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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券在我国全民医保中实施的可行性分析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杨淑庆

  【摘要】 本文结合我国的国情及医疗服务发展的实际,分析阐述了医疗券在我国全民医保中实施的合理性与局限性,并结合我国的实践经验提出:医疗券应作为我国医改过程中的一种有益的补充形式存在,不宜在全民医保中推广应用。
  【关键词】 医疗券 合理性 局限性
  
  近年来,随着医疗券在我国部分地区的出现,广泛引起了各界的争议,但其能否作为我国全民医疗保障体制改革的出路,这必须结合我国的国情及医疗服务发展的实际,以辩证的视野认真分析,找到理性的答案。
  一、医疗券概述
  医疗券是由美国经济学家米尔顿・弗里德曼所提出的“教育券”(原名“学制券”,英文为“Education Voucher”)引申而来的。米尔顿・弗里德曼于1955年提出“学券制”的目的在于改变政府直接补助公立学校的教育投入方式,转为直接补贴学生,让学生自行选择学校,使其得到公平的受教育的机会,因而也将“教育券”定义为:政府将用于教育的公共经费以券的形式直接发给学生或家长,而不是发给学校,学生自由选择学校并用教育券支付学费和相关费用,学校则向政府兑取与券值相等的现金流入。依据“教育券”的这一理念,我们也可以将医疗券定义为:政府将用于医保补贴的公共经费以券的形式直接发给参保居民,由参保居民自主选择医疗机构并用医疗券支付部分医药费和相关费用,医疗机构则向政府兑取与券值相等的现金的一种形式。
  由以上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到,医疗券的引入改变的是医疗资源的分配方式,由原有的以直接补贴供方为中心的“政府―医保机构―医疗机构”较变为以直接补贴需方消费者为中心的“政府―参保居民―医疗机构”的资源配置方式。这种分配模式的改变,增大了参保居民的自主消费选择权,同时也将竞争机制引入到了医疗服务行业,这不仅有利于优化医药卫生资源的配置,而且也有利于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是符合全民资源用于全民公益的基本思想。
  二、在我国全民医保中实施的合理性
  1、体现了医疗服务的公平性
  首先,在医疗券的经费拨付上,改变了原有的拨付方式,补贴直接给付消费者,减少了中间的流转环节,降低了经费被截留或挪用的可能性,使经费的使用更加透明和阳光。其次,由于医疗券的使用,使消费者有了更多的自主权选择适合自己的医疗机构,对打破城乡限制和地域限制,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医疗保险制度提供了基础。最后,医疗券让更多的人,特别是贫困弱势群体得到了实惠,改变了原有“看病难、看病贵“的困境,为消费者提供了一定的物质保障,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全民医疗服务的社会公平性。
  2、优化了医疗资源配置
  医疗券的运行机制是政府将补贴直接以券的形式发放给居民,由其自主选择医疗机构就医,并将其所得医疗券用于抵付医疗费用,因而其必然会根据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对各医疗机构的医疗资源使用情况作出理性的性价对比,从而选择相对医疗水平高,服务好,价格实惠的医疗机构进行就诊消费,这样一来,对于那些医疗资源少、服务差、医疗水平低的医疗机构则会被消费者所摈弃;而医疗机构为适应市场竞争的要求,避免被淘汰的险境,势必将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来吸引更多的消费者,以争取更多的经费来改善医疗环境。如此一来,随着医疗券的流动,最终实现的是全民医疗服务质量的改善和医疗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
  3、有利于提高人们的健康防范意识
  过去中国老百姓面对疾病的态度是“小病挨,大病拖,重病才往医院抬”。但随着医疗券的出现,如果消费者拿到医疗券后,不及时将其使用掉,则产生损失就会是自己,这样一来,就会促使消费者改变原有的看病态度,变被动看病为主动看病,在一定程度上也就能进一步提高人们的健康防范意识,促进整个社会健康理念的提升。
  三、医疗券在我国全民医保中实施的局限性
  尽管医疗券在我国实施有其一定的合理性,但要在我国全民医保中普遍推行,势必要解决好以下的问题。
  1、时效性问题
  众所周知,人的身体素质是存在个体差异的,相同年龄的人因拥有不同的体质,对医疗服务消费的需求不一致;老年人与中年人、青年人因其身体生长所处阶段不同,其发病率不同,对医疗服务消费的要求也不相同等等。由于这些因素的存在,对于身体健康状况良好的人而言,在医疗服务消费上就存在较大的时间差异,即今年发放的医疗券不一定在今年能消费出去,有的甚至第二年、第三年也未必能够使用得到,这就带给我们一个问题,即医疗券的时效性问题。如果其时效性规定过短期,导致的结果将是医疗券的过度提供;如果时效性规定过长,产生的则是由于经费严重滞后给付所带来的财政预算不可控的问题。
  2、国家财政压力问题
  目前我国医改主要是以政府为主导,其投资也是以政府为主,因而要在全民医保中实施医疗券,政府必须提供足够的经费作为物质保障,但从我国的实践经验来看,医疗卫生所需经费主要由政府、社会和个人三方面承担,如:2007年政府卫生支出2297.1亿元(占20.3%),社会卫生支出3893.7亿元(占34.5%),个人卫生支出5098.7亿元(占45.2%)。由此可见,居民个人医疗卫生支出仍然占据我国医疗卫生总支出的较大比率。也就是说,如果在全民医保中推行医疗券,则全部医疗卫生费用将由国家财政统一支付,这带来的将是国家财政面临的更大压力问题,特别是如果这笔经费是由地方政府承担,则由于地方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势必导致政府不能及时对医疗券进行足额兑换,致使医疗券的正面作用无法有效发挥,继而导致医疗券不能顺利实施下去。
  3、医疗服务供需不平衡问题
  医疗服务业属于社会公益性事业,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它的发展状况与每一个公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甚至关系到全民族的健康素质。但就目前我国的医疗服务体系供给与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相比,存在着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从医疗服务业的地区分布来看,我国的医疗服务业就如同我国经济的发展一样,存在东西发展不平衡现象,如:东部地区卫生服务机构数量高于中部及西部地区,尤其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建设规模远高于中、西部地区;西部地区卫生院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的数量相对较多。二是医疗卫生资源总体不足,且过度集中在大城市和大医院,社区卫生资源不足、人才短缺、服务能力相对较弱。三是在我国医疗服务市场的发展历程中,城乡之间医疗卫生消费呈现出发展的不均衡,城乡差距也正在不断扩大,医疗卫生费用投入严重向城市倾斜,与我国农村人口所占比重较大,所需较大的医疗卫生资源与费用投入不符。因此,由于我国医疗服务业供需不平衡,欠缺成熟市场,在医疗券的资源分配中所带来的是医疗券的使用中要如何体现城乡差别、如何体现地区差距的问题,这最终导致的将是产生新的不公平问题。
  4、对金融市场的冲击问题
  医疗资源的短缺为医疗券的引入埋下伏笔,居民在就医时用政府发放的医疗券抵付部分医疗费用的过程,是医疗领域里资金流入与流出的一种形式,这说明了医疗券是具有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否则它无法周转兑换。若将之视为一种代币券,必然存在其设计、印刷、发放、使用与回收等环节的活动,这与货币的流通有异曲同工之效,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的规定相违背。同时如果再将之扩大推广普及至全民医保中使用,其流通范围就会更为广泛,若再形成资金在该领域外的流动,除必须考虑防范伪造医疗券给国家带来的高成本支出问题外,这就势必会增加对财政金融活动造成的伤害。以上所述的这些问题存在的最终结果将对金融市场产生更猛烈的冲击,这是值得我们更深层研究和思索的。
  四、结论
  综上所述,医疗券的实施赋予了患者公平选择医疗机构的机会,解决了低收入阶层和特种疾病看病难的问题,是一项惠民举措,同时为医疗服务业引入了竞争机制,保证了稀缺医疗资源的优化配置。但我们也清楚地看到,目前我国还不具备在全民医保中实施医疗券的土壤,因而,在我国的医改过程中,医疗券可作为医保制度中的一种有益的补充形式,可针对特殊群体或特定疾病予以实施,但从长期来看,它并不适用,主张进一步推行医疗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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