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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新时期的农机监理工作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薛 鹏

  随着“十一五”计划中的“三农”政策落实,农村、农业机械化程度有了很大发展,在“十二五”计划的章程中,提到“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是‘十二五’时期的一项重大任务”中可看出全面进行农村产业结构的进一步调整,为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前景。在农村产品实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社会化服务,给农机化提出了发展的新空间。农村农业机械化程度逐步在提升,这种形式既给农机工作带来乘势而上的新机遇,也不可避免地提出了新情况、新问题,增加了监理工作的难度。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保有量增加,机型种类繁多,经营使用分散,为监理工作增加困难。就梅河口而言,截至2010年10月底,在籍14千瓦以上拖拉机2700台,收割机200余台。14千瓦以下拖拉机40台,手扶拖拉机2300台,配套农机具5万台套,在册各类机械操作人员3000余人,这些机械及操作人员遍布全市19个乡镇,6个街道,分布在1000平方公里。分布广泛,机械种类多,专业化程度高。给整个农机监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也加大了农机监理工作的难度。
  其次,农机操作人员法律观念淡薄,给监理工作带来影响。由于历史原因和社会习惯的影响,农民视农机为牛、马等。再加上多数农机户和操作人员文化程度偏低,法律观念淡薄,不愿主动接受农机监理部门的依法监督和管理。有些个别“钉子户”无视国家交通及农机法律法规,严重违章作业,不服从管理,甚至闹事,围攻或以暴力威胁监理工作人员。尽管现象少数,但社会影响十分恶劣,一旦发生纠纷或暴力抗拒事件,监理人员为了人身平安及社会影响面,对本来有利于开展工作的事件只能采取教育,甚至采取求全的方法来解决,致使有些农机户产生侥幸心理,效仿、消极对抗。使农机监理工作处于被动局面。
  再次,很多部门的干群,对监理工作缺乏了解。由于农机监理工作有些部门不够重视和支持不力,再加上有些法律法规出台的有些晚,一些部门及个别人员为了部门的利益,思想存在偏差,在农村生产高峰时期忽视农机安全,频繁干预,对农机监理工作形成阻力,致使一些农机户有依赖和侥幸心理,相互攀比,相互影响。
  分析以上监理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追溯根源,造成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原因,又有客观原因;既有农机监理部门工作力度不够的一面,也有社会环境不相协调的原因,要把农机监理工作提高上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第一,加强监理队伍的自身素质建设。一个部门好与坏不仅仅与领导有关,也和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有着密切的关系。同样一项工作,由于人员的素质不同产生的效果也不尽相同。由于农机监理工作具有很强的法制性和服务性,它面对农村千家万户,情况是复杂多变,要求监理人员要有较强的独立处理事情的能力和应变能力,能够行使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法。既要有耐心宣传有关农机安全的法律法规的心,又要具备通过处罚教育使农机户心服口服的能力。达到打击重点违章,教育一般群众,鼓励遵纪守法的目的。为此,农机监理部门要教育工作人员树立管理也是服务的观念,加强面向“三农”的服务意识。认真学习掌握国家有关农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办事、依法治机。在队伍建设中要严格培训,以老带新,互帮互学,集中学习的形式,提高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公开办事程序和收费标准,加强社会监督。
  第二,大力提倡“文明监理、优质服务”争做“创先争优”的带头人,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改善服务质量为目的。深入村、屯、户上门服务,开展年检、检发牌证、考核等一条龙服务。监理人员要以公开、公平、文明执法来严格履行工作制度,正确对待和处理农民反映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监理人员要经常深入村、屯,掌握农村生产季节,本着不误农时的原则,有效开展各项工作。农机监理人员不仅要宣传法律法规,还要在技术服务上帮助广大农民,用事故、案例现身说法使农民从事故中惊醒,从事故的伤害中逐渐认识到农机监理工作的重要性,真正落实农民增产、增效。
  第三,做好工作,得到政府的支持。农机监理工作本身专业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是项涉及人、机、物等诸多因素的工作。各项业务的开展都受周围环境的影响。实践证明,单靠农机监理部门的努力,难以完成上级赋予的对各类农机进行的牌证管理、培训考核、违章处罚和事故处理等艰巨任务。为了保证农机监理工作稳定发展,整体推进,就必须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有利的工作氛围,把农机监理工作变成各级政府的行政行为。只有变成行政行为,监理工作才能受到重视,得到扶持,农机法律、法规才能贯彻落实好。
  第四,利用有效的行政处罚和不失时机的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养机户自觉遵纪守法,提高接受监督管理的自觉性。教育农机户遵守安全生产法规,增强法制意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对社会负责意识。农机监理部门要始终把工作重点放在提高农机安全生产意识上,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视听工具。积极有效的对广大农民及社会各界宣传农机安全的重要意义。监理部门要结合年检、培训考核、田间路查、安全教育等工作,重点宣传《吉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现行法律、法规。利用各种场合,不失时机,因地制宜地开展宣传,造成人人讲安全的气氛,提高农机监理的社会地位。
  (作者单位:梅河口市农机监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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