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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市场主体角度谈创意、创造、创新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王士恒

  【摘要】创意、创造、创新具有各自特定的内涵及特点,创新始于创意,创意决定创新。创造是创新过程中的一个环节,创新的本质在于创造。作为市场微观主体,企业必须鼓励创意、保护创造、实现创新,从而为利润的最大化做出合乎时代遵循规律的战略性选择。
  【关键词】创意 创造 创新 市场主体
  
  一、创意、创造、创新的基本内涵
  
  1、创意。创意最初是广告创作专用名词,意为创新性的广告作品的构思和创作。现代意义上的创意基本理念包含两个层面:一是文化创意,主要通过内容的创意来丰富产品和服务的文化内涵,使消费者获得独特的体验和感受,以提升商品和服务的价值;二是科技层面,将自然科学技术的专利研发活动也纳入创意的理念。科技创意的目的是创造开发更多的产品,改变原有产品或服务的功能结构,改变生产工艺和传统的生产制造模式,降低消耗,提高生产效率,开发新能源,减弱对不可再生资源的依赖以及研发新技术等。创意是科学技术和艺术结合的创造,发展到后来有些创意成果便开始形成知识产权。
   2、创造。从主客观的关系来说,创造是人类通过创造活动来主动适应环境的能力,是人类适应的最高表现形式、智力的高级水平。创造包括发明和发现。发明是指运用有关的科学理论知识或借鉴有关科学技术原理,首创前所未有的事物和方法来有效地解决某一实际需要。狭义的理解指国家专利法所承认的发明,即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这一类发明具有较高的实用价值,可以带来较明显的经济效益,并可以获得专利权。所谓发现,是指个人或集体通过研究,对自然现象、自然特性或自然规律所提出的一种新认识,它不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发明和发现都属于创造的范畴,发明是指利用自然规律和技术手段创造前所未有的事物和方法,属于改造世界的性质;而发现是旨在揭示或查明客观世界本来就存在的特征现象和规律,属于认识世界性质。发现是不创造新的物品或新的方法,不具备发明的“前所未有”的特点。发现是发明的重要源泉和理论依据;发明所创造出的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也为新的科学发现提供了条件、工具和方法。发现的对象总是已经存在的人、物或规律;而发明的对象则总是本来没有的事物或方法。
   3、创新。作为技术变革经济学的创始人,熊彼特在1939年首先把技术作为生产要素,并提出创新是指采用发明并使其转化为生产力。根据这一理论,技术创新是指建立新概念――形成生产力――成功进入市场的过程。企业的创新行为包括寻找新项目、新生产方法、新市场、新原料来源和新产业组织。创新就是创造新产品,并实现其市场价值。清华大学傅家骥教授对技术创新定义是:技术创新是企业家抓住市场的潜在盈利机会,以获取商业利益为目标,重新组织生产条件和要素,建立起效能更强、效率更高和费用更低的生产经营系统,从而推出新的产品、新的生产(工艺)方法、开辟新的市场、获得新的原材料或半成品供给来源或建立企业的新的组织,它是包括科技、组织、商业和金融等一系列活动的综合过程。创新、技术创新在国外其实本是同一个概念,在创新的概念被引入中国以后,其内涵在不同的纬度上进行了扩展,其中技术创新是创新的核心内容。
  创新不等同于研发,技术创新更多的是一个过程,是一个经济和技术综合的过程。创新也有别于技术引进,创新作为一种人类历史范畴内的概念,是人类第一次将某项技术用于商业的过程。而引进技术,使得这种技术第一次在中国向生产力转化,只是一种技术成果在不同地域上的重复,其知识产权仍然属于原来的拥有者。技术创新是一种创造自有知识产权的技术经济活动,这也正是技术创新的本质特征。能否创造出自有知识产权是技术创新与单纯的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相区别的根本标志。
  从本质上讲,创新是一个多元性的概念,具有内在动态性,而且内涵和性质一直在演变。其一,创新来源的多样化。研发不是创新的唯一来源,某个失败的项目甚至都可能产生创新机遇,作为创新之源,这些渠道的重要性不低于研发。随着互联网和全球化大大扩展创新构思来源和协作范围,创新的多元性还意味着正确寻找和选择创新构思、有效组织实施创新,并在适当的时间限度内把创新带向市场,也就是企业创新方式的创新。其二,创新内涵的丰富性。创新不止是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还包括业务流程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服务创新以及创造全新的市场以满足尚未开发的顾客需要,甚至新的营销和分销方法等。其三,创新程度的层次性。既有革命性创新,也有渐进性创新,还有结构式创新、跳跃式创新以及创造空缺市场的创新。其四,创新参与者的多样化。创新不是某个部门或少数几个人的任务,而是遍布整个企业的思维方式。现代的创新甚至不能局限于一个企业的内部,而是呈现出网络化协作的特征,研发和设计部门、合作企业、用户、供应商、大学、政府甚至竞争对手都可能参与其中。
  
  二、创意、创造、创新的关联性分析
  
  首先,创新始于创意,创意决定创新。创意仅仅是创新的开始,相比之下,创新更注重结果并体现在利润之中,没有创造价值的创意是没有意义的。没有人力、财力、物力等资源的投入,任何好的创意都不可能变成可商业化的创新。如果说创意是一颗颗散落的珍珠,那么创新就是一条精美的珍珠项链。创新的最大价值在于它为商业创造了财富。创新来源于创意,但高于创意:“意”更在于出发点,“新”更注重结果;从需求、产生环境、保障机制、可实现性上来说,创新和创意都是不同的。创意常常是天马行空的,创意的结果和过程不一定能够准确面向商业应用;而创新更需要执行力和制度的保障,创新包含一个研究和实践的过程,而且任何一家创新的公司都一定会举出创新在企业中的利润体现。
   其次,创造是创新过程中的一个环节,创新的本质在于创造。创造是一个绝对的概念,它在“首创”或“第一”问题上是绝对的,就其成果对社会发展的作用来说具有两面性,即既有积极的创造也有消极的创造。创新则是一个经济学范畴,必须有收益,同时又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更强调永无止境的更新,其成果对社会发展的作用来说必须是积极正面的。
   由此可以认为,从过程及其序列性来看,创意只是一个起点,创造是创意的技术化成果并使其具有知识产权属性,而创新则是两者的商业化应用过程并且表现为利润实现的结果之中。有时是创意的直接的商业化行为,更多的时候是作为知识产权的创造的积极成果。
  
  三、创意、创造、创新的主体属性与企业的战略选择
  
   从市场主体的角度,创意的主体具有多元性的特点,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组织。创造的主体多源自科研院所,企业的研发部门也担当重要角色。而创新的主体应该也必然是企业,因为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独立法人单位,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企业的盈利目的得到了进一步的强化,也正是盈利的压力抑或动力迫使企业成为创新的最强有力推动者。如果整个经济链条可以分为技术链与产业链,科研院所处在技术链一端,而企业则处在产业链一端。科研院所是没有动力将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因为盈利并不是他们的目的,他们所要完成任务的就是不断生产出新的技术,当然一些科研院所自办企业则另当别论。
   作为市场微观最重要主体的企业,无论是在鼓励创意、保护创造还是实现创新上都肩负着重大使命,应该也必须大有作为。
  1、鼓励创意。鼓励创意的措施应该是多方面的。第一,为创意者提供宽松的表达环境。其中包括构建多条表达渠道、倾听新鲜意见、倾听“小人物”意见、倾听反对者意见、允许说错话等具体措施。第二,组织实施个人创意。其中包括提供助手、设施、经费、协作、协调等方面的支持,有些创意可以由相应的组织来实施。第三,激励富有创意头脑的员工。采纳并组织实施个人创意是对创意的肯定和对创意者的信任,组织实施并取得成绩后给予创意者必要的表扬和物质奖励乃是一种必要且有效的激励机制。
   2、保护创造。任何个人与团体虽然都蕴藏着巨大的创造力,但由于受不同环境的影响,或促进或阻碍创造力的发展。为了开拓有利于创造发明的环境,领导必须重视创造发明,发扬良好的民主作风,认真分析群众意见,从开发群众创造力的高度,来尊重群众首创精神,保护职工创造权益,在群众中造成人人动脑筋搞革新的竞赛风气。另外,车间班组团结、协作气氛浓、家庭成员的支持等也是非常重要的。
  3、实现创新。第一,加大研发投入。只有科研成果才能为创新提供“原材料”,为此,提高自身研发力量,特别是提高接近市场端的应用技术的能力,创新才有可能。第二,加强与科研机构合作。一般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难以独立进行基础研究,而正是这些基础研究成果是应用型研究或者直接技术创新的必不可少的素材。事实上,基础性研究往往是科研院所以及高校的强项,因此与它们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往往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第三,培养一批有科学家意识的企业家。这些资源从制度上保证中国企业的创新能力,并且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从而获得垄断利润,并从自有知识产权的转让中获得收益,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第四,营造创新氛围,构建有利于创新的企业文化。在新的形势下,要加强以创新为核心价值观的企业文化建设。形成“人人是创造之人,时时是创新之时,处处是创造之地”的浓厚文化氛围,激发出全体员工特别是广大科研人员的创新积极性。同时作为企业领导,对风险和失败须持积极的、正确的态度,支持和鼓励员工通过自主创新提高自身素质和承担风险能力,努力创造鼓励成功、宽容失败、尊重创新愿望、发挥创新才能、肯定创新成果的良好企业文化和氛围。
  当然,政府在继续保持积极引进吸引各种先进技术的有利环境下,应当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培养企业自主研发的活动中,从观念上、体制上、政策上形成有利于企业进行自主创新的大环境,使更多的中国企业能够尽快地在全球市场上形成以自主创新能力为基础的核心竞争力,从而为创新型国家的建成夯实稳健的根基!
   (注:本文系常州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CR2008947。)
  
  【参考文献】
  [1] 刘建明:宣传舆论学大辞典[M].北京:经济日报出版社,1993.
  [2] 何盛明:财经大辞典・下卷[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0.
  
  (责任编辑:周 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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