制定的PDCA管理程序,逐步使工程质量、施工过程安全更上一层楼。管理人员对风险的控制,不是停留在只有风险转移的管理层面,而是从风险辨识开始,查列出风险源,通过对风险源概率、严重程度分析,采取主动控制减少危险源和降低发生的概率。最后结合风险转移给工人购买商业保险,为工人创造一个良好的心里工作环境。3、当施工企业法人代表到一般管理人员都注重信用度后,对建筑工人的素质要求必定会有质的提升。现阶段的建筑工程大部分工程量依靠建筑工人现场手工作业完成,建筑工人的素质高低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好坏、施工过程安全程度。施工企业为了满足社会需要、自身发展需要就会对进场的员工进行真正的职业技能培养、职业安全教育;施工企业就会寻找信用度高的劳务分包单位进行劳务分包。
  劳务分包单位为在建筑行业立下口碑,赢得信用,就是要输送出高素质的建筑工人。要输出高素质的建筑工人必须对工人进行职业道德教育、职业安全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劳务公司输出的工作人员的职业技能过得硬,时刻有自我保护的安全意识,对不安全环境能做出正确分析判断和及时采取措施。使整个社会形成对不安全环境拒绝作业的氛围。
  参考文献:
  [1] 余世维《成功经理人》2001. [2] 雷定平《浅谈项目现场施工管理》西部探矿工程,2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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