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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转型对工业经济影响深远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郑荐平 卢建波

   2003年中共十六届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该文件的通过将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具有极大的推进作用。《决定》中提到了分步实施税收制度改革(第20条),将按照简税制度、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稳步推进税收改革。此次改革涉及到了出口退税、统一各类企业税收制度和增值税转型三大方面。增值税将从生产型改为消费型,设备投资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并已于今年在东北老工业基地开始试行,将逐渐在全国推广。这对于正进入工业化加速期、工业产业结构朝着重化工业化演进的浙江省台州市来说,将产生重大影响。
  
  一、增值税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增值税制度于1954年产生于法国。当时在法国成功地推行之后,对世界经济产生了重大影响。在随后的几十年里,增值税制度在欧洲经济共同体国家得到逐步发展和进一步完善。70年代后期,增值税在亚洲国家得到了推行。我国的增值税制度是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进行确立和发展起来的,经过试点和广泛征求意见,1984年第二步利改税时正式建立增值税制度。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建立的增值税还不是国际上盛行的真正意义上的增值税,但是它突破了计划经济体制下统收统支的分配格局,基本上适应了十年来经济发展和体制改革的需要。
  在随后几年,为了充分发挥增值税在平衡税负、促进公平竞争,组织财政收入和宏观调控中的作用,我国不断在税制改革方面进行探索,1987年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完善增值税征税办法的若干规定》,逐步完善了增值税的计税方法。1993年底我国进行了规模宏大的税制改革,发布了《增值税暂行条例》、《增值税实施细则》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建立起了新的规范化的以增值税为主体的流转税制格局。目前实施的增值税是1994年建立的生产型增值税,基本上是按照国际惯例建立起来的规范化的增值税,它遵循了普遍征收的原则、中性的原则、简化的原则,为今后增值税制改革奠定了基础。
  
  二、增值税转型是必然选择
  
  税收是国家实施宏观调控作用的重要手段,增值税设置不同,对经济的影响也不同。我国在1994年之所以选择生产型增值税,是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具有强烈的阶段性色彩。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当时我国首先考虑的是确保财政收入大幅度增长,以防止财政收支矛盾激化,因而在确定各个税种的税制时都力求尽可能扩大税基、维持高税率,而生产型增值税则是最符合条件的税型。二是1993年之前我国一直与通货膨胀做斗争,而固定资产投资过度膨胀又一直是通货膨胀爬升的主导力量之一。采用生产型增值税,实际上是层层加大固定资产购入成本,既可把一部分固定资产投资转换为税收,又可抑制固定资产投资盲目扩张,从而压制通货膨胀,实现宏观调控。但是伴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产业结构的升级换代、经济增长格局的变动,生产型增值税与经济运行的矛盾越来越突出。
  (一)征收范围过窄。按照增值税的基本原理,增值税具有道道征税、税不重征、环环紧扣、税负公平的特征。然而,我国现行增值税仅仅是在工业生产和商品流通两个环节征收,其他领域特别是与工业和商业关系十分密切的交通运输和建筑安装等领域继续征收营业税,致使增值税的抵扣链条中断,内在制约机制的作用明显削弱,增值税的优越性难以充分发挥。
  (二)税款抵扣不实。1994年确立以增值税作为我国的主体税种,是因为增值税能够较好地解决我国原税制存在的重复课税矛盾,实现公平税负,促进平等竞争。但由于我国推行的是“生产型”而非“消费型”增值税,对外购固定资产所含增值税款不予抵扣,因此,仍存在重复课税现象,并由于企业资本有机构成不同,重复课税的程度也不一样,增值税税款抵扣不实,不仅违反了增值税原理,而且在实践中产生了诸多弊端。
  (三)不利于扩大产品出口。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以不合税价格出口产品是世界各国通行的做法,也是提高本国产品竞争能力的一项重要举措。由于我国实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税款抵扣不足,即使按照增值税法定税率计算退税,出口产品仍然含有一定的增值税。我国以含税产品与国外无税产品竞争,无形中降低了我国出口产品的竞争能力,增加了开拓国际市场的难度。
  在这些问题中特别明显的是不允许扣除固定资产进项税金,直接抑制了企业技术革新,人为加大企业的税负。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增值税实现从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变,两者之间最大的区别是:生产型增值税只能扣除属于非固定资产的那部分生产资料的进项税额,而消费型增值税同时允许企业抵扣当年新增固定资产中机器设备投资部分所含的进项税金。增值税由生产型改为消费型之后,只在消费者购物时才征税,这将引导地方政府大力鼓励消费,培育消费,千方百计保障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并有利于地区间的公平竞争与发展。
  
  三、增值税转型对工业经济的影响
  
  (一)有利于加快工业化进程。台州市工业经济开始进入重化工业化为主导的新一轮增长周期,2003年规模企业中重工业增长速度明显快于轻工业增长,重工业增长率高于轻工业7.5个百分点,重轻工产值比由2002年的0.84:1调整为1:1,并有不断扩大的趋势。而增值税转型的最大受益者,是那些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较高和设备折旧快的行业。这将对汽摩及其配件制造业、塑料模具行业、医药化工行业、电力工业和船舶工业的发展起到较大的推动作用,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有利于先进制造业基地和发展海洋经济战略的实施。
  (二)有利于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现行增值税对企业扩大投资、设备更新和技术进步有抑制作用。生产型增值税对固定资产不予抵扣,存在重复计征问题,使企业在资本和劳务,投资和消费间的选择发生扭曲。特别是对资本有机构成高的企业来说,重复征收问题更为突出。目前,在台州市的工业企业中,工业性投资额增长迅速,2003年超过了200亿元,其中机器设备的投入比重较大,企业承担了非常重的税收负担,因此,增值税的转型对它们的影响最大。改为消费型税基后,允许购进固定资产中的所含税款一次性抵扣,解决了对资本品重复征税,把企业目前承受的相对较重的投资负担降下来,可以迅速提高企业更新改造和扩大投资的能力。
  (三)有利于内外资企业的公平竞争。实行消费型增值税,不仅可取得对企业的普遍减税的效果,也能消除税负不公平,解决内外资企业对固定资产进项税扣除的区别对待问题,解决进口与国产设备分别实行不同的征、扣税办法而导致的政策分歧。现行税制规定,增值税对内资企业来说是生产型,但对外资企业来说是消费型,这导致内资企业在与外资企业的竞争中,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随着台州市工业经济的发展,产品结构得到优化,工业产品在国内外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截止2003年,全市共有48个产品国内外市场占有率第一。产品竞争力的提升必导致企业更多的与外资企业竞争,增值税的转型将统一内外资企业的增值税税负,使企业得以与自由准入的外资企业进行公平竞争。
  (四)有利于企业增强国际竞争力。目前世界上采用增值税的130多个国家中,采用消费型增值税的占90%多,而采用生产型增值税的国家只有中国和印度尼西亚。由于生产型增值税造成税款抵扣不足,在国际市场上与其它国家进行竞争时,出口产品仍然含有一定的增值税,无形中降低了我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2003年台州市外贸增长迅速,实现出口交货值394.44亿元,同比增长38.79%,进出口国家和地区已达145个,增值税的转型将有力的促进企业更好的参与国际竞争,并将降低因出口退税率下降引起的出口成本上升问题。
  (五)将使政府短期财政收入缩减。增值税的转型由于允许设备投资部分生产资料的进项抵扣,将在短期内造成政府财政收入的减少。由于我国目前采用的是“扣税法”计算企业应纳税额,在销项税确定的情况下,进项税额扣的越多,政府的税收就越少。例如,2003年台州市累计完成工业性投资201.52亿元,同比增长74.2%,其中设备投入占37.6%,即全年用于机器设备的投资75.7亿元,按17%的增值税税率,实现增值税转型之后将造成财政收入减少近13亿元,其中市三区将减少财政收入约5个亿。税改造成的短期的财政收入缩减必须提前引起足够的重视。(作者郑荐平系浙江省台州市经济委员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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