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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的协同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郑涵少

  【摘要】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均是税收征收管理的重要手段和环节。纳税评估通过为纳税人提供纳税服务来提高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税务稽查则通过处罚来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两者之间有区别,同时又存在紧密联系,是税收征管中的两个相辅相成的环节。本文意在分析两者当前协同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促进两者协同的建议。
  【关键词】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协同,建议
  一、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的概念定义
  建立税收分析、税源监控、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四位一体”的良性互动机制,对于新形势下抓好税收征管工作,努力提高征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其中,纳税评估是指税务机关在日常税源管理过程中对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情况,运用各项数据进行指标计算,再与已确定的指标预警值进行对比分析初步判断其申报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而对纳税人依法纳税的程度和信誉等级作出评价,并对经评估分析有疑点的纳税人分别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的一系列活动。税务检查是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以及执行税法规定等情况进行管理监督的活动,它包括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税务稽查三种形式。其中,税务稽查作为税务检查的一种形式,是指专门的税务检查机构对纳税人涉嫌偷税、逃税、骗税等违法行为所进行的执法性检查。
  二、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协同中存在的问题
  (一)纳税评估工作处于较浅的层次,无法满足稽查部门选案的需要
  1、从事评估的税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目前还难以满足工作需要。评估工作要求税务人员具备丰富的财会、统计、税法和计算机等知识,具有较高的财务分析水平,具有准确的判断力和敏锐的观察力,能够从各类资料中发现疑点,并通过约谈等方式进行处理。目前,从事纳税评估工作的人员大多来自税务稽查或其他部门,虽然有一定的业务基础和工作经验,但大多未进行过相应的培训和专业训练,专业能力存在一定的欠缺,易于使评估工作流于形式,仅处于看表对数的浅层次。
  2、涉税信息情报搜集、整理、提炼、利用工作尚未有效开展。信息化建设的大力发展给部门间信息传递和共享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和环境,但目前评估工作的主要依据仍是纳税人自己提供的申报材料,对其他方面的数据和信息,税务机关内部尚无专门的机构进行综合管理和协调,这使得大量的涉税情报信息不能充分有效地利用,也无法发挥纳税评估作为税务稽查前置环节的“过滤”作用。
  (二)税务稽查部门的检查结果不能及时有效地反馈给纳税评估部门
  目前普遍存在的情况是,纳税评估给税务稽查提供一定的案源,但稽查的部分自主选案、自主检查的结果以及评估部门移交给稽查的案件的处理结果,都没能通过有效的信息反馈机制反馈到纳税评估部门,这种单向沟通的现状无法起到促进纳税评估质量提高的作用,更无法达到通过促进纳税评估工作从而提高税务稽查工作效率的目的。
  三、促进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协同的建议
  (一)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升纳税评估水平,确保提供案源的质量
  1、尽快提升评估人员的综合素质。一是在加强评估人员的理论培训过程中,要有重点地开展税收、财会理论、计算机等有关知识的培训,同时注意加强培养其综合分析、快速判断、有效沟通等各方面能力。二是在评估结束后,定期组织评估人员进行案例剖析,逐项分析评估方法及结果,总结出较好的评估方案,注意提炼经验,从而提升业务水平。三是建立严格的评估质量考核体系,制定评估技能标准,对选案准确率、评估结果正确率等进行明确的规定,并定期进行考核。通过多种方式造就精于纳税评估工作的专业型人才和复合型人才,充分保证评估工作的质量。
  2、加强涉税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利用,建立信息共享网络。首先,利用计算机网络建设逐步实现税企联网,实现从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纳税评估、税务稽查至税收统计报表分析等征收管理全过程计算机化监控,充分利用计算机管理系统,对涉税资料进行搜集、登记、报送的规范化管理,并通过对涉税资料的研究分析,找出有用的信息,依靠资料网络为筛选、确定审核对象、进行审核分析、做出评估处理等提供必要的依据。同时,充分利用社会信息资源,逐步实现税务系统内部向外部的延伸,实现与公安、工商、金融、海关、土地管理、交通等政府职能部门及其他政府部门的信息共享渠道,最大限度地利用社会信息资源,不断提高评估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二)建立和完善纳税评估部门与稽查部门间有效的信息反馈机制。稽查部门对纳税评估部门提供的情况进行详细检查后,或在自己确定稽查对象和实施检查后,要对一定时期内实施稽查的情况进行总结,研究分析企业一定时期内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原因及税收征管上存在的漏洞,结合纳税人执行结果,定期、及时地向评估部门反馈意见,提出建议,从而让纳税评估部门了解移交稽查案源的质量,检验纳税评估的效果,并对容易出现的问题行业和税种加以关注。使纳税评估部门在工作中时相应地增加针对性,并在实践中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
  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作为税收征管中相辅相成、互补互促的两个重要环节,须在征管实践中不断协调一致,共同促进,才能促使税务工作各环节形成有机的整体,提升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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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郑涵少(1990—),女,四川成都人,西南财经大学财税学院研究生,研究方向: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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