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基于网络外部性的网络经济组织理论分析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吴嘉威

  摘 要:针对马歇尔冲突,即如何解决市场竞争和规模经济之间有效而合理的均衡的问题,前人已经从SCP范式做了很多的努力,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而通过引入网络外部性和消费者不同偏好的假定条件,发现在网络经济领域的信息产业,规模经济和竞争因素可以合理共存,马歇尔冲突能够得到很大程度的解决。
  关键词:网络经济;马歇尔冲突;垄断与竞争;网络外部性;消费者偏好
  中图分类号:F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23198(2013)13017102
  1 引言
  规模经济和竞争的活力之间这对难分难解的矛盾,最早是由马歇尔在他的名著《经济学原理》中揭示的,因此后人称这对矛盾为“马歇尔冲突”。一般分析垄断与竞争的问题,都是从企业、市场组织形态出发,本文将回归供求分析,将消费者也纳入分析。倘若考虑到消费者有不同的偏好,那么面对垄断企业的壁垒,新入企业就会另辟市场以满足那些未被满足的市场需求,此时新入企业有可能占领一个很小的市场规模。在这个基础上,如果这个市场规模能够迅速扩大,它就很有可能挑战到垄断企业的地位。而促使市场规模迅速扩大的条件,便是网络外部性。因此,在网络外部性发挥得最好的互联网领域,很有可能出现一种“马歇尔冲突”的解决方案。
  2 文献综述
  关于垄断与竞争的研究属于一个比较古老的命题,美国经济学家J. M. Clark针对完全竞争概念的非现实性而提出有效竞争理论,为垄断和竞争两个极端之间开辟了新的空间。1933年,E.H.Chamberlin的《垄断竞争论》和J.Robinson的《不完全经济学》则初步奠定了完全竞争、垄断竞争、寡头垄断、完全垄断这四种市场形态,再后来的研究者则大多从市场结构出发提出SCP范式来研究产业组织,由此形成了哈佛学派、芝加哥学派、新制度学派和新奥地利学派等理论派系。在此期间,有相当多的学者剖析了马歇尔冲突:Bain.Joe.S的静态分析认为规模经济、资本需求以及产品差别等均构成进入壁垒;而基于动态分析的施蒂格勒假说认为,规模经济不构成进入壁垒;W.J.Baumol的可竞争市场理论则认为,规模经济实现了动态效率。王瑶(2011)综合分析了以上三种理论,认为合乎逻辑的参照系应该按完全竞争实现经济效率的条件重新加以构建,从而得出了马歇尔冲突是一伪命题的结论。
  中央党校的闫军印(2007)博士分析了信息产业的市场结构,指出这一行业的市场结构为竞争性垄断结构。他利用边际成本曲线对这一市场的厂商行为进行了初步探讨得出了垄断越彻底竞争越激烈的结论。山东大学的尹莉(2005)博士观察到了ICT行业(信息通讯技术)市场结构的特殊性,她提到了ICT行业的重要特征:垄断与竞争并存,二者互相融合渗透构成了一种特殊的行业特点。在这种行业结构中既有依靠技术专利和标准制定权占有垄断地位的寡头垄断厂商也具有为数众多经营灵活、技术先进的小厂商。两者的界限并不明显,在小厂商也有可能依靠技术专利而成为垄断者。
  3 网络产品的供给特性与需求特征
  3.1 网络产品的供给特性
  3.1.1 网络产品的成本特性
  网络经济中的产品,无论是否数字产品,都具有固定成本高、边际成本低的特点。因为作为固定投入的研发过程,其研发成本非常高昂,有些企业甚至投入全部资源参与研发及技术创新而保证自身不被淘汰。一旦研发成功,多生产一个单位的产品其边际成本相对而言及其低廉,这就决定了企业必须大批量生产以降低其边际成本。同时,在最初的版本网络产品研发出来之后,在此基础上做出修改或定制化生产的成本也是低廉的。
  3.1.2 网络产品的高附加性
  网络产品中以信息产品为主。信息产品是对未经加工的信息资源进行加工,或对已加工的信息资源进行再加工而形成的产品,是开发信息资源的结果。而当信息转化为产品的时候,它就会因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凝结了高度密集而有序的信息,从而具有很高的附加价值。而能够供给这种高附加值产品的企业,自然而然地能够占领市场份额。
  3.2 网络产品的需求特性
  3.2.1 网络产品的网络外部性
  任何产品的价值都可以分为自有价值和协同价值,自有价值则是产品本身固有的价值,而协同价值则指由网络(包括消费者网络、虚拟网络等各种网络)中同样使用此产品的其他消费者带来的价值。因此,从广义上说,协同价值占总价值高的产品,称为网络产品(或称具有网络效应的产品)。传统市场所说的产品和网络产品没有绝对的界限,其区别只是在于协同价值占产品总价值的比重不同,后者更高。当一种产品对用户的价值随着采用相同产品或可兼容产品的用户增加而增大时,就出现了网络外部性。网络外部性及由此产生的正反馈现象,是网络的基本属性体现,它对经济行为主体的价值函数产生影响。网络经济与传统经济最大的区别在于,网络经济中的绝大多数产品都是网络产品,网络经济中的网络外部性不再是经济中的一种特例,它在互联网经济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甚至媲美传统经济学中价格所占的地位。
  消费者对网络产品的需求,很大一部分取决于该网络产品的网络外部性。一旦企业的市场规模突破了临界点,那么在同一个网络的消费者的预期价值就会增加,这预期增加的价值使得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加入到同一个网络中来,这又使得网络的价值进一步增大,其预期价值也进一步增大,由此形成一个正反馈,使得企业迅速的占领市场份额,大大地增加了企业的竞争力。这一切都来源于网络的价值和消费者的正确预期。
  3.2.2 网络产品的长尾特性
  消费者的不同偏好体现在网络产品中,就是各种各样的“长尾”。“长尾理论(The Long Tail)”是网络时代兴起的一种新理论,由美国人Chris Anderson(2004)提出。长尾理论认为,由于成本和效率的因素,当产品储存流通展示的场地和渠道足够宽广,产品生产成本急剧下降以至于个人都可以进行生产,并且产品的销售成本急剧降低时,几乎任何以前看似需求极低的产品,只要有卖,都会有人买。这些需求和销量不高的产品所占据的共同市场份额,可以和主流产品的市场份额相比甚至更大。   既然小市场也会有足够多的消费者去关注,说明消费者的不同偏好能够在网络经济中得到满足,那么信息产业中的供给方就有了与市场领先者竞争的条件。
  3.2.3 网络产品的时效性
  互联网与旧传媒共同组成庞大的全天候不间断全球同步的信息网络,为交换和市场活动提供了广阔的信息平台。在这个平台上,只有最新最快的信息才具有最大的价值,这使得消费者对网络产品的需求具有很强的时效性,企业一旦信息落后,很有可能处于竞争劣势。
  4 信息产业的自然垄断与竞争特征
  4.1 信息产业的自然垄断特性
  从自然垄断的经济学理论基础来看,无论是规模经济还是范围经济或者是成本的次可加性,自然垄断主要取决于经济效率而不是其它因素。规模经济意味着生产更多产品时固定成本被逐渐摊薄越来越小,范围经济意味着在追加生产相关新产品和服务时进行联合生产要比单独生产的成本低,成本次可加性则意味着独家垄断经营的总成本小于多家分散经营的成本之和。自然垄断主导建立在效率目的基础上并且保障效率的实现。
  要形成自然垄断,还必须呈现网络经济特征,即依赖一定的产业网络为市场提供产品和服务。如果离开这些产业网络,企业所生产或者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无法流转到社会消费领域。衡量这些产业网络作用的最佳指标是网络上的流量(交通、电力、通讯信号等),而网络上的流量将随网络节点的几何级数增加。网络节点数量越多,边际收益越大。
  明显地,信息产业中的网络产品的高固定成本、低边际成本特征决定了其具有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的特性;在此基础上,网络外部性的存在使得信息产业也具有网络经济的特征。因此,信息产业天然符合自然垄断的要求。
  4.2 信息产业的竞争特征
  在网络经济条件下,虽然信息产品的平均成本递减,边际成本趋向于零。但在这种情况下,生产者不会随意限制产量,提高价格。因为生产者一旦缩减产量,其产品的网络规模就会变小,消费者的支付意愿会降低,生产者的利润会变小;同时,生产者也不敢随意提高价格,因为永远能找到它们的产品的替代品。
  在网络经济条件下,由于网络产品的需求具有时效性和长尾性,使得处于垄断地位的企业却依然保持着很强的技术创新动机。一方面,作为基本资源的信息和知识,具有扩散性和共享性,使得生产者无法长久地独占这些资源而形成垄断,其他企业很有可能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复制了企业的核心资源,又或者其他企业能够比自身更快地做出反应提供服务,因此企业必须不断保持创新和对市场迅速的反应;另一方面,市场的进入和退出是自由无障碍的,长尾市场很可能在不知不觉中就被别的企业占领。这使那些即使暂时处于垄断地位的企业也不敢高枕无忧,而必须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并形成垄断、竞争与技术创新三者的互为激发、相互促进的态势。因此,网络经济条件下的垄断不仅没有阻碍技术创新,反过来正是这种对垄断地位的不断追求,激励企业创新,推动技术进步。
  实质上,网络外部性起到的是一种加速作用,它使得市场的后入者迅速获得与在位者竞争的机会,它也能够使得市场的先入者迅速占领市场取得一定的垄断地位,但是它对于市场的在位者而言作用反而不大,因为在位者本来已经占领了很大的市场份额,在位者更担心的不是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而是市场份额的减少。我们常听说的“快鱼吃慢鱼”,其实就是对网络外部性的加速作用的简化描述。
  5 结论
  对于一个新的市场,网络外部性能够使先发者迅速占领市场获得垄断地位,而因为消费者的不同偏好存在,趋于出现新的细分市场,又会使得网络的潜在价值不能完全发挥出来,而只是到一个确定的规模,进一步制约了先发者的垄断力量;对于一个现有的市场,在位者很难利用网络外部性进一步发展,反而后发者有可能利用网络外部性达到一定的规模,对在位者的垄断地位发起冲击。由此将形成这样一种动态平衡:一个市场由少数大厂商和少数小厂商共同占有,为数不多的几个大厂商具有较为雄厚的实力,但是依然不能控制市场;而剩下的小厂商因为能够满足市场中的一些特定需要而占有一席之地;而无论是大厂商还是小厂商,都必须不断创新才能保证自身不在激烈的竞争中被淘汰。这样的一种市场形态,既能够保持竞争的活力,大厂商又能够形成规模充分利用资源。
  消费者的不同偏好会使得更多细分市场出现,激发了更多的竞争活力;当网络外部性发挥作用时,企业的市场规模可以迅速扩大。消费者的不同偏好和网络外部性两种因素,使得竞争和垄断的力量既能相互抗衡又能相互共存;而网络外部性越强,竞争越激烈。这或许是“马歇尔冲突”的一种解决方案。
  参考文献
  [1] 王瑶.斯密定理和规模经济——试论马歇尔冲突是一伪命题[J].经济学动态,2011,(05).
  [2]闫军印.信息产业的自然垄断与信息产品的生命周期[J].现代经济探讨,2007,(03).
  [3]闫军印.信息产业市场结构的理论研究[D].北京:中共中央党校,2007.
  [4]尹莉.竞争性垄断市场研究[D].济南:山东大学,2005.
  [5]Chris Anderson.The Long Tail [J].Wired,2004,(10).
  [6]冯丽,李海舰.从竞争范式到垄断范式[J].中国工业经济,2003,(9).
  [7]朱彤.网络效应经济理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70236.
  [8]刘洋.垄断竞争市场的竞争因素分析[J].中国市场,2011,(02).
  [9]钱存端.垄断竞争市场模型及其机制分析[J].创造,1994,(04).
  [10]鞠建东,李忠海,高彬.寡头垄断竞争、技术创新与多产品企业[J].南大商学评论,2004,(02).
  [11]周丰滨.垄断竞争理论的比较研究[J].哈尔滨商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05).
  [12]刘荣.一种新市场:寡头垄断与垄断竞争市场的混合[D].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1.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2/view-430976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